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打理别墅里的花花草草,再一起进厨房做饭。
当朱珠开着车,回来别墅门前,望着沐浴在阳光下,说说笑笑的爸妈,她心里只有幸福。自重生以来,她用自己的力量,让自己的爸妈老年无忧,此生无悔了。
李凤丽正要抱怨老头不小心碰歪了自己心爱的茉莉花,一抬头却看见朱珠的车停在门口,大女儿正坐在车里看着他们发呆。
“珠珠回来了,不回家坐在车里傻愣着干啥?”也顾不得茉莉花,她笑眯眯地一路小跑着给女儿开门。
朱珠走下车子,从后座上拿出特意买来孝敬爸妈的松茸菇。“看爸妈恩恩爱爱,你种花来,他浇水,羡慕呗!”末了,她还摆了个黄梅戏的POSE。
李凤丽的铁沙掌毫不留情地拍在了朱珠的身上,“这熊孩子越来越贫,开始拿你爸妈开玩笑了!”
“夸你们恩爱还不好,还打击报复!”朱珠苦着脸捂着伤处,“爸,给公正的评一评理。”
“人民内部矛盾自己解决!”朱建文聪明地没有被女儿拉下水。
“贿赂你二斤松茸都不成?”朱珠得意地举高手中的黑色塑料袋,“人间美品!”
朱建文面不改色的抢在袋子,一本正经道:“贿赂收下,矛盾自理!”
“啊——”朱珠夸张得哀鸣和朱建文夫妻的笑声混在一起,传得很远……
朱家中午的饭桌上,多了一道朱珠亲手做的松茸汤。“爸、妈,快尝一尝这汤的味道怎么样?这松茸烫不能放油,沸水下瘦肉丝和松茸丝,中火煮十分钟,临出锅前再慢慢倒入蛋液。除了少许的盐,其他调味料都不需要放,喝得就是松茸菇的清香味。快尝一尝!”
闻着淡淡地汤鲜味,三人食欲大开,吹凉汤匙里的汤,缓缓送入口中。山珍的奇特清香在口中散开,勾动人的味蕾,不由让人想要再来一口。
直到三人喝光了整整一沙锅的菌汤,才依依不舍地放下手中的碗匙。
“闻不虚传,难怪小日本要花那么多的钱收购松茸,确实是美味。”朱建文有些意尤未意的摸了摸鼓起的肚子,“二斤松茸都做了?”
“用了不到半斤,还有那多呢,放在冰箱里了。”朱珠想起临走时吴浩明的话,“鲜松茸不能久放,吃不完就冰冻起来吧。”
“放不了多久,给你姥姥、姥爷送些去,也剩不了多久。”李凤丽吃着美味,又惦念起自己的爸妈。“这松茸不便宜吧?多少钱一斤?”
“这是吴浩明孝敬爸妈的,他买得是一等品,一斤差不多要四百多块。”这份汤光松茸就差不多要二百来块。“人间美味,钱花得值!”
“赚钱不容易,再别让浩明大手大脚的,多攒一点儿,以后还得结婚、养孩子呢。”松茸虽然味美,节俭惯了的李凤丽还是忍不住念叨了两声。
“也是孩子们的一份孝心,他们心里有数。”朱建文倒是对未来女婿的示好很满意。“你们处的日子也不短了,等她妈回来,两家见见面,早点把你们的婚事订下来。”
李凤丽也赞成地点了点头,“具体啥时回来?”
“可能没几天了!”朱珠懒散的说着,前世她们好象是在七月底回来的。
“到时候让浩明带着他们家人,一块来家里玩。要是赶得及,十月份结婚也不错!”李凤丽开始盘算女儿结婚的日子。
“妈,你忘了今年无春分,是寡妇年?”朱珠不忘提醒老妈,虽然她本人对此说法不屑一顾。
前世他们是二零零四年一月二十三日,也就是农历大年初二结的婚。她没在寡妇年结婚,可最后还不是轮为一个寡妇?不过她知道老妈在乎,事先提醒她,省得她听别人提起,弄得她尴尬。
“真是!怎么把这茬儿给忘记了。”李凤丽懊恼地直拍大腿,若不是女儿提醒,她差点闹出笑话。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能避开,还是避开的好。“这日子还真得找人算一算再说。”
反正自己也决定不了,朱珠干脆丢给老妈去烦。她起身收拾碗筷,看到收拾整洁的厨房,她忍不住探头问:“妈,你没把小时工辞了吧?”
知道女儿关心自己,李凤丽笑弯了眉眼,口气却相差十万八千里。“有人掏钱付小时工工钱,我干嘛不享受,非要苦哈哈地自己当菲佣?”
“老妈万岁!”
回到自己的别墅,看到一尘不染的房间,朱珠慵懒地靠进沙发里。瞪着天花板,天马行空地一通神游之后,她才翻开笔记本查看股市行情。
与吴浩民擦肩过,最后落入朱珠口袋的一万美金,都被朱珠换成了现钞投进了股市。吴浩明则毫无异议的接受了朱珠的投资计划,在他的观念里,男主外,女主内。只要他负责赚钱养家,老婆负责管家和打理家里的财产。
吴浩明是个不折不扣的钱耙子,却不是个会管钱的钱匣子。老天赐给他一个好老婆,他自己专心在外赚钱就好,他的背后已经完全交给信任的老婆。
相处两世,朱珠比他自己更了解他。他是个不会虚伪的真男人,开始接近他时,他象是只浑身全是刺的刺猬。可一旦他完全信任你,他会是你最忠实的依靠。
他不会甜言蜜语,有时甚至很“毒舌”,但他的嘴里绝不会讲假话。大体来讲,他是一个很糙、很粗,很容易让人错过的好男人。
他顾家、恋家,疼老婆、爱孩子,不过好男人从来不是一蹴而就,他也是由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大男孩儿,经过无数次磨合、争吵,打磨而成。
为了日后那个专属于她的好男人,朱珠愿意等,因为他对她的信任、理解、忍让,她都看在眼里。
若老婆是男人后半生的老师,她只愿为他为师……
卷二 再遇 第五十章 所谓母爱
冯丽华收好最后的包裹,把行李都摆放到旁边的地板上,坐回床上轻轻敲打她酸痛的老胳膊、腿。想着明天就要回M城,见一见小儿子的女朋友。虽说大儿子、大儿媳都满意对方的人品,可最后还得由她过过目,万一看着不顺眼,无论如何也要他们分手。
想当年老大结婚时穷,娶个媳妇儿花了八百块钱。大儿媳妇的娘家条件好,他们一家却五口挤在一间三十多平米的旧楼房里。对待大儿媳,她是处处陪着小心,处处感觉被亲家压上一头。生怕惹恼了儿媳,大儿子不乐意。共处五、六年,愣是没吵过一次架。
到女儿结婚时,家里的条件宽裕了,光办酒席、办嫁妆就花了二万多。她也借机会在一干亲朋好友、邻居亲戚面前大大地风光了一把。
老儿子的婚事,她也没少费心,张罗着给他相亲。相亲次数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了。条件相当得倒也不少,可都因为不愿结婚后同婆婆住在一块,让她经搅了。
要说三个孩子当中,脾气最不好的,要数老儿子。可三人当中最听她话的,也是老儿子。不论她讲得对错与否,他无条件的听从她的话。原本他处的几个女朋友里,有在儿子背后跟她透露不想与她同处的意思,都被她在老儿子面前,掉几滴难过的眼泪,轻易解决掉了。儿子相亲屡不成功,真正的原因其实就是她在作祟。
人心是偏的,她的母爱也是薄厚不均的。更准确得讲,她眼中,三个孩子有着不同的作用。大儿子吴浩民,相貌、性格、人品都与她极为相似。因为是长子,冯丽华把全部的希望都托付到了他的身上,期待他撑门面。所以事事、处处,无时无刻她都在替大儿子吹嘘,享受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是吴浩民的母亲……”
大儿子在她面前说一不二,对她的过分言行,更是针锋相对指正。她呢,纵然心中不满,也不敢当面反驳,大多都偷偷摸摸得我行我素。
女儿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有什么不快,她都会向女儿倾述。她生来相貌普通,女儿却出落得象朵花。侄女肖姑,真真就和自己的大姑子一个模样。女儿是个万里挑一的孝女,知道心疼自己的妈,她的衣服、保养品,甚至是零用钱,都是女儿给的。有个貌美、孝顺得女儿,她走在哪儿,都特别骄傲。
至于老儿子……
是她三十六岁那年生的,与大儿子整整相差了十三岁。吴浩明除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脾气秉性也极其肖父。他小时候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可后来长大的,就不爱学习,整日里不是和那么不三不四的朋友混在一起,就是想着如何赚钱。弄得四邻接坊,见到吴浩明都躲得远远的。
冯丽华盼儿成龙,盼女成凤,对于老儿子,她可不敢有过高要求。只要他不惹祸,不犯法被判刑,日后娶妻生子,她也就别无所求了。不成想他长到二十出头,跟着他大哥作生意,也断了从前那些狐朋狗友的联系,她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