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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就要往城里冲,幸得大人手快拉住。
“全部都不许动,你们几个在这里老实的呆着,等自己家大人来了才可以一起离开,否则走丢了,不管,明白没有?”看着两个妇女拉完这个拉那个,为了七个孩子忙得不可开交,瑞雪冷着脸教训。
她在这群孩子中间不是最大的也不是最小的,平常跟大家也不是很亲近,但她一开口,孩子们都听话的站在原地不再吵闹。
两个妇女崇拜的看着瑞雪,别说孩子们怕她,就连她们这些大人也不敢拿瑞雪开玩笑,老板和雇工始终有区别,哪怕瑞雪并没有什么老板架子。
搞定了几个孩子,瑞雪看着乔紫,“娘,你和金花阿姨一起逛街,注意安全,中午的时候到聚仙楼吃饭吧。”
“好。”乔紫点点头。
“姐姐,我能和你一起吗?”雪见眼巴巴的看着瑞雪。
“雪见,别搞乱,你姐姐有很多事要忙,你以为像你一样悠闲啊。”金花连忙拉着儿子。
“先生要去书店,雪见愿意和先生一起吗?”张秀才含笑看着雪见,他没有孩子,雪见漂亮,聪慧,懂事,在一干学生当中,他最喜欢的就是雪见了。
“愿意。”雪见早就想去书店了,听得张秀才这么说,立刻就点头了。
“那就上来吧,我先送你们去书店。”瑞雪对着雪见道。
“娘?”雪见回头征求自己娘的意思。
“既然和先生一起,那就去吧,记得不要给先生添麻烦。”金花点点头。
“是。”雪见开心的爬上了车。
“我们先进城了。”和大家说了一声,瑞雪驾着马车进城,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钻入耳海,印成了一幅热闹的市集图,他们来的时间不算早,还有很多赶集的人正在途中,可就是这样,没一会儿,瑞雪便觉得寸步难行,街道再宽也敌不过人多啊,她这一个马车太占道了,街上闹成一团,做生意的,讲价的,还有拦道被骂的。
“小老板,你这马车太大了,恐怕不适宜在大路上行驶啊。”张秀才看了看周围的人,这还不是主干道,还不是最热闹的时候就这样了,要晚一点儿,情况更糟。
“恩,我还是去把马车借停吧。”瑞雪点点头。
“那我们自己去书店好了。”张秀才开口,“你从前面个路口左转,到第二个路口右转然后一直走下去就能看到马站,我书店不顺路,自己走过去便好。”
“好的。”看看情况,瑞雪点点头,让张秀才和雪见下了马车,“雪见,要拉着先生的手,不要乱跑,一会儿我去找你们。”
“好的姐姐。”
“先生,麻烦了。”
“别客气。”
跟张秀才和雪见告别,瑞雪便顺着张秀才指的路往马站而去,马站,类似于现代的停车场,有专人看管,按时辰收费,只不过这里停的是马或者马车,而不是汽车,今天赶集,所以马站的生意不错,瑞雪要了一个单间,把自己的马车驾了进去,又出钱请人帮忙喂马,拿了钥匙牌,在马站门口又要了两个壮汉,让他们跟着自己。
这两个壮汉,是马站培养的苦力,专门帮人拎东西的,类似于现代的重庆棒棒,只不过这两个壮汉算是公司职员,马站在北境城被北宫家垄断,曾经的竞争对手都被他给消灭了,现在仅此一家,不过北宫家注重信誉,所以马站虽然仅此一家,但信誉不错,特别到了赶集日,马站生意爆好。
两个壮汉一人挑一个空篓跟在瑞雪后面,没有因为瑞雪看起来小就对她不敬,对他们来说,有钱的就是大爷。
一般来说,赶集的人,做生意的要比买东西的人来得早,瑞雪带着两个壮汉离开马场后就直奔主干道,先奔家禽区,买了一只公鸡,四只母鸡,一只公鸭,两只母鸭,然后几乎扫荡了小商贩的鸡蛋和鸭蛋,整整一筐的鸡蛋和鸭蛋,担心人多被挤坏了,瑞雪让其中一个壮汉把东西送到聚仙楼去,
“告诉小二或者掌柜的,是乔瑞雪让你送过去的,说是我的东西,暂放一下,他就会给你放了,要小心,不要弄坏了。”
不管是鸡鸭或者鸡蛋鸭蛋对于普通百姓的苦力来说都是珍贵的东西,那壮汉看自己挑着这么些东西也有些提心吊胆的,听到瑞雪这么说自然是巴不得的,
“我知道了小姐。”
“放好东西后,你就在聚仙楼等我吧。”
“是,小姐。”
“小心一些。”
“是,小姐。”
让一个壮汉把自己东西先挑回聚仙楼,瑞雪又带着另一个壮汉往猪肉区走去,见识了瑞雪的大手笔后,剩下的壮汉对瑞雪态度更加恭敬了,有钱的小姑娘啊,要是让她开心了,也许就给自己点小费什么的,这个可不用交给马站,完全是进自己腰包的。
“小姑娘要买点什么?”
走到最大的一个猪肉摊位前,老板见到瑞雪身后的苦力,立马就不把瑞雪当普通的小女孩,很是热情的招呼着。
“老板,除了猪肉外,你卖猪仔吗?活的。”瑞雪看了看老板问道。
“小姑娘想买猪仔?卖啊,俺家世代都是杀猪的,这些猪肉都是自己家养的,不是俺吹,这北境城,没人养得猪有俺家的多,也没人养的猪有俺家的好。”
061。养猪?
“原来老板是养猪大户啊。”瑞雪意外的看着老板。
“那是。”猪老板得意的点头。
“那你家猪仔怎么卖的?”
“姑娘想买几只啊?”
“十只左右。”
“俺家母猪前天才生了一窝猪仔,六只,很健康,还有一只母猪十天前生了一窝猪仔,有五只,姑娘要全要的话,俺给你便宜点。”猪老板一听,便觉得这是个大生意,当下招呼着自己兄弟过来看摊,然后专心的和瑞雪说话。
“小姐,这个朱老板世代靠养猪杀猪卖猪赚钱,在北境城是有名的屠户,信誉不错。”壮汉借着自己对城里的了解,对瑞雪建议。
瑞雪看一眼壮汉,点点头,“我若是全要,你那十一只猪仔多少钱?”
“一般十天以内的猪仔,我都是卖人一两银子一只的,小姑娘你若是全要,十两银子便拿去了。”猪老板开口。
瑞雪点点头,看着扔在一边的猪血肠子之类的东西,“你这些,怎么卖?”
“啊,你说猪血猪肠啊,这些基本没有人要的,你要是买我十一头猪仔,我全送你。”猪老板很大方的开口。
一个人是否豪爽,是可以看出来的,这猪老板脸圆腰宽,嗓门颇大,一看就是性格直爽好相处的人,这样的人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瑞雪也不例外,
“那就先谢谢老板了,我还要逛街,这样吧,等我下午离开的时候来拿猪仔,这些猪血,猪肠之类的,老板也帮我留着,老板在这里想必是很熟了,这周围的摊子,若有猪血猪肠之类的劳烦老板帮我收集一下,我只要今天杀的猪的,可以付点钱,我到时一并和老板拿了,这里是五两银子,我先下个定,怎么样?”
“这些东西本来就没有人要,虽然不知道姑娘你要来干什么,不过你既然要,我就帮你收集一下,放心吧,这点儿面子我朱大肠还是有的,全送你了。”朱大肠打着包票向瑞雪保证。
“那我就先谢谢朱老板了。”还真是世代养猪啊,连姓都和猪一个音,瑞雪定了定,含笑看着朱老板。
“我下午就在这里等你。”朱大肠向瑞雪保证着。
“多谢老板。”瑞雪点点头,又在朱大肠的摊位上挑了几块肉,让朱大扬称了,有五十二斤,二十文一斤的肉,五十斤便是二两银子外加一百文,看着朱大肠用绳子把自己买的肉给串起来打包,瑞雪付了钱,告之下午一起来拿,然后便转身离开。
壮汉跟在瑞雪的后面,看着她如此大方,又如此信任朱老板,虽然朱老板的信誉在北境城的屠户当中是数一数二的,但也对着瑞雪的信任表示了惊讶,这也太不设防了吧,要被人骗了,可别找不到地儿哭去。
瑞雪不知壮汉心中所想,她只是对朱老板很有好感,而且她只付了一半的订金,若朱老板还想做她生意,就必定不会和她耍花招,凭着她买这么多的东西,朱老板就该知道她也不是好惹的,只要他聪明点,便不会动手脚。
离开了猪肉摊位,瑞雪又去置办了调料,她和朱老板要那么多的猪血和猪肠,是因为这两样东西吃起来总有腥味,别人不会弄所以就被遗弃,只要那种穷得吃不起东西的人才会花一点点的钱买一大堆回去填肚子,而大多时候猪肉摊位上的这两样东西都是直接丢弃的。
不过那个朱老板还算是识趣,并没有多问,还送她这么多,他大概想不到这两样东西弄得好了,可以是天下的美味,而她又和朱老板买那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