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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波士顿马拉松赛跑的胜负
怎样在脚不打泡的情况下愉快地到达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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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中旬的一个星期一是爱国节,每到这一天,几千名身体轻柔、脸颊深陷的男女,穿着跑鞋,集中到马萨诸塞州霍普金顿村一条叫做海登罗街的普通街道附近,从这里向西沿着弯弯曲曲的道路到波士顿商业区的谨慎保险公司中心正好二十六点二一八七五英里。他们在这里喝上最后一口水,或者加托拉德(一种饮料的名字—
—译注)或者自制的味道很差的饮料,在衣服可能摩擦的地方抹上最后一层凡士林,把鞋带打成死结,到霍普金顿居民的菜园或花圃里解手。这里的居民冷静沉着,住的是宽大古老的木头房子。头顶上,波士顿电视台的三架直升飞机在天空盘旋,等待着,孩子们爬到光秃秃的树上,朋友和亲人前来道别,就象他们亲爱的人要到月球上去,从此再也听不到音信似的。正中午,一位官员把手枪举向天空放了一枪,一片上下跳动的瘦削、柔软的人头穿过海登罗街和第一公理会教堂,开始有目的地涌上一三五号公路,朝往东边很远的波土顿的高楼大厦跑去。
两小时以后,一个参加者以五分钟一英里的速度跑过了婉蜒曲折和高低不平的公路,经受了极大的痛苦,终于跨过了终点线。接着跟在他后面的人也到了。第一个人疾奔而至显出坚毅的神情;最后一个人一瘸一拐地跑着,脸色苍白憔悴。一些人费力地跑着,皮肤磨破的地方流着血,由于他们已经顾不上人们怎么看他们,所以他们象经过可怕的撤退以后的士兵一样,互相抱在一起,哭叫着。哈尔·希格登不仅是一个能就这个问题写出引人人胜的文章的作家,而且也是一个有成就的赛跑运动员。他在总结这种赛跑的奥妙时写道:“一英里同马拉松的区别就象用火柴烧手指和在热炭上慢慢烤的区别一样。”然而随着赛跑的痛苦逐渐消失,奇迹般的事情出现了:产生了一种愉快的平静的感觉,认为不管在那条孤零零的路上受了多么可怕的拆磨,只要参加了波士顿马拉松赛跑,经受各种各样的疼痛、痉挛和痛苦的呻吟都是值得的。
并不是所有的马拉松赛跑都象波士顿的赛跑那样,每个地方的赛跑都有自己的特点。隆冬举行的大西洋城的马拉松赛跑只是一条来回的路线,路面象台球桌子那样平,看上去几乎没有挑战——除了必须跑三个来回,而不是一个来回以外。纽约市老的马拉松赛跑在富有创新精神的弗雷德·莱鲍和同他一起工作的官员设计出一条弯弯曲曲的通过五个行政区的路线以前是枯燥无味的,它的路程是一条来回穿过中心公园的崎岖不平的道路。这样的马拉松赛跑使人感到烦闷。波士顿马拉松赛跑则不是这样。奇怪的是,它不是这种距离的赛跑中最有名的(最有名的是每四年举行一次的奥林匹克运动会马拉松赛跑),也不是最难跑的(全程下坡多于上坡),甚至凤景也不是最优美的(除非你喜欢货栈、铁轨和城市的绵延不断的建筑物)。然而,尽管如此,波士顿马拉松赛跑汇集了马拉松赛跑中的大部分精华。
一九七二年以后,情况更是如此。这一年第一次允许妇女正式参加竞赛。在这以前,她们为了参加竞赛用了各种花招——用假名、女扮男装和其它手段,因为官员们认为,她们不能忍受那么大的痛苦。一九七六年,一个叫金·梅里特的二十岁的大学生,以二小时四十七分十秒的成绩获得了女子组冠军,除了一百四十五名男运动员跑在她前面以外,其余都不如她。大概是由于她的这种创纪录的速度,人们担心她们受不了的心理也就永远消失了。
波士顿马拉松赛跑的神秘气氛仍然不减当年,尽管近年来它成了少数优秀运动员的比赛——这种变化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仅仅在几年以前,它还是向所有的人开放的,后来因为参加的人太多,管不过来,官员们勉强制定了参加比赛的下列标准:
在以前的马拉松赛跑中跑的时间在三小时以内的为合格,如果是妇女和四十岁以上的人标准降到三个半小时。
波士顿马拉松赛跑的吸引力部分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这段历史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四百九十年。那一年,一个姓菲狄波季斯的信使从马拉松跑到雅典,报告希腊战胜三万波斯人的消息。(他喊道,“欢呼吧,我们胜利了。”故事说,然后,他就死了。)然而,又过了二千五百年,马拉松赛跑才在这里扎下了根。一批波士顿人一八九六年在雅典举行的奥林匹克马拉松赛跑的鼓舞下,决定一八九七年举行一次马拉松赛跑,距离是从阿希兰梅特卡夫的磨坊到波士顿商业区,全程将近二十五英里,主要是泥路,参加竞赛的多数人是当地人——机械工人、卖牛奶的人和农场主,他们穿的是自己做的跑鞋,没有受过正规的训练,主要是靠意志力量跑完全程的。那年第一个到达终点的是纽约市的约翰·麦克德莫特,成绩是二小时五十五分十秒,比今天较长距离的记录慢四十五分多钟。
早期马拉松赛跑的路程长短有很大差别,但是一九零八年在英国举行奥林匹克马拉松赛跑时,终于确定了一个标准距离。那次为了把起跑线伸展到温莎堡的墙下,以便让皇室的人更好地观看比赛,官员们把距离增加了几码。波士顿迟迟不愿改变传统的距离,直到一九二七年才最后采用了正式距离。(距离的加长并没有给不知疲倦的克拉伦斯·德马带来不利的影响,他那年以二小时四十分二十二秒的成绩第五次取得冠军。)然而,即使在马拉松赛跑趋于成熟的时候,它仍然是一项不断爆冷门的竞赛,许多获胜者显然是无名小卒。例如,在一九二六年,人们都认为争夺冠军的将是德马和一九二四年奥林匹克的冠军、芬兰的阿尔宾·斯但鲁斯。谁也没有特别注意从新斯科舍的西尼迈因斯来的一十九岁的送货人,他叫约翰·迈尔斯,穿着游泳裤和白运动鞋,过去跑步从来没有超过十英里。但是正是迈尔斯与斯但鲁斯和德马展开了竞争,在他们力量减弱以后,终于超过了他们,以二小时二十五分四十秒的成绩夺得了冠军,十年以后,又出现一个同样意想不到的获胜者,他是纳拉甘西特的一个印第安人,叫埃利森·“人猿泰山”布朗,是历史上伟大的马拉松运动员之一。布朗住在罗得岛的奥尔顿,除了跑步以外,他还有一种不平常的训练方法:
砍木柴。一天他光着脚在煤渣地上用四分二十四秒的时间跑了一英里。另一次,他在二十四小时内参加了两次马拉松赛跑,尽管患有小肠疝气、但都得到了第一名。
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想到的是比尔·罗杰斯,他是一个看不出会得第一名的运动员,虽然他一路上几次停下来喝水、系鞋带多但目前仍然保持着这项比赛的记录。
波士顿马拉松赛跑能吸引人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它的观众同其它任何地方的观众都不同。波士顿人在告诉你他坐在爷爷的肩上看比赛时,眼睛里会露出一种出神的神情。当你一路上看到两边站着非常了解你的观众时,你知道他们确实是理解你的行动的。每年观众大概有五十万人,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嘲笑或者奚落你长疙瘩的膝盖。一个站在哈特布雷克山上的警察会拿着扩音器对赛跑的人说:“当你到达坡顶时,你还要跑六英里,这六英里全是下坡路。你的成绩是了不起的,我从心底里钦佩你。”
其它地方会有这种情况吗?站在道路两边的孩子会伸出手来希望摸到运动员,那伯只有一个人也罢,其它地方会有这种情况吗?在你感到极其难受的时候,还有什么地方比在能理解你的痛苦和意义的人面前表现出来更好的呢?
波士顿马拉松赛跑在正式比赛前好几周就开始了,冬天人们就在冰天雪地里长跑* 。到元旦的时候,赛跑就开始萦绕在你的脑际。你可能到寒风呼啸的俄亥俄平 原上去跑步,尽管风雪在你耳边呼号。然而你想象的是穿过波士顿欢呼的人群。一天在中央公园,我沿着环绕水库的一条一点六英里长的路跑着,一个跑步的人对我说,在紧张的训练期间,他是靠想象到达波士顿路线上的各个地点来提精神的。对这些人来说,这场竞赛几乎有着不可思议的魔力。
注:* 当然,除非你住在暖和的地方。然而,这种人在参加波士顿马拉松赛跑的人 中是比较少的。在一九七五年的比赛中,在二千一百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