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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归罪于基督。他们都错了。基督的鲜血是为了赎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的酱色、使之重新变得鲜红而流的。 更可笑的是,丽莲把我的悔罪变成上帝的悔罪,似乎上帝对人类犯下了滔天大罪。这是一种夸张的、混乱得一塌糊涂的无神论思维。不,这是一种新的有神论!牛虻觉得自己才是上帝,我的上帝占据了他应占的位置。牛虻竟然说,耶稣只在十字架上被钉了六个小时,他在十字架上被钉了整整五年,他比耶稣还要伟大,就像罗伯斯庇尔要疯之前说的:“我和耶稣比起来,谁的牺牲的精神更大呢?”的确,我的儿子死了,我的丧子之痛令我能够体会到让自己的儿子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圣父的苦楚,看到圣父竟丢开自己的亲生儿子,让他去遭受悲惨的命运,为人类赎罪的血就在圣子耶稣身上。我不明白的是,有的人因为自己个人的痛苦而信了主的救恩,有的人因为自己个人的痛苦成了主的仇人。 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也许是因为个人偶然的性情。一个人的性情是自然而然地被造化出来的,上帝管不了人的性情。上帝造人的教义说的只是,人的生命的神圣性是上帝的受死造就的;无论人的自然生命如何的偶然,都不应该蔑视一个人生命的脆弱。 牛虻的怨毒既是我的罪过造成的,也是他的性情造成的。但他毕竟是我的儿子,因此是我私人的痛苦。牛虻不仅觉得我欺骗了他,也觉得他的母亲欺骗了他。他的怨恨是对我和葛兰第斯的爱情的嘲弄。我因为这爱而铸造了无比的怨毒。他毕竟是我和他母亲的爱的结晶。……我一生都爱葛兰第斯。我老了,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我多么渴望能进入安葬葛兰第斯的墓|穴,与她长眠在一起。啊,我的胸口为什么那么绞痛……  
我就是无辜的人民
事情是这样的。 本来我可以过好端端地生活,却被那个神父骗了。我喜欢琼玛,波拉却老是围着她转,我妒火中烧。其实,我们都是一个镇上一起长大的伙伴。那时,我在神学院念书,琼玛和波拉刚从中学毕业,准备上大学,我们一起参加了一个革命团体的活动,只不过琼玛和波拉比我参加得早些。 虽然波拉是我的革命同志,并不等于因此有权利围着我的琼玛转,我产生醋意也是太自然不过的事。鬼使神差,我却要为这事跑去向神父忏悔,喜欢一个女孩子有什么好忏悔!没想到这神父告了密,害得波拉和我都入了狱。同志们还以为是我出卖了波拉。为这事,琼玛打了我一耳光。多可怕的事!我心爱的人打了我一耳光,而且是为波拉打的。在我心中,琼玛是温柔可爱的圣女,我竟然因为波拉挨了她一耳光。 更可怕的是,从狱里出来,我的异母兄弟勃尔顿告诉我,我是私生子,我的亲生父亲就是我无比敬爱的蒙太尼里神父。什么叫私生子?这是耻辱的印记,高贵身份的剥夺,终生受人蔑视。我极为敏感,自尊到有些神经质的地步,有什么不对吗?我能决定自己的性情吗?显然,我的血液里有高贵的血统,我的母亲是英国贵族。私生子的标记使我高贵的血统全都化作泡影。为什么偏偏我成了私生子?他们有什么权利让我成为私生子,我同意过吗?为什么他们要让我一生下来就带有羞辱的胎记?你不妨想一想,带着私生子的标记怎样生活? 我不得不出逃,逃离这个耻辱之地。我宁可在谁也不知道我的底细的异乡当乞丐,也不愿在耻辱之地让人在我背后叽叽喳喳,说三道四。我制造了自杀的假相,爬上一艘远轮让自己消失了。十几年来,我四处流浪,身上印满了受苦受辱的瘢痕。这一切当然都该算在蒙太尼里神父和琼玛账上,尤其要算在蒙太尼里账上。我的受苦受辱都是蒙太尼里的罪过,不,是他的上帝的罪过。我要报复。所有的教士都是伪善者,对付他们,最好用短刀和尖刻的嘲讽。 机会来了!家乡的同志聘我去写攻击教会的小册子。十几年的流浪已经改变了我,他们没有谁还能认得出我,况且他们都以为亚瑟早就死了。当然,我已经不是亚瑟,而是牛虻,是让上帝、人性、爱、宽恕、教会感到不舒服的牛虻。琼玛一见我就觉得我太冷酷,甚至残酷。她懂什么残酷?她对什么都慈悲为怀,却从来不知道灵魂——一个挣扎的人的灵魂受辱。 琼玛似乎有点疑心我就是亚瑟。我已经知道,当初她并不爱波拉,而是爱我。她打我那一耳光是误会,她为此一直悔恨得要命。就让她悔恨吧,让她尝够悔恨的痛苦,让痛心的悔恨啮噬她的灵魂吧,为什么不呢?同情?!谁同情过我? 我的心也有脆弱的时候,看到琼玛实在痛苦,也于心不忍。有一次,我竟然在她跟前跪下来,把脸埋到她的裙裾里,心里喊道,只要不再让我遭受祸害和受委屈,我就会重新变成她的亚瑟。 “啊,不,不!我怎么能忘掉这一切?!把我推到地狱里去的不正是她——用自 己的右手打我耳光的不正是她?”我心中的另一个我,永不宽宥受伤害的我如此喊道。 对蒙太尼里也是这样。有一次,我无意中偷偷看到他在忏悔,不,是痛悔。他那断断续续的低语充满了无尽的绝望,最终沉入听起来让人心颤的无泪呜咽。我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痛悔的心吗?它还在流血啊!其实,要治好这颗破碎、痛悔的心,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还有琼玛,那头乌黑的秀发中一绺白发正在蔓延。只要我能够宽恕,愿意宽恕,能够从自己的记忆中剜除那受辱的瘢痕——那个耳光、私生子的标记,以及随之而来的拉斯加、甘蔗地、杂耍班的屈辱。 不,不能宽恕,不应该宽恕!天底下没有比我所经受的更悲惨的事了。 的确,要不是旧恨每每在我心软的时候涌上心头,我就动摇了。这就是我的坚强的革命意志。 我受的最后考验是在死囚牢里。我已被判了死刑,蒙太尼里来看我,我已把脸埋在他的臂膀里,从头到脚都在发抖,我差一点又动摇了。 幸好,他竟然对我讲起什么要避免暴动和流血,讲什么保全无辜的人民。谁是无辜的人民?我就是无辜的人民!说我手上会染有他人的血,难道你蒙太尼里手上没有染上我的血?!我们无神论者不像你们教士那样虚伪,我们敢担当手上染的血。手上有别人的血,有什么不得了?人类的进步就是人血划出来的历史曲线,为什么耶稣在十字架上流的血就是宝血,我们为了历史的进步、人民的解放事业让人流的血就是无辜的血?教士的逻辑多么可笑! 我干脆告诉蒙太尼里,我就是亚瑟。 看他那副痛苦不堪的样子,既让我可怜,又让我愉快。其实,只要他放弃基督教信仰,成为我们一样的无神论者,我就可以再认他为父,那样才证明他认同了我的受苦。我对他说:“你和我站在一个深渊的两边,要想隔着它俩人携手是办不到的。……如果你爱我,就把你脖子上的十字架取下来,……我不接受你那上帝的唾余。”与我一起做虚无主义者——这样就会重新成为我的父亲,还是继续做神父,由他自己选择吧。 啊?他说什么我把他的心撕成了两半?要逼他发疯?他不曾把我的心撕成两半?他不曾逼我发疯?是他先把我的心撕成两半。我对他正言道:“什么,你有什么权利——说我好像是要对你复仇!难道你还不明白我只是要救你吗?难道你永远不明白我是爱你的吗?”可怜的神父,念了十几年神学,讲了一辈子道,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得救和爱。难怪马志尼同志说,应该让教士们学会真正的上帝崇拜,一点没错。 蒙太尼里双手掩面,哭了起来。已经那么大年纪的人了,竟哭得那么伤心。算了,我听都懒得听,干脆用毯子把头蒙起来。 其实,我心里也难过得要命,他毕竟是我父亲。他走后,我也哭起来。我拾起父亲失落在地上的手帕,在上面亲吻、哭泣。讲革命故事的人不要夸张我的坚毅,我心里有时也很脆弱。 听革命故事的人们不要误以为我为了人民向教会宣战。我只为了自己未经同意的私生子的私怨,革命是为了要求赔偿我的生父带给我的受辱。不错,那是他偶然犯下的过错,生活中这类过错的确多的是。我自己也有过不那么光彩的事。但为什么偏偏是我要承受他的偶然过错的后果?我就是想不通。你说我的心态有毛病?我倒想问,谁的心态没有毛病?我多次说过,这是我“私人的痛苦”,革命理想为我这“私人的痛苦”提供了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