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狼图腾-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新草场地域宽广,草多水足,进来的又只是一个大队的牲畜,大队破例允许马群饮完水以后,可以在牛羊的草场上暂时停留一段时间。由于没有人轰赶,马群都停下来,低头吃草。

()好看的txt电子书
  陈阵和杨克立即被高大雄壮剽悍的儿马子夺去了视线。儿马子全都换完了新毛,油光闪闪,比蒙袍的缎面还要光滑。儿马子的身子一动,缎皮下条条强健的肌肉,宛如肉滚滚的大鲤鱼在游动。儿马子最与众马不同的,是它们那雄狮般的长鬃,遮住眼睛,遮住整段脖子,遮住前胸前腿。脖子与肩膀相连处的鬃发最长,鬃长过膝,及蹄,甚至拖地。它们低头吃草的时候,长鬃倾泄,遮住半身,像披头散发又无头无脸的妖怪。它们昂头奔跑时,整个长脖的马鬃迎风飞扬,像一面草原精锐骑兵军团的厚重军旗,具有使敌人望旗胆战的威慑力。儿马子性格凶猛暴躁,是草原上无人敢驯,无人敢套,无人敢骑的烈马。儿马子在草原的功能有二:交配繁殖和保护马群家族。它具有极强的家族责任心,敢于承担风险,因而也更凶狠顽强。如果说牛是配完种就走的二流子,那么,儿马子就是蒙古草原上真正的伟丈夫。
  没过多久,激烈的马战突然开始。马群里所有儿马子,都凶神恶煞地加入了厮杀。一年一度蒙古马群中驱赶女儿,争抢配偶的大战,就在观战台下爆发了。
  三个人坐在狼圈旁的草地上静静观看,小狼也蹲坐在狼圈边线,一动不动地注视着马群大战,狼鬃瑟瑟颤抖,如同雪地里饥狼。狼对凶猛强悍的大儿马子有一种本能的恐惧,但它看得全神贯注。
  五百多匹马的大马群中,有十几个马家族,每个儿马子统率一个家族。最大的家族有七八十匹马,最小的家族只有不到十匹马。家族成员由儿马子的妻妾、儿女构成。在古老的蒙古马群中,马群在交配繁殖方面,进化得比某些人还要文明。为了在残酷的草原上,在狼群包围攻击下能够继续生存,马群必须无情地铲除近亲交配,以提高自己种群的质量和战斗力。
  每当夏季,三岁的小母马接近性成熟的时候,儿马子就会一改慈父的面孔,毫不留情地把自己的女儿赶出家族群,决不允许小母马跟在它们妈妈的身旁。发疯发狂的长鬃生父,像赶狼咬狼一样地追咬亲生女儿。小母马们被追咬得哭喊嘶鸣,马群乱作一团。刚刚有机会逃到妈妈身边的小母马,还未喘口气,凶暴的儿马子又快速追到,对小母马又踢又刨又咬,绝不允许有丝毫顶抗。小母马被踢得东倒西歪,只好逃到家族群之外,发出凄惨的长嘶苦苦哀求,请父亲开恩。但是儿马子怒瞪马眼,猛喷鼻孔,狠刨劲蹄,无情威胁,不许女儿重返家族。而小母马的妈妈们刚想护卫自己的女儿,立即会遭到丈夫的拳打脚踢。最后大母马们只好无可奈何地保持中立,它们也似乎理解丈夫的行为。
    第二十章(4)
  各个家族驱赶女儿的大战刚刚告一段落,马群中更加残酷的争夺新配偶的恶战接踵而来,这是蒙古草原上真正雄性野性的火山爆发。马群中那些被赶出族们,无家可归的小母马们,立即成为没有血缘关系的其它儿马子的争夺对象。所有儿马子都用两只后蹄高高地站立起来,捉对厮杀搏击,整个马群顷刻间就高出了一倍。它们用沉重巨大的马蹄当武器,只见马蹄在半空中,像抡锤,像击拳,像劈斧。马蹄铿锵,马牙碰响,弱马被打得落荒而逃,强马们杀得难分难解。前蹄不灵就用牙、大牙不行就转身用后蹄,那可是能够敲碎狼头的超级重武器。有的马被尥得头破了,胸肿了,腿瘸了,但儿马子们毫无收场之意。
  当小母马趁乱逃回家族的时候,又会遭到狂怒的父亲和贪婪的抢亲者共同追咬。儿马子又突然成了战友,共同把小母马赶到它必须去的地方。
  一匹最漂亮健壮的小白母马,成了两匹最凶猛的儿马子争抢的目标。小母马全身雪白的新毛柔顺光亮,一对马鹿似的大眼睛妩媚动人。它高挑苗条,跑起来像白鹿一样轻盈快捷。杨克连声赞道:真是太漂亮了,我要是匹儿马子也得玩命去抢。抢婚比求婚更刺激。妈的,草原上连马群的婚姻制度都是狼给定的,狼是马群最大的天敌与克星。如果没有狼,儿马子犯不上这么凶猛无情,小母马也不得不接受野蛮的抢婚制。
  两匹儿马子激战犹酣,打得像罗马斗兽场里的两头雄狮,怒发冲天,你死我活。张继原下意识地跺着脚,搓着手说:为了这匹小母马,这两匹大儿马子已经打了好几天了。这匹小白母马人见人爱,我管它叫白雪公主。这个公主真是可怜,今天在这个儿马子的马群呆一天,明天就又被那匹儿马子抢走了,然后两匹马再接着打,后天小公主可能又被抢回去。等这两匹儿马子打得精疲力竭,还会突然杀出一匹更凶猛狡猾的第三号竞争者,小公主又得改换门庭了。小公主哪里是公主啊,完全是个女奴,任儿马子争来抢去,整天东奔西跑,连这么好的草也吃不上几口,你们看它都饿瘦了。前几天,它还要漂亮呢。每年春天这么打来打去,不少小母马也学乖了,自己的家反正也回不去,它就找最厉害的儿马子的马群,去投奔靠得住的靠山,省得让人家抢个没完,少受点皮肉之苦。小母马们很聪明,都见过狼吃马驹和小马的血腥场面,都知道在草原上如果没有家,没有一个厉害的爸爸或丈夫的保护,弄不好就可能被狼咬死吃掉。蒙古马的野性,儿马子的勇猛战斗精神,说到底都是让狼给逼出来的。
  张继原继续说:儿马子是草原一霸,除了怕狼群攻击它的妻儿之外,基本上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不怕狼更不怕人。以前我们常说什么做牛做马,其实跟儿马子根本就不相干。蒙古马群真跟野马群差不多,马群中除了多一些阉马,其它几乎没太大区别。我泡在马群里的日子也不短了,可我还是想像不出来,那原始人一开始是怎么驯服野马的?怎么能发现把马给骟了,就有可能骑上马?骟马这项技术也不是好掌握的,骟马必须在小马新二岁的早春时候骟,骟早了小马受不了,骟晚了又骟不干净。骟掉马睾丸也很难,割破阴囊皮,挤出睾丸以后,睾丸还连着许多细管子。不能用刀切,一切就感染;也不能拽,一拽就会把马肚子里别的器官拽出来。马倌的原始手法是把连着睾丸的细管子拧断,断口被拧成一个小疙瘩,才不会让伤口感染,稍稍一感染小马就会死掉。骟马还必须在新二岁骟,到了新三岁就该驯生个子了,把骟马和驯马放在同一个时候,非把小马弄死不可。这项技术难度太高了,你们说,原始草原人是怎么摸索出并掌握这项技术的呢?
  陈阵和杨克互相看了一眼,茫然摇头。张继原便有些得意地说下去:
  我琢磨了好长时间,我猜测,可能是原始草原人先想法子抓着被狼咬伤的小野马驹,养好伤,再慢慢把它养大。可是养大以后也不可能骑啊,就算在小马的时候还勉强能骑,可小马一长成儿马子谁还敢骑啊。然后再想办法抓一匹让狼咬伤的小野马驹,再试。不知道要经过多少代,没准原始人碰巧抓住了一匹被狼咬掉睾丸,侥幸活下来的新二岁小马,后来长大了就能驯骑了……这才受到启发。反正原始草原人驯服野马的这个过程,太复杂太漫长了。不知摔伤摔死了多少草原人才终于驯服了野马。这真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伟大一步,要比中国人的四大发明早得多,也重要得多。没有马,人类古代生活真不堪想象,比现在没有汽车火车坦克还惨,所以,游牧民族对人类的贡献真是不可估量。
  陈阵兴奋地打断他说:我同意你的观点。草原人驯服野马,可比远古农民驯化野生稻难多了。至少野生稻不会跑,不会尥蹶子,不会把人踢破头,踢死拖死。驯化野生植物基本上是和平劳动,可是驯服野马野牛,是流血又流汗的战斗。农耕民族至今还在享用游牧民族的这一伟大战果呢。
  杨克说:游牧民族真了不得,他们既敢战斗,又会劳动和学习。游牧民族文明发展程度虽然不如农耕民族高,可是一旦得到发展条件,那赶超农耕民族的速度要比野马跑得还要快。忽必烈、康熙、乾隆等帝王学习和掌握汉文化,绝对比大部分汉族皇帝厉害得多,功绩和作为也大得多,可惜他们学的是古代汉文化,如果他们学的是古希腊古罗马或近代的西方文化,那就更了不得了。
    第二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