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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问?”他反问看。
“随便问问!再见!”她挂上电话。
她奔回房里,把考试的课本扔开一边,匆匆换双皮蛙,现在才四点一刻,她可以在五点钟以前赶到文仲公司!
她真的亲自去看看了,女孩子的妒忌真莫名其妙!
她坐巴士去,站在尖沙咀那栋十分有气派的大厦下面,她开始有点担心。这么大的办公室,进进出出的人一定不少,她有把握一定见到他?
她在楼下的管理处看到文仲公司的牌子,从一楼到四楼都是他们公司,她考虑一下,唯有站在这入口处,否则她真的会见不到他!
等了将近十五分钟,在五点零五分的时候,文仲匆匆下楼来,他仍然穿看灯心绒长裙,仍然穿着套头毛衣,在这种大公司里工作,可以不穿西装吗?
他独自一个人,四周围都没有女孩子!
咏梅心情松懈,林正平未必想破坏,一定是误会了!
她抚平裙子,预备迎上去给他一个惊喜和意外——他会惊喜、意外吗?
但是,多遗憾啊!一个好时髦、好美、好娇俏的女孩子已先迎上去,他们似乎约好了在此地见面,他对那女孩子直笑,并肩大步而去。
他完全没有看见缩在一边的咏梅!
咏梅心都凉了,林正平说的是真话!
看着那漂亮女孩子的背影、那卷曲的最新发型、那件贴身的时装,就连那双鞋子都能一眼看出是意大利货!
这样的女孩子咏梅怎敢奢望和她争?她看来比叶爱琳更吸引人呢!
咏梅靠着冷冰冰的墙,定定地凝视看自己的蛙尖,过了好长、好久的一段时间,才能使自己站直、才能使力量恢复!
她慢慢走出去,茫然地跳上巴士,她算是不自量力吧!她尝到自己种下的苦果了!
回到家里,她把自己藏在卧室,她锁上房门,她不想见人,她是个不自量的女孩子啊!
她猜不透像文仲那种男孩子的心理,文仲到底怎么想?他不是看来对她很好?
也许他对每一个女孩子都很好,对她也不特别,他不是带每一个到他家的女孩子参观他的王国?
除了不自量力,她还自作多情,不是吗?
一开始就是她喜欢他,她暗暗爱慕他,除了吃两餐饭,他什么都没有表示过啊!
带她回家.只是炫耀他的王国罢了!
林正平说得对,喜欢音乐的人比较不羁——但,请在别的事上,好吗?
别对爱情不羁哦!
或者——文仲对她根本不是爱情,只是友情——
唉!别想了,即使无人知、无人见,她也脸红!
她又不自量力、又自作多情、又误会友情为爱情,多糟的事,简直糟透了!
文仲和那漂亮的女孩子在做什么?谈心?听声乐?参关他的王国?
咏梅情愿这一切都没发生过,她只是唱诗班里沉默的一员,永远躲在最后排的角落里,永远接触不到文仲的视线!
她发觉,偷偷地喜欢、悄悄地爱慕,比现在这种幻灭幸福得多!
她有种得而复失的感觉——虽然她可能从来没得到过!
她把头埋在枕头里,她想起张晓风那本(地毯的一端),晓风和她的“德”有那么美满、甜蜜的生活,晓风是那么一个虔诚的教徒,晓风是那么一个坚守岗位、奋斗向上的女孩子,怎么她的朋友——文仲说认识晓风,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不,不,也不能怪文仲,他不该负什么责任,错在咏梅身上,文仲,甚至没有说过一句欺骗的话,怎能怪他呢?是咏梅不好,她似乎把这件事弄得一团糟了!
她觉得处理这样的事需要更多的勇气,是的,勇气,读数学系的人该很理智,她的理智呢?
她不能因文仲而不去教堂,这样会对不起上帝,也会引起林正平的猜测奇+書*網。她更不能因文仲而无心向学,这样会对不起父母,文教授更会怀疑!
她只能装成若无其事般——唉!做人难,尤其做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子更难!
她可怜的初恋!
※ ※ ※
咏梅在教堂门口站了几分钟,等到七点正,诗班刚要开始时才走进去。
她对叶爱琳点点头,静静地坐下来。
很可笑的,竟有那么长的一段日子,她对爱琳满怀妒意,她连对象都没弄清呢!
文仲站在指挥台上,他对咏梅笑一笑,笑得像平常一样好、一样漂亮。
咏梅牵动一下嘴角,她不能不笑,不是吗?
文仲不曾发觉什么,他是那种大而化之,不拘小节,什么都不在意的男孩!
尤其是指挥棒在手,他整个人都融入了音乐,他怎会发现女孩子的小心眼呢?
他们练了三首圣诗,全是明天做礼拜时要献唱的。然后,大家像平日一样地散去。
教堂里的男女孩子比一般年青人纯真、可爱些,至少没有那股讨厌的流氓习气,也没有那那么吓人的新潮味。他们静静地来,也静静地走,很有教养。
咏梅也站起来,若文仲要送她,会是很尴尬的一件事,她知道自己藏不住心事的,心里不高兴,脸上马上就表露出来。
她不想让文仲看出来,就这么淡淡地不了了之不是很好?免得大家不自在!
“唉!咏梅,你到哪里去?”爱琳不明究里地叫,“我们一起走,免得害怕!”
“我不害怕!”咏梅说。却住了脚。
“不怕是假的,天黑半夜碰到坏人怎么办?”爱琳连说话都夸张。“我不怕鬼只怕人!”
“讲得好!”文仲收拾好乐谱走过来。“这个世界里的确人比鬼还可怕!”
“尤其是口是心非的男孩子!”咏梅说。她说得这么糟,她看见爱琳和文仲脸上全是一片惊愕,多么不合适的一句话!
她勉强装出一个笑容,显得若无其事的!
“不是吗?你们不认为这样?”她再说。
“我相信在教堂里的十字架下没有这么大胆的家伙,”文仲耸耸肩。“他会上不了天堂!”
“别论断人!”爱琳警告。“我们走吧!在教堂里讲这些事,总让人心里不安!”
三个人并肩走出来,刚才送好好的天空,竟飘起细细的雨丝。
“糟!我新做的头发!”爱琳住了脚。
“我去截一部的士,”文仲望望天空冲进雨里。“你们进去找报纸来遮头发吧!”
咏梅静静地从小钱包里拿出一个软塑料的头巾,很友善地递给爱琳。
“你呢!你自己不用?”爱琳的眼光很感激。
人就是这样的,往往一件极小的事,就能赢得一份真诚的友谊!不要忽略小事和小帮助!
“我的头发不要紧,回去吹干就行了!”咏梅微笑。
爱琳深深地看了她半晌,把塑料头巾戴上。
“我知道文仲为什么喜欢你,也知道别人为什么叫你“青春偶像”,”她说得十分恳切。“你朴实、清纯的身体里,藏看一颗善良的心,而这善良——是那么地自然!”
咏梅心中一阵轻颤,受琳也说文仲喜欢她?但昨天那女孩——她不能相信!
“不是——你说的那样!”她困难地解释。
文仲截的车子来了,她们没再说下去,可是咏梅有个感觉,如果她请求帮助,受琳一定台站在她这一边。
她绝不会请求帮功的,在爱情上!她的屈强不允许!
先送爱琳回家,的士只剩下咏梅和文仲。
“我送你回家,我还有一点点事!”文仲看看腕表。
咏梅暗暗皱皱眉,快九点了,什么事?昨天那女孩?
“你应该早讲,你有事我可以自己回家,”她的声音平静中带看冷霜。“事实上,我一直是自己回家的!”
“以前不同,我们不认识,”他粗心地什么都没发现。“这么黑,又下雨,我怎能让一个朋友自己回家?”
“你知不知道我参加诗班一年多了?”她看着他,心中情潮汹涌,这样的一个男孩竟不能属于她?上帝在这件事上太残忍了。“你到现在才认识我?”
“诗班共有四十个人,我又不像色狼只管看女孩子,”他笑了。“我工作时很专心,没看见也是正常的!”
“目中无人而已!”她说。
“什么话?”他看她。她说的话似乎有刺。“我是目中无人的自大狂乎?”他故意来了一句开玩笑的文言。
“或者说——目中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