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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红尘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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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便有劳明府了。”这酒觥没白送,卫子君暗道。

…………………………………………

刘云德睡了两日便醒了过来,蝶儿近身伺候着刘云德,换药的时候,蝶儿看着那恐怖的伤口,吓得连连惊叫。于是这换药的任务便落到卫子君身上。

“睡得好吗?”一大早,卫子君便拿着药物进了刘云德的房间,抚了抚他的额头,已经退烧了。

冰凉的指尖带来沁凉的触感,酥酥麻麻的感觉由额头被碰触的地方四散开来来。

掀开被子,不着寸缕的上身暴露在面前,想不到这呆子竟有如此健美的身材。轻轻地清除旧药,擦拭后,仔细涂上新药。

刘云德突然很感激那歹徒给他的这一刀,以致她才能这样的站在他身边,抚弄他的躯体。她身上隐隐的一股特有的暗香窜入他的鼻息,纤细的指尖轻触游走在他的后背,阵阵酥麻传遍全身,心头一阵猛跳。

再也按耐不住,刘云德反手抓住正在涂药的手,一把将人拉倒在床上,宽阔的身躯覆上,一口咬上了卫子君的唇。

卫子君连一声惊呼都来不及出口,随即挣扎起来。

“你想叫我的伤口裂开吗?”刘云德终于找到一个完美的借口。

卫子君听了一愣,还没回神,自己的唇就又被侵占了。

那带着热气的光洁身躯,散发着男性的气息,使得她有些慌乱,情急之下,伸手扭过他的头,仗着他身体未有复原,飞快抽身出来。

愤愤抬起衣袖,用力抹了一下嘴唇,企图擦掉上面沾染的湿濡唾液,懊恼不已地看向行凶之人。若说第一次是因为两人尴尬姿势,令他情难自控,那这次便完全是蓄意行凶,不可原谅。放下手便要叱责。

却见那刘云德,又是一幅羞臊不已的模样,令人不由愣怔疑惑。这人到底是善于伪装还是双重性格?难道这便是那典型的闷骚?看他现在这幅模样,好似被强吻的人是他。这事儿便算张扬出去,别人也不会相信这憨厚的刘云德会做出此等事来,反而可能还要怀疑是不是她强迫了人家。

这个家伙该是思春了吧,不行,得给他找个女人了,不然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

卫子君如愿地买下了丹鹤楼,由于没有让他们赔付那三百两,所以只花费了五百两白银。一切都不用添置,只是把丹鹤楼的牌匾改成了聚云楼分号,人员赶制了统一的服装。又培训了一下伙计们,嘱咐了疱人,便照常营业了。

迭云经常过来帮忙,他已经和刘云德相认,一直孤单的迭云突然多了个表哥,倒让他欣喜不已。

原来的丹鹤楼成了名副其实的分号。不过依然是去聚云楼的人多些,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慕卫子君的名而来,能够边吃饭边欣赏聚云楼掌柜的风采倒不失为一件乐事。

刘云德的伤口刚结痂便爬起来帮忙了,死活不肯休息。他见卫子君又开了一个店,担心她忙不过来,便两个店来回跑着,看他这个样子,卫子君心里确实很感动。

更让卫子君感动的是刘云德无微不至的关怀,那是一份因爱而生的无私的关怀,不肯让她累到分毫,甚至每到中午,他都去她房间把被子铺好,强迫她进来睡个午觉。

这一切让卫子君这颗一直孤独的心生出一丝暖意。渐渐的,她依赖上这片温暖,把他当成了继师傅和迭云后的又一个亲人。

看着迭云每日的跑来店里高兴地跟着忙活,同蝶儿也有说有笑,卫子君不由想起那日酒桌的蓄意撮合,便把这事放在心上,偷偷问了迭云的意思,没想到迭云不但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更是赌气不来店里了,卫子君回去谷中,他也不和她说话,找他切磋下武艺,他也是一扭头便走,让卫子君甚感无奈。

但蝶儿的终身大事她始终惦记着,因为答应过张老伯,而且老伯年事已高,很想让他有生之年看到蝶儿顺利出嫁。于她把目标瞄向刘云德。

这个刘云德长相英俊不说,人也可靠,又熟读经书,得知他还曾中过秀才。虽然有那么两次“前科”,但卫子君想,那正是因为没个女人才会那样失控吧,正好给他个女人,他便会安分了。于是便在这日把刘云德叫进房间。

“云德!你今年也二十有三了,该是成家的年纪了。”卫子君顺手倒了杯茶递给刘云德。后者脸红红地接过茶水,把头低低挂在胸前。

看了他那幅样子,卫子君不觉又气又笑:“别不好意思了,不知道你那威猛劲都是哪儿来的?”意有所指,刘云德的头垂到腰际了,一对耳朵也跟着发起烧来。

卫子君上前一把提起刘云德的头,扶正他的脸,让他正视自己。当手抚上那张滚汤的脸时,她慌忙弹开双手,这光滑滚烫的触感让卫子君心中一跳。

“那个……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卫子君斟酌着用词,“你孤身一人也需要个人照应,我们这店里刚好有适龄的女子,不如……”

刘云德不待卫子君的话讲完,便开始拼命点头。

“这么说你同意了?”这呆子果真是想女人想疯了。谁说不是呢,二十出头,身体又这么好,如何能不想女人?“那我即刻便和蝶儿说说,然后把日子定下来,哈哈,你这呆子,果然是想女人了。”

刘云德听到蝶儿二字,突然僵住了,脸色由红转白,褪了羞色,反而黑起一张脸。

咦?刚刚还好好的,为何突然变脸,莫不是嫌蝶儿家穷?“这个你放心,蝶儿的嫁妆由我来操办,决不会比那大家闺秀少上一文。我一定把她风风光光地嫁到你们家。”

“当”。刘云德把茶杯狠狠放在桌上。“乎”的站起,“这事不劳卫掌柜的操心。”说完转身摔门而去。

怎么会这样?她明明是好心,为何会接连着得罪了两个人。

自从这件事过后,刘云德便对卫子君不理不睬。这下可好,迭云不来了,刘云德不理人,倒是弄得卫子君好生难受。她把他们当作亲人,一心的想着他们好,谁知他们如此不领情。她虽知道刘云德那点心思,但男人好似只要有个女人便可吧,再说蝶儿也算美人了,哎。

还好,刘云德虽然不理她,但依然尽心尽力地做事,这倒让卫子君舒了口气。

[第一卷 鹿城篇:第三十九章 确认]

聚云楼又多招了几个伙计,在原来的伙计里面提了个能干的做领班,将六郎调到分号做管事,两处酒楼的工作都是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卫子君也开心地做着甩手掌柜的。你刘云德不理人是吧,她还不去了,一连几日都在谷中练功,只是偶尔去店中瞧瞧。

卫子君的武功已练至摘叶飞花、伤人立死之境界。轻功更是了得,凌波微步已至踏水而行,稍加时日便可无需踏水,一跃而至了。

聚云叟看着进步神速的卫子君,喜爱得不得了,这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的武学奇才,居然能将别人数年甚至数十年方能达成的功力,只在数月便达成了,不可不说这是奇迹。但这与她自身的努力也是分不开的,她的超强的领悟能力,对武学的参透力,锲而不舍的耐力,以及勤学苦练的毅力,都是别人少有的。这也是聚云叟异常欣赏的地方。

这个孩子更另聚云叟欣赏的地方,便是她那颗孝心以及知恩图报的心。她完全把他这老头子和迭云当成了亲人。那日居然将经营一个月所得的六千三百两白银全数给他拿回去。聚云叟一生也没用过如此多银两,不肯收留。但她执意,要让师傅一生衣食无忧。聚云叟无奈只得留了一半。遇上了这个孩子,聚云叟这辈子知足了。

又是一连几日没有去店里,今日是卫子君的生辰,她是吃了迭云做的一碗寿面才想起的,想不到他虽生她的气,却还是惦着她。

饭后,练了一会武,卫子君觉得无聊,还是打算去店里看看。

由于轻功的长进,不到一刻钟便到了城门,抬头看看城门上的大旗已经改为“孟”姓,不由有些想念陈长和李天祁了,也不知他们何时能再来鹿城,也许一生都不再来此也说不定。

一路散散慢慢地逛着,看见卖簪子的小摊,心中一动,反正今日是自己生辰,给自己买点东西吧。看中了一只雕着兰花头的银簪,买了下来,又看中了一块圆形镂有一只白凤的玉佩,这玉佩通身青绿夹带些透白,成色尚好,精巧的是,那丝透白刚好雕成了玉凤,卫子君很是喜欢,便买下来挂在衣襟侧摆,想了想又给迭云买了一只镶有绿色宝石的银簪。

到了店中的时候,正是客满,卫子君看了一眼喧闹的大厅,径直向楼上走去。

还没走到楼梯口,就听见后面一声急切而欣喜的叫喊:“王!”

卫子君本能的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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