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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新势力·风华-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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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昨天晚上,我们再次说到米沃什,一个刚刚去世的老人,声音里满是遗憾和怀念。你说,谷雨,其实,我觉得有时候我很自卑,尽管现在在物质方面我过得很充裕。所以我总是说到米沃什,他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仍然这样说:我永远保持着一个小地方来的人的谨慎和自卑。我就是这样。   

  我一时无话可说。尽管我一直都在说一些安慰的话,安慰他内心的忧虑和苦闷,同时也是在安慰自己。我们都处在一个十字路口,有点茫然和不知所措。当然,我们有了不同的选择。我已经开始了漂泊,而你则继续去那个叫上海的城市里去读书。对你来说,这是好的。也知道你最近几天就要走了,我可能也没机会去送你,但是,我仍然在这里祝福着你,每天都要多开心一些,事情总会过去的。我们要温暖而幸福地活着。   

  在马格里奇的《二十世纪的圣经》中读到:回忆旧日生活,对我触动最大的是,当时看上去十分重要、十分吸引人的事,现在看来微不足道,荒唐可笑。比方,各种各样的成功、名气和赞誉;得到金钱或吸引女人后的欢愉;旅行,像撒旦那样上下沉浮,经历着浮华世界里的一切。   

  其实,说到现在,我们的旅行才刚刚开始。我们经历过的,和将要经历的,都会成为一段故事和传说。在我们各自身边的生活中,也会不断涌现虚构和重复的可能。那些看不见的事情,我们且放下吧。比如忧虑、归属、苦闷,和孤独。写到这里,我突然笑了,因为我又想起了你那啤酒一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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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节:跟一只蚂蚁一起回家         

  跟一只蚂蚁一起回家   

  我想写一本书,名字就叫《跟一只蚂蚁一起回家》。我想这会消耗我很多的时间。每天晚上我都要写一些东西,到夜里两点三点,最晚的几次睡觉的时候天都亮了。但我不觉得疲惫,毕竟,这些时间并没有被我给荒废掉。但是我想,如果不是因为时间走得太快,我还是可以多做一些事情的。为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必须尽快赶路。就像一只蚂蚁那样,带着仅有的一点干粮,不断往返于行走和搬运的途中。   

  说起蚂蚁,我自然而然地就会想起那个非常注重内心感受的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他的小说可以让你完全相信,不被感受的世界与不存在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人活在自己的感受之中,而不是别的任何一个地方。而且,每一个人的感受也各不相同。这个世界充满了异议与纷争。这在他的小说《阿根廷蚂蚁》中得到了有力的证明。在一个蚂蚁成灾的小镇,由于不同的人的感受不同,也就决定了每一个人对小镇的态度、乃至对个人命运的认知与评判的不同。   

  现在,我离所谓的乡村小镇已经越来越远,当然,更多的还是距离上的。印象中诗人杨炼好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因离开了太久,而忘记了故乡。这跟我多有不同。我不过是刚刚离开,在这里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很多人都渐渐地离我远去了,他们去了别处,一些潮湿的地方,一只蚂蚁刚刚离开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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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的天空阴沉着,似乎要下雨的样子。飞机从上面飞过。屋檐上停着几只灰色的鸽子。我独自在房间里坐着,窗外的天空空如也。有人在背后喊我,谷雨,谷雨,下雨的时候别忘了喊我。我回头报之一笑。   

  我们继续前行。在天黑的地方停了下来。那时,我漂亮的妻子啊,你会轻轻地告诉我:亲爱的,如果夜深了,你累了,那就不如早点跟一只蚂蚁一起回家吧。但是,我们不要去碰他,那在神的位置上慢慢移动的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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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音乐情圣:古典与流行并拥         

  姜鸥,女,1983年出生于北京,法律新闻双学士,现任新浪网资深文化编辑。   

  音乐情圣:古典与流行并拥   

  最近和个把忘年交聊天时发现,他们都喜爱古典音乐。我琢磨了一下,音乐其实是没有高雅与低俗之分的,只有喜欢和不喜欢的区别。喜欢某一类音乐的人总会有自圆其说的套词。   

  简单说说我的爱好。   

  就我个人而言,对于古典音乐,我比较喜欢门德尔松的作品,他的《仲夏夜之梦》、《婚礼进行曲》都是小精灵般的梦境曲调,可能和我的年纪有关,我喜欢童话、浪漫的氛围。巴赫的《平均律》和《勃兰登堡》也很棒,音节干净、整齐、跳跃。还有维瓦尔第的《四季》,其中《冬》《夏》两章是我最爱,冬天的凛冽、夏天的明媚被表达得清晰真实。   

  指挥家中我喜欢帕尔曼,他虽然身体不健康,但是人格魅力是无法言表的,从他出现在人们视野的瞬间开始,涌向他的都是爱戴、尊重的目光。   

  较之古典我更爱歌剧和音乐剧,比如《猫》《歌剧魅影》《贝隆夫人》等,还有几年前在人民大会堂纪念韦伯的音乐剧晚会,那一次,我爱上了费翔,他在唱歌的时候简直把我迷倒了,而且倒的时候还口水吧嗒……太帅了太魅力了太让人春心荡漾了。   

  男高音我喜欢安德烈波切尼,他与莎拉布莱曼合唱的《The time to say goodbye》让人无法忘怀。   

  我最爱弦乐,最喜欢的小提琴家是帕格尼尼(男)、马友友(男)和穆特(女),在所有乐器中,我对弦乐是情有独钟的,虽然我小时候学的是钢琴,但对钢琴的喜欢远不及带弦的东西。帕格尼尼的《魔鬼颤音》能让人爽到极致,一开始可能会觉得很混乱,但当你融入作品时,你会找到难得的快感。那是一种跳跃在心尖上的愉悦。马友友把提琴融到拉丁曲风中,让单调的弦音增加了丰富的异域情感。穆特的《卡门》,听过才知道什么是经典。有人说喜欢弦乐的人容易受到伤害,也许就像音符一样,太单一,就缺少抵抗外力的能量。   

  听音乐应该有自己欣赏的类别,但多听各类好玩的曲子一定会有惊喜。交响乐和流行乐一定要换着听,这样人格才完善。   

  古典音乐是〃美丽不沾风尘〃,流行乐是〃风尘〃,两个都拥有,那才是情圣之道,就好似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所喻之意。   

  黄金、白金和银子   

  银子是简单随意的,通灵。   

  白金是高贵时尚的,伪装。   

  黄金是大气沉稳的,霸道。   

  每次去商场看首饰,都喜欢看银饰和白金。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银白色。但细细比较会发现,白金比银子亮,而且这种亮是长久的,不像银子,需要人天天戴,如果放置几天,它就像个怄气的孩子,氧化变黑了,需要你精心擦拭才能恢复本色。白金很省心,戴与不戴都是那个样子,所以对于爱臭美的又需要装范儿的女人来说,白金是首选,它代表高贵、时尚,又省心。但是喜欢〃意义感〃的人,多会选择银子,因为银子能通灵性。   

  黄金大不同于白金和银子。黄金的霸气不是属于所有人的。品质的粗细、分量的多少呈现的霸气是不同的。就拿我来说,当我带上金子的时候,会有一种感觉:我被它打败了,完全衬不起来那种霸气。所以带黄金的多数是中老年人,他们岁月的经历能承担起黄金的力量。而这些是青年人不足以承担的。在黄金面前,阅历的深邃与肤浅被比较得淋漓尽致!   

  所以我说黄金像旧社会家庭中的大太太,无论男人的爱与不爱,她的地位是不变的,尊贵。而白金像小老婆们,一个个美丽如花,深藏心计,讨男人们的欢心,但在大太太面前只能低头。银子像丫鬟们,她们远离大小夫人间的明争暗斗,有自己小小的自由和欢喜,一颦一笑轻巧可爱,通灵性,往往更能吸引男人的侧目。   

  哎,女人们啊。一辈子都在干嘛啊!   

  〃物质〃的人   

  很多人在形容女孩子时,喜欢用〃物质〃这个词,一个〃物质的女孩〃不是好女孩。我的理解,这句话是说女孩子太过于拜金不好养活。没思想没涵养还能把她老公累死。   

  人为什么会〃物质〃呢?   

  其实谁又能离开物质呢?   

  人的情感、记忆总会依附在某一样东西上才能长久。我很喜欢逛旧货市场,很喜欢看旧旧的东西,比如那种雕花的木窗门、可能是祖辈流传下来的古旧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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