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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天使转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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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我只是一个背景。真正置身这个背景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实在也非一个好角儿,竟然好半天摸不着头脑。初到广州,黄昏里闲逛市区,发现这里已经万家灯火。节日里的广州比想象中还要炫目,四处是浓浓的粤语,四处是嘈杂的人群,却已经把我弄得昏头撞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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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灯火里走过,和着人群,感觉眼睛里的颜色不断变换,走过红色,走过蓝色,夜幕被照耀得通亮。就这样,在不知不觉间走过了三年。快毕业了,毕业与就业,迷惘袭上心头。
  三年了,每天在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间奔跑着,清晨是慵懒的,深夜是魅惑的,每天重复的动作周而复始,自己始终没有走近自己。越来越繁忙的课程让我疲惫,甚至疲惫得没有力气再看窗外的风景。直到一个秋晨,我在商城的电梯里昏昏欲睡,电梯莫名地升到顶楼,那些美丽的建筑再次浮现在我的眼里,泪水开始模糊,原来人的欲望会模糊自己的想要,原来自己从未真正走近“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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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犀骨项链的影像(6)
6
  这时的冬天不甚寒冷,却莫名干燥。洗刷之后,我喝下大杯大杯的热水,汗珠一点点渗了出来,干裂的皮肤有些刺痛,昨夜的酒气仍未散尽。耳边隐隐约约夹杂着沈文婷昨晚临走时那些话:“苏昱,要多喝热水,要多穿些衣服。”物非人亦非,眨眼间记忆就变得模糊,我大概已经不记得那些话了,而有些事已成习惯甚至本能,时间也抹不掉了。
  我躺在床上看着《变形记》,从推销员格里高尔的变异看到他最后被公司、房客、亲人遗弃,悲惨地死去,你说要多荒诞不羁就有多荒诞不羁,卡夫卡的小说确实非一般的阴郁,让我睡意愈甚,后来我实在累了困了,也就将小说盖在脸上,睡了过去。也不知过了多久,门哗啦一声被莽撞的风推开了,一股阴森潮湿的寒流毫不客气肆闯进来,我从睡梦中惊醒,却发现眼角湿润。
  午夜时分,皮诺的电脑播放着蔡琴的音乐,那些沧桑的旋律绵绵不断地震撼宿舍每个角落。月光穿越玻璃窗在铺着瓷砖纹样的地板上懒洋洋游动,幽蓝的夜被死亡所笼罩,各种各样的声音凝结在一起,静寂的夜幕就这样被击碎得零零点点。
  我乱搔一番头发后,发现口很干燥,慌忙冲进厕所刷牙。刷到一半时,我从裤兜里掏出手机,嘴里叼起牙刷一边查看手机,发现有个号码已经打进来三次。拨了回去,却是信号不好无法接通,嘀咕起来:“沈文婷?这姑娘找我什么事?难不成又倒苦水?”
  镜子中,那琥珀色的眼睛里似乎有明亮的灵魂在跳动。
  吐了口牙膏,牙龈严重出血,我考虑着要把已经翘毛的牙刷换掉。
  洗脸时我揉揉湿红的眼,怔怔地看着镜中的自己,那份突然的莫名的悲伤吓住了我。隔了会儿,一把十分低柔但显然有着什么硬物支撑着的声音说:“这是谁?这是我吗?”
  说话间,我趿着拖鞋走了出来,动作虚浮,脸色依然有些苍白。
  音乐骤然停顿下来,不再有哀伤的声音潺潺不息流淌出来,我木然站着,内心犹如被人犹豫不决要扔掉的便笺纸一般被团起来,又被展开,如此反复几遍,已经变成皱巴巴的一团。镜中的那张脸是那么的惨白,惨白得如同涂了一层僵硬的生漆一般。我茫然直视前方,一种莫名的哀愁从眼睛里静静流出来,周围的空气瞬间都陷入了无尽的静默,凝汇着,冻结着,墙上的钟滴滴答答扯动着秒针,走得似乎很慢,真的很慢。
  外面下着小雨,淅淅落落地下个不停。我在窗前从六楼望下去,朝远处小公园的树林深处望去,整片树林没有一寸光,甚至令人毛骨悚然,不由让人打着寒战。那边的树都很高,而大部分都是枯树,有些树上没挂一片叶子。
  突的,我感到累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疲倦感袭上心头,失落感像蚕一般慢慢咀嚼着我的灵魂。快毕业了?四年就快过去了。有人说,从前发生过的事会成为记忆茵梦湖的水莲花。那么,一人独自承担寂寞与生存时,会去想从前吗?何处是岸?肉体,还是灵魂?此岸,或者彼岸?至今,我仍然迷惘。
  外面显得格外冷清,一阵风扑面打来,我禁不住打了个寒战,风掀动着我的头发,凛冽的寒风无孔不入,像个拳击手,一拳又一拳,我的脸疼得发抖。冬日的风就像昔日情人,吹痛了每根神经却都是那么刻骨铭心。抖动黑色的风衣,这个冬夜让我再次体会到一个人的孤独。
  
第2章 犀骨项链的影像(7)
我从床下抽出一瓶酒,一边苦笑着一边往杯里慢慢注满,啜了一口,点燃烟后将酒一仰而尽。这么喝酒很容易喝醉,但我喜欢喝醉,最低程度酒醉可以让自己远离一切烦恼,包括痛苦记忆的追杀。
  “看,我还是很会为自己取暖的。”这次我却得意地说,头有点晕。因为酒量不好,所以昨晚那一点点酒精就可以达到理想效果,而不用像那些喝了几个小时,就想把自己喝醉的人一样。以前我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喜欢这种液体的苦涩味道,现在想想,也许他们和我一样,都是失眠的鬼!
  数杯入饮之后,我的脚步开始摇晃不安,望着天花板,手中的烟静悄悄地燃烧。
  整个屋子,零散发出的巨大空旷和寂静让我深感不安,转身的刹那,我看见桌上丁香的气味与窗外的树林阴影慢慢碰撞,我的脑海中,早已不由自主地浮荡起往事的欢愉、争吵,过往的车辆以及陈腐的回忆。空气中悬浮的水汽,陷入冰冷的冬夜,沉现了那一个个暧昧的脸庞。
  “苏昱,爱情是什么?是酒。”汤玲的话突然闯进我的脑海。
  “不,爱情不是酒啊,不是酒啊……”我靠着墙壁缓缓滑下身子,喃喃叨念起来,眼角开始湿润。
  眼泪滴落在项链上,那是汤玲送给我的项链,犀骨项链,坠子上有个小小的影像,其间,一个裸体的女子跪在里边,她的头颅不见了。头颅不见了,就可看到我映出的脸,在这一小块影像里我看到了我的虚弱,还有,我的过去——
  
第3章 年轻时候的女朋友(1)
1
  汤玲是我的梦中情人,那时我上高中,17岁。


  17岁的年龄还不懂什么是爱情,但我就是莫名地喜欢汤玲,没有理由。
  汤玲长得并不漂亮,瘦瘦小小的,额头生得高而宽,稀稀疏疏的头发有些枯黄,有着一手好画、一双冷艳的眼睛和一张苍白的脸,这些使她看上去颇具古典韵味,而我,就在韵味中迷失了方向。
  那年夏天,我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汤玲落榜了。我扭头拉住她离去的手,说:“没关系,我不在乎,做我的女朋友吧,我喜欢你。”汤玲摇摇头,苦笑着推开了我的虔诚:“去你的,我们是不可能的。”
  可怜的第一次表白,就这样给惨遭拒绝。
  遭到拒绝的哀伤很快被上大学的喜悦冲淡了,我背上行囊从武汉走往广州,开始了大学生涯,像火车开始了新轨道,汤玲也像尘封的相册锁在我的心里。
  后来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中文系的张雪。我们如影随形,读书、学习、相伴去逛街。我的姐姐响柠非常喜欢张雪,没想到,张雪的孤僻被看作了沉静,敏感被看作了懂事,她是那种表面循规蹈矩、叫大人一万个放心的孩子。如果说汤玲是骨子里透着灵气的小女巫,张雪则是个浑身流淌着温柔的小天使。所以,响柠并不喜欢汤玲。她说:“女孩子生得太娇媚,多半不肯安分守己,你别和她走得太近。”汤玲知道后,反而笑道:“响柠姐在影射我是狐狸精吧,她有所不知呀,做狐狸精可是我自小以来的梦想,只可惜我目前功力尚且不足呢!”听罢,我只好一脸苦笑,无言以对。
  可惜的是,“小天使”的父母并不接纳我。张雪是广州人,她的父母一再阻挠张雪和我谈恋爱,因为我是外地人,毕业后也不可能分在一起。他们的反对像是给了我们的热恋浇上一瓢冷水,也使我们清醒了许多。为了将来有能力在广州扎根,我俩更加勤奋地学习着,而课余时间就去一家广告公司打工,我做广告文案,她做策划,配合得天衣无缝,屡次受到老板嘉奖。
  那年寒假,张雪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跟我回武汉过年。我的父母当然高兴得满脸通红,老同学们也成帮成伙地过来看望我,实际上是为了看看我的女友张雪。漂亮温柔、落落大方的张雪自然给我增添了不少面子,同学们朋友们对此惊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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