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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太平坐在门口的石阶上,用手抱着头,也不知是在发怔?还是在想心事?他年纪看来比谁都轻,但心事却比谁都重。
燕七又不知溜哪里去了。这人的行动好象总是有点神秘兮兮,常常会一个溜出去躲起来,谁也不知道他去干什么。
夜似已很深,又似乎还很早。
有人说:“时间是万物的主宰,只有时间才是永恒的。”这句话在这里却好象并不十分正确。
在这里的人虽然不会利用时间,却也决不做时间的奴隶。
郭大路喝完了第三碗酒的时候,林太平突然从石阶上站了起来。
他的表情很兴奋,也很严肃,就好象决胜千里的大将要对他的属下,宣布一项极重要的战策时的表情一样。
只不过无论表情多严肃的人,假如你倒着去看,他那样子也会变得很滑稽的,郭大路刚喝下去的一口酒几乎忍不住喷了出来。
林太平道:“我有话要说。”郭大路忍住笑道:“我看得出来。”林太平道:“这城里有个人,不但武功很高,而且还会易容术、缩骨法,曾经做过很多宗令官府头疼的案子。”郭大路眨眨眼,道:“这件事好象并不只你一个人知道,我好象也听说过。”林太平道:“不但你知道,酸梅汤也知道。”郭大路道:“哦?”林太平道:“她不但知道,而且还一定跟这个人有仇。”郭大路道:“有仇?”林太平道:“不过她也跟我们一样,只知道这个人藏在城里,却不知道他藏在什么地方?用什么身份作掩护?她虽然想找他报仇,却找不着,所以……”郭大路忽然觉得他不象刚才那么可爱了,一个跟斗翻下来,道:“所以怎么样?”林太平道:“所以她就想法子要别人代她把这人找出来。”郭大路道:“她当然知道天下最会找人的就是棍子和金毛狮子狗。”林太平道:“她还知道他们都已到了附近,所以就先想法子去通风报信,让他们知道:这为名贼就藏在城里。”郭大路道:“然后她自己再到这城里来,一夜间做下十七八件无头案,而且还故意模仿那名贼作案的手法,让棍子和金毛狮子狗认定这些案子都是他做的。”林太平道:“这还不是最重要的一点。”郭大路道:“最重要的是什么?”林太平道:“她这么样一做,棍子和金毛狮子狗才能确定这位名贼的确是在城里,才会认真找。
象他们这种身份的人,自然决不会为了一点捕风捉影的消息就卖力的。”郭大路道:“但她还有个问题。”林太平道:“她的问题就是得手的赃物一时既不能脱手,也没法子运出去,因为她知道棍子和狮子狗已经来了。”郭大路道:“不错,这种又惹眼、又烫手的东西,就算要藏起来都不容易。”林太平道:“非但不容易,而且还的颇费功夫,所以……”郭大路苦笑道:“所以,她就要找个人代她藏这些东西,可是她为什么谁都不去找,偏偏找上了我呢?”林太平道:“她当然知道你就住在这里,也知道这个地方连鬼都不想来的,把贼赃藏在这里,就好象……”郭大路道:“就好象把酒藏在肚子里一样的安全可靠。”王动忽然道:“这也不是最重要的原因。”郭大路道:“哦?”王动道:“最重要的是,她找来做这种事的人,一定要是个做事马马虎虎,看到阿猫阿狗都会去交朋友的糊涂虫。”王动非但不动,也很少说话。
他说的话往往就是结论。
但这次下结论的人却不是他,是郭大路自己。
郭大路叹了口气,苦笑道:“看到阿猫阿狗都去交朋友倒没关系,一看到漂亮的女人就走不动了的人才真的混帐加八级。”林太平皱了皱眉,道:“你说的是谁?”郭大路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说的就是我。”其实郭大路倒也不是真的糊涂,只不过很多事他根本懒得认真去想,只要他去想,他比谁都明白。
林太平忽又道:“你还做错了一件事。”郭大路叹道:“郭先生做错事不稀奇,做对了才是奇闻。”林太平道:“你刚才不该用那锭金子去付帐。”郭大路道:“我不用那锭金子付帐,难道用我自己的手指头去付?莫忘了你刚才喝的也并不比我少。”林太平道:“棍子和金毛狮子狗若知道我们使用金子付的帐,一定会奇怪这些穷鬼的金子是从哪里来的?那时我们的麻烦也就来了。”郭大路道:“我也告诉你几件事好不好?”林太平道:“好。”郭大路道:“第一,棍子和狮子狗根本就不会知道,因为麦老广绝不是个多嘴的人。”林太平道:“有了第一,当然还有第二。”郭大路道:“第二,郭先生身上有几锭金子,也并不是空前绝后的事,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何况,那锭金子上连一点标记都没有,我早就检查过了,谁敢说那是偷来的,我就先给他几个大嘴巴子。”林太平道:“还有没有?”郭大路道:“还有,每个人都要吃饭的,我们若要吃饭,就非用那锭金子付帐不可。”只听一人道:“这点才最重要,酸梅汤找的人不但要是个好色的糊涂虫,而且还要是个穷疯了、饿疯了的糊涂虫。”这也是结论。
这次下结论的也不是王动,是燕七。
燕七每次出现的时候,也和他失踪的时候,一样飘忽。
郭大路摇了摇头,苦笑道:“这人无论跟谁说话都蛮象人的,却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偏偏喜欢臭我。”燕七笑了笑,道:“你若不是我的朋友,想让我臭你都困难得很。”郭大路道:“王动也是你的朋友,你为什么不去臭臭他?”王动笑道:“能臭我的话已经被你说光,还用得着别人开口么?”郭大路也笑了,走过去拍了拍燕七的肩头,道:“这次你又溜到哪里去了?”燕七道:“我……我出去逛了逛。”他好象很不喜欢别人碰到他,每次郭大路碰到他的时候,他都好象觉得很不习惯,这也许因为除郭大路外也很少有人去碰他。
只要看到他那身衣服,别人已经连隔夜饭都要呕出生籽。
郭大路道:“你到哪里逛去了?”燕七道:“山下,城里。”郭大路道:“那地方有什么好逛的?”燕七道:“谁说没有?”郭大路道:“有?”燕七道:“昨天晚上你岂非就看到个提着两个篮子的大美人么?”郭大路道:“今天晚上你看到了什么?”燕七道:“杀人。”郭大路悚然道:“杀人?谁杀人?”燕七道:“棍子。”郭大路道:“棍子杀人?杀的是谁?”燕七道:“有嫌疑的人。”郭大路道:“谁是有嫌疑的人?有什么嫌疑?”燕七道:“棍子要找的人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是十年前到这里来的,所以凡是十年前才搬到这里来的男人都有嫌疑,都可能是凤栖梧。”郭大路道:“凤栖梧是谁?”燕七道:“凤栖梧就是棍子要找的人。”林太平忽然道:“你说的风栖梧,是不是‘鸡犬不留’凤栖梧?”燕七道:“就是他。”郭大路笑道:“名字如此风雅的人,怎么起了个如此难听的外号?”燕七道:“因为他一下手就非把人家偷得精光不可,有时连一文钱都不替人家留下,有的人被他偷的倾家荡产,只有自己上吊抹脖子,所以他虽然没有杀过人,但被他逼死的人却不少。”林太平道:“听说这人不但心黑手辣,而且视钱如命,偷来的钱自己也舍不得花。”郭大路道:“莫非他将偷来的钱全都救济了别人,做了好事?”燕七道:“这人平生什么事都做过,就是没做过好事。”郭大路道:“那么他的钱到哪里去了?”燕七道:“谁都不知道。”郭大路沉吟了半晌,道:“城里有这种嫌疑的人一共有多少?”燕七道:“本来就不多,现在就更少。”郭大路道:“棍子已杀了几个?”燕七道:“五六个、六七个。”郭大路瞪眼道:“他杀人,你就在旁边看着?”燕七道:“现在我连看都懒得看了。”郭大路瞪着他,忽然跳起来冲了出去。
王动叹了口气,喃喃道:“为什么自从认得他之后,我总是非动不可呢?”郭大路虽然不糊涂,却很冲动。
他本来应该先问问燕七:“棍子杀的究竟是些什么人?”他没有问,因为他知道棍子杀的也决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他很明白,却还是忍不住要冲动。这虽然并不是种好习惯,但至少也比那些心肠冷酷、麻木不仁的人好得多。
三黑衣人也有种习惯——他永远不愿走在任何人的前面。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谦虚多礼,只不过因为他宁可用眼睛对着人而不愿用背。
现在他就走在棍子和金狮子身后。
他们对他倒放心的很,因为他们知道他的剑是决不会从人背后刺过来的。
他虽然用黑巾蒙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