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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先捉住蓝蓝,他不告诉我实话;我必须捉住一个参观人,去问个分明。我先慢慢的往河岸那边退,背朝着他们,以免他们起疑。到了河岸,我想,我跑个百码,出其不备的捉住个妖人。
到了河岸,刚一转过脸来,听见一声极惨的呼喊,比杀猪的声儿还难听。我的百码开始,眼前就如同忽然地震一般,那群妖人要各自逃命,又要往一处挤,跑的,倒的,忘了跑的,倒下又往起爬的,同时并举;一展眼,全没了,好象被风吹散的一些落叶,这里一小团,那里一小团,东边一个,西边两个,一边跑,一边喊,好象都失了魂。及至我的百码跑完,地上只躺着几个了,我捉了一个,一看,眼已闭上,没气了!我的后悔比闯了祸的恐怖大的多。我不应当这么利用自己的优越而杀了人。但是我并没呆住,好似不自觉的又捉住另一个,腿坏了,可是没死。在事后想起来,我真不佩服我自己,分明看见人家腿坏了,而还去捉住他审问;分明看见有一个已吓死,而还去捉个半死的,设若“不自觉”是可原谅的,人性本善便无可成立了。
使半死的妖人说话,向个外国人说话,是天下最难的事;我知道,一定叫他出声是等于杀人的,他必会不久的也被吓死。可怜的妖人!我放了他。再看,那几个倒着的,身上当然都受了伤,都在地上爬呢,爬得很快。我没去追他们。有两个是完全不动了。
危险我是不怕的:不过,这确是惹了祸。知道妖人的法律是什么样的怪东西?吓死人和杀死人纵然在法律上有分别,从良心上看还不是一样?我想不出主意来。找蓝蓝去,解铃还是系铃人,他必定有办法。但是,设若我去求他,蓝蓝决不会说实话;等他来找我吧。假如我乘此机会去找那只时光机,看看我的亡友的尸骨,蓝蓝的迷林或者会有危险,他必定会找我去;那时我再审问他,他不说实话,我就不回来!要挟?对这不讲信用,不以扯谎为可耻的人,还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呢?
把手枪带好,我便垂头丧气的沿着河岸走。太阳很热了,我知道我缺乏东西,妈的迷叶!没它我不能抵抗太阳光与这河上的毒雾。
妖国里不会出圣人,我只好咒骂妖人来解除我自己的不光荣吧。我居然想去由那两个死妖人手里搜取迷叶了!回到迷林,谁能拦住我去折下一大枝子呢?懒得跑那几步路!果然,他们手中还拿着迷叶,有一片是已咬去一半的。我全掳了过来。吃了一片,沿着河岸走下去。
走了许久,我看见了那深灰色的小山。我知道这离时光机爆炸的地方不远了,可是我不知道那里离河岸有几里,和在河的哪一边上。真热,我又吃了两片迷叶还觉不出凉快来。没有树,找不到个有阴凉的地方休息一会儿。但是我决定前进,非找到那时光机不可。
正在这个当儿,后面喊了一声,我听得出来,蓝蓝的声儿。我不理他,还往前走。跑路的本事他比我强,被他追上了。我想抓住他的头皮把他的实话摇晃出来,但是我一看他那个样子,不好意思动手了。他的猪嘴肿着,头上破了一块,身上许多抓伤,遍体象是水洗过的,细毛全粘在皮肤上,不十分不象个成精的水老鼠。我吓死了人,他挨了打,我想想妖人不敢欺侮外人,可是对他们自己是勇于争斗的。他们的谁是谁非与我无关,不过对吓死的受伤的和挨打的蓝蓝,我一视同仁的起了同情心。蓝蓝张了几次嘴才说出一句话来:快回去,迷林被抢了!
我笑了,同情心被这一句话给驱逐得净尽。他要是因挨打而请我给他报仇,虽然也不是什么好事,可是从一个中国人的心理看,我一定立刻随他回去。迷林被抢了,谁愿当这资本家走狗呢!抢了便抢了,与我有什么关系。“快回去,迷林被抢了!”蓝蓝的眼珠差一点凸出来。迷林似乎是一切,他的命分文不值。
“先告诉我早晨的事,我便随你回去。”我说。
蓝蓝几乎气死过去,脖子伸了几伸,咽下一大团气去:“迷林被抢了!”他要有那个胆子,他一定会登时把我掐死!我也打定了主意:他不说实话,我便不动。
结果还是各自得到一半的胜利:慢慢跟他回去,在路上他诉说一切。
蓝蓝说了实话:那些参观的人是他由城里请来的,都是上等社会的人。上等社会的人当然不能起得那么早,可是看洗澡是太稀罕的事,况且蓝蓝允许供给他们最肥美的迷叶。每人给他十块“国魂”——妖国的一种钱名——作为参观费,迷叶每人两片——上等肥美多浆的迷叶——不另算钱。
好小子,我心里说,你拿我当作私产去陈列呀!但是蓝蓝还没等我发作,便很委婉的说明:“你看,国魂是国魂,把别人家的国魂弄在自己的手里,高尚的行为!我虽然没有和你商议过,奇*。*书^网”他走得很快,但是并不妨碍他委曲婉转的陈说,“可是我这点高尚的行为,你一定不会反对的。你照常的洗澡,我借此得些国魂,他们得以开眼,面面有益的事,有益的事!”
“那吓死的人谁负责任?”我微怒道。
“你吓死的,没事!我要是打死人,”蓝蓝喘着说,“我只须损失一些迷叶,迷叶是一切,法律不过是几行刻在石头上的字;有迷叶,打死人也不算一回事。你打死人,没人管,妖国的法律管不着外国人,连‘一’个迷叶也不用费;我自恨不是个外国人。你要是在乡下打死人,放在那儿不用管,给那白尾巴鹰一些点心;要是在城里打死人,只须到法厅报告一声,法官还要很客气的给你道谢。”蓝蓝似乎非常的羡慕我,眼中好象含着点泪。我的眼中也要落泪,可怜的妖人,生命何在?公理何在?
“那两个死去的也是有势力的人。他们的家属不和你捣乱吗?”
“当然捣乱,抢迷叶的便是他们;快走!他们久已派下人看着你的行迹,只要你离开迷林远了,他们便要抢;他们死了人,抢我的迷叶作为报复,快走!”
“人和迷叶的价值恰相等,啊?”
“死了便是死了,活着的总得吃迷叶!快走!”
我忽然想起来,也许因为我受了妖人的传染,也许因为他这两句话打动了我的心,我一定得和他要些国魂。假如有朝一日我离开蓝蓝——我们俩不是好朋友——我拿什么吃饭呢?他请人参观我洗澡得钱,我有分润一些的权利。设若不是在这种环境之下,自然我不会想到这个,但是环境既是如此,我不能不作个准备——死了便是死了,活着的总得吃迷叶!有理!
离迷林不远了,我站住了。“蓝蓝,你这两天的工夫一共收了多少钱?”
蓝蓝愣了,一转圆眼珠:“五十块国魂,还有两块假的;快走!”
我向后转,开步走。他追上来:“一百,一百!”
我还是往前走。他一直添到一千。我知道这两天参观的人一共不下几百,决不能只收入一千,但是谁有那么大的工夫作这种把戏。(Zei8。COm电子书。整*理*提*供)
“好吧,蓝蓝,分给我五百。不然,咱们再见!”
蓝蓝准知道:多和我争执一分钟,他便多丢一些迷叶;他随着一对眼泪答应了个“好!”
“以后再有不告诉我而拿我生财的事,我放火烧你的迷林。”我拿出火柴盒拍了拍!
他也答应了。
到了迷林,一个人也没有,大概我来到了之前,他们早有侦探报告,全跑了。迷林外边上的那二三十棵树,已差不多全光了。蓝蓝凄凉的哀嚎了一声,倒在树下。
第九章 装作神棍
迷林很好看了:叶已长得比手掌还大一些,厚,深绿,叶缘上镶着一圈金红的边;那最肥美的叶起了些花斑,象一林各色的大花。日光由银灰的空中透过,使这些花叶的颜色更深厚静美一些,没有照眼的光泽,而是使人越看越爱看,越看心中越觉得舒适,好象是看一张旧的图画,颜色还很鲜明,可是纸上那层浮光已被年代给减除了去。
迷林的外边一天到晚站着许多许多参观的人。不,不是参观的,因为他们全闭着眼;鼻子支出多远,闻着那点浓美的叶味;嘴张着,流涎最短的也有二尺来长。稍微有点风的时候,大家全不转身,只用脖子追那股小风,以便吸取风中所含着的香味,好象些雨后的蜗牛轻慢的作着项部运动。偶尔落下一片熟透的大叶,大家虽然闭着眼,可是似乎能用鼻子闻到响声——一片叶子落地的那点响声——立刻全睁开眼,嘴唇一齐吧唧起来;但是蓝蓝在他们决定过来拾起那片宝贝之前,总是一团魅影似的赶到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