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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肉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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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女人,难道不是对我的伤害?琼玛说过,他“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岂止不够重视,简直是在作践。  牛虻的革命同志玛梯尼是一个性情温厚得少见的男人,他也觉得牛虻对我“未免有点残忍”。也许,牛虻有两种对女人的需要,对我是伊壁鸠鲁式的需要,对琼玛是柏拉图式的需要。但我并不是伊壁鸠鲁式的女人,只晓得感官的沉溺。我们吉普赛人与犹太人不同,既不感兴趣政治,也不感兴趣赚钱,只钟情自然的生活。我们吉普赛人的生活观也与道家和佛家的自然生命观不同,我们不觉得人性的欲望是什么累赘。在自然人性的欲望中忘我,是很美的人生。自然人性的生活也是一种精神。  牛虻伤害我,是因为革命?我看不见得……自从他回到自己少年时生活的地方,就变得有些神经质。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牛虻对蒙太尼里有一种奇特的感情,表面看起来,憎恨蒙太尼里到了疯狂的程度,骨子里对他有一种像见到久别的父亲那样的爱。我对牛虻说:  “不管是不是敌人,你是爱他的,爱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厉害。你敢对着我的脸说一声这是不确实的!”  牛虻承认:“这是确实的。”  有一次,牛虻外出搞秘密活动三个星期,回来后我欣喜万分,牛虻却对我冷冰冰的。他对我说,他一直以为,他离开我时,我会自己过活,会自己找朋友厮混。这一次,他才知道我“感觉到非常寂寞”。其实,牛虻是既自恋又自怜的男人,对我的生活感受从来就没有一点感觉。牛虻去干那桩偷运军火的秘密活动前,我与牛虻大吵一场。我对他说:“如果你是爱我的,你就不会这样丢开我,让我夜晚一睁开眼睛就猜想你有没有给人家捕去,一闭上眼睛就梦见你已经死掉了。你全不把我放在心上,当我比那只狗还不如!”  牛虻这时才承认“从来不曾爱过”我,但否认自己存心伤害我。这话让我伤心透了。他还说自己不相信、也不尊重“传统的道德法典”,以为“男女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个人的喜爱和不喜爱的问题”。我们吉普赛人倒不见得不赞同这种看法。问题是,他说从来没有喜欢过我,明明是在说谎,当初要不是他死缠着我,我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处境。况且,既然“从来不曾爱过”我,为什么又要与我在一起?我不懂,不爱我却与我同居,同我Zuo爱,竟然说没有存心伤害我。我的身体只是牛虻干革命累了休息一下的温软枕头,或者解决干革命无法耗尽的性欲的工具。一个如此敏感、对痛苦和受屈辱如此敏感的人,竟然不知道我受的伤害!他不把我看作一个有感情、会受伤、生命也会破碎的女人,而只是他“从路上拾得来的”东西。他和他的一些同志一样,把我看成妓女,以为在他和我睡觉之前,我已同成打的男人睡过觉。你们这些后来听惯革命故事的人也一定这么看我,把我当下贱女人。的确,我是吉普赛人,性欲很强(革命者牛虻的性欲也很强,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但我并不随便同男人睡觉。既然牛虻对我说“从来不曾爱过”我,我只有离开他,跟一个爱我的吉普赛男人走。我不肯再“把身体借给他用”,我们吉普赛女人把人生看作流浪,看重人生流浪中的两情相依。我留给牛虻一张纸条:“我是一个女人,我是爱过你的,就为了这个缘故,我不愿意再做你的表子了。”  牛虻对我的出走感受如何?  他感觉自己挨了“一记耳光”,感到自己的自尊受了伤。用他的话说,自己的心被人“拖到污泥里,给过路人践踏”。好像我出走,受伤害的不是我,而是他,好像只有他的心才会受伤,只有他才有自尊心。我看他倒像有受伤过敏症。究竟什么使牛虻对自己受伤害那么敏感,对伤害别人竟然毫无知觉?革命者都是这样的么?  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
误会是生命的自然状态
事情是这样的。  牛虻回来之前,我一直是琼玛的好朋友。我恋着琼玛,喜欢她清纯、高贵的气质。在琼玛身边,我晦暗的生命变得有了和煦的阳光。每当心情不好,我就到琼玛屋里坐一阵子,只需要默默地看着她斟茶或者低头做针线,就会变得舒坦起来。我们呆在一起,经常并不说什么话,各自做自己的事,但是在我们的时间和空间中,充盈着一种宁静、温馨的气氛。我不知道这是否就叫幸福,反正这就是我的幸福。  我的社会工作比琼玛多,难免有许多不顺心的事,时常搞得心情恶劣。琼玛有一种安慰人的心性,这是我心悦的女人:细腻、温柔、淳厚、安静,从不肆滥情感。她思维明晰,善解人意,有相当高的艺术鉴赏力和理解人的痛苦的感受力,懂得体谅别人的苦处,这种女人真是少见。同她在一起,你不会感觉到生活的重负。她从来不会用一些神经兮兮、莫名其妙的事来纠缠你。琼玛失去丈夫后,一直心情忧郁。但她从来不把自己的忧郁泼泻在别人身上,自己倒像一片温软的青草地,汲纳别人身上燥热的阳光。  实际上,琼玛非常不幸,她经历过三次接连不断的打击,生命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为她错打了自己少女时代的好友一个耳光,那个少年为这耳光投海自杀了。琼玛说会为此痛苦地负疚终身。接着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儿夭折。还有什么比这些更悲惨?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尽力想让琼玛从过去的受伤中走出来。过去做过的错事不可能挽回,况且那个少年为一个耳光自杀,我总觉得太夸张。死去的亲人固然是终身的悲恸,可是,我想她死去的丈夫和女儿也希望她好好活下来。琼玛听不进去。  一个人自己遭遇的不幸或自己无意中造成的不幸,远远超出了人的情感定义能力和道德判断能力。人们期待生命中幸福的相遇,而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是误会。生活是由无数偶然的、千差万别的欲望聚合起来的,幸福的相遇——相契的欲望个体的相遇是这种聚合中的例外,误会倒是常态。误会就是不该相遇却相遇了,本来想要遇到一个你,却遇到了一个他(她),该归罪于谁呢?个体欲望的实现需要一个对象性的你,一旦我的个体欲望把一个他(她)的个体欲望认作是我需要的你,误会就出现了。在我的生命想象的欲望中你与他(她)的错置,就是人生误会。除了我的欲望想象的自我误解,人们无法为人生误会找出归罪者,也无处提出起诉。人生误会既不是由神安排的,也不是人的理性出错,而是我的个体欲望在纷乱的生活中的自我迷失。有人喜欢用缘份来解释幸福的相遇,这无异于把个体欲望的偶然相遇解释成一个隐匿的世界理性的安排。人生误会令人对缘份的说法只能苦笑:不幸的相遇也是缘份?  误会是生命的自然状态,走出误会才能转入生命的自在境地。人只能在谅解和赦免中走出误会编织的生命之网。谅解不是遗忘,强迫遗忘自己的受伤或不幸,等于自己的受伤或不幸还在继续伤害自己。谅解伤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过错,其实意味着:活着、但要记住,意味着生命的爱的意志比生命的受伤更有力量。  谅解不是说,受伤算不了什么,别人对我行的不义算不了什么;赦免自己的偶然过错,也不是说过错算不了什么,而是把我遭受的不义和不幸或我的过错导致的不幸转交给了上帝的爱,这爱是上帝为了承负世人不能承负的苦楚在自我牺牲中付出的。人自身并不具有谅解和赦免的能力,只有在上帝的爱中,人才获得了谅解和赦免人为的和自然的伤害的能力。能够谅解和赦免的,最终不是我们这些活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稣基督的生命就是受伤的生命,这是上帝的受伤。上帝受伤是为了我们在生命误会中的受伤不再伤害我们的生命想象,在受伤之后仍然相信生命中美好的可能性,把个体生命身上受伤和不幸的痕印化解成珍惜生命的意志。  这就是为什么,我虽然是革命者,仍然也是一个基督徒。革命只是为了改变没有自由、公义的社会制度,它无法消除个体在人生误会中的伤害或受伤。即便是基督的上帝,也不能精巧地设计出一种完美的社会制度,使个人根本避免偶然的伤害或受伤,不然他也用不着牺牲自己的儿子来承负不该他承负的人间苦楚。人生误会的伤害或受伤是人的生命自然牵缠的结果,上帝让自己的亲身儿子受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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