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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忍着火气,把妈妈和季昀奕的矛盾简单的说了一遍,弟弟居然说:“关我什么事?”
“炜昱,算姐求你了,快回来吧,妈现在根本不听我的话,你的话她肯定会听的,你想想,姐那么疼你,你就忍心看着姐难过吗,我都哭了,呜呜呜……”我假装哭了几声,这是我的杀手锏,弟弟根本扛不住。
“好了好了,我马上回去,别哭哭啼啼的,烦!”
“真是乖孩子,谢了!”
弟弟在电话那头发出了一声类似于呕吐的声音:“哇……”
然后挂断了电话。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弟弟给盼了回来,他一进门我就给他打眼色,他好像看不懂似的,和妈妈说了几句无关紧要话,就带着小宇在房间里玩儿电脑。
“炜昱,快去,劝劝妈!”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走上前去推了推弟弟,把声音压到最低。
“别急嘛,我知道了!”弟弟不耐烦的推开我:“去,一边去,别打扰我和小宇玩儿。”
“炜昱……”我气得一跺脚,大步走出房间,拉着坐在客厅看电视的季昀奕出门。
“去哪里?”季昀奕纳闷的看着我:“我待会儿要带小宇去游泳了。”
一直把季昀奕拽进了电梯,我才平静下来,抱紧他:“季昀奕……”
季昀奕也抱紧我,柔声问道:“怎么了?”
“没事。”头埋在他的胸口,闷闷的说:“就想抱抱你。”
“哦,只是抱抱?”季昀奕捧着我的脸,让我起抬头,他在我的唇上轻啄了一下,笑着问:“想不想吃棒棒糖?”
永远不放手
脸不争气的红了。
大白天的,季昀奕竟然这么不要脸。
“我……我才不吃……”真是受不了季昀奕,那东西怎么吃嘛,老是想着让我吃,混蛋!
季昀奕淡淡的一笑:“我突然挺想吃。”
他自己吃自己的……怎么吃?
也太重口味了吧?
下意识的咽了咽,结果,我被口水呛到了,咳嗽了起来。
“咳……咳……”
季昀奕连忙给我拍背,关切的问:“感冒了?”
这个时候,电梯门开了,我拉着他走出去,又咳了几声,才顺了气,摆手道:“没感冒,被口水呛了。”
“呵,你可真笨!”季昀奕宠溺的揉了揉我的头发,牵着我的手,走出大厦的门厅。
上了街,直奔附近的超市,季昀奕拿起挂在货架上的棒棒糖问我:“真的不吃?”
“吃棒棒糖?”我诧异的问,羞愧不已,我真是思想太邪恶了,季昀奕说这种棒棒糖,我想到的竟然是那种棒棒糖,羞得无地自容,红晕未消的脸颊更加的红了。
季昀奕笑得很暧昧:“是啊,吃不吃?”
“那就……吃吧,给我拿个巧克力味道的,再给小宇拿给草莓味的。”
真是丢脸死了!
我快步走出超市,站在门外面等他。
春日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我微眯着眼睛,享受这暖阳的沐浴,季昀奕稍后就走了出来,把巧克力味儿的棒棒糖撕去包装递到我的面前。
我接过来,呐呐的问:“怎么突然想吃棒棒糖?”
思来想去,也不能怪我思想邪恶,谁想得到,季昀奕一个四十岁的男人,竟然会真的想吃棒棒糖,若不是小宇偶尔不想吃了,把剩下的塞给我吃,我自己根本不会吃。
棒棒糖,小孩子吃的东西。
季昀奕的嘴里塞着棒棒糖,含含糊糊的回答:“突然很想尝尝现在的棒棒糖是什么味道。”
“哦,原来是这样。”把棒棒糖放嘴里,抿了一口:“我觉得还没我小时候吃的棒棒糖好吃,不知道你有没有吃过,扁圆形的,上面包一层纸,只有一种口味,很甜。”
“呵,记得。”季昀奕眉开眼笑,连连点头:“味道很不错。”
我和季昀奕一人嘴里叼着一支棒棒糖,相视而笑,手牵着手,走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天真烂漫得就像重返青春年华。
吃了棒棒糖再吃冰激凌,还是最贵最好吃的冰激凌。
以前从来不知道,冰激凌竟然这么好吃。
我吃了一口之后就停不下来,不多时,一个巨型华夫蛋卷杏仁冰激凌就进了我的肚子。
舔了舔嘴角:“真好吃啊!”
吃完棒棒糖和冰激凌之后我的心情好了很多,压在心头的大石稍稍有了松动。
我眉开眼笑的看着季昀奕,他也笑嘻嘻的看着我,那眼神温柔如水,流入了我的心田,倍感滋润。
“你看着我干什么?”我羞涩的低下头,被他这么盯着看,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他那灼烫的视线,好似扒光了我身上所有的衣服,我就那么一。丝。不。挂的坐在他面前。
冰激凌店里的人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年轻的情侣,一类是父母带着小孩,而我和季昀奕不属于这两类人,坐在其中,自觉有些突兀。
洗了手我就拉着季昀奕走,再坐下去,我就有返老还童的感觉了。
如果带了小宇还能自在些,就我和季昀奕,多多少少有些怪异。
和季昀奕漫步在德川的街头,没有目的地没有方向,只是一直往前走。
走着走着,很想带季昀奕去看看我爸爸,还有我小时候住的地方。
我一说他就欣然应允,让我马上带他去。
爸爸去世的时候,公墓还没有建起来,他被安葬在农村舅公家的地里。
先要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再走半个小时的山路,我几乎每年都去看爸爸,路还算熟。
去乡下的公车又脏又挤,季昀奕穿着黑色西裤白色衬衫,挺体面的样子,让他去挤公车,我还真有些于心不忍。
招了出租车,把价格谈在了我可以接受的范围以内。
一开始没想到要去看爸爸,脚上还穿着高跟鞋,下了出租车走山路,季昀奕扶着我,走得特别慢。
季昀奕多次提出要背我,都被我拒绝,路还很远,而且大都是爬坡上坎,他背着我实在太累了。
刚上山,我就捡了根比较长的树枝,用来赶狗。
我小时候被狗咬过,长大了就怕狗,住山上的人又很喜欢养狗,每次去拜祭爸爸,都会碰上几条出来遛弯儿的大土狗,虽然没再被咬,但看到还是很害怕。
走了十分钟,可还没走到总路程的五分之一,我的脚就痛死了。
真想把鞋脱了,打赤脚走,一看满是石子泥土的山路,又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
望着远处连绵的青山,我幽幽的说:“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我每年都会回来看我爸爸!”
“每年?”季昀奕微微蹙了眉:“你怎么没带我来过?”
是啊,为什么我没有带季昀奕来过?
当他老婆的那两年,我都是一个人回来看爸爸。
细细的回想,我终于想了起来,不是我不带他来,而是他太忙了,第一年的清明节,他好像去什么地方出差,没在家,第二年的清明节,他依然没在家。
我苦笑了一下,说:“不是我不想带你来,而是清明节你都不在家,我就只能一个人来看爸爸。”
“抱歉!”季昀奕在我的脸上揉了一把,揉去了我嘴角的苦笑,他解释道:“清明节我回老家去看我妈了。”
我恍然大悟,呐呐的问:“你怎么不告诉我,我也没去看过你妈妈。”
“我以为你不想去,太远了,你说过你不喜欢坐车,特别是坐长途车。”季昀奕专注的看着我,认真的问:“你以后愿不愿意跟我回去看我妈?”
“嗯,愿意!”我使劲的点头:“以后清明,提前几天来看我爸爸,然后我们再去看你妈妈,好不好?”
“好!”季昀奕微微一笑:“这样安排最好。”
“嘿嘿。”我看着季昀奕温和的脸傻傻的笑了起来。
有的时候,觉得季昀奕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
突然间,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曾经我和他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小心翼翼的维护着看似稳定的婚姻,没想过更深层次的交流,心与心的交流。
如果当初,我们能更坦白一些,说出心里的话,或许就不会离婚,更不会分开那么多年。
我实在走不动了,也顾不得许多,一屁。股坐在山路边的草丛里,脱下了高跟鞋,又红又肿的水泡赫然映入我的眼底。
难怪那么痛,原来是脚被鞋子磨出了水泡。
“嗤……嗤……”我痛得倒抽冷气,可怜的脚啊,说它们遭受了满清十大酷刑也不为过。
“休息一下吧,待会儿我背你。”季昀奕也不顾他的光辉形象,坐在了我的旁边。
春天的草还算柔软,像坐在软垫上面。
脚踩在青草上,顿时有种解脱的舒适感。
“不用背了,可以走在草上,挺舒服。”我弹跳起来,在草上试着走了几步,只是草根有些扎脚,但怎么也比穿高跟鞋强。
季昀奕直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