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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当她的手指不小心和樊嘉士的手指碰在一起的时候,那股奇异的感觉似乎更明显了。
她不自然的颤抖,分不清是因为寒冷,还是因为他无意的碰触,即使雨下得这么大,气温如此之低,她的身体依然升起一股躁热,好像她灵魂的某部分也跟着苏醒。
也许大雨真的影响了两人,冷漠如樊嘉士,居然脱掉身上的皮衣,披在梁萱若的肩膀。
“穿着,这能防水。”他的语气很冰冷,但他的皮衣却很温暖,上面留有他的体温。
“走,去医院。”樊嘉士把皮衣给她后,随即转身交代司机,大步走回他的豪华房车之中,梁萱若只能愣愣看着林肯加长型房车,在大雨中开走。
她偏过头看着肩膀上的皮衣,一脸迷惑。
这时又吹起一阵寒风,逼得她不得不脱下皮衣,重新穿上。
樊嘉士的皮衣穿在她身上,明显过大,却温暖得不可思议。
她把胸前的拉炼拉上,让自己短暂躲进他的温暖之中,感受突如其来的幸福。
而大雨,依旧下个不停。
唰……
看似永不停歇。
第二章
“圣和医院”严格来说并不是樊嘉士的第一选择,因为它才刚开幕不到一年,还没有打响名气,从院长到医生甚至护士,年纪都相当轻,就经验来说自然无法跟动辄几十年历史的老医院相比,但它有其他医院无法相较的优点,那就是门禁森严,绝对保障病患的隐私。
医院的拥有人谈予恩——“弥新集团”的总裁兼董事长,与他有过数面之缘。同样身为企业家的后代,肩负着集团的兴衰,谈予恩硬是比他潇洒、也任性了好几倍。据说整间医院都由他独自出资,这相当不简单。“圣和医院”强调个人服务,无论在设备或是医学器材方面,都是采用最顶级的,当然收费也是一流的。虽然才开业不到一年,却已经呈现一房难求的状态,是台北市内最新窜起的私人贵族医院。
只设单人病房的“圣和医院”,无论哪一个地方都流露出贵气,无论哪一个角落都安静。
小光的病房就位于走廊的尽头,病房里安静无声,直到樊嘉士的开门声打破寂静。
“小光。”樊嘉士之所以选择“圣和医院”,还有另一个理由,那就是没有限制探病时间,只要病人的身体状况允许,二十四小时都能会面。
“樊叔叔!”小光看见樊嘉士来访很高兴,苍白瘦弱的脸庞顿时有了笑容。
“你还没睡?”樊嘉士走到病床边的沙发坐下,顺手将水果放在沙发上,一脸关心地问小光。
“因为樊叔叔你说要来看我,我不敢睡。”小光果然就如同樊嘉士预料中那样,没等到他绝不入睡,从某方面来说,他们的个性非常相像,所以他才会如此疼爱小光。
“樊叔叔因为工作得太晚,买不到更漂亮的水果,只买到这包丑丑的水果,你就将就一点吃吧!”樊嘉士拿起红色透明塑胶袋在空中晃了一下,小光看着塑胶袋里的水果又笑了,笑得好灿烂。
“只要是樊叔叔买的水果,我都觉得特别好吃。”小光明显把樊嘉士当成父亲看待,樊嘉士的喉头因为小光的童言童语而抽紧,足足停顿了两秒钟,才摸小光的头赞美他乖。
得到他的赞美,小光好像得到全世界般开心。
老刘在一旁默默看着樊嘉士和小光之间的互动,心想樊嘉士真是一个难懂的男人,性格明明如此冷漠,面对小光时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比大部分的父亲都更有耐心。
“已经很晚了,樊叔叔明天还要上班,得先回去休息,你也要赶快睡觉。”樊嘉士打量小光疲倦的脸色,发现小光不止面色苍白,连嘴唇都毫无血色,心情开始走下坡。
“好。”小光很乖地闭上眼睛,樊嘉士帮他盖好棉被,放轻脚步走出病房,跟在他后头的司机轻轻把门带上,病房于是又恢复原来的宁静。
“我要跟医生谈些事,你先到车上等我。”他们一走出病房,樊嘉士随即下指令,司机点点头,依照指示先回车上等,此时墙上时钟的指针指向午夜十二点半,新的一天已经开始,樊嘉士的前一天却还没过完。
樊嘉士找到值班医生,大约询问了一下小光的病情,得到的答案相当不乐观。
“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可以和小光配对的骨髓,我们也一直在努力询问,但很遗憾至今还没有收到任何好消息。”值班医生抱歉地说道,樊嘉士的脸色铁青,几乎说不出话。
小光罹患的是血癌,也就是一般俗称的白血病,得病的原因不明,极可能是遗传。小光是孤儿,根本找不到亲属可以移植骨髓,只能等待陌生人的恩惠。而这可比大海捞针,就算是亲兄弟之间,配对成功的机率也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他怕小光等不到合适的骨髓,就已经撒手人寰。
“小光还能撑多久?”这是樊嘉士今天第二次握拳,两次都让他愤怒得想杀人。
“以小光目前的情况判断,可能随时会走,你最好做好心理准备。”医生据实以告,樊嘉士的拳头握得更紧,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极端厌恶。
樊嘉士没答话,转身便离开医院。
司机看见樊嘉士高大的身影出现在医院门口,立刻把车开过去接他,樊嘉士坐进车子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公文批阅,藉以平复情绪。
老刘不明就里,只觉得樊嘉士真是个工作狂,永远都在工作。
林肯加长型房车,就在樊嘉士不间断的工作中往阳明山上奔驰,等到轿车开进樊氏别墅的车库停妥,已经是凌晨两点。
老刘非常尽责的帮樊嘉士把车上的公文统统搬进书房,因为他知道樊嘉士没把这些公文批完之前,绝对不会上床睡觉。
“老刘,你辛苦了,明天可以不必来接我,我自己开车上班。”就如司机猜想,樊嘉士确实打算挑灯夜战把工作做完。
“是,总裁。”老刘掏出车钥匙默默放在桌上,就要离开。
“我明天开另一辆车去公司,你直接把车子开回家,别淋雨了。”樊嘉士拿起车钥匙,丢给司机。
老刘愣了一下,默默收下钥匙,跟樊嘉士敬礼,而后默默退出书房。
说实话,为樊嘉士工作三年,他始终搞不清楚他到底冷不冷酷?他在上一秒钟还吃人不吐骨头,下一秒钟就变成一个大善人,全视他的心情而定。比如现在外面下着滂沱大雨,他知道他骑机车上下班,干脆要他把车子开回去,省得还得在大雨中骑车危险,容易发生车祸。
老刘摇摇头,到车库把车开走,开始烦恼待会儿停车的问题,毕竟他可不像樊嘉士住在两千坪的大别墅,而是栖身在破旧的小小公寓,没有地方可停这么大的林肯轿车。
樊嘉士不晓得他的一时善心成了司机最大的负荷,对他来说,更大的负荷在书房等着他,那即便是永远处理不完的公事。
他习惯性地要脱掉外套,才发现早就没有外套可脱,他的皮衣已经送人,送给一个萍水相逢的女人,只因为她长得跟他的初恋情人很像。
……真的不是诗帆吗?
樊嘉士疲倦地用手揉太阳穴,心里明白答案是否定的,诗帆已经失踪十年,就算她再出现,外表也不可能毫无改变,他和诗帆同岁,如果她还活着,也已经二十九岁,可今天那位叫梁萱若的女孩看起来只有二十岁上下,不可能是诗帆。
想到天底下竟然有如此相像的人,樊嘉士的嘴角扬起一个介于无奈和哀伤之间的苦笑,不相信自己竟然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他拉开书桌的法式皮椅,坐进皮椅,伸手拿起未批阅的公文继续工作,窗外的雨势依然猛烈,没有任何减缓的趋向。
镜头转到更早之前,梁萱若推着推车回到位于巷弄内的家,说是家,其实也是租来的,还是一栋违章建筑,屋龄已经超过四十年。
她将推车推到屋子后面的空地小心停好,边打哆嗦边搓手心。最近的气温偏低,天气相对不稳定,她每天回到家都将近十一、二点,累得跟什么一样。
但是即使再累,在面对未婚夫时,梁萱若仍然得挤出笑容。
她看着破旧的门板,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心中喊——一二三!然后双手打开门,用愉快的语气说:“阿强,我回来了!”
梁萱若的笑容是如此温暖灿烂,即使内心再怎么疲惫,表面上也要装出一副乐观的样子,就是不想让久病不愈的未婚夫担心。
“你回来了,咳咳!”周益强消瘦的脸庞尽是病容,即使在床上躺了一整天,看起来都比在外忙碌一天的梁萱若憔悴。
“你还好吧?”梁萱若见未婚夫咳个不停,连忙跑过去帮他拍背顺气。
“还、还好,咳咳!”周益强点点头,依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