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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希听到这里已经基本猜到了后面的故事情节发展。
“我从来不知道男人的屁/眼除了拉屎原来还可以干那档子事。”叶司突然笑起来,可是光希从他脸上看到了嫌恶。
“我跟了他三个月。他其实对我还算好,我要什么他就给我买什么,除了喜欢在床上虐待我之外。他总是喜欢用绳子捆住我的手脚,然后用皮鞭狠狠抽打我。他说听着我的哭喊声,会让他很兴奋。啊,疼,你小心一点。”叶司抽回手,光希一不小心用力过了头,他蹭破皮的地方又出血了。
“对不起。”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所以心疼我了?”这点疼算什么,比这更疼的他都挺过来了。叶司突然起身跨坐到光希腿上,脸凑到他跟前。光希猝不及防被他贴得这么近,想逃开已经来不及了。他别扭的别开脸,不敢看叶司的眼睛。
“为什么不敢看我?盛光希,你是吧?”
“是什么?”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他贴得那么近,吞吐间温热的气息直扑他的脖颈。
“是又怎么样,难道你也是吗?”光希突然生起气来,他转过脸狠盯着叶司。他讨厌别人总是逼他承认自己是这件事。
“你是,我就是。”还带着腥甜血腥气的嘴巴突然贴了上来,把他压倒在了沙发上。
他们真正开始交往,实在光希大四那年的暑假。因为光希不喜欢,叶司真的没有再出去接过客。他换了电话,和以前的那些人都断了联系,又在光希的介绍下去他以前工作过的咖啡馆找了个服务生的工作。虽然薪水远远不能和他出去接客的时候比,但叶司觉得这是这么多年以来,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在真正的生活着。
恋爱的日子,总是有很多新奇而又大胆的想法蹦进他们的脑子里。两个人干过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把他们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去租了一辆车,然后花了一整个暑假的时间环岛自驾游。年轻的身体总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他们在初升的太阳下教缠身体,在落日的余晖中疯狂掠夺。长长的沿海公路看不到尽头,到处都是他们激情过的痕迹。
他是真的爱过叶司的,光希到现在也不会否认这个事实。对当时已经二十四岁的光希来说,不管是初遇时五岁的孩童夏天也好,还是他离开时十三岁的少年夏天也好,都被时光和距离模糊了容颜,变成了他青春年少回忆里一抹逐渐灰暗下去的色彩。
离开的时间越长,光希就越没有勇气回去。他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周围的环境也不会让他感觉到压抑,还有一个勉强算得上及格的恋人。
纵然彼此身上都会有些小毛病,但因为相爱,这些小瑕疵也都被爱包容了。交往一年后,他们终于决定同居。光希现在的公寓两个人住太小,而且叶司一直都有工作也有了一些结余,于是他们去离学校远一点的地方租了一间大一点的房子,然后搬了进去。
帮他收拾行李的时候,叶司从光希的箱子里发现一块很漂亮的琥珀。不过还是原始形态,要是做成手链或者是项链一定很好看。结果等光希下课回来,叶司跟他说起这个的时候,光希很反常的板起了脸——
“你以后不要动这块琥珀。”
叶司当时还满不在乎,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块破琥珀么。但那之后叶司就再也没有见过那块琥珀,不知道被光希藏到哪里去了。
那一年的圣诞节,光希第一次把叶司带回了悉尼的农场。光希也是后来才知道其实早在自己出国前,盛明锦就已经知道了他喜欢男人的事实。而且她自己也曾经有过一个跟他一样的儿子,只可惜已经过世很多年了。这也省了光希对她坦白,盛明锦甚至鼓励他主动去教男朋友。光希觉得自己骨子里还是那种很传统的人,即便没办法娶妻生子,他也还是想要有个家。于是和叶司的关系稳定下来之后,他就带他回去见了盛明锦。
盛明锦现在已经是两个大农场的主人了,之后又收购了几家毛纺织厂,自产自销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叶司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光希还有个这么有钱的姑姑,认识他这么多年,总是看他奔波于各种场合打工,还以为他真的只是个穷学生呢。
只不过盛明锦似乎不太喜欢他,但碍于光希的面子也没有多为难他。盛明锦没有孩子,不出意外的话,她现在的这些身家以后都是要让光希来继承的,对于出现在他身边的人自然都是要摸清底细。叶司的家庭背景不好,有个坐牢的父亲,还有个出轨的母亲,他自己又有个那么肮脏的过去,盛明锦还让他进了门,已经表现得相当有教养了。
也许是继承了盛明辉的好性子,光希不喜欢和人吵架。偶尔叶司会跟他闹脾气,他也总是能很快就把人哄回来,交往两年多,两个人从来没有真正的红过脸。
回墨尔本之前,盛明锦趁着光希出去买东西和他单独聊了几句。这果然是个高贵优雅的女人,说出来的话也绝不会粗俗难听,但字里行间的意思却很明确。她不反对他们在一起,但她也不希望他成为阻碍光希前程的绊脚石。
盛明锦的本意是想提点他,在咖啡馆帮人点单端盘子做不了一辈子,他要想跟上光希的脚步就得下一番苦功夫好好上进才行。但是叶司却没能听明白这话的深意,只当盛明锦是嫌弃他的过去。尽管回去之后他一直装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但这根刺终于还是在心里种下了,不拔掉始终不痛快。
他们从没吵过架,就连分手都是。研三的最后一学期,光希的时间一下变得紧张起来。实验室的培养基要跟进进度不能中断,有几家科研机构也向他伸来了橄榄枝希望他毕业后能去他们机构上班。光希一边忙着实习,一边忙着实验,经常累得回家倒头就睡,根本没时间和他交流。
他又不笨,盛明锦喜不喜欢叶司,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更何况自那之后,叶司就再也不肯跟他一起回去,想来肯定是盛明锦跟他说了什么。但既然姑姑并没有明确反对,光希也不想说破。他现在只想自己早点独立,也好让叶司不用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叶司第一次出轨,是在光希忙得昏天暗地连续一个月没碰过他之后。但那次绝对是个意外,他只是因为光希最近都忙得没时间回家所以心情抑郁想去酒吧喝一杯,谁会想到他都快三年没出过台了,竟然还有人认识他。
也怪他自己大意,自恃是个老手,结果却在阴沟里翻船被人下了药。等他第二天早上在旅馆的床上醒来时,他才惊觉自己被人迷/歼了。好在那人只贪色不贪钱,没把他的手机钱包席卷一空。他一夜未归,光希肯定急坏了,要怎么跟他解释才不会让他觉得自己是故意出轨的。等他急急忙忙翻出手机一看,屏幕黑黑的,没有一通未接来电,就连一条短信也没有。等他赶回家一看,屋子里果然空空的,一切都还是他出门前的样子,光希根本没回来。
他以前只是赌气,觉得是盛明锦看不起他。可是现在他才深觉盛明锦的话是对的,他追不上光希的脚步,他注定是要去广阔天空里翱翔的人。而他,只能一辈子封闭在一片狭小的圈子里可怜的追着自己的尾巴打转。
当光希不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也渐渐开始放纵自己,直到被光希亲眼撞见他和另一个男人态度亲昵的从酒吧出来。
光希那段时间真的要忙疯了,他知道自己已经冷落叶司很久了,所以等试验一结束,他就赶紧跑回了家。结果公寓里空空荡荡的,叶司根本不在家。打他的手机也打不通,打去店里问才知道叶司原来早就辞职了,他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他真的没想到他又会跑回酒吧做这种事。他不过是来碰碰运气,没想到真的会让他看见叶司。
叶司又变回了以前的那个叶司,他的发型经过细心打理,他的衬衫经过精心搭配,他的表情无懈可击,甚至比从前更具魅惑。
“过来!”叶司从未见过光希那么凶狠的表情,像是要把人撕碎了吞下去似的。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就要提脚,可是才迈开一步他就犹豫了。
“盛光希,我们分手吧!”
“理由?”
“我受够了。我还是喜欢穿名牌,喝红酒,有大把钞票花的日子。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上一次上床是在什么时候?我就是这样的贱骨头,三天不和人上床就浑身不舒服。我知道你很忙,我也不想让自己觉得是在妨碍你的前程,我们就这样分手吧。”
“我从来没有觉得你是什么绊脚石。”
“你不觉得可是我自己会觉得。陪了你三年也该够了,你就当是我厌倦你,把你甩了,所以分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