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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林风在这个风和日丽的上午。享受到了一场从未试过的舒服,美哉,妙哉,无可言喻。
王小曼开着车回到了家后,冲个凉,然后就一个人躺在床上了,并不是昨晚她没有休息好,而是她有一种莫名其妙地失落感。
这种感觉是在知道林风有了女朋友之后才产生了。她在想着,或许自己爱上了林风了。
可是这是一个多么大的错误。爱上了一个已经心有所属的人。是的,很多时候人只有到了被某些东西触碰到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已经爱上了,无可救药的爱上了。
王小曼并不打算把自己喜欢上林风的事情说出去,或许这是对双方最好的一个方式。毕竟林风现在已经拥有了张小花,而且王小曼也看得出。林风很爱对方。她既然喜欢上了林风,就不应该去破坏林风的生活,就应该让他幸福快乐着。
这不是爱一个人最该有的本质吗?是的,可是这种本质换来的是她无尽的相思之苦,以及那只有自己知道的痛。
可是抱歉。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你早就赋予了对方伤害你的权利。所以,所有的痛苦和悲伤,你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然后擦干泪水,装作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依然“快乐”地生活着。
中午的时候,林风带着张小花去吃了午饭后,就打算和她去鸡舍以及农庄看一下,毕竟,以后有些事情还是得需要到她帮忙了。
林风来到林家鸡舍的时候,马三富正坐在门口听音乐,看到林风过来了,立马把音乐关停了。
然后笑着说道:“哟,林老板,你来了啊?怎么了?今天怎么会想到过来看鸡舍了呢?放心吧,这些鸡种都好的很,每天都产蛋。噢,有些还每天产两个蛋呢,真是太神奇了。”
自从上次马三富发狗疯被林风用神壶液体救活了之后,他做起事情来也认真了许多,毕竟林风对他有恩,他为了报答林风,也总得努力一回。
林风听到鸡种每天都产绿皮鸡蛋,而且有些还一天产两个蛋,也很高兴,夸赞马三富管理有方。
“谢谢林老板的夸赞。噢。你别看我刚刚放音乐是为了自己享受哦,我这是为了鸡种才这样做的。”马三富笑着说道。
“噢,这话怎么讲呢?”林风好奇地问道。
“我发现这些鸡种每天都闷在鸡舍里,太闷了,所以就打算放点音乐给它们听一下,结果它们听了音乐之后,果然欢快了许多,有一些在吃饱喝足之后,也就干脆静静地蹲下来听音乐呢。”马三富得意地说道。
“不错,三富,你果然不愧是有养殖鸡种的经验。到时候等鸡蛋可以销售了,我会给你奖励的。”林风夸赞道。
给鸡听音乐,林风之前确实没有想到这招。现在马三富能主动去做,他心里面也很高兴。
“谢谢林老板了,噢,上次你救我的事情我还没有感谢你呢。以后,我就好好跟你干了,你是一个牛人,跟着你干,迟早会有出息的。”马三富说道。
“你是我的员工,救你是我的分内之事。噢,今天我过来是有一件事的,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女朋友,她叫张小花。”林风指着张小花介绍道。
“哟,林老板,你女朋友真漂亮。噢,张小姐好”
“你好,以后叫我小花就好了,反正我比你小。”张小花说道。
“那怎么行,你是林老板的人,我直呼你的名字,这貌似不太礼貌。”
“没事的,三富啊,你以后就叫她小花吧。噢。你那脚现在没事了吧?”林风说道。
马三富这个时候挽起裤脚,然后说道:“不但是没事了,而且还比以前健朗了许多。这跑起步来,估计能完爆许多人。”
林风知道这是神壶液体的效果罢了,所以并没有什么好惊奇了。在检查了一遍鸡舍的情况后,他就带着张小花离开了。
看了鸡舍后,林风又带着张小花来了四号农庄和五号农庄这边,并给马楠和马东他们一一做了介绍。
农庄的一切事情现在都顺利的很,林风心里也很高兴。所以在带张小花了解了一下具体的情况后,他们两人也就离开牛头村了。
离开牛头村后,林风打算带张小花去省城好好逛逛,毕竟今天是张小花来省城的第一天,应该带她熟悉一下省城的环境。免得以后她一个人出来时候,忘记了回租房的路。
逛街似乎就是女人的天性,张小花虽然做了几个小时的车过来,现在还能毫无觉累的逛了几个小时,一直逛到了下午四点多钟。
张小花终于感觉到脚累了,这才提出了要回去休息了。
两人在回租房的时候必须要经过一个广场,当走到这个广场的时候,却发现广场里围了许多人。
张小花好奇,所以就拉着林风奏了过去看个究竟。林风走到围观人群里,才发现他们是在围观一只疯狗罢了。看到这只疯狗,林风想到了马三富被咬的事情,看来这疯狗在咬了马三富后,并没有死去,现在还存活着,这可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毕竟当初被咬的马三富要不是遇到了林风,估计现在不是进了精神病院就是进了地下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斗疯狗
张小花也看到了那只疯狗,心里有点害怕地躲在了林风的身后。
“这狗又出现了?这次可不能让它跑掉了,不然还不知道它会咬伤多少人呢。”
“是啊,昨天我侄子就被它咬了,幸好打疫苗及时,不然后果真不敢想象。”
“这疯狗也不知道是啥时候出现,唉,以前都没有的。现在对我们市民还真是一种威胁啊。”
“可不是,这疯狗一天不捉住它,我们哪里放心小孩子一个人出来走动,这要是一不小心被它咬到了,那可就惨了啊。”
“是啊,我们必须要想办法捉住它才行,不能让它到处跑了。”
林风站在原地,听到许多市民对这只疯狗也是百般厌恨。看来这只疯狗必须要制服他才行了。
于是,林风向旁边的一个大叔问道:“那你们干嘛不把它捉住,任由它小逍遥在外那么久呢?”
大叔一听,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林风,然后说道:“你说的简单,谁敢擅自去捉住它,万一不小心被它咬到了,吃亏的是我们。”
“是啊,年轻人,其实我们每次见到它都想捉住它,或者把它打死,可是每次都忌惮它会把我们咬伤,所以也就不敢上前了。”
“那可不是,要是敢上去把它捉住,我早就捉住它了。毕竟我前几天也就遇到它一次了。”
“是啊,要是谁能把这只疯狗捉住,那可就是我们这小区的英雄了啊。”
“不错,我也觉得。这疯狗让我们寝食难安,如果有谁真能制服它的话,确实可以是我们小区的英雄了。”
林风一听。才明白,原来这些人只是惧怕被疯狗咬伤,所以一直不敢上前去捉罢了。
不过,林风也知道这事情不能怪他们。这疯狗的体积比一般的家狗大了许多,纵使有棍子,如果不小心被它咬到的话。后果也是比较严重的。
可是林风是神仙附体,又长期服用了神壶液体,所以压根不担心这些,打算上前去为民除害。
“各位,请你们让开一个道,我要上去把这只狗制服了,好让市民们安心出行。”林风对大伙说道。
林风这话一出,许多人都转身看着他。估计他们都在想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是不是脑充血了。这只疯狗可不是简单的东西,他既然敢说上前去制服他。
“年轻人,别逞能了,虽然我们很希望有人能把疯狗捉住,可是也不忍心让你上去被咬到啊。”
“是啊,年轻人,这被疯狗咬伤了,可不是小事情。如果打疫苗不及时的话。估计命都没了。”
“我们还是等警察过来吧,反正都已经报警了。你就不要冒然上去了。不然很危险的。”
市民们虽然很希望能有人把疯狗制服,可是心底善良的他们也不忍心让林风一个人上前去。
张小花听了,也觉得市民们说的有理。就算林风身手再敏捷,可是这什么事情都有万一的,万一林风不小心被疯狗咬了一口,那可就惨了。
“各位。这疯狗估计很快就会跑掉,我们不能再等了,这警察也不知道啥时候会来,倒不如我先把它制服了。”林风说道。
市民们报警也有一段时间了,这个时候还没有见到警察的身影。再耽误下去,这疯狗确实很有机会跑掉。所以,林风这么一说,他们也觉得有道理。
“那好,年轻人,我回店铺拿根棍子给你。”一个老者对林风说道。
“不用了,这疯狗我能对付,你们让开一条道给我就行了。”林风说道。
“啊?你的意思是,你要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