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城依旧肮脏。垃圾依旧堆在马路两旁。灰色依然是这里的统治色。同时也便是流行色。
人人适应统治,统治下便成“流行”。
妮妮慢慢正常了。自从旧第一把手调走后,新第一把手对妮妮更加和蔼可亲了。妮妮虽然还像羔羊见了狼那样怀着恐惧,然而,见惯狼了,也就适应些了。
我的歌声传出小城,越传越远了些。妮妮的全部精力都忙于应付、安排有关的演出。
她说:我一定会造就出一个艺术天才。
我说:还有呢?
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我没忘,儿子。
看到妮妮逐渐恢复了健康,脸蛋重又圆润起来,光泽起来,又闪烁出生命的色彩,我渐渐放心了。
一天下班后,新第一把手留下妮妮,要加班。我先回到家,准备晚饭。
很晚很晚,妮妮回来了。我发现她的头发有些凌乱,虽然她理了又理。脸色也稍有些不对。
又发生什么了?我问。
妮妮没多解释。她帮着我盛饭,端饭。
我们在饭桌旁坐下了。妮妮看着我说:这个小城一天也不能多待了。我们要想办法尽快离开。
第 九 章
三十二
秋天自然而然地接上了灰色的调子。它冷冷地刮了几天风,就把一切有碍于它彻底统一的奇颜怪色全部扫除了。它有条不紊地收拾着山川田地,为冬天的正式统治做好准备。
该割除的割除了,该扫清的扫清了,再萧萧瑟瑟落几天冰凉的雨,再阴阴沉沉刮几场凄厉的风,田野中就没有什么抗议的声音了。
好肃穆啊。我们又来到小城郊外。又来到那令我们神往而痴情的黄土断崖旁。
最后几束芦花在惨惨淡淡地飘飞着。几丛野枣刺倔强地张着荆棘,上面还挂着几绺脏污的羊毛。
深深的沟谷对面,还是那起伏的黄土坡,像巨大的黄牛屁股、黄牛脊背,在风中缓缓地往前移动着。
妮妮把吉他轻轻塞到我怀里。
我抱着吉他,却感到麻木。吉他就那样机械地叮叮咚咚着。
唱点什么吧。妮妮说。
我淡淡地、恍惚地弹着。我等待着眼前浮现图画。
然而,一切都那样茫然。雪白的荒原也显得黯淡模糊,没有一丝亮光。那狼呢,也影像虚无,若有若无。
我感到了悲哀。小城把我的梦幻之心也折磨得衰老了。
()好看的txt电子书
我停住了,麻木地摇了头。我没有音乐,没有歌唱。
妮妮看着我,小心地鼓励道:不要紧,你的艺术生命还年轻得很。你前天不是还在歌舞厅唱得很成功吗?
我悲凉地摇摇头。
最近在花红叶绿的歌舞厅,每一次歌唱都没有浮现出新鲜的画面。我只是机械地完成任务。
妮妮怔怔地看着我,过了很久很久,她垂下眼帘,说:我们更该下决心离开这小城了。再这样下去,就把你彻底毁了。
听着她这些话,我手中的吉他倒叮咚叮咚,有一下没一下地响起来。山间有一股泉水流下来,它很年轻,很幻想,在岩石缝中穿过时,带走了每一滴渴望大平原的水珠。山泉越来越成长,越来越有生命,下山了,到了灰秃秃的田野中,灰色的土是干燥的,灰色的风更是干燥的,山泉萎靡了,疲惫了,最后残存的一点心力,在灰色的世界中留下一条拖痕。
妮妮听懂了这一切。她什么话也不说。两个人相依靠着,并排坐在一块石头上,望着秋天的画面。
太阳早已西沉,晚霞也早已黯淡。烟霭浓重地布开。秋风凉嗖嗖地吹着。土腥气、羊粪腥气一缕缕飘过。
该回去了。
我们默默无言地走。路边是络腮胡那辉煌的“民族宫”。我们不敢多看,匆匆而过。
然而,要躲偏躲不过。前面尘土飞扬地过来一辆小轿车。车停了,探出头来的正是络腮胡。
他笑着打招呼,邀请的同时在妮妮脸上狠狠地挖了几眼。
我们婉言谢绝了。今天没有时间去做客。
络腮胡回头看了看尘土未散的土路,抱歉地说:等再过段时间来,我就把这条路修成柏油路了。
车开上去了。透过车窗,我们看到车里坐着一个娇艳的姑娘,见过还是没见过,已来不及分辨了。
我们像被风吹疲了的旗帜,软绵绵地垂着,往家里的方向移动着。
这条小路上,有过我们的回忆,我想起了妮妮那落在尘土上的泪水。
怎么显得那么遥远,遥远得令人可怕。
时间太深邃了,常常使你不敢正视。掉进它的深渊,连灵魂都会粉碎。
街边一个穿着破烂中山装的糟老头,缩在地上。他面前摊放着一张破牛皮纸。上面摆着一些脏糊糊的糖果、洋画。一群孩子围在那里,挑着,买着。老头麻木地守着摊子,收着钱,孩子们呼呼来几个,呼呼走一伙。
陌生的小城(32)
老头还有活的劲吗?那些孩子们会想到他们终有一天也会像这老头一样老死在这灰暗的小城中吗?
风掠着地面过来,卷起尘土吹着那张破牛皮纸。老头迟钝地拾起一个破鞋跟,将牛皮纸的一角压住。那只手像干枯的树根,凝固了人生的多少劳累和苦重。
我感到自己的目光越来越矇眬。我记得,前一阵,我曾不那么恍惚。可现在,我比刚踏进这座小城时更恍兮惚兮了。
我觉得背上的吉他也是多余的。它那样死板地在肩背上一拍一拍的,令人怜悯,又令人厌倦。
一到家,我的头就痛起来。我昏昏沉沉卧在床上,不想吃饭。
我病了。
三十三
只有灰暗的、阴森的梦幻世界了。形形色色的魔鬼在各种各样的殿堂里张牙舞爪。殿堂是金碧辉煌的,魔鬼是朱颜重彩的。许多龙蛇在盘来扭去。灰色的小城像一幅图画,被人横过来竖过去,这么揉那么皱,再打开时,变得更加陌生了。我看不见那十字路口了。看不见那堂皇的中心街道了。我更看不见自己在小城中的位置。
我在昏昏沉沉中希望再一次梦见那雪白的荒原,然而,没有。满眼都是肮脏的垃圾,堆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想到那个捡破烂老头的瘸狗了。我也要像那条狗一样,被垃圾堆掩埋起来,永远不能露头了。我大喊一声,醒来了。
妮妮坐在身旁。屋里的灯光昏昏暗暗。我身上冷汗淋漓。
从这一夜起,小城在我眼里更加虚无。看见的一切都是遥远的、陌生的。我不知道为何有这街道,也不知道人们为何在街上灰秃秃地流来流去。
我站在羊汤锅旁,白花花的羊头骨看着我发怔,我也看着它发怔。它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它。
这一天看见一辆小轿车挺奇怪地朝我开来,挺奇怪地在我身边停住。车门开了,出来一个挺漂亮的姑娘。她热情地把手伸给我,还特意摘下那雅致的黑皮手套,露出一只挺美丽的手。
我有些愣怔,感到莫名其妙。
姑娘嗔道:不认识我了?
恍惚中有了一点记忆,我知道这是猫咪。
她告诉我,她父亲调到另一个小城了,于是,她也去了那里。她说,她这次来,主要是来看我的。
看我?
猫咪说:她现在也要登台唱歌了。她希望和我同台演出。
和我同台演出?
她娇嫩地笑了笑,露出整齐而锋利的白牙:你带一带我,好吗?
我带她?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推说还有事,现在没时间。
她点点头,留下了她的电话。她说,这两天她就住在小城中。临别,她问了一句:你还有什么事?
我没有回答。我的事情我自己也不知道。有人遛狗,有人遛骡马,有人遛自己的身体,我遛自己的灵魂。
我牵着灵魂在街上荡来荡去。我不清楚我要干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要依附什么。
这是一家乐器商店。我懵懵懂懂地推门进去。好一个琳琅满目。然而,我的目光却呆板而黯然。
一个趾高气扬的男人,大概是这里的老板,正和站柜台的小姐们调情,扫了我一眼,没当回事,还在闹他的说笑。
我在柜台前傻兮兮地站着。
老板可能觉得我是多余的人,便厌声厌气地问了一句:买什么?那意思是打发我走。
我没什么反应。看着柜台里各种各样的吉他,心中既辛酸又麻木不仁。我揉了揉眼。我想从柜台一侧的口子片进身去伸手摸一摸那些吉他。老板恶声恶气地瞪眼了:没钱买你摸什么?
然而,那描眉画唇的妞儿却认出我来:那不是吉他王子嘛。
于是,老板脸上堆出笑了。笑脸送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