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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新娘-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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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相信!她满意的接受自己推理出来的结果,不过,不敢再用望远镜偷窥了!也无关紧要了啦!反正找到灵感了嘛。

不过,改天还是得去跟那个女学生说说,免得那个金发帅哥万一是个变态,那可怎么得了!现在的坏人可不会在脸上刻着“我是坏人”四个字!尤其外表斯文,骨子里说不定早坏到极点了。虽然只是点头之交,但还是提醒她一下好了,免得恶梦成真,还是早点防范些来得保险!

想归想,她还是不太敢再用望远镜偷窥,万一那家伙真有千里眼,找上门来,她一个单身弱女子就真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每回想到这些,就觉得还是找个人嫁掉算了!起码有个人壮胆,若有事,先推他出去观望一番再说嘛。

唉!她叹口气,也许该是听从母亲劝告,回南部相亲的时候了!

※※※

春末的午后,暖暖的太阳再加上和煦的春风,最是睡觉的好时机!无论是上班族、学生族,无一不向周公报到,就连开巴士的司机也会在等绿灯的当口,让瞌睡虫缠上身——当然,遭到瞌睡虫侵袭的不仅于此;位于市中心的“龙氏征信社”大概也成了瞌睡虫的大本营。看官仔细瞧吧!征信社里头合伙人兼职员不过三人,却个个瘫在酒红色的沙发上,两眼半合,像是刚沉浸入暖阳的诱惑之下,禁不住的垂下眼皮,放松紧绷的心弦,沉醉在瞌睡虫的爱抚之中——是因为太轻松没事做的缘故吗?

当然不!

别看“龙氏征信社”成立只有一年的时间,成员也不过只有三人,但短短一年里,他们接下的案子或大或小,可不下百件,让北市其他征信社好生吃味,还有喝西北风之虞——不过吃味归吃味,要是谈起“龙氏征信社”当初创业所历经的“惊险”过程,包你说上三天三夜也不烦,话说——委托人首次进“龙氏征信社”,见到空荡的办公室里仅有三个高大的男人懒懒地躺在沙发上,一副快饿死的惨样,本想掉头就走——毕竟一家征信社里只有寥寥三人,还有得混吗?

若不是三人齐心合力,用剩余那股力量拖住委托人,让他见识到“龙氏征信社”的电脑作业,只怕这回他们三人早饿死在办公室里了呢。

所谓的电脑作业,是人力不足下的产物,是科学天才(他自封的)——龙皋,私自接通大至调查局,小到市井小民的家用电脑,举凡台湾黑白两道的资料库大概全让他给连线在这台电脑里了!最近他还闲来无事,试图破解美国五角大厦的密码,窃取其中极机密的资料档案。不过,这真的只是他闲来无聊时的一项娱乐而已——总之,在能力受肯定、信用好、迅速破案的三大保证之下,一传十,十传百,天大的难事交给“龙氏征信社”准没错!

虽然,台湾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案子不外乎捉奸、查人行踪,似乎有些大材小用,但“龙氏征信社”一向是来者不拒,例如今天——才刚解决掉上一宗贩卖人口的case,下午就又进了另一宗小case。

拒绝吗?

当然不。

身为“龙氏征信社”的龙头老大,龙瑾有权决定由谁扛下任务——“就交给你吧,皋。”原来半阖着眼的龙瑾冷冷开口。

年岁稍长的龙瑾是三人中唯一纯东方血统,出色的外貌加上剽悍的体格,站在人群中,大概只消看一眼,就足以让人印象深刻。想起前阵子为一件案子飞了一趟纽约,那空姐还争先恐后、私下竞争,就为了替他服务呢。

至于龙皋嘛,别看他金发碧眼,一副西方外来客的模样,一口流利的中文可不亚于道地中国人!事实上,他人长得斯文有礼,属于那种不吓人的英俊。有一阵子为了方便查案,他将头发染成了黑色,戴上平光眼镜,甚至说着溜口的台语,就为了“凸显”自己的平凡,偏偏人走在路上,还遭人指指点点,尖叫声不断——一来是西方人的轮廓怎么也改不了,二来还不是因为再怎么掩饰也掩饰不去他出色的容貌!谁叫台湾男人face品质有日益“恶化”的趋势呢?!

最后就是那个混血儿的龙奕,他大概是“龙氏征信社”里最没地位的一个了!虽然身材容貌一样出色,可是与生俱来的暴力倾向据说是改也改不了,若不是高得吓人的智商,只怕这会儿早给踢出龙氏家族——他们不是亲兄弟,却同姓龙。

这大概也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龙皋打了个哈欠——他很懒,懒到能偷懒就偷懒,最好一天二十四小时备好枕头,哪怕是一分钟的时间,都能让他沉沉入睡!偏偏这几天奇怪得很,说来也不知该怪谁,竟有好几日不得安眠了!或许是因为那小东西的缘故吧?昨天睡过了头,干脆留在白屋,却看见那小东西探头探脑,拼命的偷瞄白屋,手里拿着十字架,像是想进来却又不敢跨进一步,看得他不知该笑或该恼。

不是劝她不要再来了吧?怎么她就是不死心!看她那天吓得面无人色,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原因,是怕他吗——“皋?”

“我自动弃权,行不行?”只见他半合着眼。“劳力工作就交给龙奕吧!”话一完,竟打起呼来,简直跟懒猪无异嘛!

龙瑾瞥了眼卷宗,淡然道:“恐怕非你不可。委托人要求二十四小时全天候守着,奕的耐心不足,怕吓坏小孩。”他顿了顿,想起他们要找的人,不觉眼神一黯。

龙奕撇撇唇,并不反驳。他还没蠢到会为了面子去争这case;并不是他懒,实在是台湾这蕞尔小岛上的这些小case还不足以使用到他的高智商。

“一听见小孩之类的字眼,龙皋警觉的睁开眼,迟疑道:”该不是作伴读吧?征信社也包括接受这种无聊的案子?“

“是保镖。”龙瑾冷漠的澄清。“二十四小时全天候的保镖,寸步不离的跟着,这是委托人的要求。”他将卷宗丢给龙皋。富盛集团的总裁沈国章收到三封威胁信函,要他放弃标购某工程,如果罔顾威胁,他的女儿可就不保——兄弟,你的责任就在于此,保护那女孩到下个月初。“

龙皋一脸骇然。

“叫我保护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我不是让她给烦死,就是自己先跳河自杀!我早该知道刺激有趣的事绝不会轮到我的头上——龙瑾,在这件case里,你又扮演何种角色?”他怀疑道。

龙瑾的眼里闪过轻松的笑意——他当然能避则避。

“我身兼重责,坐镇总部,指挥全局。”顿了顿,继续道:“另外,我忘了告诉你,她不是七、八岁的小女孩,至少沈国章传真过来的照片上不是如此。”

龙皋愣了愣,道:“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的?”

龙瑾耸耸肩,淡然道:“我忘了告诉你,那女孩叫沈如侠,是圣修女中的女学生。如果你没忘记,她就是当初一路逃出白屋的那女孩。”

※※※

好奇心向来是与沈如侠划上等号的。

万一,有一天她不再好奇了呢?

那大概是生了重病,或者离死不远才会不再好奇吧?

同班兼酒肉朋友的阿蕊双臂环胸,故作打量的盯着如侠。

“喂,你的好奇心不是让狗给吃了吧?”

“不是给狗吃,是让好兄弟给吓光啦!”如侠懒懒地回答。

坦白说,她后悔极了。

岂止是后悔!简直是捶胸顿足,巴不得去撞墙算了!

“唉——”她烦恼的叹息。

其实那一天她做得也太过火了点。虽然只是短暂的见面,但从打照面的那一刻起,就让她感到好熟悉、好舒服的感觉呢!就连交个酒肉朋友也没能在短短一面中有这种莫名的感觉吧?!

也许她该去道歉?

这念头老早在她心里转过千百回了,偏偏就是提不起那勇气。唉!别看她个头小,动劲却永远十足,但她也有怕的时候嘛!每天拿着十字架,书包里塞满圣经,就是不敢再跨进白屋一步。说是胆小嘛,又好像不全是,可是又止不住想见那个龙皋。心情不烦才有鬼呢!哪还有时间去好奇什么东西!瞧她眼眶下还有淡淡的黑影,谁叫昨天晚上又梦到龙皋——该不是来托梦的吧?

思及此,如侠的圆眼睁着大大的。

托梦?

有可能唷!

她皱起一张小脸,开始努力回想昨晚自己到底是做了什么梦——“……所以啦,好不容易本校才有如此开明的作风,要是没轮到我们这一班,那岂不是太没天理了吧?你说是不是,如侠?”阿蕊吃着可乐果,模糊不清地问道,圆圆胖胖的身体似乎不能让阿蕊意识到她该减肥了,还每节下课就猛吃零食!再这样下去,突破八十大关绝对不是问题!

“什么?”如侠根本没听到她说了些什么——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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