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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李泽明。有几个人能有这样的机会?
而这样的人却和林枫称兄道弟,在对话中对林枫极为推崇,一幅唯他马首是瞻地语气。莫至明这一刻的脑子很乱。有惊讶、有疑惑、有惊喜还有很多其它的情绪,他自己也无法说清。酝酿了一会儿,竟然不知道对林枫说些什么。
他突然不知道自己如何定位林枫。还是像以前一样当他子侄辈?还是将他当成一个身家上亿地财神爷?
不仅是莫至明地心情复杂,汪少淇、严明、莫子瑜这些最先认识林枫的人的心情也同样复杂。李泽明啊,商业界传说中的奇才,中国首富。刚才他和这个屋子里的一个人称兄道弟地对话。很让人震惊。
廖小凡满脸笑意地看着自己的父亲。她知道,父亲来上任时,有人找过他,让他做明海这边的代言人。但父亲来了后最终站在了莫至明这边,还给自己找了个好老公。如果,父亲站错队的话,也许下场不会好到那儿去吧。廖小凡毕竟是个年轻的女孩儿,再看林枫的时候,眼神里都有些敬畏和崇拜。有故事的男人是很吸引人的,隐藏的很深却像个百不时丢出一件让人眼花僚乱地宝贝地男人更是
陈市长、廖市长以及黄局这些人的心里也是百感交际,但他们知道,只要林枫没有和莫至明保持这样亲密的关系。他们把自己绑在莫至明这条大船上是错不了的。在国内,政治占据着主要位置。但是处在李泽明那个层次后,很多东西就会改变。就算把他放在官最高最多的北京城,也没人能把他怎么样。
“他怎么说?”林枫看一屋子人都诡异地看着他,静悄悄的,自己打破了这种平静。
莫至明这才从各种杂乱地思绪中回过神,笑着说道:“他说对这个项目很有兴趣,过两天会派一个考虑团来明海进行考核评估。也许自己亲自带队过来。如果考核评估的结果是确实有投资价值的话,他会和你合作。甚至,投资金额可能超过二十亿。”
“他要来明海?”林枫皱着眉头问道。
“是啊。”莫至明有些奇怪,刚才还称兄道弟的,怎么一会儿的功夫就翻脸了?
“他来了的招待费是你们政府出吧?我可不管啊。反正这属于你们的招商引资。”林枫赶紧划清界线。李泽明可不像自己这样随便,做有名车,出有随从,还带个考虑团——我靠,住宾馆都得一大笔钱呢。
莫至明苦笑着说道:“放心吧。所有的招待费用都记政府帐上。这尊大财神可不容易请啊。让我们把他供起来都成。”
莫至明转过身,满脸笑意地对着陈市长说道:“陈市长,你亲自带人组成一个接待小组,一定要以最高规格来接待。还有,多选择几个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到时候就算李泽明不愿意在风景区这个项目上投资,我们也要给他推荐些其它的项目。可不能轻易放跑了他。对了,如果他同意的话,我们政府牵头为他开一个接待酒会,组织本市的企业家来聚一聚,也为那些纳税大户们提供一个机会嘛。”
林枫暗自为李泽明大哥祈祷。看来莫至明他们是不肯轻易放过他了,不把他剥层皮下来是不可能让他走人的。
“林枫,你怎么认识李泽明的?”莫至明问出了在座所有人都想知道的答案。
“啊。这个啊——去年我去了趟香港,无意间就认识了。”林枫打了个哈哈应付道——
这是林枫年后第二次来省城机场了。第一次是送林师叔他们走,今天是来接沈漫歌以及自己的岳母。林枫的心情有些紧张,低下头打量了一下自己身上穿的这套范思哲休闲西装,嗯,很好,没有落下什么灰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镜照了照,头发没乱,今天才换的白色衬衣衣领依然很白,皮鞋——天啊,皮鞋上有几粒白点。林枫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帕,蹲下身子仔细地擦拭起来。
当林枫觉得自己已经相当的帅气后,抬起手腕上那块jionly手表看了看时间,还有三分钟飞机就应该降落了。这是林枫第一次戴手表,也是身上最值钱的饰品。这款外表朴实地手表要制表师用一年半的时间制做而成,全世界也只有三个制表师能做的出来,在1996年的《福布斯》奢侈榜上名列第三位,价值1284万人民币剥走身上全部的行当,一辈子衣食无忧。
虽然沈漫歌经过刻意的掩饰,但林枫还是立即就能从人群中认出她中。他对这个女人的身体实在是太熟悉了。无论是穿着衣服的时候还是脱光衣服的时候。头上带着顶白色棒球帽,脸上戴着一块茶色眼镜,下身是一件宽松地牛仔裤,上身是一件黑色风衣,里面衬着一件白色的恤,打扮时尚而性感。
让林枫奇怪的是沈漫歌还挽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和沈漫歌一样拥有高挑地身材,白皙地肌肤。也和沈漫歌一样戴着棒球帽和宽边眼镜。林枫看不清楚她的脸。难道沈漫歌还有个姐妹?没听她说过啊。
林枫笑着迎上去,和沈漫歌旁边地女人点头致意后,拉着沈漫歌地手,疑惑地问道:“你爸妈呢?”
沈漫歌听到林枫的问题,和旁边的那个女人对视一眼,咯咯地笑起来。
“怎么了?你不是说你爸妈和你一起来了吗?”林枫更加奇怪了。
沈漫歌搂着身边的女人,笑着说道:“这就是我妈。”
林枫看着摘掉眼镜的沈漫歌母亲,诧异地张大嘴巴,一句话脱口而出:“岳母,你好漂亮。”
第303节、看到了不应该看的
冰肌玉肤,滑腻似酥,黛眉开娇横远岫,绿鬓淳浓染春烟。这是一个和沈漫歌一样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
乍一看去,两人几乎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一样。而且都穿着一样的衣服戴着同款但不同色的眼镜,沈漫歌脑袋上顶着一顶白色棒球帽而她的是黑色,两个人手挽手着袅袅娜娜走来,只一个妖娆的身段及姿色天然地气质便吸引了机场不少人的眼球。
林枫本来以为她是沈漫歌的姐姐或者妹妹再或者阿姨姑姑奶妈保姆——,所有的可能性他都想过了。而且他还很礼貌地向人家微笑致意后才拉起沈漫歌地小手说话。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样的女人会是沈漫歌的妈妈?
主啊,你打雷劈死我吧。这次丢人丢大了。本来林枫同学是想给第一次见面的岳母一个好印象的,没想到忽略了人家不说,连那种“岳母,你好漂亮”这样带有浓重调戏性语言的招呼声都出来了。糟糕的是我又长的这么帅气——完了完了,她不会以为我是酒吧坐台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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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让林枫意外的是岳母大人好像并没有对自己那么轻薄的话生气,反而和沈漫歌两人又笑成一团。一张笑眯眯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林枫。林枫努力地抬头挺胸收腹提臀,争取把自己最健康帅气的一面展现在岳母大人眼前。
“林枫吧?”女人笑容满面地问道。林枫心里又是一动,这个女人连说话的声音都和沈漫歌那么像,不是少女的那种清脆,仿佛经历了很多事,微微有一点低沉沧桑,听起来很悦耳有磁性,很女人的声音。
“是。岳——伯母好。”林枫差点又喊出岳母了。本来他也就是在沈漫歌的面前这样叫而已,为了表现自己是一个很矜持地男人,他应该在沈漫歌母亲面前叫伯母,没想到刚才一受刺激,“岳母”这两个字就脱口而出了。
“咯咯,刚才叫岳母,现在又改口叫伯母。怎么?对我很不满意是吧?”沈漫歌的母亲看着林枫故意刁难着。
“没有没有。我是怕岳母对我不满意。”林枫坦白地说道。
“我不满意有什么用。你都把我女儿骗跑了,我还能怎么样?”女人瞪了林枫一眼。林枫这才慢慢地找出她与沈漫歌两人的区别。两人的皮肤都保养的非常好,不用手摸的话,林枫还真分不出来那个更滑腻。气质也同样的出众,也是难分伯仲。两人不同之处在于风情。女人的风情。
每个女人都有她独特的风情。或狂野、或明媚、或羞涩、或冷傲,或春色荡漾,或守心如水。当然,也有几种风情融于一身的女人,比如林淡妆。那样的女人已经不是普通的女人了,是女妖。沈漫歌的风情属于得体知性。而她母亲的风情则属于豁达妩媚。一种成熟女人或者说有过孩子的女人特有的风情。
“我们是自由恋爱——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是真心相爱。”林枫想用脑袋撞墙了。平时对着沈漫歌那张脸他就有些魂不守舍,现在有两张倾国倾城地脸在他面前晃来晃去的,他更是头晕脑涨。连什么自由恋爱都出来了——
在这边站的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