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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像魔术师的帽子一样,我不知道有多少个口袋,他总能从里面掏出些奇怪的东西来,没准哪天他就会从里面拎出来一只大耳朵的兔子。
——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其中的一只口袋里,肯定装满了东南亚产的那种又涩又呛的棕色烟卷。
下了车,我们发现瑞恩和一个穿着军装的中国人正在亲切地攀谈着,看那人肩膀上的杠杠和星星,官衔一定小不了。
他们寒暄了一阵之后,那肩章径直朝我们俩走了过来,也没说什么话,上来就和我们握手,意味深长地看了福尔摩斯先生一眼,就匆匆转身离去了。
我们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瑞恩凑了过来,他递给我们两个棕褐色的小本,说:“这是两位的护照,贵国已经特批了签证,我们马上登机。”说罢,他抬手指了指一艘停在两架民航飞机之间的小型军用飞机,暗绿迷彩色的机身上,“米”字标志非常显眼。
加长路虎和军用专机,这待遇规格够高的。我不由得偷瞄了一眼福尔摩斯先生,他依然一脸漠然,拄着雨伞跟着瑞恩准备登机。我赶忙加紧两步跟了上去,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坐上英国的军用专机,也算是没白跟着福尔摩斯先生折腾一趟了。
刚拉开舱门,副驾驶座上一个英国人就转过头,微笑着对我们挤出两句蹩脚的中文:“欢迎,谢谢。”便没了下文,接着对驾驶员咕哝了几句。
螺旋桨雷鸣般响,飞机起飞了。
与民用飞机相比,这架军用飞机外形很小。其实机舱还是挺宽敞的,而且这里面就只坐了5个人——除了福尔摩斯先生和我以及瑞恩外,还有两个全副武装的大兵,手持着重型冲锋枪,一脸严肃地端坐在飞机舱门的两侧,直视前方,一言不发。
这飞机的窗口很小,直径只有半尺左右的样子,玻璃还是磨砂的,我瞧了瞧,也看不清楚外面的风景,便安分了下来,坐在福尔摩斯先生身边,掏出随身携带的斯蒂芬·金的小说看了起来。
第02章 游击侦探先生
01
借着这个机会,我需要补充说明一下我和福尔摩斯先生的关系。
我叫石华,是本市一家报社的首席编辑。至于我和福尔摩斯先生之间的关系,如果我把福尔摩斯先生比喻成福尔摩斯的话,我就自诩是一个不懂医术但脾气还可以的华生,算是他的一个不定时的助手吧。
福尔摩斯先生原名叫夏福佑,我一直都叫他福尔摩斯先生。他是一个顶级的私家侦探,性情古怪。他平时神出鬼没的,也没啥特殊爱好,除了在不忙的时候喜欢听听酷玩和老鹰乐队的歌,以及看叔本华和保罗·让·萨特的著作外,他的业余时间就都奉献给了他手头的报纸——在无聊的时候他就经常翻着一份份的报纸,找到上面的一些刑事案件,坐在沙发上叼着东南亚棕烟,自娱自乐地推理——说来也怪,很多案子就这么被他足不出户地给侦破了。
听他自己说,他毕业于北方一所挺知名的重点大学,还有过短暂的澳洲留学经历,也算是海归一族了。回国以后却颇不得志,一直没找到满意的工作。早些年委身于南方一所二流大学里面当生物讲师,聊以谋生。后来因为痴迷于侦探学,荒废了正当教务。他还利用职务之便,经常在学校实验室里鼓捣一些乱七八糟的实验,导致了一次爆炸,幸好当时就他一个人在,没有造成伤亡,但是在他俊朗的脸上左眼角处,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痕。
因为这次事故他被学校辞退了。福尔摩斯先生也乐得自在,就闭门在家专心钻研自己的兴趣爱好去了。
闭关出来之后,福尔摩斯先生凭着自己前几年的积蓄,国内跑了一大圈,然后还去了一趟东南亚,听说竟然还混到金三角里去过。回来后他也没安分,马不停蹄的跟着一些小资们赶了趟“朝圣”的风潮。去了趟西藏。品尝了一下藏民们特制的酥油茶和青稞酒,还体验了一段单纯、贫苦的放牧生活,也常去拉萨的那些寺庙里听喇嘛们诵经,他甚至还结识了哲蚌寺的僧官……在西藏的时候,福尔摩斯先生帮着拉萨当地的民警破获了一起寺院舍利子失窃案。经历了这件事之后,福尔摩斯先生才蓦然发觉自己能够学以致用,就回来进修了刑侦学。两年后,他自己开一家私人侦探社,开业后接到的活儿,都是些出轨调查、二奶跟踪、遗产纠纷、寻人启事之类的事情。
福尔摩斯先生那段时间很是苦闷,对这些琐碎的案子也不怎么上心,敷衍了事,这导致他在业内的名声不算很好。但是很快他就不用苦闷了,因为一些客户的投诉,再加上他的私家侦探社涉嫌营业执照造假,他的侦探社被官方取缔了。
福尔摩斯先生也不争不怒,关了门开始打起了游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无牌游击侦探”。后来因为协助警方破获了几起疑案,官方打算招安他,福尔摩斯先生借口自己过不了那种坐在办公室看报纸的体制内的日子,拒绝了官方的好意。但终究是抵不过人家的再三邀请,无奈之下,盛情难却,他最后还是做了一个公安部门的编外人员,不定时待命。
所以他的具体身份,其实还是一个比较自由的私家侦探,但是平时需要帮助政府做一些事情。
当然了,要是案子过于白痴的话,福尔摩斯先生是不会接的,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种案子简直是在侮辱他的智商。实在技痒的话,他宁愿拿着一份报纸研究上面最新报道的案子。但是一旦接到他感兴趣的案子,他就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忘掉所有,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02
我和福尔摩斯先生的相识也实属偶然。我供职于市里的一家报社,所以很多案子我们都能拿到第一手资料。一次警方在调查一起跨省毒品交易案子的时候,允许我全程随队跟踪报道——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见到福尔摩斯先生的。
在我的印象里,警察都是穿制服的,领导可以穿便衣,但是也没见过这样的便衣啊——带着一顶西藏毡帽,身穿一件有很多口袋的黑色大风衣,大晴天里手上一直拄着一把黑布蓝骨雨伞,很多时候他的另外一只手上都会夹着一支东南亚进口的棕烟。
而且他的身型和面容也十分奇特:他很高,目测足有一百八十公分以上,却异常消瘦——不是那种竹竿似的弱不禁风的瘦,而是干练、灵敏,因此显得格外颀长;浓密的头发梳理成了四六偏分——之后我才见识到,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哪怕条件再艰苦,福尔摩斯先生都会梳理好自己的头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头乃人之元,头发就是元之元,是一个人外在形象最重要的部分。”——他眉毛很浓、很黑,略显粗犷;不大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鼻梁,使他的整个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
还是那次随警队跟踪报道的时候,那晚在指挥车上睡着的我,半夜被尿憋醒,就蹑手蹑脚地起身下车放水,迷迷糊糊间看见一个黑影出了警车。我忙揉了揉眼睛,再仔细一瞧,只见那黑影一下子就闪进了旁边的巷子里。
我也没喊,也顾不得去扛采访的机器道具了,收起家伙就跟了上去,临行前还不忘随手摸了根警棍。
刚跟到那个巷子口就不见人影了,我正左右徘徊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闪到我后面,用低沉的声音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激灵,转身的同时,操着警棍就劈头盖脸地砸了下去。
“咔嚓”一声,我的武器被一把钩子一样的东西给截住了,然后一搅,棍子就离开了我的手心。
正当我松开手弯腰准备摸板砖的时候,那影子说话了:“是我,记者先生。”
我这才定睛仔细看了看此人,原来就是那位衣着古怪的便衣。我还没来得及回话,他又接着问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愣,行迹败露是件很糗的事情,吱吱吾吾答不上来。他也没追问,接着说:“有兴趣就跟着来,正好我需要一个帮手。”
见台阶就下,我忙点头说好。他顺手就用雨伞把我刚掉在地上的警棍给我勾了起来,我狼狈地接住。他也没说话,就向前走了过去。我双手紧紧地握住警棍,小心地跟了上去。
只见他像戴着巡航仪似的,在这深夜昏暗的巷子里左转右拐,走路压根就没有声音。虽说我在后面跟着,心里却是忐忑不已,攥着警棍的手早已经沁出了丝丝冷汗。
很快我们就绕到了一处破旧的两层楼民房前面。他示意我站住,在这里帮他放哨,不要出声,有动静或者明火就用警棍在地上敲三下。我点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