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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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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后,他们有了一群黑黑白白的小狼崽子。

但是,大威毕竟不是狼,而是狗,他有太多想要知道的东西,他想要弄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主人会炸成了碎片,而自己,为社么又活了下来。

在他决定离开的那天晚上,白色的母狼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然后从口中吐出了一颗光华氤氲的珠子,让他吞下去。

然后,母狼带着小狼崽子们默默离去,再也没有回头。

大威带着满身的野性回到了人类的世界,辗转来到了南黄市,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嗅觉变得格外灵敏,可以嗅出别人的情绪,甚至别人的内心。

毫无疑问,这个世界是充满了腐臭气息的,猜疑、自私充斥着整个世界,一路走来,大威甚至怀疑,自己的主人是否真的是人类。同一种生物,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距,一方面是伟大、博爱而充满了牺牲精神,另外一边却是如此的低劣而冷漠。

没有人相信,一条狗可以看透人心,大威孤独地在世间行走——他已经不再是一条普通的狗,但是他也不是人。

平日,大威很少出现在闹市,除非,他肚子饿了。

走着走着,大威突然嗅到了一丝很熟悉的味道,那味道好像是刚刚出生的小狼崽子,纯洁、天真、平静,充满了奶香。

于是他转过头来,就看到了在长椅上昏昏欲睡的少年。

路离醒了,他发觉有什么在扒拉自己的裤腿。

他睁开眼睛,发现一只全身油光发亮的四脚动物正站在他的面前,用疑惑的眼神看着他,然后发出“汪”的叫声。

那只硕大的动物蹲坐下来,头部大概能够到坐在椅子上的路离的胸口,尾巴端端正正地竖在背后,轻轻摆动着,一双黑溜溜的眼睛里满是疑惑。

路离在这里坐了许久,已经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几个姑婆站在对面的角落里,小心地指指点点:“你看那人,是不是傻子……”

“很可能,我看他在那里坐了许久了,身上脏兮兮的,也不知道擦一擦……“

“看起来是,不要指,那只狗很厉害的,不要让那狗和傻子看到……”

“我们还是离远点吧。“

路离的耳朵很尖,他听到了那些人的声音,转头看了过去,那些姑婆立刻作鸟兽散。

“他们说,狗和傻子……那么,你是傻子?”路离问眼前的四脚动物。

大威用声音和眼神眼中否决了。

“那么你是狗?”路离问道。

大狗点了点头。

“那么,我就是傻子了?”路离笑了。

☆、第二章:傻子、女孩与狗

“咕噜咕噜……”路离的肚子叫了起来,让他的笑容变成了愁容。大狗扯了扯嘴角,然后露出了一丝狡诈的微笑,他扯了扯路离的裤腿,带着路离离开了长椅,走进了附近的街心公园。

长椅上,一对男女不顾风寒依偎在一起耳鬓撕磨,在他们的手边,还放着一个纸袋,上面印着大大的黄色M。

大狗伸出前爪,指了指绿化带的树后,路离疑惑的看了几眼,然后走了过去,在树后藏了起来。

大狗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向外扑出,直奔拥吻的男女而去,男的吓得哇的一声跳了起来,差点直接把坐在他腿上的女人丢在地上,好在女人下意识地抱住了身边的男人,整个身体缠在了男友的身上。

“呜汪……”大狗露出了凶狠的牙齿,充满压迫性地迫近,男女两人同时发声喊,头也不回的狂奔而去。

大狗露出了不屑的表情,撇了撇嘴,然后咬住了那纸袋,撕开。

几块香喷喷的汉堡正散发着腾腾的热气。

叼着纸袋回来,放在了路离的面前,大狗作了一个手势,路离疑惑地看了看,然后被香味吸引,大口吃了起来。

大狗神情肃穆地坐在路离的面前,尾巴竖起,蓬松的毛发在空中微微颤抖。

“你也吃。”路离递过了一只汉堡,大狗只是摇了摇头,让到了一边。

把所有的汉堡都塞下去,然后吐出了难吃的包装纸袋,路离才发现自己的肚子不再发出奇怪的咕噜声,大狗站起来,转身打算离开,路离左右看看,跟了上去。

大狗沉默地在前面走着,路离哼哼着跟在后面,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心情很快乐。

这段路程并不近,绕过了一条静僻的小胡同,路离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处垃圾场,气温还低,所以成堆的垃圾并没有发出太难闻的气味,绕过了几座垃圾山,路离看到了在垃圾场的角落里停着一辆车——当然,现在的他,其实并不知道这是车。

那是一辆破旧的卡车,看样子有点像是运兵车,前面半截已经被拆卸一空,只剩下了拆不走的巨大框架,后边的车斗锈蚀的全是大大小小的窟窿,卡车上破烂的蓬布还勉强能够遮风挡雨,却也抬头就能看到天月。

大狗带着路离爬进了车厢,路离发现车厢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破布,这些布有些脏,也有些潮湿,但是躺在上面,却是软软的,比在医院里还要舒服。

大狗找了一个角落,身体盘曲起来,路离睁着眼睛看了半天星星,然后敌不住困意来袭,终于陷入了梦乡。

迷迷蒙蒙中,路离发现身边有什么东西在动,他迷糊中醒来,发现大狗正跳下车厢。

路离揉着眼睛,跳下了车,跟了上去。

大狗显然不希望他跟着,对他呲牙咧嘴半天,可惜的是,路离显然还不明白什么叫做威胁,他歪着脑袋,无辜地看着大狗,直到大狗无奈地歪头示意他跟上。

路离踉踉跄跄地跟在大威的身后,在杂乱的小巷里奔行,曾经这里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祥和巷,只是后来大多人都已经搬离,祥和巷也就冷落了下来。现在还住在这里的,大多是没有儿女赡养的老人、失去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者是好吃懒做的惫懒汉子。

祥和巷晚上没有路灯,天一黑就什么也看不到,住在这里的人也大多不会晚上出门,只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罗绮。

罗绮虽然才十八岁,却已经独自生活了五年。

她其实算不上是孤儿,虽然父亲早年去世,但是她还有母亲和弟弟,只是母亲带着弟弟改嫁外地时,狠心把她抛下,只给她留下了这栋老房子和父亲的两万元保险金。而她,也依靠这两万元的保险金,艰难地活到了现在。

她不想成为南方厂子里的纺织工,更不想成为红灯区依门卖笑的应召女郎,想要改变眼下的境况,她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考上大学,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命运。

奖学金、学费减免、稿费、勤工俭学,她用自己能想到的所有办法减免自己的支出,有时候,她还很感激自己的母亲,至少,她没有把所有的东西都带走。

而更难得的是,困苦的生活没有让她堕落而怨恨,反而让她愈发善良而宽容起来。

因为学校要上晚自习,五年来,她基本上每天都要在晚上九点左右穿过漆黑的小巷,每当这时候,都是她最害怕的时候,因为附近经常有小流氓和混混聚集,更时常发生离奇的案件。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发现,每当她放学回家时,都有一条大狗蹲在胡同口的路灯下,在她进入胡同时,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直到她走进家门,打开灯,关上门才转身离去。

第一次时,罗绮吓坏了,因为那大狗实在是太大了。

但是,渐渐地,那大狗成了她心目中的守护神,几千个日夜,大狗风雨无阻,成了罗绮最特殊的朋友。

而最近,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今天罗绮回来的时候,发现大狗的身边有一个傻笑着的少年,那少年抱着大狗的脖子,在寒风下瑟瑟发抖,那傻气的笑容让罗绮有些紧张,但很快就又平静了下来。只是一个傻子吧……真是可惜了,唉。

罗绮走过去,把晚饭时省下来的半块菜饼递给大狗,大狗其实很少吃她给的东西,但这次,大狗却张口咬住,然后转头,给了那傻笑的少年。

少年茫然地接了过来,歪头看着少女,黑漆漆的手在脸上摸了摸,留下了几道清晰的指印。

“走……走吧。”罗绮有些忐忑,连忙道。

大狗安静地当先走进了漆黑的胡同,少年踢踢踏踏地跟在大狗身后,罗绮连忙跟了上去。

傻子、女孩和狗一起走在这漆黑的胡同中,谁也没有开口。

☆、第三章:水晶球、力量与代价

时间回到白天,路离的包被抢走之后,几个混混在附近胡同里七拐八拐,竟然来到了一个和祥和巷很相似的乱糟糟的巷子里,其中一个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发式如同鸡窝的男人是他们中的头头,被称为鸟毛,据说他在西部的家乡**了一名十一岁的小姑娘,然后逃到了东部来,凭借狠辣的作风,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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