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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上是个大土豪-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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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秋霁仔细听了听,原来是因为那个男的因为钱丢了,所以想赊账,可是小二兄一听这话,连进都不让他进店门,看来这个小二兄还真是够势利。

啧啧啧,这人真傻,干嘛不吃了再说赊账的事,那么诚实的人,还真是世间少有,要是换了她没钱付账,她吃完就想办法溜了,才不会在这里扯这么多。

见他可怜,风秋霁决定出手相助,于是她叫了一声,“小二,把那位公子请过来。”

“好的。”说着,小二十分不满地看了他一眼,笑容满面地将那个公子叫了过来。

待他过来后,风秋霁将他全身上下打量了一番,见他长相颇为清秀,也算的上是个帅哥,只是身着粗布麻衣,看起来颇有些寒酸。

“不知这位姑娘叫在下过来有何要事?”

“没,我一个人吃饭,吃不完,你看看,还有好多菜都没动,若公子不嫌弃,就一起吃吧,你若嫌弃,那我帮你另叫一桌,不过我还是想说一句,不是不舍得给你花钱,只不过我这桌子饭菜若是不吃太浪费了,浪费是十分可耻的行为。”

那男子听到风秋霁这番说辞,突然哈哈一笑道,“能与佳人共进晚膳,是在下的荣幸。”

风秋霁见此人行为举止,言语措辞都十分得体,看这样,应该是个穷苦书生吧,说不定正准备进京赶考,都走到这里了,可惜钱丢了,于是心中对他又多了一份同情和敬仰,打算等下吃完饭分别时给他点盘缠,让他好继续进京。

她以往最敬佩的莫过于金庸老爷子书中的大侠,个个都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子,她也很想学他们那样劫富济贫,做一代大侠,可惜她不会武功,但她风秋霁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见到有人困难,也理应伸出援手,嗯,她真是伟大!

------题外话------

第一卷结束~(≧▽≦)/~啦啦啦

撒花撒花~

感谢各位亲的支持!

第四十三章 路遇强盗

席间谈笑,风秋霁才知道,原来他叫杨思源,并不是什么进京赶考的穷书生,家就住在这镇外不远处,今日本来是打算上这镇里买些东西,却不想把钱给丢了,因为饿极了,所以就想来这里吃点饭再回家,没想到这小二如此之抠门,竟然连店都不让他进。悫鹉琻晓

一顿饭饱之后,杨思源拱手对风秋霁道,“不知姑娘高姓大名,改日在下好报答姑娘的救命之恩。”

“我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出门在外,谁还没个不方便的时候,杨公子就不必太放在心上了。”

“姑娘此言差矣,在下名叫思源,就是爹娘希望在下牢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一做人道理,姑娘对在下有大恩,岂可不报?”

“哈哈,大恩不言谢,杨公子你就不用客气了,”说着风秋霁笑了起来,其实她也是因为不好把名字说出来罢了,虽然凌朝皇后不是什么名人,但是名字估计还是有许多人知道的,这番出来,若不用假名,估计会遇到很多麻烦,想了想,对杨思源说,“我叫风秋秋,你叫我秋秋就行了。”

“哦,秋秋小姐,好名字。”杨思源听到了她的名字,顿时眉开眼笑道。

风秋霁一听他这么说,脑袋里顿时浮现出了另一个东西,这秋秋,怎么和腾讯秋秋读音这么相近啊,难道她的名字,就真的没有一点好的吗?真是欲哭无泪!

“杨公子不必客气,既然你吃饱了,那我们就此分别吧,我还有点事,先走了。”说着,风秋霁站起身告辞,因为她现在打算去买衣服了。

话说这个买衣服逛街啊,是女人的天性,风秋霁一直都觉得,其实雌性动物应该都有这一爱好,只不过呢,只有人才有这么高的智商,所以也就只有女人才会整天逛街。

不过看这情况,以后她还是女扮男装比较好,毕竟她长得这么漂亮,一个大姑娘,又不会武功,在外面行走实在不方便,万一哪天被坏人盯上了,那岂不是自讨苦吃,还是男装比较方便啊。

逛了许久,买了几套合身的衣服,风秋霁回到客栈时,也不知道几点了,只觉得很累,于是倒头便睡,等天亮了继续赶路。

皇宫这边,凌泽天一个人在朝云宫中难以成眠。

今天他前脚刚走,不久阿诺就来告诉他,风秋霁跑了,出宫了。

他本想传令下去不准放她出去的,但后来转念一想,既然她不愿意留在这里,自己强留她又有何意义呢?还不如就这样放她走了,于是就没拦她。

原本以为她回府了,派人去宰相府问了一下,才知道原来她竟然没回去。

现在她真的走了,不知道她到底在哪里,也不知道一个人在外面会不会出什么事,总之凌泽天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皇上,秦妃娘娘求见。”殿外传来了孙公公的声音。

凌泽天想了想,本来想说不见,但最终还是坐起身,“让她进来。”

话音刚落,秦如烟便推开门走了进来,她径直走到床头,在床边坐了下来,看着凌泽天只穿着里衣,随后道,“皇上这么晚了还没睡吗?”

“你不也还没睡吗?”凌泽天看了她一眼,他和她曾经一起度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时光,只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臣妾思念阿夜,所以睡不着。”秦如烟笑道,细嫩的手握上了他的手,“不知道你又是为何事睡不着呢?”

淡淡的温度,还是像以前一样,只可惜,两颗心现在却距离那么远那么远。

凌泽天只是看着她的笑容,默然不语。

“我们能不能,像以前一样……”秦如烟见他不说话,也没反应,心里有些难过,于是凑过去,轻轻拥住了他,“我还是像以前一样爱你,只不过和你分开了太久……”

“烟儿。”凌泽天突然像以前那般唤着她。

“嗯?什么?”秦如烟听着这亲近的昵称,心中欢喜,便又将他抱紧了一些。

“过去了的,就不可能再回来了,就算找回来了,感觉也不一样了。”说着,凌泽天推开了她,握住了她的肩膀,一字一句道,“所以,还不如停留在当初,至少留下的感觉,是怀念。”

泪水顺着秦如烟的脸庞滑落,虽然知道凌泽天的心中已经没有她了,但是此刻听着他亲口说出这些话,心里还是忍不住难过。她知道,凌泽天已经不再属于她了。

真的很难过。

但人心就是这样,变幻莫测,谁又知道,两个人会在什么时候相爱,又会在什么时候分开呢?

“你执意要做朕的妃,于是朕便允了你,其实你早该明白,朕对你已经没有什么感觉了,如今,你若想离开,朕也可以放你走。”

“我不要离开你,”秦如烟哭着抱住了他,“我不信你真的不爱我了,你为什么不爱我了……”

“爱就是爱,不爱就是不爱,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朕累了,想歇着,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说着,凌泽天再次推开了她,示意她下去。

爱情就是如此伤人的东西,只不过人们还在一次又一次彼此伤害,让人可惜可叹。

**

第二天一大早,风秋霁就睡醒了,换上男装,然后再把头发扎起来,嗯,猛然间一看,她也是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啊。用过早点,让小二牵出她的小马哥,风秋霁便上路了。

既然不知道去哪里,干脆就一直这样游山玩水吧,只不过这一个人的旅途,着实寂寞了些,若是有人肯和她一起同游,岂不妙哉?!

正在她的小马哥撒开蹄子跑的正欢时,突然从草丛中跳出十多个人,大吼一声,“打劫,小子,把你身上的财物全都叫出来,大爷就饶你一命。”只见那个带头的大哥拿着一把刀说。

这番突如其来的意外,着实让小马哥吓得不轻,它惊叫一声,差点没把风秋霁甩下马背。

风秋霁刚觉得纳闷,他们在叫谁啊?忽然想起自己现在是女扮男装,“真是的,当强盗也要注重说话的水平好不好?让我来告诉你们应该怎么说。”她怎么这么衰啊?!刚出镇就遇到强盗,而且还是一群素质很差的强盗,当强盗,怎么可以连经典台词都不会说?还要她来教!

“嗯哼……”风秋霁清清嗓子,“听好了,本少爷只说一遍。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真的很好哎,大哥。”其中一个强盗听后赞叹道。

“大哥,你真是识货啊。”风秋霁向他投去赞扬的目光,正准备称赞他孺子可教也,朽木可雕也,突然发现那个人竟然是昨晚和她一起吃饭的杨思源!

这小子,不是说自己家住在镇外吗?!

怎么现在摇身一变变成强盗了!

“老二你说的没错,确实不错,好,大家听着,以后就用刚才那个。”强盗头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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