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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用急。没事的。我派人去找找。”李泽明笑着说道。
“我去找吧。”唐佳怡自己站了起来。一方面她也确实担心林枫,另一方面,她想出去吐口气。沈漫歌给她的压力太大,自己也得努力发动爱情攻击才行。如何开始呢?
“我陪你去。”黄灵儿也从她母亲身边站了起来。
“嗯。”唐佳怡点点头。
当两个女孩儿一起关门出去时,屋子里传来黄灵儿弟弟喜悦的声音:“刘若英也来了——刘若英是今天晚上的嘉宾吗?”——
林枫看着站在他面前大口喘气地丰雅,笑的很开心。“不错。不错。洪门果然是藏龙卧虎啊。你的身手在洪门排第几?应该是前几名吧?能挡住我缥缈三击的人可不多啊。你应该骄傲。”
“你没必要往自己脸上贴金。”丰雅摸了把脸上的血水,讥诮地讽刺道。那脸上的血水便他这么一抹,面积反而更大了。样子也更加恐怖。
林枫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丢了过去,笑着说道:“来,把这个药涂在上面。很快就能止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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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雅没想到林枫竟然会主动给他药,微微迟疑后,又把他的药瓶丢了回去:“你的药我不敢用。我自己有。”
丰雅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包粉末,打开后把整包药往自己的脸上涂过去。白色粉末渗入了血水里,不一会儿就凝固了,结成一块块红色的泥状物体。
其实丰雅是一直想往脸上涂药的,但是林枫攻的太急,而且谁知道他会不会趁着自己擦药的时候突然袭击?通过对他的了解,他的人品是极端的不能信任的。但林枫主动给他药后,情况就不同了。虽然不敢用他的药,但能把脸上的伤治一治,总比这样坚持着打下去好。丰雅以自己最快的速度上好了药,然后握着匕首紧张地看着林枫。防备他的下一轮攻击。
“哈哈,你应该相信我的人品。虽然我不喜欢别人比我长的帅,但我也不喜欢别人太丑影响我杀人的心情——你现在的样子太丑了。
林枫眼神朝着正被林一和林二攻的豪无还手能力节节败退,身上已经多处挂彩的边炎,笑着说道:“游戏好像就要结束了。接下来你可要注意了,我要抹脖子了。***,刚才你干吗那么拼命啊,一幅同归于尽的样子。直接让我抹了不就行了吗?省得现在这么麻烦。”
林枫埋怨地说道,让丰雅的脸气的扭曲,刚刚涂上药粉凝结成泥状的脸因为面部肌肉的蠕动,而分裂开来,并且有脱落的架势。丰雅也感觉到了,心里恨不得把这个有着阴险用心的家伙千刀万剐。
边炎那边节节败退,自己这边也是凶多吉少,乌鸦那边还没有消息,看来,今天是要全军覆没了。心里这样想着,但丰雅的嘴上却不敢示弱。看着林枫,冷笑了起来。
“别笑了,想说什么就说吧。你笑的样子真他妈丑。”林枫摆摆手示意他停止。突然,自己咧开嘴笑起来,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看到没?应该这样笑。帅吧?”
丰雅一个踉呛差点载倒。这男人——真他妈能搞。
“你不顾及你女人的安全了吗?沈漫歌——渍渍,多么迷人的女人啊,就这样死了是不是太可惜了些?”丰雅讥笑着说道。说到沈漫歌这个名字,他的表情又情不自禁地扭曲了一下。
林枫是什么样的人,精的跟个贼是的,这样的表情怎么可能忽略。眯着眼睛问道:“你和漫歌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六年——我不认识她。”丰雅满脸愤怒地盯着林枫。这个家伙太无耻了。不直接问自己认识不认识沈漫歌,却问自己什么时候和沈漫歌相识,自己也笨,就
口答出来了——那个女人,是心中永远的痛啊。▊
“你是六年前认识漫歌的对吧?”林枫笑着问道。
“我说过。我不认识她。”
“哦。六年前——那个时候漫歌还是艺术学院的学生呢。你是洪门的,应该是去那座城市执行什么任务——沈漫歌这样的女人在那儿都不会默默无闻,一个偶然的机会,你见到了她,然后惊为天人——你还追求过她对不对?然后被她冷淡地拒绝了。听李墨说漫歌那个时候的性格还很冷呢——哎呀,这怎么像是三流偶像表情那样痛苦,瞳孔还涨大,不会是让我猜对了吧?”不顾及对方的感受,林枫笑眯眯地说道。
“我说过——我不认识她。”丰雅一字一顿地说道。一直温和的脸在碰到林枫后再怎么也温和不起来了。总要种暴怒地感觉。
“是吗?真的不认识?”林枫冷笑着说道“我一直很奇怪你们的动机。得罪你们洪门的人是我吧,你们要杀的人也是我,我都主动送到你们面前了,你不让属下来围攻我,反而把人都红馆那边送。这应该不是你这种智商的人干出来的庸招吧?那么,也就说明红馆里面有你在乎的人,也或者说是有你恨的人。那个人除了漫歌还有谁?你刚才说到她的名字时表情很不对劲呢。”
丰雅被人猜中心事,疯狂地笑了起来。“林枫,我不得不佩服你的智商了。你知道吗?洪门里面有很多人在拿到你的资料看到你的所作所为时,都以为你是傻瓜。可我从来没有这么认为。虽然我当时并没有和你打过交道,但对你的师父林白还是了解的,那是一个很厉害的男人——他教出来的徒弟真的会那么差?”
“现在我才知道,你的智商远远超过我预测。不错,沈漫歌就是我恨的人。我在六年前就认识她,但她不给我任何机会。我在洪门这么做牛做马做人家的狗,想尽一切地办法往上爬,就是想配的上她,有一天能骄傲地站在她面前。没想到却被你捷足先登——哈哈,既然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别想要得到。那就把她毁了吧——”
林枫摇了摇头。“你太不了解漫歌了。或者说你太不了解女人了。有些女人会因为你的地位改变而改变对你的态度,有些女人不会。漫歌就是这种女人。”
“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女人。而且站在那么高的位置,看到她的人很多很多,喜欢她的,追求她的男人何止千万?钱比你多的权比你大的长的比你帅气的数不胜数,你爬到洪门的门主又如何?”
“一直到我的出现,她才动了凡心。她不会因为你有钱就爱上你没钱就讨厌你。她觉得感觉好就会和你在一起——比如她对我就是这样。你的智商虽然很高,但是对女人方面还是白板一块呢。兄弟,下辈子泡妞前先研究研究《泡妞宝典》吧。好了,我的话说完了,咱们继续。赶紧把事情解决完,我要回去给我们家漫歌送花呢。”
“你没机会送花了。乌鸦他们会把整个红馆给炸掉。”丰雅冷笑着说道。这句话也只是起到威胁作用,先不说乌鸦他们有没有机会走到红馆,就是让他们进去了,能让他们把红馆给炸了?政府还把派部队平了洪门。政府之所以允许这些古老的门派生存,一方面在有些时候是要借力他们,另一方面他们做的也并不过份。像炸沈漫歌的演唱会这种事——就算洪门政府公关做的再好,也是没用
“不。是乌鸦没机会进去了。”一个女人笑着从黑暗里走出来。
一把银色前端带有消声器的手枪正指着丰雅。后面又跟过来几个身体或多或少都有些受伤的男人,同样的,他们手里也握着手,分别对着丰雅和停止打斗的边沿。他们两人被包围了。
“乌鸦死了?”丰雅脸色暗淡下来。那个男人对自己忠心耿耿每次都能完成自己交代的任务,没想到在这次任务中再也回不去了。
“是啊。他还想占人家便宜呢。”林淡妆这句话是对着林枫说的,妩媚地对他使了个媚眼。林枫苦笑不已,那个男人能占到你的便宜啊?你不把人家捅成筛子才怪。
“好了。游戏提前结束了。我要回去给美女送花了。”林枫后退几步,笑着说道:“射击。”
“等等。不然可要出大事了。”一个稚嫩的童音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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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节、大家一起死吧
她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却长满了虱子。
东郭秀是个女人。而且是个美女。但更多的时候,她希望自己是个男人,也确实把自己当成了男人。因为,一个女人是没有办法在充满了明争暗斗与淫乱奢靡的大家族里生存。谋略、算计、布局、攻击、杀人等等,这些只有最优秀男人才会做的事情组成了她的生活。她的大脑每一刻都在算计或者提防陷阱。
衣光鲜亮的生活中,谁又能了解躯体深层的腐朽?
她与林枫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