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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爱上玄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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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做这行,首先就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轻功绝出;第二,富于计谋,心智要高;第三……”他顿了顿,媚眼瞟动,轻声诱惑道:“第三,一定要精力充沛,仿佛永远都用不完似的。”
  我摸了摸鼻子,暗笑。做这种事倘若精力不充沛,还真是没法子做,呵呵!
  他接着道:“所谓‘三不采’,就是大家闺秀不采,小家碧玉不采,乡女村妇不采。”
  “嗯,这个我听某人说过,但为什么?”我问。
  “他跟你说过?呵呵――”他又怪笑了几声,啜尽杯中酒,道:“大家闺秀不采,原因有二:一则这些大户人家大凡都会请一些会武功的护院,极居盛名的高人都不会喜欢用迷|药,因而麻烦。再则那些深居闺院的大家闰秀们,虽外表高贵端庄,才艺双全,但由于从小娇生惯养,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则也是种禁锢。也许是禁锢了太久了,一旦得手,她们那种无力的娇喘抗争,就算是让人想要多番云雨,久而久之也是乏而无味……”
  咋舌。
  “脸未红?呵呵――”他调笑,道:“最可笑的是,遇上此等艳事,她们往往连叫都不敢叫,只能打落了牙往自个肚里吞,好比哑吧吃黄连,而门外那些护院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形如虚设,事后也是匆匆嫁人了事。”
  “艳事?应该是残忍才对吧。”我道。
  他浅啜一口酒,吃点小菜,道:“那是遇上不入流的采花贼才叫残忍,若是遇上我则是艳福。”
  “自恋。呵呵――”我笑道:“继续。”


  “自恋?呵呵。小家碧玉不采,理由更简单。她们不似大家闺秀们那般拘束,但却具备了一定的反抗能力。遇上遭人采花的当下,偶尔会有些挣扎,仍是不敢喊叫,可能低呼几声的也有吧,但至少不会嘶声力竭的乱喊烂叫,脸面对于她们来说同等重要。还有一点和大家闺秀不同,就是事后她们会报官府处理,一旦官府追查起来,虽说藏身不难,但也是种无尽的麻烦。麻烦,乏味,故而,不采。”他抬眼看了看我,又笑,道:“对于这种两种人家的鲜花,达到一定级别的,无需放迷|药,只要是胆子够大,盘子踩的准,尽管去落红留迹。哈哈哈――”
  再咋舌。
  “禽兽。”我嗤道。
  “哈哈哈――更禽兽的还在后面,还听不听?”他放荡的大笑,看我默然,继续道:“山野村姑,是这三不采中最麻烦的。理由有三:一是这种农家小花皆是出生于穷苦人家,由于长年的劳事作物,人高马大,因而力气会很大,能跟你抗衡很久,而我则是不喜欢把体力浪费在这种无谓的事上面。呵呵,但在最终征服后,其强烈的反抗之下给你带来的舒服感却是让人欲仙欲死。哈哈哈――有定力,我喜欢。”
  我白了他一眼,轻尝一口酒,示意他继续。
  他点头,笑道:“其二若是好容易遇上个美人胚子,但脱光了衣服却发现皮粗肉厚,摸起来毫无触感,便顿觉无趣。其三,这点也是最重要的,她们可不同于那些千金小姐们,才不怕什么丢人不丢人,就算街坊邻居们全都知道也无妨,往往都会大声尖叫,有时候那种声音能赛过杀猪叫,惊天地泣鬼神,震的你耳朵嗡嗡作响,严重地或许会失聪几日。因而这种带刺的“野花”,能不采还是不采为妙。”
  听完他这“三不采”的高调,不由地轻笑了起来,这男人真是堪称经典中经典,我道:“你可以写一本秘笈了,名曰。”
  “采花宝典?哈哈!”接下来便是他经典的总结性发言了:“能上这‘三不采’人家作案的,大多为一些不入流的跳梁小淫贼们所为,而对于达到一定级数的,还去采她们,只会自我贬低身份,极负盛名的高人都是很善于等待的。俗话说:最难到手的,才是最好的。”
  末了,还意味深长的用他那双勾魂眼冲我直放电。
  “明知花有刺,偏向丛中行?”我很顺口接了下去。
  “哈哈哈,也是他告诉你的?他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多嘴了?”霍无影又笑尝了几口酒。
  我低头喝着杯中酒,不语。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忽然道。
  我端着手中的酒盅,晃了几下,便一口仰尽,淡道:“夜寻欢是我龙门客栈的掌柜。”
  “掌柜?你叫他夜寻欢?!夜夜寻欢,哈哈哈――”他听了大笑起来。
  我不禁蹙起眉,想到当初也曾怀疑过他这个名字是假名,而现听霍无影的话,寓意着他真的用的是假名了。
  哼哼!假名……
  我又喝了一口,道:“不叫他夜寻欢,那叫什么?殷木岑?”
  霍无影疑惑道:“你竟然不知道他本名叫殷木岑?!”
  我抬眼瞥了瞥他,愠道:“知道又怎样?不知道又怎样?”
  他被口中的酒给呛住,怪叫起来:“咳咳咳……你该不是除了只知道他叫夜寻欢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吧?”
  是的,现在想来,我对那个男人真的是一无所知,而对于一个一无所知的男人,竟然也一起走了那么远的路,真是可笑至极。
  呵呵呵!猛灌一口杯中酒,不由地自嘲起来,以笑默认。
  霍无影那双盯着我看的勾魂眼一时间没了焦距,貌似在想什么深奥又令他困扰的问题,若有所思之后,但见他又莫明其妙的笑了起来:“要不要抛弃他,换作跟我走?”
  “哈哈哈,跟你走?为什么我要跟你走?”我听后莫明的狂笑了几声,又灌了一杯。
  “这世上少有几个男人能比过我的。”他自负道。
  “你不要太自负哦,早晚有一天会栽在女人手上。依我洛半仙的金口,你会死的很惨。”我笑道。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他毫不介意,又道:“那就换我跟你走!你要去白虎国做什么?”
  “你们采花宫的男人是不是都吃饱了撑着没事做?还是地球上的女人全跑到火星上了?”我揶揄道。
  他苦笑道:“为什么你说的话我总是听不懂?”

()
  我抚了抚微烫的脸颊,单手撑着脸,打了个酒嗝,笑答:“这就是人类与非人类的区别。”
  他猛灌一口酒,微微眯了眯那双诱人的勾魂眼,直勾勾的盯着我看,笑眼盈盈道:“嗯哼!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不要回去?你确实很让人着迷,绝色的容颜,泼辣的性子,风趣的言语,损人还不着痕迹,啧啧啧,迷到我也不想回去了……”
  说着他便立起身,脸就往我这凑过来,我用酒盅抵住他欲要亲过来的唇,皱眉道:“请不要太随便。”
  他接过杯盅,喝尽杯中酒,压低了那富有磁性的声音盅惑我:“曾经只是年少轻狂,其实我并不是个随便的人,至少不曾对女人动过心,但……你却不一样,令人怦然心动,让人情不自禁。”
  “哈哈哈――”这真是有史以来我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因为跟我表白的人是一个采花贼,轻抹眼角笑流出的泪,我道:“有一句俗语是这样讲的,叫宁可相信这世上有鬼,也不要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你说你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但我相信你随便起来便不是人。哈哈哈――”
  他无奈地望着我干笑,而眼前他的人影也有点模糊,我知道我到极限了,我笑眯眯地趴在桌上玩转着酒盅。
  “明天去花神湖泛舟?”他道。
  “不去,我要早点回家。”
  “只多待一天而已,况且这时节来到临山县不去花神湖泛舟着实可惜。”他叹息道。
  “呵呵。”
  “我们单独租一艘画舫?”他又道。
  “不要,回家。”
  “事后我带你回去。”他道。
  “呵呵。”
  我眯着眼,朦胧间看着霍无影的手已经抚上我的肩,他的整张脸也往我面前凑了过来,尚未贴近我,又依稀看见他被人猛地拉开,那人在他脸上狠狠地揍了一拳。
  那人的头发是银色的,只听他凶道:“此事我跟你没完。”
  嗯?是他?哼哼!他不是应该软玉在怀么?
  接着他又说了几句,我没有听清,因为我真的很困,好想睡。
  任由他抱起我,往屋外走去,窝在他怀里,真的好舒服。
  意识朦胧间,我透过眯着眼微露的缝隙中,隐约瞧见了一只蝴蝶,而且还是只银色的蝴蝶,怎么是在他的右眼角下?再努力地睁了睁眼,我又看到了我的寻,他的眉间还有颗血痣。寻的脸上怎么会多了只蝴蝶和一颗血痣?
  我软软地叫了声:“上官……”
  寻轻应了一声,将我抱的更紧。
  我的手刚抚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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