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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爱十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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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抬头看他一眼,他很多问题诶。

  很久不习惯跟陌生人聊天了,已经忘了必要的开场白。想了想叹口气,还是诚实一点好了,没必要对每个人都戴面具。

  “她被安排去相亲。”

  “相亲?”“呵呵。”对面落座的男人笑起来,似乎很诧异也很开心。

  这有什么?在这种场合相亲有什么不对吗?这是平民女子唯一能接触财富显贵的契机,用来相亲有何不可?

  他笑得放肆,唇间露出的白牙,整齐得可以用森森来形容。


()
  “我叫兰必成,是阿芙兰传媒的总经理,冒昧地提个要求:和小姐一见如故,可以知道小姐芳名吗?”

  “您不用这么文绉绉的,”我淡淡地笑,语气里也含了几分莫名的嘲讽,“我喜欢说话直白,不用这么客套。”

  “因为我是作家,写书的,习惯玩弄文字。”

  听到我最后一句话,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亦带了几分百折不挠的兴趣。

  “哦?美女作家?请问出版了什么作品?”他眼里荡漾着浓厚的希冀,“那我们有得聊了,阿芙兰传媒除了影视、也做文学推广,如果小姐有什么作品需要改编剧本,可以跟我们谈谈。”

  天哪,撒弥天大谎居然也没躲过陌生的纠缠吗?

  不愿意做一个自己爱得发狂的人的宝贝,却愿意接受毫不了解的、对其一无所知的男人认真的挑战;当我认为我独立的时候,竟然发现那种坚强只是一种虚张声势的自我安慰。

  可是我却突然觉得继续下去很好玩。

  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不好意思,我还没什么大作面世,误打误撞来了点兴趣、不过小试牛刀一把;而且我就算写了,也不打算出版。”

  “那为什么呢?”他带着不解的疑惑看我。

  “文化是一片浩瀚的海洋,古往今来的每一本书,不过是这海洋里的一滴水;过去历朝历代文人墨客,亦从不为求名逐利而动笔写文,所以流传下来的诗歌文字,经历千年传唱,历久不衰。而现在的书,纵使写出来又怎样?是作者谋利、出版社谋利、还是整个社会谋利?一本书炒红了一个作者,他为了世人持续的赞美,为保持自己的市场地位,语不惊人死不休;而匆忙地改变自己的风格,疲于奔命、耽思竭虑。当文字为了利益而生,为名气而苦求璀璨,那它已不纯粹是文学。我只求能默默地写,这一辈子我活到老、就会写到死。写自己的心情,写人生的故事和感悟,只求与有心人共勉之。”

  “只求与有心人共勉之。。。。。。”他喃喃地重复我的话,看着我的眼里含了愈发浓重的深意,“小姐真的很特别。。。。。。”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七十一 锋芒毕露6
原以为今晚会灰溜溜地独自在角落无人问津,没想到兰必成的出现,让我今晚难得寂寞。

  国内某高校毕业,后又去英国深造,之后回国依靠祖辈支持,创办阿芙兰传媒,几年之内瞬间成为国内十大传媒之一,海龟的蝴蝶效应不能说不是必备手段。

  三十岁的他,朋友圈与我先前观察的四十岁群体又有不同,以海龟高学历为主,年轻有为、开朗豁达、活力四射、热情奔放。其间有人快人快语,亦有人深谙社交之道,目光故作老道深沉,却不过是一副|乳臭未干的面孔——这类人一看就未经历社会的大风大雨,靠祖辈荫庇游学各国、有朝一日结识手握国家重权的一干人等,刚刚经手的事业,如金鹏展翅、立时在国内腾空万里。

  但,这种场合,对每个人无须深知,不过见面如故就够了。

  他的朋友对我并不好奇,也许在圈子里漂亮女人见多了,审美已经麻木。

  不过,我总是不甘冷清的,他们欧洲、美国的文化神侃一圈,我总要插点话进去,表示我不是个喝得半醉的木偶。

  “你说,为什么男人和女人要接吻呢?”一个不到三十的小伙子,开始这个饱含生物科技的话题,“兰必成,你最聪明也最老道,解释一下。”

  兰耸耸肩,不置可否地抿口酒,“古代意大利发明了酒,但很稀少。除男主人之外,妇女是严禁饮酒的。妇女违反禁令将偕其丈夫一起受到严厉的惩处。因此,那时的男子外出时都提心吊胆,惟恐妻子在家中违禁饮酒遭到杀身之祸。所以外出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俯下身来,把鼻子凑到妻子嘴边闻一闻,是否有偷饮的余香。久而久之,这种闻唇的举动便发展成为接吻了。”

  我崩弹着酒杯杯壁也不甘寂寞,“不过我还知道另一个传说:上古时代男人出去狩猎,本能地疑惧自己的妻子会被人所乘,相偕饮酒作乐。于是,男人一抵家门,便把舌头伸进女人口中,探查有没有酒及其他可疑食物的味道。同样道理,女人也为保证清白,丈夫进门时自动把口张开让他嗅闻。欧美一些国家的家庭,都有夫妻一方出门和回来时,先接个吻的仪式,可见此原始遗俗流传迄今,经久不衰,功不可灭。”

  兰必成对我很有兴趣,目光总是随性却暗含深意地观察我,我执杯痛饮故作视而不见。他对我的兴趣——天知道是哪种兴趣?

  这样的男人,身边何尝没有女人?无须憧憬亦无须幻想,今晚不过是灰姑娘,穿着水晶鞋在这里纵情而已,我的王子并没有出现。。。。。。

  漂亮女人总是容易吸引男人眼光的,若漂亮里带点与众不同或本质上的*不羁,就更让男人耐人寻味了。

  本来抱着展示自我、放松一刻的心情而来,见有人欣赏,又何必要黯然一隅?索性放开了手狂欢而去。

  上流社会的社交舞,总归不能让我挥洒自如——太多的规则,让人不敢越雷池一步,稍有放纵,登时贻笑大方。兰挽着我舞了一曲,忽然凑近我耳际,语气暧昧:

  “Icis!你是不是喜欢迪厅?我看那里的气氛比较适合你。。。。。。TESCCO环境不错,我常去。。。。。。”

  看见他目光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希冀,傻子也能看出他从这具皮囊里、需要看出点什么,我两指捏着酒杯,偏着头盯着他看,忽然莞尔,心情如同接应了招降书般大好起来。

  “好啊!”


()
  跟他去地下车库,刚要上车,却想起我的驼绒大衣还在岳惠的车里。不知今晚我以什么状态回家,外衣必不可少诶。外面天寒地冻,穿着V领丝绒裙的我,离了灯火璀璨的酒会气氛和车子里的暖气,活不了。

  “等着我。”跟兰简单告别,重返酒会大厅。

  找到岳惠,还没开口,她已挤着眼睛问,“怎么,不用我送你回家了?”

  “有车夫。”我的回答含蓄亦模棱两可,淡淡地,“帮我去车里取衣服。”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七十一 锋芒毕露7
重返兰必成的车,轻敲车窗,无人应答。

  诧异地倾身从没有贴膜的前挡风窗去看,驾驶座空空荡荡。

  怎么回事?难道他也去大厅找我了?不过才一刻钟而已,好没耐性哦。

  正要离开,听到奥迪车的后备厢里发出若有若无的声响。走近凑着金属盖听听,真的有声音诶。

  心下大骇。发生了什么事?!

  手下意识地去扣后备厢的锁,没有钥匙,它自是纹丝不动。

  身后响起一个阴森的声音。

  “好奇吗?想看看里面是什么?”

  我浑身僵硬,还没有回头,一把亮晶晶的车钥匙已经放到我的脸前。

  遽然回头,对上的是唐志林,那阴晴不定,眼神幽暗的脸。不是气得不轻,就是恼得不爽。此时虽然脸上皮笑肉不笑,但却难掩内心深处的阴寒。

  “哼哼,不敢劳大姐动手,”他语气古怪,收回手中钥匙,越过我去,打开车后备厢。

  我大吃一惊。

  蜷缩在里面的,居然是身高1米七几的兰必成。难得这么人高马大的人,委屈在这方寸之地。他双眼被蒙蔽、嘴被堵上,四肢被紧紧捆绑,还在不甘心地挣扎。

  在这样的公众场合,他们堂而皇之地做这种事,如探囊取物般轻而易举!

  要是今晚我忽然改变主意,不来寻他共往TESCOO,又会发生什么事?

  “你们——!”

  怒不可遏地回头,却发现志林早没了踪影。

  这个混小子,非学他哥黑道那一套吗?草菅人命、随意践踏人的尊严?

  上前手忙脚乱地给兰松绑,他自己迫不及待地拽了眼布、扯了嘴里的东西,连‘呸’几口,愤怒的脸色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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