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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勇敢。我们那年代对整容普遍怀疑和排斥,而金闪闪,迎接寒光闪闪的刀刃,有几个能像她那般无畏?她承担了先行者的风险,当然也享受了先行者的好处。
为了维护绝佳身材,她的禁食原则听起来可怕,挺法西斯的。有事没事她都习惯饿着自己,能闻味儿的时候就尽量不动筷子,能含着食物就尽量不咽下去。幽暗灯光下,闪闪瘦得跟骆驼似的,凹眼嘬腮。
闪闪是不吃肉的,除了适当补充一些水产品。闪闪说,她厌恶一切看起来有肉感,以及能吃出肉纤维口感的东西。她吃鱼虾,还有一些贝类。闪闪说,贝类长得特别善解人意,吃了一小碟肉,可看着硬壳堆了满满一大盘,当场就觉得吃撑着了。吃水产品也得是活的,都得验明正身,见到生前模样。总而言之,闪闪只吃应自己要求而死去的海鲜。
那天,我、小猜和闪闪约到热带雨林餐厅吃饭。
即使只是见我和小猜,她也精心精意地盛装打扮。紫色的小牛皮短靴,束扣精致,一看就不是国货。紧裹身体的黑色连衣裙上,别着施华洛世奇的彩翼蝴蝶胸针。紫色的眼影,还镶了假睫毛,看人忽闪忽闪的。一缕头发挑染成紫罗兰色。
小猜大笑:“你这是去照婚纱照吧?这么夸张。”
我想闪闪可能把所有人的眼睛都当作魔镜,不断地告诉她:“噢,金闪闪,你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我不禁劝她:“其实你不必这么浪费,你的闪亮登场只能刺激我们俩的不平衡心理,还有不健康的妒意,这对你可一点好处也没有。”
“谁说没好处?我一向这样看待成功的标准:异性对你满怀企图,同性对你妒火中烧。所以你们这样看待我,真是让我很高兴。”火焰美女金闪闪大言不惭地解释道,她一挑眉毛,继续反问,“难道以我的条件不应该有所炫耀吗?”
我说:“作为一块诚实的魔镜我必须告诉你:你很美丽,但的的确确不是我认识的最美丽的女人。”
金闪闪的眉毛挑得更高了:“那,谁是第一名?”
“这重要吗?第二名的成绩也不错呀。可惜呀可惜,你的角色相当于白雪公主的后妈,虽说是个亚军,然而,你不仅美得次要,还不幸成了反面人物。”
第一章
一段感情成为纪念
闪闪让我欣赏她的香水,三宅一生的味道,是我一直心折的。作为一名爱好者,我的香水大多用于收藏而非使用。香水带给我感官刺激,但我更愿意想象,它们在精美瓶子的狭小空间里,缓慢、绝望而孤独地散发。现在为了抑制金闪闪的自满情绪,我冷冷地告诉闪闪,她身上有一种从良过后的漂白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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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带雨林餐厅,闪闪的保留节目是顶级上素。我和小猜对此颇为不解,花一百多块钱,只吃一个蘑菇?虽然这个蘑菇又大又厚,占了多半个盘子,比白娘子偷给许仙吃的那个灵芝还宏伟。但是它刚被端上来,又黑又厚地墩在盘子里,我们以为她要啃的是树桩子。
减肥,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靠吃什么,一种是靠不吃什么——闪闪是将两者牢牢结合,一方面吃偏方药剂,一方面忌油忌肉,当然纤薄得恰到好处。金闪闪敢于喝下任何还在试验期的减肥药剂,如果喝尿美容的说法被医学确认,我猜她也会把它当作浅橙色的香槟,陶醉万分地一饮而尽。
到闪闪家做客,永远吃白菜萝卜喝西红柿汤,她拿自己当兔子养。我只好隔一会儿就嗍嗍自己的手指头,算是尝尝肉味儿。
闪闪的克制是以巨大成效在背后作支撑和鼓励的。我和小猜都竞争上岗般地相互比着胖起来,穿黑像个打擂的,穿白就像膨化得特别饱满的爆米花。而闪闪,有一双漂亮得经得起展览的玉腿,像橱窗里的模特,在冬天甚至可以穿得更少。
她总指责我和小猜对食物的不加节制,见到美食就一脸急不可待的蠢相。闪闪坚持认为,成为淑女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对食物始终保持冷漠和轻蔑。
小猜反抗说:“你就别给咱幸福的新生活丢脸了。再说了,你也别显摆自己多轻盈,谁没瘦过?谁以前不是皮紧紧地蒙在骨头上?”
“就是就是,”我插嘴,“人家相扑运动员也曾经瘦得不到十斤。”
金闪闪鼻子里喷冷气:“对自己没有要求的人永远没有进步。”
早晨一片无糖裸麦面包,晚餐五六勺粥,午饭宽谅自己一些,也是有限度的。金闪闪的饭量永远与“斤”这种计量单位绝缘,也不像常人那样,按“两”,她的计量单位是“钱”……活像把食物当成砒霜。闪闪诡辩曰:“你们俩吃饭不用钱。你们是白痴(吃)吧?”
这不会令我和小猜有受挫之感,虽然她揭露的是真相。和闪闪在一起,我们的确从不付账,谁让她那么有钱?我们蹭她几顿饭吃,等于以最和平、最温婉的手段进行了一场短暂的打土豪、分田地运动,等于为世界的公平法则,贡献了一点点绵薄之力。
“好了,我得走了。”热带雨林伪造的电闪雷鸣中,金闪闪看了一下时间。配合身上的豹纹,她戴了一块“GUESS”的腕表。我喜欢这个名字的牌子,“猜想”,有一种性感的暗示。闪闪看表时流露出一种若有若无的微笑,我猜想,离开之后,她另有美妙的安排。
我的猜想是对的。那果真是一件情人的礼物。后来金闪闪再也没有佩戴过这块作为信物的手表。我又知道,一段感情成为纪念,被她蓄意闲置起来。
第一章
宁可我负天下人
一个美人,必然要在公共场所造成磁场紊乱。金闪闪的存在,催生了异性更多的荷尔蒙。金闪闪在无数男人的爱情故事中充当过女主角,也有做配角的时候——不过,金闪闪深以为耻。她似乎只愿在夺冠的道路上竞争。或者,这是从母亲那里得到的遗传。闪闪的母亲,在死去多年之后,仍能维持着不可替代的地位,持续统治着爱她的丈夫。
母亲去世那年,闪闪还在上小学。那时候,正在上数学课,班主任谭老师走进教室,说:“金闪闪,你来一下。”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在任课老师和全班同学的瞩目下,放下演算到一半的习题,她有一种莫名的优越感和愉快。闪闪奇怪地发现,自己的舅舅站在门口,眼睛熬夜般有了血丝。
闪闪在医院门口被要求脱掉穿着的红外套,然后,她见到了病床上冰冷的母亲和傻掉的父亲。
后来的追悼会,每个人都同情着悲怆的中年男子,以及可怜的孩子金闪闪。
闪闪不说话,她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泣不成声才好,但她就是哭不出来。母亲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平日白皙的脸色有点儿泛黄。闪闪脑子里发空,后来才越来越着急,为什么,她哭不出来呢?刚才在厕所,她有意把几滴自来水挤进眼里,刺激泪腺,现在,闪闪明白,她的眼底会这么无望地干燥下去。有的人觉得这孩子坚强,有的认为她绝情,还有的,认为她是吓坏了。
这次追悼会给闪闪留下最深刻的印象,说是失去母亲的悲痛,莫如说照镜子时的惊鸿一瞥:她发现,自己穿黑毛衣非常好看。那时候,穿黑颜色的人绝对少数,更何况她这样的孩子。小姨本来要在毛衣上织出几朵花,突如其来的失恋刺痛了她的心,于是机械的毛衣针动作下,她巧合地为外甥女准备了一件丧服。闪闪注视自己,有点不相信似的贴近了镜子,呼出的潮气模糊了自己胭红的嘴唇。这种印象贯彻多年,以至闪闪至今有许多漂亮的黑色衣服,从雪纺到羊绒,从内衣到礼服。所以,哪个季节死人她都不怕,她的登场都会精彩,都会醒目。
金闪闪尽管幼年就没了亲妈,父亲后来又娶了继母,可她并没有遭受童话故事中必然的厄运。
继母显然对父亲动了真情。继母多年努力,仔细经营着她的爱情,但从来都是绝望的,只在绝望中保留了一点继续折磨她的希望。继母一直向往换取到父亲的欢心,勤快地做家务,说话声音温柔,连对金闪闪,都赔着小心。可是父亲把她娶进门,似乎只为了告诉闪闪,他对后来的妻子漠不关心,甚至轻视——也许,这就是他对亡妻表示的忠诚?
吃晚饭,继母殷勤地为丈夫和他的宝贝女儿盛饭。闪闪和父亲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被照顾,而不抱任何回应。有时,父女之间不为什么就相觑一笑,默契得很,摆明了有什么是瞒着那个女人的。其实并没有实际的秘密,金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