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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匹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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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李时教成一个快枪手,这些枪械知识能有个大体的了解就行。殊不知李时记忆力惊人,他所说的一字不落地印在了李时的脑子里。
    等到把常用枪械了解一遍,叶飘零身上也藏满了枪支,他带着李时来到靶场边上,悄声告诉李时一些出枪、开枪的诀窍,让李时记住,然后他进去打一遍进行实战演示。
    听了那些诀窍,李时恍然大悟,同时心里也不禁暗暗点头,看来乌鸦为了得到玉髓真是下了血本,要不然叶飘零也不会把他独家的秘诀拿出来教给自己。
    靶场里面的灯光亮了,这里模仿的是城市里一个繁华的街道,各种店铺、霓虹灯鳞次栉比,汽车的轰鸣和行人的喧闹交相混杂,一般人走在这样的街道上脑子都有点乱,更不用说在瞬间发现危险及时掏枪并准确击中目标了!
    砰,枪响了,一个突然冒出的纸靶眉心添了一个枪眼,只见叶飘零以正常的脚步往前走着,两边的店铺里,前后的汽车里,甚至模仿的人群里,都会突然冒出举枪的纸靶,往往在纸靶刚刚冒出的同时,叶飘零的枪就响了,而枪响过后,却看不见他手里有枪,他就那样空着手往前走,只有冒出靶子,他才掏枪射击。
    叶飘零从街道上转一圈回来,李时简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了,自己拥有超能力才能有迅捷的身手,而叶飘零的速度完全是靠长时间的磨练得到的,真不知道他在这方面要下多大功夫!
    哗啦哗啦,叶飘零把身上的枪掏出来放在地上,让李时按照他教的藏在自己身上:“好了,你进去走一趟,打不好也不要紧,刚开始学嘛,多练两次就好了。”
    李时心里很清楚,要是换了一般人,第一次接触枪械,别说打移动靶,就是打固定靶,也很难打得准,但是自己无论眼力和反应速度,都远非常人可比。不过李时又想到,即使能打得好,也不能完全展示出来,如果一下子就能打得跟叶飘零一样好,那可就太逆天了。
    等到李时从街道上转一圈回来,乌鸦情不自禁地鼓掌叫好:“兄弟,我就看你骨骼奇异,有一身功夫垫底,学什么都快,果然没看错你。”
    呵呵,李时心里也是很有成就感,虽然表面上自己只打到了一半靶子,可是自己很清楚,那些靶子是自己故意漏掉的,并不是反应不及打不到。
    叶飘零品咂着女儿红,也是一个劲儿点头,酒很好,徒弟也很让人满意,不但一教就会,而且很得自己的神韵,看这样不用自己再教下去了,只要李时多来练习几次,相信一定能变成一个超一流的快枪手的。
    考虑到李时没有持枪资格,叶飘零又从身上摸出一把小小的金属块,这些东西做得很精致,三棱形状,有一个小小的尖头,叶飘零拈起一个给李时展示,言语之中颇为得意:“这是我发明的独门暗器,要是子弹打光了,这就是最后的三根救命毫毛,你要是没枪的话,碰上拿枪的,用这个打他,只要你用好了,力道够足,威力不比枪差,打个一二百米不成问题。”
    叶飘零给李时讲解完三棱镖的发射要领,又吊儿郎当地走进模拟街道,一圈下来,依然是每个靶子的眉心添了一个三角形小洞。
    李时抓一把三棱镖藏在身上,也进街道走一圈,还是跟打枪一样,打一半留一半,不能全部展示自己的能力,要是让乌鸦他们看出点什么,就不大好了。即使是这样,乌鸦和叶飘零依然惊奇不已,啧啧称奇,简直是武学奇才,不管什么东西一点就通,一学就会。
    “教会徒弟没师傅,不教了不教了!”叶飘零居然开起玩笑来。
    李时的心里比刚才掌握了快抢的要诀还要狂喜,因为自己没有持枪资格,不能持有枪支,一旦碰上持枪的敌人,空有一身本事却没有枪,可是学会了三棱镖,只要随身携带这东西,威力并不比枪支弱,还合理合法,多好!
    以前自己的飞针也能取人性命,可是那东西太轻,打不远,所以一旦碰上持枪的人就没办法,三棱镖正好解决了那个问题。
    甚至现在李时就跃跃欲试,自信满满地希望再碰上十号那样的高手,看看是你的枪快还是我的三棱镖快?

第144章 故意吓唬我
    从训练基地回来已经是半夜了,李时没敢上去,而是从地下停车场坐专用电梯上顶楼,先来拜会林妍如。
    一脸淡然的林妍如把李时接进房间,李时走在前面,林妍如跟在后面关上门,听到门锁“咔吧”锁上的声音,李时突然感觉到一股危险临近,屁股上已经挨了一脚,等他回头,林妍如已经飞身扑上来。
    小拳头恶狠狠捶着李时的前胸:“混蛋混蛋混蛋,你们男人是不是都这样,就不想想人家都要担心死了,你却出去花天酒地!”
    呵呵,李时揽着林妍如,心里甭提多甜蜜了,以前只是听过有关粉拳的传说,不知道粉拳到底是啥滋味,现在才知道打在身上好舒服啊!
    “吃饱喝足,乌鸦有没有请你捶背按摩泡泡脚啊?”林妍如不依不饶。
    呃,难道女人都是这么小心眼?“哪有闲心干那个!”李时陪着笑,“好男儿志在四方,男人有男人的事,我和乌鸦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谈!”李时就把跟乌鸦的交易说了,末后补充说,“这多好的事,反正咱们的玉髓总要出手,给谁也是给,卖给他们三个不少卖钱,我还学会了打枪!”
    “真有事不会打个电话跟我说清楚,害我在这里坐也坐不住,站也站不稳,你知道担心一个人的滋味儿吗,眼睛恨不能盯在钟表上,感觉一秒钟比一年都长,你,你让我担心死了你!”林妍如简直像一只发怒的小动物,白天那个面淡如水的林大小姐在她身上再也找不到一丝痕迹。
    李时搂着她在沙发上坐下,说好话哄她:“为了抚慰你受伤的心灵,我给你唱首歌好不好,就唱你知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
    “唱什么唱!”林妍如生气地背过身子,“你现在成家长了,有什么事你做主也不跟我商量,你这话早说,今中午我已经把玉髓送人,东西都护送走了!”
    啊,李时大吃一惊,送人了!连连抖搂手,坏了坏了,这事麻烦大了,比祝英台他爹收了马太守的聘礼还麻烦,英台她爹就是死脑筋,收了礼可以送回去嘛,可是自己跟人做的这交易没法送回去,又不是实物!这是学的技术,技术都学会了,怎么还给人家?难不成把自己的手剁掉,脑子里的记忆抹掉!
    这可怎么办才好,龙钟和刘云那是自己碍于面子,不给他们也无话可说,可是自己怎么跟乌鸦交待呢?
    李时脑海里突然一亮,乌鸦不就是拿玉髓去救某个身患绝症的人吗,自己可是会神针灸法的,实在不行只能跟乌鸦走一趟,看看那人到底得的是什么病,自己给他针灸试试!
    林妍如探过身子,偏着脑袋像一只善解人意的小母猫一样看着李时:“这回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了?”
    唔,不对,李时一看妍妍那含笑非笑的表情,突然明白了,这小妮子是逗自己呢!一伸手逮住她:“你没送人,故意吓唬我对不对?”
    “送人就是送人了,人家还骗你?”
    “你还给我拒不承认!”李时抬手放到嘴上哈气,作势要去挠她,“看来不动大刑谅你不招!”
    林妍如一口气憋不住噗嗤笑出声来,俩胳膊抱成一团像只小猫一样蜷起来防护李时挠痒:“别挠别挠,我最怕痒了,一动我会上不来气——”
    李时五指呈鹰爪状在她眼前晃悠:“偶的玉髓现在何方?”
    林妍如笑得花枝乱颤:“千万别动我,身上都酥了,玉髓在你希望在的地方!”美女就是美女,不管是嬉怒笑骂,怎么都好看,李时举着爪子不禁看得痴了。
    好容易止住笑,看着李时那呆愣愣的样子,林妍如冰雪聪明,岂能看不出他是为了什么发呆,两颊不禁微微泛红,用手轻轻往一边推李时的脸:“别看了啦,看进眼里拔不出来怎么办,人家害羞啦!”
    呵呵,李时揽住她,腆着脸往前凑合:“人都是我的,还不能让我看个够!”一手揽着小蛮腰一手扶着滚圆的肩头,脸越凑越近,心里有一种巨大的冲动,知道这就像种子发芽一样,只要在湿度、温度适宜的环境下,沉睡的嫩芽就会萌发出来。
    自己跟张小琳好了那么多年,却装正直学君子,放着一棵好好的白菜不啃留给猪,也许那时候还小,身心都没发育成熟,现在可实在不小了,想装也装不住了,因为感觉体内似乎有一团火从心底燃烧起来,直冲入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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