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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只为修缮寺庙?”
皱起眉头,我盯着他。我确实不再是那个心思单一的女孩儿,他也不再是那个清修无为的男孩儿了,不是吗?
看着我,他摇了摇头。
只是,他依然不会和我撒谎,永远不会!这点,我坚信。
看了他一眼,环着虎子的小肩膀,走出了小院落。
心里,若然所失。
13
古德寺,一个清净的所在,这里,也是我的家。
漫步在熟悉的长廊间,僧尼们朗诵经文的声音,伴着轻风和梵香轻柔地徐徐飘来。闭目凝思,将自己的气息轻轻融于佛音之中,依然能感觉到被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所羽化,心境顿然舒朗。
有人曾谈起过人生的四种境界:一是衣食住行,那是人的原始阶段;二是职业、仕途、名誉、地位;三是文化、艺术、哲学;四是宗教。生命的体验,是瞬间的天地,幸与不幸,犹如莲花,都是既因既果的,所以,才有佛家的“步步生莲花”的隐喻。
想想自己从小到大,能够静心读书,平淡而充实的生活,虽成就平平,却也使得心境得以平和,灵魂得以净化,从中悟出许生命的意义,即使没有达到人生的最高境界,却也获得了难能可贵的内心的坦然自若。这样心灵的成就,难道不是一笔财富吗?
要感谢古德寺,感谢我的家啊!
是它,赐与了我这笔财富,是它,陪伴我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陪伴我走过我的童年和曾经的青春岁月。这里的每一块砖瓦,每一顶梁柱,每一丛花束,每一片树叶,都留下我儿时的欢声和笑语,留下我深深的执迷与感悟。
总记得毕淑敏的一席话:“孝”是稍纵即逝的眷恋,“孝”是无法重现的幸福,“孝”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孝”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一旦断裂,永无连接。
一个弃儿,我无从将我的拳拳孝心献给我的生生父母,只有,将它全数给我的家。我不能给它金银辉煌,不能给它万寿无疆,至少,我能给它短暂的平静与安宁。因为,“孝”的天平上,它们等值!
所以,决定了,任何人都不能去打搅我清净的家,即使,他是应祺。
薄霭的清晨,同样是我打开寺院的大门。
影象重叠,多象多年前,那个清新的早晨:山门里,一个女孩儿,山门外,一个男孩儿。只是,现在,我们彼此凝望。
他静静地跟着我穿过长廊,立在千佛阁前。这里,曾经是接纳我们最虔诚的地方,犯错也好,得意也好,两个孩子都要忠实地站在这里,静静回忆自己的乐与悲,仿若一个仪式。
守护神们伫立在光线幽暗的神坛旁,他们的面孔、姿态各异,有的严峻、孔武,有的慈和亲切。此时,我们面对的这位守护神,手里拿着一本书,带着几分书卷气。他的名字叫做“自净”,想来清净、纯净都是自己心中的谋求,设想世上的人们都能把“自净”二字放在心上,不奢求,少纷争,该有多好!这点,我和应祺,心里都清楚。
“还记得这个佛理吗,寒山问拾得:世间有谤我、欺我、辱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治乎?拾得曰——…”
“拾得曰,只要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清净的眼看着我,就象面前的“自净”,应祺坦然地一如多年前那个孩子。
“再过几年,你且看他————”微笑着看着他,我的眼底写着毫不逊色于他的坦诚,“多年以后的今天,你眼中的我,我眼中的你,变化几何,你我心中有数。佛理的阐释,你比我清楚的要多,这里,我不想再多教化,只是明白的想告诉你,古德寺,之于你,除了修缮积德,不该,也不会再有其它!”
“余米,”他一声轻笑,仿若从前每次我们共同恶作剧后,他看着我的微笑,有奖赏,有挑衅,“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的自信心依然让我吃惊,是个好现象,只是,凭什么,你能笃定我眼中的你是怎样,又如何可知,我什么不该,什么不会?话说太满,依然不好。”
“就凭那场游戏!”应祺眼中明显滑过一团妖艳的火,我的眼中,又何尝不是?“那场你我划下血誓的游戏————”低沉的声音带着梵香飘绕在佛堂里,曼妙的轻烟扶摇直上,划下一道多年前的艳丽影象————
那是东北大地带给我们的第一份见面礼。如此的厚重,如此的斑斓,如此的大气磅礴。当两个孩子被眼前飘摇的火红染艳了脸颊时,全呆住了!
高粱地,那是怎样的高粱地啊!山坡是浑圆的,连绵起伏,火红火红的高粱地象海一样壮阔宽广,从视线的这端一直延伸开去,到遥远的天尽头。夕阳耀眼的光芒辉映着天空,辉映着燃烧一般的高粱地,辉映着孩子的脸庞。我们扑进那海中,为田野浓郁的馨香所包围,所迷醉,所疯狂————于是,有了这一生最魔丽的誓言!
“我,应祺以血起誓,”
“我,余米以血起誓,”
“忠诚游戏规则,如果违誓,甘愿成为应祺(余米)一世奴仆!”
豁堂堂的声音,手指间深深被高粱杆刺破的血痕,两个孩子却笑的比那高悬的星辰还真挚!
可曾想,这疯狂的儿童游戏却主宰了我们整个的童年与少年。
游戏简单而残酷。应祺和我,各保留一棵最火艳的高粱,并互相在上面留有对方的血迹,然后隐藏。只要谁先找到对方的高粱,谁就有权利命令对方做一件事,事成为止,然后重新开局。就象誓言里说的,如果有一方放弃游戏,或输了而不去执行对方的命令,他(她)将成为对方一世的奴仆。当然,迄今为止,这个游戏被两个孩子严厉的监守着。
十七岁以前,两个孩子将整个人生舞台变成了自己的游乐场,乐此不疲的在藏与寻,敢与不敢中疯狂游戏。他为我生吃过蚂蚱,为我在考场上往老师身上泼下墨水,我为他伏在大树下捕捉过一千只蚂蚁,为他在人家的婚礼上去踩新娘的裙子————
一切的一切,此时,在他的眼中,在我的眼中,一一流过,划出一道一如高粱般火红的晶亮。
“我,应祺以血起誓,”
抬起那只依然印有伤痕的指,他的声音先在佛堂里响起,
“我,余米以血起誓,”
我跟随。时光仿佛回到那片火红火红的高粱地————
“忠诚游戏规则,如果违誓,甘愿成为应祺(余米)一世奴仆!”
誓言缭绕在佛祖面前,这个暂停十年的游戏,启动了。
(不好意思,家里装修已经完毕,开始放风,妈妈每天都要我过去守着房子,还要打扫卫生,更新不定时,而且有时较少,请原谅!)
14
第七章
“什么动物,你打死了它却流了你的血?”
“蚊子。”
“一对健康的夫妇,为什么会生出一个没有眼睛的后代?”
“公鸡母鸡夫妇生的蛋,蛋没有眼睛。”
“小王一边刷牙,一边悠闲的吹着口哨,他是怎么做到的?”
“刷假牙。”
咬了一口我手里的鸡腿,童航一脸悠闲,等着我再问。我则手里捏着鸡腿,绞尽脑汁地想,昨天还看了哪些脑筋急转弯来着?
风雨交加,身旁的路人各个行色匆匆,又有哪个象俺两口子这悠闲的?刚才还是艳阳高照,突来的大雨,让行人跑的跑,躲的躲,我们家童航可得意咯,出门前,是他非要塞把伞给我,说一会儿肯定下雨,当时我还笑话他婆妈,嘿!还真给他看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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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环在我的脖子上,打着伞,啃一口肯德基刚出锅的鸡腿,童航同志会享受着呢。看俺们两这装扮,都是简单的T恤,仔裤,还卷着裤腿儿,一点儿也不象去参加婚礼的样儿。但,谁还真在乎,我们两也是不拘小节惯了,何况,今天婚礼的主角是刘棵,那小子,太熟了,没必要跟他装客气。
刘棵,说起来,是童航那圈子唯一和我关系不错的,没别的原因,他娶的这小娘子,是我大学时的学妹,他追人家那会儿,没少让我帮忙,于是,他就“叛变”咯,可没少让他那圈子的人“不耻”,“见色忘义”,呵呵,我也不是好鸟,也不领情,还总拿这逗他。他总说,余米确实是个小人,“叛变”到这头真是大大的失策。不过,交情是实打实定下了。
“喂!你们两口子也太小气了吧,今天我结婚,也不送点东西?”新郎官一见着我们空手大巴掌,一副摆明着来混吃混喝的样儿,迎上来就嚷,他美丽可爱的新娘只在一旁快乐的笑着,
“谁说没东西送的,我们是送给小七的。七儿,等会儿姐告诉你几招养孩子的妙方儿,保你受用,看,我们家虎子就是样品!”丢了个可爱的眉眼给小新娘,七儿还是和以前一样那么容易害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