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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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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什么了?”

“对面山上的松树是树妖,它的头有磨盘那么大,满脸皱纹。”她用双手挤压脸颊,使皮肤发皱,五官聚集在一起,“喏,就是这个样子。”

红绢被徒弟的天真无邪的样子逗笑了,同时也很欣慰,那棵松树已经有260年的树龄了,三个月前它修成了人形,她每天都在观察它,因为它性情温和,所以才没有杀它,。

“好呀,练了七年,你终于修成了阴阳眼。”

“师父不要被她骗了。”冰清沉着脸进来,“她根本没有修成阴阳眼。”

冰灵撅起小嘴,“师父,别听师姐的,她忌妒我。她自己笨,跟师父学了这么多年都没有长进,所以就诬陷……”

“你住嘴。”冰清欺身而上,从师妹胸前的衣服里掏出一个黑黝黝的东西。冰灵一见,立刻不敢做声了。

“师父,这个是照妖镜,是我跟师妹早上砍柴时发现的。就是因为有了它,师妹才看见树妖的。”

“照妖镜。”红绢想起来了,当年太虚观的镇观之宝就是照妖镜。凌绝真人死后照妖镜便不翼而飞,她本以为是被梦颖等人偷走了,却原来一直藏在九华山上。

不知为何种金属打制而成的照妖镜拿在手中,沉甸甸的,它的镜面冲下,背面雕有古朴的花纹和一些古怪的,如同咒符般的文字。翻过来,镜面锈迹斑斑,几乎照不出人影,红绢正在奇怪,一丝光线从窗外射入,照到镜面上,瞬间光华四射,镜面突然变得澄清无比,随后镜中倒映出一个满脸皱纹,形容枯槁的面孔。

“妖怪!”红绢大惊失色,这个妖怪已近在咫尺,怎么自己没有发觉呢?

“师父,哪儿有妖怪呀?”冰灵战战兢兢地问。冰清迅速拔出桃木剑,四处张望。

“这妖怪想必法力高强,我都没有发觉它,你们要格外小心。”

“可是,它在哪里呢?”冰灵都快被这阵势吓哭了。

“看照妖镜里。”

冰灵不敢看,冰清壮着胆子看了一会儿,“师父,没有妖怪呀。”

“怎么没有?你看不见吗?那个丑陋的……”她突然停住,手中的照妖镜贴近自己的脸颊,难道说……

冰清注意到师父的神情,意识到了什么,慌忙别过脸去。

冰灵凑过来,“哈哈,什么妖怪呀,那是……”

“师妹!”冰清大喝一声,打断她的话。冰灵不干了,“师姐,你喊什么,难道不好笑吗,师父被自己的影子吓到了。”

这句话如天雷炸响,震得红绢两耳轰鸣,“我都变成什么样子了?我居然变得比树妖还难看。”极度混乱中,她做了平生最不可思议和无法挽回的事,砸碎了太虚观世代相传的千古神器——照妖镜。

冰清和冰灵亲眼目睹恩师的疯狂举动,惊恐万状。她们不敢劝,更不敢拦,凭她们的能力也不可能拦得住。照妖镜化为齑粉,红绢也倒下了。她们这才发现师父已经气绝身亡,整条舌头都被咬烂了。

“哦,还好。”灵魂出窍后的红绢看着自己透明的小手,放下心来。

她步出太虚观,置冰清、冰灵两个哭倒在她尸体上的徒弟于不顾,以她们的资质根本不可能承袭太虚观的衣钵,她决定尽快忘掉她们。

凭着记忆,她朝地狱的方向走去,同路的亡灵远远的避着她,生怕被她周身散发出的紫气扫到。进入地狱之门时,红绢看到守门鬼吏眼中的惊讶和恐惧,从那一刻起她不再怕这些阴间的执法者。

“前世因为你使用卑劣手段盗学仙术,我促你阳寿。这一世你本来可以好好修道,再等50年,即使不能位列仙班,至少可以寿与天齐,现在放弃了,不觉得可惜吗?”阎王的语气仍然倨傲,但比以前客气多了。

她低低的声音道:“一个老丑婆的样子,有什么可惜的!”

阎王笑了,“人类就是人类,总被表面的东西遮住眼睛。下一世你大概会去寻求长生不老之术吧。”

“我不会。”

“还嘴硬。”阎王脸上轻蔑的表情一览无余,人类得到了力量和财富后,就想永远拥有它们,过了这么久他看得太多了。

“我不会。随便你信不信。什么长生不老,什么得成正果,我现在明白了,都是浪费时间。”她的眼睛越来越深邃,似在回忆往事,“它们都不是我想要的。”

阎王皱皱他很有型的银白色的眉毛,“为什么你到现在都不死心?”

“人死可以转世,心死还可以活吗?哀莫大于心死。”

“你找不到他的。”

“没有找过怎么知道找不到?莫非你知道他在哪里。”

阎王张张嘴,没发出声音,他看见红绢眼神里的期待和唇边一丝微笑,差一点儿着了她的道儿,人类有了几百年的经验还真是危险。

“找不到郑彦,我就去找那只火狐狸。”

“何必呢?”

“请不要说我母亲已经死了几百年,轮回转世都好几圈了,也别说妖怪吃人是千古不变的自然法则。我绝不原谅它们母女。”她攥紧拳头,眼睛中复仇的火焰熊熊燃烧着。

阎王看着她,叹口气,寰宇之内除了遇到恶人和触怒神仙外,最可怕的就是招惹了这种人吧。

奈何桥上,再见孟婆,她眼中红色的火烧得正炽。孟婆默默递给她一碗汤,她看着那双蓝色的眼睛,把汤倒了。“当啷”蓝边磁碗扔在案子上。孟婆面无表情,没吭声,旁边的鬼吏皱皱眉也没吭声。

她靠近栏杆,看看黑洞洞的桥下,跳了下去……

正传 七世06

第六世 大家族(公元1852~1981年)

这是一个大家族,人口多达二三百,红绢作为主人第八房小妾的女儿,从出生到八岁,只近距离见过父亲六次。在嘈杂的人声和冷漠的目光中,红绢和母亲过着百无聊赖的日子。空虚寂寞使母亲爱上了鸭片,过早的走完了短暂的人生之路。葬礼后,红绢失踪了。过了三天,父亲才知道,而此时她已在千里之外。

红绢借土遁来到四川。八百五十七年了,是去见母亲的时候了。

还是那座青山,还是那座山洞,红绢拨着比她还高的茅草,向山洞走去。母亲的坟还在吗?是不是早已被风沙和雨水抹平了。想到她死无全尸的母亲,红绢眼睛模糊了,“娘,孩儿不孝,让您一个人在这里呆了八百多年,孩儿早该来看您……”

洞口一座大墓引起她的注意,它用汗白玉砌成半球形,占地半亩,黑色长青石制成的墓碑上用楷书篆刻着:“慈母唐百华之墓。”

它还活着!瞬间,愤怒替代悲伤,红绢一掌打断墓碑,破墓而入。拉出紫檀棺材,里面唐百华的骨肉俱已成灰,只有火红色的皮毛尚存。如果当年听从郑彦的话吃了唐百华的肉,将皮毛做成裘皮大衣,它就不会有缅怀母亲的机会。她的心好痛,撕碎了毛皮,不解恨,又放了一把火,将一切焚毁。

红绢在山洞等了七年,不见小狐狸踪影。根据它留下的蛛丝马迹判断,它大约一百年来一回。人类的生命如何能与妖怪相比,寻找郑彦的念头和斩妖除魔的责任感迫使她尽快做出决定。十六岁,她下山了。

漫无目的,除了买干粮和衣服需要与人接触外,她只找荒山野岭走。渴了饮山泉,累了就地休息。

一天正午,红绢正在杂草里午睡。一根细竹竿扫在腿上,她还没出声,拿竹竿的大叫一声,跌坐地上。红绢只好支起疲倦的身子。那人看清楚了,胡撸着胸口说:“吓死我了。你不是死人呀?”

红绢笑了,摇摇头。

“那你没事儿躺在野地里干嘛?”

“走累了。”

“你一个小姑娘,放着大路不走,走这没路的荒山,脑子没问题吧?”这人管得还挺宽。

“大叔,您呢?”

“我怎么跟你比呀,我是粗人。”

红绢看此人骨骼清奇,前额宽广,“大叔,您是有福之人呐。”

“这话我爱听。活了三十多年还没人这么说过。”他指指身后的四匹骆驼,每匹都负载着沉重的货物。“我是赶脚的,它们就是我多半个家当。”红绢不明白,既然运载这么多的货物,为什么不走大路?“大路绕远。走一趟大路的工夫能走小路三趟。”这是要钱不要命呀。

“荒山野岭,没有强盗也有鬼怪,一个人走很危险。”

他笑了,“这座山除了茅草连棵树都少见,哪个笨贼在这儿劫道,非饿死他不可。至于鬼,咱平生不做亏心事,怕什么鬼。”红绢正要纠正他错误的观念,他又说:“万一遇到了,也不必怕。遇鬼莫怕,但与之打,打不过,大不了跟它一样。我就怕蛇,一个人毒倒了,没人管,所以拿根竹竿扫着走,打草惊蛇嘛。”

红绢愣了一下,笑了,没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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