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血,肯定不是件紧俏东西,对吧?打仗的时候,我就在血泊中奔波呢。”提利昂不想兜圈子,“莫非您喜欢上了格雷果·克里冈,以至于无法放弃他?”
“和他弟弟一样,格雷果爵士有他的用处。想要在权力的游戏中胜出的人,身边都需要野兽……从波隆爵士和那些原住民看来,你已经学会了这一课。”
提利昂想起提魅烧烂的眼睛,夏嘎的战斧,齐拉的人耳项链,还有波隆。尤其是波隆。“林子里到处都找得到野兽,”他提醒父亲,“小巷中也有。”
“不错,也许可以换只狗,我会仔细考虑。那么,如果没别的事……”
“你有几封重要信件要写,是的。”提利昂用摇晃的腿撑起身子,眩晕的浪涛从头到脚地掠过,他闭了会儿眼,稳定心神,才颤动着向大门迈了一步。他以为自己会走第二步,接下来是第三步,但相反,他回过了头。“您刚才问我想要什么?那好,我就告诉你,我要的只是照权利属于我的东西。我要凯岩城。”
父亲的嘴闭得更紧,“那你哥哥怎么办?”
“御林铁卫的骑士不准结婚,不得生子,不能据地,你同我一样对此心知肚明,别再自欺欺人了。詹姆从披上白袍那天起,就自动放弃了对凯岩城的继承权,只是你从不肯承认。过去的事我们不提,现在我想要你当着全国诸侯的面宣布我是你的儿子和法定继承人。”
泰温公爵淡绿眼睛里的金黄瞳仁就像融化一般发出光芒,却不带丝毫情感。“凯岩城,”他用平板、冷淡、死寂的语气念道,然后加上一句,“决不。”
这个词悬在父子之间,庞大,锋利,充满毒素。
开口之前我就知道了答案,提利昂心想,詹姆加入御林铁卫已经十八年,我却从不敢提出这个话题。我早就知道。我早就心知肚明。“为什么?”他强迫自己问,明知自己不会喜欢父亲的回答。
“你居然还问我这个?你,你这个害死母亲而出世的人?你是个怪胎、畸形、不听话的主;在你心中装满妒忌、充斥着恶意;你淫欲缠身,尽耍小聪明。世人的律法让你冠我的姓氏、穿我的衣服,因为我无法证明你不是我的种。为了教导我谦逊之道,诸神迫使我目睹你佩着雄狮纹章四处蹒跚招摇,那可是我父亲的纹章,我祖父的纹章,兰尼斯特家族的纹章!但无论诸神还是世人都不能强迫我把凯岩城交给你,让它变成你的妓院。”
“我的妓院?”云散天开了,提利昂一下子明白他的怒气从何而来。他咬紧牙关,“瑟曦拿爱拉雅雅的事向你告状。”
“她叫这个名字?抱歉,我可记不住你那堆妓女。比如,你小时候娶的那个叫什么?”
“泰莎。”他吐出这回答,摆好挑战的姿势。
“红叉河畔那个营妓呢?”
“你为什么关心?”他答道,不愿在父亲面前提起雪伊的名字。
“我才不关心。她们死活都不干我事。”
“原来是你下令鞭打雅雅的。”这不是提问。
“你姐姐把你对我孙子的威胁告诉了我,”泰温公爵的声调赛过寒冰,“她说谎了吗?”
提利昂无法否认,“是的,我那样说过,但只是为了保证爱拉雅雅的安全,让凯特布莱克们不至于虐待她。”
“为一个妓女的安全,你居然威胁自己的家族,自己的亲属?这就是你的行事之道?”
“是你教导我,成功的威胁比直接的打击更有效。我在君临主政期间,若非如此施为,只怕乔佛里早就把家给败光了!你想鞭打人,应该从他开始。但托曼不一样……我怎会伤害托曼?他不仅是个好孩子,还是我自己的血亲。”
“就象你母亲一样?”泰温公爵突然站起来,高高俯瞰着侏儒儿子。“回去,提利昂,再也休提凯岩城的继承权。你会得到奖赏,但那将是适合你的服务和位置的那份。千万别搞错——这是我最后一次容忍你使兰尼斯特家族蒙羞。再也不得跟妓女鬼混。下次教我在你床上发现,我就吊死她。”
第五章 戴佛斯
他久久凝视着那张越变越大的帆,不知自己究竟想死还是想活。
等死很容易。只需爬回洞穴,任凭船只驶过,死亡很快就会来到。高烧多日不退,几乎蒸发了他,浑黄的毒水在肚肠里翻滚,烦乱的睡眠中颤抖从未停止。每个清晨他都更加虚弱。很快我就不会再受折磨了,他告诉自己。
即便高烧不能夺走他的生命,他也会渴死。这里没有淡水,只有偶尔的降雨,积存在岩石缝隙中。三天以前(还是四天?躺在这块石礁上,要分清天日是不可能的)他的小水池就干掉了,干得象块老骨头,而四周却是无边无际、起着涟漪的灰绿汪洋,让他无法承受。饮用海水就意味着末日的来临,他对此十分明白,可当时实在忍受不住,喉咙烧得像火。是一阵突来的暴雨拯救了他,当时他好虚弱,以至于只能躺在雨中,闭上眼睛,张开嘴巴,一任雨点打在干裂的嘴唇和肿胀的舌头上。不管怎样,接下来总算有了点力气,而石礁上的水池、小沟和裂缝都暂时注满生气。
但这是三天(或四天?)前的事了,而今水已消失殆尽。有些被蒸发,剩下的他吮了个干净,等到明天,又得吮吸污泥,以及从洼穴底部挖到的潮湿冷硬的石头。
退一万步讲,就算没有高烧和干渴,饥饿同样会要命。他所在之地不过是辽阔的黑水湾中一块突出的荒石。潮落之时,会有细小的螃蟹吸附在石滩上——他在战斗过后也是被冲刷到这里来的。他在岩石上撞碎它们,吮吸爪子里的肉和壳里的内脏。螃蟹们总把他的手夹得生痛。
潮起之时,石滩会消失,戴佛斯不得不慌忙爬上岩石,以免再次被冲进海湾。满潮时分,岩石顶端比海平面高出十五尺,但海湾里的浪很高,因而无法保持身上干燥,就算躲进洞里也没用(说真的,所谓的洞不过是岩石中的大窟窿)。石礁上除了青苔之外什么也不长,海鸥也不来这儿。时而有些幼鸟会停在尖顶上,戴佛斯不断尝试抓它们的方法,可每当他靠拢,它们便飞快地离开。他扔石子,却虚弱得发不上力,即便击中目标,也只能惹得海鸟对他恼怒尖叫,接着拍拍翅膀远走高飞。
从他的避难所,可以望见其他石礁,有的似乎比他这块要高。别的不说,虽然目测可能出现误差,但他认为最近那块至少比海平面高出四十尺。更诱人的是,那儿常盘旋着一大群海鸥,戴佛斯幻想游过去侵夺它们的巢穴。可海水冰凉,潮流多变而剧烈,自己又没力气。如此的举动和喝海水无异,同样会要命。
多年的海上生涯使他明白狭海的秋季总是潮湿而多雨。因为日照转弱,白天倒不太难过,可夜里却越来越冷。海风不时刮过海湾,卷起道道白色的浪涛,湿透了戴佛斯,让他浑身颤抖。在高烧和寒冷的轮番攻击下,很快他便开始持续而痛苦的咳嗽。
洞穴是他唯一的遮蔽所,却远远不够。退潮之际,漂流的木头和烧焦的残骸不时被冲刷到石滩上来,可它们无法打出火花。曾有一次,在绝望中,他试着摩擦两片浮木,但木头业已彻底腐朽,他的努力只换回几大块水疱。衣服没有干过,而来此之前一只鞋就已在海湾中遗失。
口渴,饥饿,暴露,三个伙计,陪伴他度过每一天的每个时辰,最终成为了他的朋友。但愿不久之后,他的某个朋友会怜悯他,为他解脱无尽的折磨。也许应当直接走进海里,奋力向北游,他知道海岸就在北方的某处,但眼睛看不见。距离太远,身体虚弱,游不过去,可这没关系。戴佛斯打小便是名水手,他希望死在海里。水下的神灵在等着我,他告诉自己,是我去见他们的时侯了。
偏偏这时,远方却出现了那只帆,起初还只是地平线上一个斑点,而今却越变越大。这里不该有船的。他知道石礁的位置,此地乃黑水湾中一系列海底山脉突出的地方,称为美人鱼礁。其中最高的比海面高出一百尺,还有十来个高出三十至六十尺的小型尖顶,水手们呼作“人鱼王之矛”。这里每块尖顶都有详细记录,水手们更互相警告潜藏于水下、范围更广的暗礁,总而言之,任何有理智的船长都会远远避开。
戴佛斯用苍白红肿的双眼打量着渐渐鼓起的船帆,试图分辨海风吹刮帆布的声响。她正对着我驶来,除非立刻改变航向,否则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