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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女孩冰冷地回答,但顶顶并不气馁:“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朋友,你一直住在南明城吗?”
“嗯。”
“你的家人呢?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
顶顶知道她在故意回避问题:“好吧,‘无名女孩’没有父母,但总有住的房子吧?住在哪呢?”
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这个标准的一问三不知的“无名女孩”,忽然把上半身撑起来了,长发垂在枕头上,扫过顶顶的脸颊。
“那条狼狗是你养的吧?”
“是的。”
谢天谢地,这次她总算没回答不知道。
“它叫什么名字?”
“天神。”
顶顶不禁赞叹道:“好特别的名字啊,是你起的名字吗?”
用“天神”来形容那条惊人的大狼狗,也确实是名副其实。顶顶想象它匍匐在黑夜中的形象,竟真如传说中的神犬下凡,实非普通的狗所能比拟。
“是的,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刚才还在楼下等待着我。”
“可它怎么和你分开了呢?”
无名女孩淡淡地回答:“晚上,它去给我找吃的去了。”
“它给你找吃的?天神可真厉害啊。”
“天神无所不能。”
顶顶再也不想谈狗了,还是说说人吧:“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
“谁啊?”
顶顶兴奋地问道,却没想到无名女孩回答,“你不就躺在我身边吗?”
“哎呀,我是说除了我们旅行团的人以外。”
“那就——我不知道。”
老天,又是一个“我不知道”,干脆把她从“无名女孩”改名成“我不知道”吧!顶顶都快受不了了,她并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只能继续躺着观察对方。
窗外,黑夜正悄悄流走,一点白光缓缓地浮上天空。
微暗的晨曦穿透玻璃,如薄雾披在无名女孩身上。昏暗的逆光就像摄影作品的底片,让顶顶清晰地看着女孩的轮廓。
没错,她本身就是一幅完美的作品。
轻柔的光线在身体外沿轻轻散发,除了稍微偏瘦外,女孩身体发育得很好,腰肢和胸膛都颇诱人。如果稍微打扮一下,足够去做电影明星了,刘亦非、黄圣依当年也不过如此吧。
幸好躺在旁边的人不是“洛丽塔”,否则她定然会惹火上身。
无名女孩下床走到窗前,看着铁栏杆外的黎明,天空仍然是深蓝色的,鸟儿即将骑上枝头歌唱。
顶顶也走到她的身后说:“这是个罪恶而美丽的城市。”
二
清晨六点。
进入空城后的第三个白天。
四楼,在整栋楼最大的那套房里,床上同样睡着两个女子。
黄宛然与成秋秋。
这对母女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她缓缓睁天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千万不能被女儿看到。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她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为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说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六个月,她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做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边,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噩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了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了上海。
她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