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三月十四日的情人节。
我看见,他在精心地包装着某个礼物。
我佯装没看见似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但是一整天,心里不由地沮丧。
那个女生真幸运。我嫉妒地翻着自己的歌词本。
脑袋一片空白。
第一堂晚自习下课,我看见他走出了教室,连同他的那份礼物一起。
有个女生站在教室门口,她笑的很甜。
我的心底黯然无声。
身旁,有小声的八卦。我听到了。
原来,他是因为那个喜欢的女生,才会换班来读文科。
有人说,那个女生脚踏两条船,他知道了,立刻换了班。
现在,似乎两人又和好了。
我听着,心隐隐约约地疼痛。
我望着门口的背影,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那是我梦里常出现的身影。单纯,美好。但却始终可望而不可及。
第二堂夜自习。我请假走了。
没有回宿舍,也没有去图书馆。
我去了操场。第一次,拼了命地跑了一圈又一圈。
三月的天,风应该是暖暖的。
而我,却觉得格外的刺骨。从外直至心脏。
无尽的刺痛。我听见,我的心,碎落一地。
4
4、(四) 。。。
第二天,早自习。沈翌风迟到了。
他的脸色似乎很不好。
同桌问我身体好点了没。
我僵硬地笑了笑。昨晚我请假,理由便是身体不舒服。
他是班里唯一一个关心我的人。那个时候,我居然有了一丝感动。
我想应该没有人注意我不在吧,只有他。
一整天,我都没有听到他的声音。身后,仿佛像是少了一个人。安静的,让我的精神也岌岌可危地坍塌了下来。
星期五是我值日的日子。我总是等到所有同学走完,才会去倒垃圾,然后回家。
那一天,我倒完垃圾回教室,破天荒地看见,他一个人坐在位置上。
那个,我要锁门了,你走了吗?我恢复平静地语调问他。
生怕自己一个眼神,就会泄露对他的迷恋。
他低着头,随手拿了两本书。起身,直直地问我 ,你忙完了吗?
我下意识地愣了愣,他的意思,是在等我吗?
上次听唐珉说你家附近开了一家书店,我想去看看。你不介意帮我带个路吧?
他见我迷惑,随即补充了一句。
哦。我点头,跟着收拾起书包。
唐珉是我的同桌,他们的关系似乎不错。我也经常看见他们打来闹去。
五点过后的校园,宁静得像是恍若隔世的天堂。
学校星期五,基本三点半就放学,而我,似乎习惯了最后一个走。
班长,好像也很信任地将钥匙交给了我。事实上,我知道,大家都想早点放学回家。
一路上,我都低着头,走在他的身后。
我们上了拥挤的公车。他站着我的身边,离我很近很近。
我闻到,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像初生的青草,一点也不浓重。
我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狂乱而躁动着。
那是一份青涩的紧张,不知所措的悸动。
他开始同我拉开了话题。
我小心翼翼地点头或回应。害怕自己一句不经意的话语,就会破坏了此刻的安宁。
学校离我家不远。书店就在我住的小区旁边一条街上。
我带着他到了书店门口。
同他道完别,接着,拐进自家的小巷。
那个周末,我很顺利地做完了英语作业。
我发现,我似乎找了到学英语的感觉。
大声地朗读,然后,一遍一遍地听见自己的声音。
带着很强烈的欲望,试图朝着某个若即若离的地方,攀爬。
五一的时候,学校放了三天。
我去了家门口的书店。
很意外地遇见了他。
那一次,是他喊了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名字,原来喊出来。也会那么的亲切。
林惜。他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手里拿着一张周杰伦的新专辑。
好巧。我的脑袋里,除了这一句,就没了其他的下文。
其实,我很想多说几句。只是突然短了路。
我们一起找了一个位置。
他坐在了我的对面。
我看的是言情小说。明晓溪的《泡沫之夏》
那个时候,班里女生都在疯狂地传播着书里的爱情。
我很好奇,偷偷地找机会看了。
他似乎有些惊讶,笑着问我,喜欢书里的哪个男的。
我摇了摇头,回答,好像没有哪一个是特别喜欢的。
我好奇地问他,你也看过这个?
他有点尴尬地笑了笑,我妹妹整天在说。
原来他有妹妹。那是我第一次知道。
我们,好像熟络了。
在那一个明媚的下午。
5
5、(五) 。。。
我的课桌上,开始渐渐地出现了英文歌词。
他的课桌上,也开始渐渐地出现了中文歌词。
学校里,我们开始经常讲话了。
他时常会拉着我的帽子要求我转头听他说话。
或者很多时候,他会把便签纸贴在我的书本里。
星期五放完学,我们会不约而同地去书店。
他总会坐在靠窗的那个位置。
我一进门,就会看见他。低着头,额头的碎刘海,随意地搭下。
我开始阅读他介绍的一些书籍,他会很自然地拿过我的英语作业。
仔细地看一遍,然后用铅笔圈出我错的地方。
我想,我是真的依赖上他了。
班里开始有女生不怀好意地说起我们。
我时常当做没听见似地低着头。
有人说,沈翌风只是在好心地帮我;也有人故意大声地在我耳边灌述,他喜欢的是理科一班的杨婧。
我默不作声地顾自写作业。
五月中旬的期中考试,我从班里的倒数第四名,一下子跑到了全班第三十名的位置上。
我很兴奋地拿着卷子笑了。
英语,七十九分。我看着自己,一点一点地收获喜悦。
那一天,他还是把他的卷子送给了我。 只是不同于以往几次的是。
他在卷子上贴了一张便签纸。
上面写着:是不是应该感激一下?
我想了很久,最后写上了时间,地点。然后把便签纸还给了他。
星期天,是个很不错的天气。
我穿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件白色T恤。
我们约好在书店碰面。为了他说的那个感激,我决定请他吃饭。
他到的似乎比我早,看到我喘着气,嘴里含糊地说着不好意思。
他笑着敲了一下我的头。
那一刻,我瞬间迷失了。我呆呆地,任由他,揽着我的肩膀,一并过了马路。
我们没有去餐馆,我几乎一直没开过口。
直到他带我进了地下商场。
他说,我的生日快到了,你应该买个礼物送我。
我问他,你想要什么?
他转头看着我许久,半晌,很夸张地笑了。
我一头雾水地审核起刚刚自己的话,难道哪里问错了吗?
他见我沉默,随即又玩笑地换了话题,你大学想去哪上?
南方吧。 我不假思索地回应了他。
为什么?他探究地疑问。
我怕冷。
是的,我很怕冷,所以我不想呆在北方或者自己家乡。
我想去不冷的地方,不用穿棉袄的地方。
他突然没在说话。过了很久很久,我才听到他很无奈地轻声叹息着。
可是我很怕热。
6
6、(六) 。。。
可是我很怕热。
他说着,转头认真地望向我。
林惜,其实北方的雪很美。
我想我真的是个很迟钝的人,所以才会没有发现。
他的意思,是想让我去北方,因为他怕热,他会去北方。
我是怎么结束了这场对话?打趣地弯了弯嘴角,说,南方的海也会很美。
我们,各自圈在了各自的意思里。
没有谁点破谁的意思。
我不懂他,而他,也不懂我。
我想,那一天,应该算是我们的约会。
虽然没有定义为情侣,但是他牵了我的手。
而我,没有拒绝。
他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青草香,不浓重。
却很深刻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们两个似乎变得有些别扭了。
我害怕转头和他说话。
他也不再那样动手动脚地拉着我的衣服。
我以为,他是有些喜欢我的。
当然,那只是我的以为。
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坦白地说过。
期末考试之前的一个礼拜,班主任说,下个学期开学初会进行分班考试。
年级里的前五十名,会凑在一起,组成一个实验班。
我听到后,心突然黯淡了下来。
前五十名,那就是五个班的前十名,肯定会被分出去。
沈翌风一定会是那其中一个。因为,他每次考试,都是全班前三。
我安慰自己,其实他去了实验班,也还不错,那样他应该会更加优秀。
我想着,注意力却怎样都集中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