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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眼前这个莫塞或者团长柏洛斯,阿鬼也有信心在三招之间要了他们的命!
“呵呵,你也别不服气,不过确实没有人和暗影的人较量过。”看到阿鬼孩子气的问话,莫塞自然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不过我知道一个事是他们做的,这也是外面流传比较广的关于暗影的事情。”
格兰帝国首都诺尔顿城以前有个叫菲林的伯爵,当时他被格兰帝国任命为诺尔顿城治安官,负责整个诺尔顿城的防卫和管理,很得格兰帝国宰相的器重。
可这个贵族老爷却极其好色,一次舞会认识了一个外地子爵的夫人后居然当着人家丈夫的面强行把那个可怜的女人拉回家给糟蹋了。
那位子爵在王城无权无势的折腾了半天也没有扳倒菲林伯爵,后来只能带着满身的耻辱回到了他的封地,没过多久她的夫人就为这事自杀了,满怀仇恨的子爵则干脆变卖了大部分财产而向刺客公会提出了刺杀任务。
当时大家都以为暗影不会接收这么高难度的任务,毕竟那个菲林伯爵可是帝国的重臣,在这个民不与官斗的年代里没有组织敢去触动一个帝国的霉头。
可结果却让所有人吓了一跳,暗影好像立威似的,不但接受了任务还公开表示会在一个月内完成。这件事在当时不知道在南大陆或者整个大陆来说造成了多大的风波,不但格兰帝国高层十分生气,连其他三个超级帝国也纷纷派出情报人员来关注这件事。
这件事经过刺客组织的刻意传扬,已经从一个简单的任务上升到了关于帝国的面子问题。要不是找不到暗影的老巢,格兰帝国甚至能派大军去把它完全铲除了!
菲林伯爵除了自身的卫队外,格兰帝国还特地派了一只皇城护卫军驻扎到他的府邸,对于这种民间武装团体的挑衅,格兰帝国要用坚决的反击来维系威严!
那个月时间里,格兰帝国首都里天天在戒严,几乎每天都有大批的嫌疑份子被投入监狱审问。
可就是这么严防死守,菲林伯爵仍然在十天后死在了重重保护的府邸里。
那个为他服务超过二十年的老实马夫照常将伯爵的马牵到门口等他上马,然后这位老实人就在伯爵家的大门口当着所有护卫和路人的面,抽出了伯爵挂在马上的钢刀,一下子将刚上马的菲林伯爵砍掉了脑袋!
接着这个刺客面对着慌忙扑上来的护卫又用那把钢刀砍断了自己的脖子!
029 兴趣
这个结果让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都心肝剧颤,谁也想不到负责整个城防的伯爵居然会被自己身边的马夫给当众砍死。
这种死法既不诡异也不刺激,甚至连精彩都算不上!
据传当时那个马夫就像砍一头羊一样,不但面部丝毫激动都没有,甚至那持刀的手都没有丝毫颤抖,从刺杀伯爵到挥刀自杀,整个动作行云流水般的顺畅,就连距离只有几步远的护卫们都没来得及去制止。
等到事后调查这个马夫时大家才发现,这个在伯爵府上老实工作超过二十年的男人居然是个毫无过去的隐形人,连他进入伯爵府也是菲林伯爵他自己找回来的。
人们关于他的记忆也只是从某一天菲林伯爵遇到一个懂马的小男孩并把他带回府邸当马夫开始,至于他的以前,即使是和马夫一起工作多年的仆人们也不知道。
据在场的护卫们传说,这个在伯爵府里一直服侍马匹的男人身手非常不错,从抽刀跃起砍人再落地自刎,整个过程也就用了两三秒时间,看样子至少是经过了几年的苦练。
同一时刻,暗影宣布任务完成!
一个就隐藏在你身边的刺客,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感觉恐怖的了,可即使帝国密探们怎么调查,也丝毫没有头绪,连一个马夫都能隐藏二十多年,根本就没有人清楚到底有多少暗影刺客生活在大家周围。
后来因为调查毫无结果帝国只能将买凶杀人的子爵给发配流亡去了。
据说那个子爵在被士兵带走时放声大笑,高喊着这钱花的值!
暗影这个隐形的刺客组织就此在大陆上闻名起来。不过他们只承接南大陆的任务,对于其他帝国里那些高薪的任务则一概不理。这样的原则倒让其他同行们松了一口气,他们也很规矩的主动将包括格兰帝国在内的南方大陆让给了暗影。
作为盘踞南方的黑暗王者,暗影并没有再去挑衅格兰帝国反而有所让步,从那次成功刺杀帝国伯爵之后凡是涉及到帝国官员的任务,暗影组织不但要收取高额费用还会主动将刺杀任务公布出来,所以除了生死大仇,很少有人愿意雇佣暗影去刺杀帝国官员。
听莫塞讲了近一个时辰,阿鬼才知道这个暗影组织到底有多厉害,他们的人虽然不是高级武士,却能利用身份轻易完成高级武士也无法完成的刺杀。甚至动手的可能是一个已经埋伏了二十多年的刺客!
阿鬼这下明白为什么莫塞说没有人和暗影较量过,因为大家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人,如果说自己算是个武士的话,人家就是死士,那种一辈子就为了一次完美的刺杀而活着的刺客!
聊了半天,莫塞带着阿鬼去附近的饭店吃了点东西,不过这次却是阿鬼坚持要请客的,那个S级的任务让他得到了一些金币,有了钱的阿鬼自然不会让身为长官的莫塞请客。
两个人回到房间后继续翻阅着S级任务档案,因为整个佣兵公会遍布整个大陆,所以各种类型的任务着实不少。在莫塞的推荐下阿鬼选择了一个捕杀粉旗灵蹄的长期任务,同时阿鬼也看到了刚传来的追杀黑精灵的任务公告。
因为捕杀追粉旗蹄是个长期任务,所以公会允许佣兵长期申请这个任务的同时继续申请其他任务。
从任务窗口拿到任务介绍后,阿鬼才知道这个追风灵蹄并不是他想象得那么容易捉到。
粉旗灵蹄是种后肢角化的小型食肉动物,虽然它只有猎狗大小却拥有远超野马的奔跑速度和跳跃能力,所谓灵蹄就来自月它那犹如钢锥般的后肢,据说追风灵蹄一蹬就可以轻易用后肢扎穿轻型护甲。而粉旗二字则来自于这种动物喜欢逆风奔跑,它的整个颈部长着一丛粉红色的鬃毛,在追风灵蹄奔跑时,这缕漂亮的鬃毛就像一面迎风招展的粉色旗帜。
在广阔的德利仕草原上,据说经常可以看到这样一道粉红的小兽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画出一条粉色的直线。
这缕鬃毛可是最高级纺织材料,据说用灵蹄鬃毛纺出的衣物不但穿着舒适而且永不褪色变形,于是它成了永远供不应求的奢侈品;而粉旗灵蹄最值钱的是在雄性灵蹄的腹部长的一个小香囊,那东西能分泌一种特别香的液体,这香液不但本身有催情的作用,还能调制成大陆上最贵重的夜迷香水。
传说中夜迷香可以让所有闻到它的雄性动物臣服,这东西可是让大陆上所有贵妇都为之疯狂!
粉旗灵蹄这种小动物性情极其刚烈,当它发现毫无生路时居然会自己咬掉腹下的香囊吃掉然后拼死反抗!这让很多人即使猎杀了粉旗灵蹄也得不到它的香囊。
它那强壮的后肢不但给它提供了强大的动力还是有效的攻击武器,有很多人就是因为捕捉粉旗时被灵蹄刺中身亡的!
因为它的漂亮鬃毛和稀少香液,粉旗灵蹄的数量大幅度减少,现在几乎成了大陆上的稀罕物。而相对于粉旗灵蹄数量的减少,它的价值则是节节攀升,现在雇主给出的价格是一头粉旗灵蹄的鬃毛100金币!香液囊则每个300金币!
也就是说如果成功猎杀了一头粉旗灵蹄并取下它的鬃毛和香囊就能获得400个金币!
雇主将这个任务挂到S级里就是声明这个任务永不过期而且任何人都可以申请,至于发布任务的雇主则是商业联合公会。
莫塞将这个任务推荐给阿鬼其实也是抱着他的私心,因为莫塞正是商业联合公会的会员,如果能提供稀少的原料,他这个会员就能在商会享受到很多优惠的待遇。
而阿鬼自己选择的追杀黑精灵任务则完全是因为任务的内容让他感兴趣。
相对于人类种群,这块大陆上还有些奇特的智慧生物。精灵就是一种智慧超绝的优雅生物,他们无论男女从外表看都倾向于阴柔漂亮。但谁要是因为精灵外表柔美矮小就轻视他们那可就大错特错了,精灵不但是优秀的猎人,还是出色的刀手和弓箭手!
传说中精灵只生活在大陆中部茂密的丛林里,除了偶尔与人类交换些生活必需品外,他们很少会走进人类的城镇。全民皆兵的精灵族和隐族很类似都属于隐居族群,他们自封为森林的守护者,可人类称呼他们为丛林幽灵,凡是走进精灵族领地的人都会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