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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国与吾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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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而在中国,韵律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点也是毫无疑问的。
  很奇怪,这种对韵律理想的崇拜首先是在中国书法艺术中发展起来的。一幅寥寥几笔画出的顽石图,挂在墙上,供人日夜观赏。人们面对它沉思冥想,并得到一种奇异的快感。西方人士要想懂得此种快感,就非懂得中国书法艺术的原则不可。学习书法艺术,实则学习形式与韵律的理论,由此可见书法在中国艺术中的重要地位。我们甚至可以说,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中国人民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比方说,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没有任何一种建筑的和谐感与形式美,不是导源于某种中国书法的风格。
  这样,中国书法在世界艺术史上的地位实在是十分独特的。毛笔使用起来比钢笔更为精妙,更为敏感。由于毛笔的使用,书法便获得了与绘画平起平坐的真正的艺术地位。中国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把绘画和书法视为姐妹艺术,合称为“书画”,几乎构成一个单独的概念,总是被人们相提并论。假如要问二者之中哪一个得到了更多人的喜爱,回答毫无疑问是书法。于是,书法成了一门艺术。人们对之投以的满腔热忱和献身精神,以及它丰富的传统,人们对它的尊崇,这些都丝毫不亚于绘画。书法标准与绘画标准一样严格,书法家高深的艺术造诣远非凡夫俗子所能企及,如同其他领域的情形一样。中国的大画家,像董其昌、赵孟畹热耍ǔR捕际谴笫榉摇U悦项(1254~1322)是最著名的中国画家之一。他在谈到自己的绘画时说:“石如飞白木如篆,六法原与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
  在我看来,书法代表了韵律和构造最为抽象的原则,它与绘画的关系,恰如纯数学与工程学或天文学的关系。欣赏中国书法,是全然不顾其字面含义的,人们仅仅欣赏它的线条和构造。于是,在研习和欣赏这种线条的兢力和构造的优美之时,中国人就获得了一种完全的自由,全神贯注于具体的形式,内容则撇开不管。绘画总有一个客体要传达,但一个写得很好的字却只传达其本身线条和结构的美。在这绝对自由的天地里,各种各样的韵律都得到了尝试,各种各样的结构都得到了探索。正是中国的毛笔使每一种韵律的表达成为可能。而中国字,尽管在理论上是方方正正的,实际上却是由最为奇特的笔划构成的,这就使得书法家不得不去设法解决那些干变万化的结构问题。于是通过书法,中国的学者训练了自己对各种美质的欣赏力,如线条上的刚劲、流畅、蕴蓄、精微、迅捷、优雅、雄壮、粗旷、谨严或洒脱,形式上的和谐、匀称、对比、平衡、长短、紧密,有时甚至是懒懒散散或参差不齐的美。这样,书法艺术给美学欣赏提供了一整套术语,我们可以把这些术语所代表的观念看作中华民族美学观念的基础。
  由于这门艺术具有近2000年的历史,且每位书法家都力图用一种不同的韵律和结构来标新立异,这样,在书法上,也许只有在书法上,我们才能够看到中国人艺术心灵的极致。某些美学鉴赏范畴,如对参差不齐之美的尊崇,对那些乍看摇摇欲坠,细看则安如磐石的结构的尊崇,这些美学范畴会使西方人大为吃惊。如果他们卸道这些范畴在中国艺术的其他领域中并不容易看到,他们就更会惊叹不已。
  对西方来说,更有意义的事实是,书法不仅为中国艺术提供了美学鉴赏的基础,而且代表了一种万物有灵的原则。这种原则一经正确地领悟和运用,将硕果累累。如上所说,中国书法探索了每一种可能出现的韵律和形式,这是从大自然中捕捉艺术灵感的结果,尤其来自动物、植物——梅花的枝丫、摇曳着几片残叶的枯藤、斑豹的跳跃、猛虎的利爪、麋鹿的捷足、骏马的道劲、熊罴的丛毛、白鹳的纤细,或者苍老多皱的松枝。于是,凡自然界的种种韵律,无一不被中国书法家所模仿,并直接地或间接地形成了某种灵感,以造就某些特殊的“书体”。如果一位中国学者在一棵枯藤之上看到了某种美,它那不经意的雅致,可伸可缩的韧性,枝头弯弯曲曲,几片叶儿悬挂其上,漫不经心,却又恰到好处,他就会把这种种的美融于自己的书法之中。如果另一位学者看到一棵松树树干弯曲、树枝下垂而不直立,表现出一种惊人的坚韧和力量,他也会将这种美融入自己的书法风格。于是,我们就有了“枯藤”和“劲松”的笔法。
  曾经有一位名僧兼书法家先前习书多年却无长进。一天,他闲步于山径之间,偶见两条大蛇在争斗,各自伸长脖颈,颇有一股外柔内刚之势。他猛然有所感悟,顿生灵感,回去后便练就了一种极有个性的书体,称作“斗蛇”体,表现了蛇颈的伸展和弯曲。中国的“书圣”王羲之在谈书法艺术时,也使用了自然界的意象:
  〖每作一横画,如列阵之排云;每作一戈,如百钧之弩发;每作一点,如高峰坠石;每作一折,如屈折钢钧;每作一牵,如万岁枯藤;每作一放纵,如足行之趋骤。〗
  如欲通晓中国书法,必先仔细观察蕴藏在每个动物体内的形态和韵律。每种动物都有其和谐优美之处,这是一种直接出自其生理机能,尤其是运动机能的和谐。一匹腿部多毛,躯干高大的负重拉车之马,有其独特的美,正如一匹光滑灵巧的赛马有其独特的美一样。这种和谐还存在于身体细长、蹦蹦跳跳、快速灵活的灵提犬身上,也存在于长毛的爱尔兰梗身上:它的头和四肢在一起几乎构成了一个方形物,极似中国书法中的“隶书”(流行于汉代,后由清代邓石如发展成为一种艺术)。
  有一点很重要,需要注意。这些动植物的外形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蕴藏着一种动势。试想一枝盛开的梅花,具有多么不经意的美丽和充满艺术感的不规则变化!彻底而艺术化地领悟这种美,就等于领会了万物有灵的内在原则,领悟了中国艺术。这枝梅花,即使花朵凋谢或被拨落,仍然美丽无比,因为它还活着,因为它表达了一种生的冲动。每一棵树的外形都显示了一种韵律,它源自某种生命的冲动,它要生长,要拥抱阳光,要保持自己生命的平衡;它也源自抵御风暴的必要。每一棵树都是美的,因为它暗示了这些冲动,尤其是因为它暗示了一种朝某个方向的运动,一种向某个地方的延伸。它并没有想美,它只是想生存,结果却是极端的和谐与令人十分满意的美。
  大自然给予灵猩犬以高度弯曲的身躯和一条连接身体与后腿的曲线,以使它跑起路来迅捷无比。除此之外,大自然并没有人为地赐给它什么抽象的美,这些器官之所以美,是因为它们代表了某种速度,从这些和谐的器官中产生了一种和谐的形式。猫儿轻柔的举动,导致了其柔软的外形。即使是一只固执地蹲伏在那里的叭喇狗的线条,也能反映出它本身力大性猛的美。这样,我们就解释了自然界无穷无尽的形态,这些形态总是那么和谐、那么富有韵律,变化万端,无以穷尽。换言之,自然界的美是动态的美,而非静态的美。
  这种运动的美正是理解中国书法的钥匙。中国书法的美在动在不静,由于它表达了一种动态的美,它生存了下来,并且也同样是千变万化,不可胜数的。迅捷稳重的一笔之所以是完美的,是因为它是速度和力量时象征。不能摹仿,不能更改,因为任何更改都会带来不和谐。这也就是为什么书法作为一门艺术非常难学的原因。
  把中国书法的美归结为万物有灵原则,并非著者的独创。汉语中的不少说法可资证明和参考,比如笔划的“肉”、“骨”、“筋”等等。其哲理性内涵从未被有意识地揭示出来过。只有当我们想方设法使西方人理解中国书法时,我们才开始探索。王羲之曾从师的东晋女书法家卫夫人说道:
  〖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运动的动态原理生发出一种结构原理,这是理解中国书法的要旨。单纯的平衡匀称之美,绝不是美的最高形式。中国书法的原则之一,即方块字绝不应该是真正的方块,而应是一面高一面低,两个对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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