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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说这个话的时候,我觉得他真是健忘呀,我明明在大漠的若虚山上住了七八个年头,并且时常与毒蛇猛兽为伍,与野人基本就是一纸之隔。
在经过几个回合的论证后,我们四人终于在落霞山的半山腰上安营扎寨,住的十分踏实。
暮色四合的时候,遍山的绿树都被裹上了层温和的金,湿热的风拂过高矮错落的灌木,沙沙轻响。我抬起袖子抹了抹额际湿漉漉的汗珠,在心底感慨此时蹲在帐篷边生火的我是多么地像一个村姑。
“庄庄呀,帮我再拿点干柴来。”
半晌,没有人应我。
“庄庄?”
我抹了把老汗,眯着眼四下打量,赫然看见九宝这小子正站在溪水里朝着庄庄泼水嬉戏,那情景叫一个浪漫旖旎。
于是我卷起袖子,扔下手上的两把柴火决定蹭过去凑个热闹。
逛到两人附近的大榕树后面时,忽然听见九宝说:“那女人要是没我家公子,可早就死在青川里了。”
诚然,“那女人”便指的是在下我。
庄庄似乎很不服气,“姑爷倘若不救姑娘,那就是不负责任!”
我的一副心肝就这么抖了一抖,庄庄讲话果真是很有几分气魄。
九宝哼了一声,嘀咕道:“那雪山可不是谁都上得去的,公子是怕她毒发的厉害,才不顾身上的伤势将她背了上去。公子说低温能缓解毒发的速度,且解毒的血灵芝就长在那雪山的尖尖上。你可知道,那血灵芝附近向来有猛兽出没,从前去采的人,多数都没能回来,偶有将血灵芝带下山的,也都就剩一口气吊着了。公子拼着一条性命才能护着那女人不死,可他又偏偏不让说。我们公子的命……真是苦。自打碰上这个女人,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只听庄庄吸了吸鼻子,说:“从前是不知道姑爷这样好的,我家姑娘往后定会明白,也不会再……记着那个人了。”
我躲在大榕树后,默默地发觉,这世上的许多事,并不是知道了就必定会心如明镜。而难过的时候,也并不是全因受到伤害。
天际的几缕浮云,被霞光映得红彤彤的,微风过境,偶有飞鸟从林中掠过,脆声啼鸣。
我坐在一堆枯叶儿上看着漫天云卷云舒,等着狐狸从林子里回来。
天色渐暗的时候,狐狸提了两只野兔如神祗般突然降临在我面前,他用抓过兔子脚的手拍拍我的头顶,说:“阿歌,是不是等的不高兴了?”
我扬起头来看他,发觉他黢黑的眸子里有奕奕神采,我扯了扯唇角来对他笑道:“没有不高兴,就是肚子饿了。”
狐狸招来九宝去剥洗那兔子,然后面目柔和地将我看着,“你又不是小孩子,饿肚子就板起一张脸来,像话么。”
我朝他身旁蹭蹭,“狐狸,等回了大漠,我一定将小花许配给你。”
我思量,既不能我来以身相许报救命之恩,那拿小花来许也是一样的。毕竟我不是个真真的断袖男子,这就实在不能满足与狐狸的要求。
狐狸闻言忽然怒火汹涌,一个纵身将我压倒在地,温热的呼吸在耳边吹得痒痒的。他目光切切,声音低哑,他说:“沈凤歌,你要不要亲自验证一下,我究竟是不是断袖?”
他这个问题诚然很复杂,由于我不大清楚断袖这个问题该如何证明,所以我必得先深思熟虑,方才能给他答案。
“你、你们这是在做甚?”一个颤抖抖的声音从旁边传过来,“如此大庭广众下,你俩……是要做甚?”
秦璋从从容容将那说话的白衣人看了一眼,然后又托了我的腰将我扶好坐着,才道:“在下才是要问问兄台,可知一句话叫做非礼勿视?”
我瞥了眼不远处那背着个小背篓的男子,着实又头疼了一把。从他的装束来看,此人必是个读书人,而读书人又一向脑筋死板,废话多。
“公子,发生何事了?”
“姑娘,您可还好?”
那一头,九宝并庄庄俩人拎着兔子慌慌张张跑过来,我抬头望了一回天色,这下,可真是热闹了。
我站起来拍拍衣裳上的土,打了个哈欠对庄庄说:“没什么打紧的,误会罢了。”
“这位姑娘,请留步。”白衣书生前跨几步,朗声道。
我诧异地看看他,他难道不该去找秦璋么。
“姑娘,此处虽是山水间,但姑娘也须注意,这个,礼仪。正所谓是——”
庄庄从一旁凑上来,将手里的兔肉拎了拎,打断他的话:“公子,我家姑娘与少爷要用晚膳了,公子不如先等上一等?”
“这个,小姑娘说的有些道理,也正所谓是,”白衣书生忽然顿了一顿,继而十分羞涩地将我与秦璋一望,“呃,小生不知二位是——实在是误会、误会。”
秦璋立在我身侧轻咳一声,也不辩解,只是对白衣书生道:“兄台若是不介意,便与我们一道用晚膳罢。”
白衣书生挠挠他那散乱的发髻,慎重点头,“小生也确实饿了。”
野炊期间,白衣书生自报了家门,说是姓尉迟,单名一个陌字。他报上大名的时候,秦璋的面色有些复杂,于是我也跟着高深了一把。
我说:“尉迟这个姓好呀,落霞山上的落霞派掌门也是姓尉迟的,他可是个名人,你沾光了。”
尉迟陌深以为然,“我认为也是,可惜我不懂功夫。”
我安慰他,“这个没关系,你虽不会功夫,但你会读书,实在不行你可以对对方讲道理,这也算是一门技艺。”
尉迟陌做含羞状,“沈姑娘你真会聊天。”
秦璋在此时递来一块撕好的兔肉,淡淡道:“不饿了?”
其实我仍然很饿,于是我抛下尉迟陌继续吃肉,秦璋也继续从那兔子身上慢条斯理地撕下一片片肉来递给我。
之后尉迟陌开始陷入沉默,然后众人皆陷入沉默。
入夜的时候,尉迟陌说怕遇见个把老虎抑或狮子,进而要求和我们在帐篷同住。秦璋对此事不置可否,九宝与庄庄不便表态,剩下我一个热情好客的就乐呵乐呵地应承下来。
但其实落霞山已是个被人力开发得差不多的山区,诸如华南虎这样的猛兽已经不多见,实在是不能指望他们出来做些伤天害理的事。
不过尉迟陌看样貌就是个涉世未深又饱读诗书的人,而根据我的经验,像他这种类型的人通常比较容易遇见不可思议的事情。就譬如在诸多小说中,被猛兽攻击的定不会是武功高强,身手敏捷的大侠,即使是大侠,那也一定是个身受重伤的大侠。所以猛兽的既定目标一般是在尉迟陌或者庄庄这样容易被大侠搭救的人身上。
我四人并尉迟陌一人在两间帐篷里紧巴巴地住下来,庄庄对我说我的这个想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两间帐篷是男女有别,所以不管有没有尉迟陌,我俩所拥有的空间大小都不会发生改变。
我略略思索后,深以为是,于是睡的格外踏实。
晨露渐浓时,我一片潮湿中睁开了迷蒙的双眼。身旁的庄庄已然起身,我猜想这是她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所以习惯这个东西一旦养成就是个十分可怕的事情。
而我自打死了一次没死成后,就彻底摒弃了过去严于律己,早睡早起的好习惯,变成了一个宽以待己、严以律人且自由散漫的人。
简单地说,就是我既刻薄又自私又懒惰。
所以我能够在这样早的时辰里醒来,实在是一个奇迹。
我躺在干草铺就的床上辗转了一会儿,却实在是没了睡意,便整了衣衫钻出帐篷去打算汲取下天地间的灵气。
帐篷外,九宝手上正端着个木盆,看见我出来,诧异道:“女人,你怎么这么早?”
我扯了扯嘴角,干笑着,“你家公子也起了?”
九宝一面端着木盆向他们的帐篷走,一面头也不回地道:“起了,在溪边同尉迟公子闲聊。”
我望了眼薄雾中那轮淡淡的日头,做个深度吐纳,便往溪边走过去。
溪水潺潺,青草绒绒,黄莺清脆的啼鸣在林间徘徊,翠绿的叶上躺着剔透的露珠,折射出那一缕浅金的晨曦。
秦璋着了一身玄色长袍负手立在溪边,发尾用墨色的绸带束了,慵懒又温和。尉迟陌立在他身侧,略矮了他半个头的身高,侧身立着,眼角眉梢尽是笑意。
这一副画面在我看来,实在是——很旖旎。
“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应选贤与能,讲信修睦,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其实,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
我立在不远不近的地方,恰巧听见了这样的一截话茬,着实是让我失望了一把。但在失望之余我也感慨狐狸是个长情的人,只因他并没有因在青山绿水中遇见娇弱的尉迟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