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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有女初长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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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那个废物大师伯说他不过如此啊。他说自己是遭到他们师徒的偷袭才会这样。”边炎奇怪地问道。他对丰雅说他是疯子并不生气,只是前面那三个修饰词语让他有些不舒服——没头脑。***,没头脑的人最恨别人说他没头脑了。
    “不过如此的话他会落慌而逃?偷袭?连自己的同门都会用这种手段的人才更加的让人心悸。他还说那个林枫的手段不过如此呢,结果派出去的前几拨人不都有去无回?没一个人能走的出成都。”丰雅冷笑着说道。那个废物无论扯再多的理由为自己的行为狡辩,终究逃离不了失败者的命运。这一代的洪门少主如此睿智,怎会看不穿这一点儿?现在之所以还待他若上宾,只不过还觉得他有利用价值而已。
    “哼,那些人失败证明他们的实力不行。而且都是洪门外围的成员,身手有几个能看的过去的?反正我觉得那个林枫不过如此。一个青衣门的小帮派门主而已,也敢与洪门抗争?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这次咱们东西二王亲自出山,我就不信收拾不了他。丰雅兄,我知道你是靠脑子吃饭,但咱们说好了,那个林枫交给我了。我倒要看看他有多么的厉害,让少主这么看重。”边炎满脸不屑地说道,一幅蠢蠢欲试的样子。火红的头发在黑夜里非常的耀眼。
    “好啊。没问题。”丰雅无所谓地耸耸肩膀。他是无意与这个好的家伙争夺的,世界上多一些这样的妙人该
    的美好啊。出来做任务都不懂得先了解一些对手,I砍——真不知道他这个西王是怎么混上去的。
    一行人正往前走着时,正前方一个人影摇摇晃晃地朝着他们走了过来。那是一个清秀的少年,身材消瘦,嘴角懒洋洋地笑着,走起路来两边晃,像只鸭子。
    洪门这边的人立即警惕了起来。双手摸在了怀里的枪上。为了保证演唱会的安全,后门通道在前面设置了路卡,没有人能走到这儿来。而这个男人这么大大咧咧地走过来,肯定是不简单了。
    “你是谁?给老子滚开。”边炎指着那个走鸭步的少年骂道。
    “滚开?我滚了你们杀谁啊?”林枫笑着问道。
    “什么意思?”边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唐刀,冷笑着问道。他不喜欢枪,反而更喜欢这边冷冰器。当刀刃滑开皮肤的唰唰声和刺进骨头里的咯咯声音传进耳朵,他就会更加的兴奋,杀起人来也更加的疯狂。这种声音和女人的呻吟声一样美妙。
    “他就是林枫。”丰雅在一旁有些无奈地解释道。这个家伙有时候还真是丢人啊。
    “你就是林枫?”边炎提刀指着林枫问道。
    “靠,刚才你旁边那位帅哥不是提醒你了嘛。又问。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啰嗦,老了怎么办?要在嘴上安个消声器?林枫就是我。你们是洪门的什么人?好像很有来头的样子?”林枫眯着眼睛问道。
    “我是洪门的西王边炎,他是洪门的东王丰雅。嘿嘿,小子,这次你可以死的瞑目了。我们洪门这几十年来还从来没有同时派过两个王去执行一个任务。你让我们破例了啊。”边炎本来是和丰雅走在最后面的,现在边说话边往走前,一直走到最前方,和林枫面对面的位置。
    林枫的眼角睑了睑。洪门四王,天下无双。这句口号显然稍显夸张,但也足见四人在江湖中的地位。洪门有个规矩,凡是新门主上位,都会选择四个人做为辅佐。分别为东王、西王、南王、北王。其以北王最谓位高权高,然后是南王、其次分别为西王、东王。而这四个人各自镇守一方,负责各个区域的所有事项。如果他们四人同时背叛的话,可以把门主架空。但洪门数百年来从来没有出现过四王背叛的事情,偶尔有一个两个背叛,但也很快就会被扑灭。
    既然和洪门开战,又怎来对这一任的洪门四王不熟悉?这个西王名曰边炎,一头天然的红发非常显眼,而且性格也异常暴烈,喜好杀人噬血。当然,这样的人林枫是不放在心上的。洪门里面也有不少这样的人,甚至林一和林二杀起人来都不比他差。但是这个东王丰雅却不得不让林枫留心。虽然这个人的排名位置在四王中非常靠后,但深得现任洪门门主的赏识。听说他和现任门主是知交,在这一次为了门主之位而内部争斗时,他出谋划策立下了不少功劳。这次新任门主能顺利登位,他在其中应该居首功。这应该是一个智慧型的人物,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出手,但林枫怀疑他的身手并不比他的智慧差。所以,林枫忽略了边炎,眼神反而和丰雅做了几次交流。
    林枫不屑地对着边炎摇摇头,讽刺地说道:“什么东王西王?我只听说过芙蓉王。怎么,你想冲上前来是想和我单挑?”
    林枫知道这种性格暴烈地人最受不得激,他们那边人手众多,而自己这边只有杀手科的二十四个人。前门还有数万进不了场地沈漫歌歌迷,林枫怕洪门的人在里面煽动闹事,就派了一半的人在那边支援维持秩序地警察。毕竟,有很多事警察干不了,他们能干的了。而剩下的一半人就留下来和林淡妆一起在后门布防。虽然后门的通道已经在前面卡死,但林枫知道,这对有些人来说是没有的。比如这一群人。
    所以,林枫想先和这个西王边炎打场友谊赛。比赛第一,友谊第二,然后找机会把他做了。再对付起来这个丰雅也就容易些。
    “不错。我就是来找你单挑的。”边炎提起刀指着林枫说道。
    林枫摇了摇头。“你还是让那边东王来吧,你不是我的对手。”
 第265节、黄雀在后
    演唱会在继续,现在已经进展到了夏的主题。舞台也换成了夏天的场景。海风、椰树、沙滩、成群结队飞起又落下的海鸥,沈漫歌穿着绣花格子长裙在海滩上行走,时不时地还从少里捡起一只可爱的小贝壳。长发和裙角被海风吹拂,那双洁白的小脚丫时而探进海水里,仿佛受不了那份凉意又轻快地收回来——
    忘不了你黑夜里面黑色的眼
    忘不了你微笑时丑丑的嬉皮笑脸
    那首儿歌我低吟了千百遍
    每一次都附带着想你想你突然出现在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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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速越来越快
    我们越行越远
    幸运的是你不曾离开
    你是司机你是驾驶员我们一直相伴——
    沈漫歌快乐地在海边行走,微笑着歌唱。声音夹杂着海浪和风声,缥缈而又自然味道十足,让歌迷如痴如醉。唯美地歌声配合着那代入感极强地舞台效果,让歌迷有身临其境地感觉。仿佛自己也在跟着沈漫歌在行走,在后面听她歌唱,听她诉说着自己心中关于自己爱情的小故事,开心的或悲伤的,想念的或刻意遗忘的——陪着她一起开心一起难过。
    沈漫歌又做了一次颠覆。原来她地歌都是以深情路线。里面蕴涵的感情重的让人透不过气来。不是让人大哭就是让人大笑。而这首《今年夏天》却轻快活泼了许多,淡淡的相依深深的爱恋,如夏天棉花糖的味道,含在嘴里若有若无,却一直让人甜到心里面——
    这首歌的作词是沈漫歌本人。当时晚会的导演问她有没有自己做首歌地打算。她就信口答应了。本来作词并不是她擅长的。可那一天给林枫打过电话后,一股深沉地寂寞突然袭来,让人透不过气,然后她开始想念林枫。从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一起飙车、一起逛街、一起在艺术学院的舞台上献唱——一那首《今年夏天》便文思泉涌般写了出来——
    李墨一边听,手指一边在大腿上打着拍子,满脸骄傲地说道:“以前。每到夏天,几乎所有的人在ktv唱歌时都会唱梁静茹地那首《宁夏》,估计从今天开始,她们会改唱漫歌地《今年夏天》了,这首歌真是不错啊,漫歌尝试的这种风格相当成功,淡淡的蕴涵着爱恋的歌词、轻快的曲调,用她那独有的嗓音唱出来,真是——给人很舒服的感受啊——”
    “呵呵,确实。我也是很喜欢这首歌。第一次见到漫歌姐姐唱这种风格的歌曲呢。真的很好听。”唐佳怡笑着说道。
    “李老师带出来的好徒弟啊。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如果不是李老师,我们如何能享受到这种天籁?感谢李老师。”李泽明微笑着向李墨抱了抱拳。他对交际礼仪十分娴熟,这点儿马屁功夫还是有地。
    “哈哈。主要是漫歌的苗子好。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他们这些孩子也都争气——”李墨笑着摆手推脱李泽明地夸奖,但脸上笑意却浓地怎么也化不开。眼神又放在了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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