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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混蛋雷蒙,你还是不是人?你是怎么看出来的?连我这个最会阴人的人都没察觉出任何不对。”克莱顿非常奇怪,他真的没有看出来。
“老子不是看,老子是听,是感受!另外,老克洛斯还是老了,如果他不老他就不会那么多话,他不那么多话我就不会那么关注那幅古画。不关注自然就发现不了问题。”
“所以人越老为什么越怕死呢?难道不知道越是怕死的人一定是最先死的吗?”唐小莫禁不住摇头!
“那么你打算什么时候干掉那老不死的,6点吗?还是6:30分?”克莱顿这么说因为他定的是6:50分天黑以后他们换岗之前10分钟,引爆炸点。这样枝子才能跟着冲出去。
“不,不用了,就用你的炸点送他上西天就足够了,我们先引爆基地外面的炸点,然后我们冲出去之后再引爆老克洛斯那里的两个炸点!这样他们就彻底恐慌,等到穆尼拉吧回来就会大肆的搜寻炸点,然后就趁乱全部引爆,这样的效果无疑是最好的!”
有简单的法子唐小莫从来都不会多花一分力气再去弄它。他并不勤快,除了在床上的时候,嘿嘿。在床上他可是勤快的很,不光他勤快的很,小弟弟也勤快的很!那样才有乐趣,杀人?草,他不觉得用沙鹰爆头比被炸成几千个碎片更爽快些。
可是克莱顿却是一阵失望。
“草,混蛋雷蒙,本来还想给你进去看看你神出鬼没的身手呢!现在没机会了,也是,能不冒险就不冒险,命最重要!命没了,什么英雄也成也狗肉了!”
“哈哈,狗娘养的克莱顿,你太瞧得起那个老克洛斯了。不是因为有危险就不去,草,我们坐在这都随时又被人爆头的危险,老子怕什么,是那个老不死的不配让老子亲自动手!”
“值得老子亲自动手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穆尼奥斯!”
唐小莫一字一句低沉而缓慢的告诉克莱顿他的原则,铁血原则。
“还有,克莱顿,记住,你现在是龙组的一员,你的120个兄弟也是!生SHUKE龙组的人,死是龙组的鬼。但,我不会一直让兄弟们卖命,35岁以后都会安排正经工作,衣着光鲜的去当白领,金领,过着富足而多彩的日子,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是谁,他们干过什么!”
“但是,你,必须到70岁才能退休。因为这世界上的毒枭和毒贩是永远也杀不完的。哈哈哈哈”唐小莫仰天长啸。
克莱顿再一次无比确信,这一次他才真的跟对人了。就眼前这个人的天生霸气,和对兄弟的一份心意。他服了,从头到脚都服了。
唐小莫终于站起身,他跟克莱顿的这次谈话该结束了,他要回到他的老窝去看看怎么给165,38,24,38的枝子搞一套至少合身点的军服了。不过这事还是让克莱顿去办吧。他还是要跟这个勾人魂的枝子研究点别的什么好了。嘿嘿。
第326章 对峙
雷蒙的老窝,唐小莫,枝子,枝子衣帽间。
“你没事吧?”枝子有些担心有些关心的问。
“一会克莱顿给你找来一套军服装备,你晚上6:30必须穿好等在你房间里,哪里也不要去,听懂了吗?”
唐小莫并不搭理枝子的关心和担心,冷冰冰的命令。
枝子吓得不敢再多言,只是站在那惊恐的看着他。
“按我说的做就好了,6:00的时候做好饭,我回来吃!你自己先吃完,一定要吃饱,能吃多少吃多少。”唐小莫说完就下楼出去了。
此时的黑兰斯基地并没有表面上那样平静和太平。暗流涌动,人心浮动。谁也不是傻子,都知道够杂种多尔蒙的事情远远没有过去,因为越是毒枭的老巢对于叛徒就越痛恨,手段也越极端。穆尼拉吧绝对不是等闲之辈,从来都是个狠角色,无论如何他也不会允许他自己的基生这样的事情。他一定会来一次极其残忍极其血腥的大清洗。
而大清洗首当其冲的就是嫌疑最大的混蛋雷蒙。
而甚至已经有人在偷偷揣测混蛋雷蒙会遭到怎样残忍到发质的刑罚,很多人都悄悄的认为会是活剥!因为穆尼拉吧从小对活剥人皮就有着异常浓厚的兴趣,现在他的客厅里到处都是叛徒的人皮制品,他乐此不疲!
活剥即揭人皮,可以是局部、也可以是全部。
在古印度,活剥又称“小火去细毛”,即用火把灼烧皮肤,把身体烤熟到三分。这时,活肉彻底附着在身体上的皮肤分离。然后“置犯人的叫喊于不顾,将他的皮整个地揭下来……他的肌肉完全呈现,血管清晰外露,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光线照在他的胸前,肌肉纤维熠熠生辉”。
这样的活剥需要技巧,可能已代表人类剥皮活动的最高水准。因为在其他地区和国家,很多人并不追求整张效果,直接就作“艺术处理”。或切成极细的带子,或切成圆片、碎片、长方片……处理的最佳杰作是把皮切成狭长的环形细节。
作为刑罚,活剥已消失了数个世纪,但人皮一直是可怕的变态收藏家追寻的对象。19世纪末,人类解剖学史上著名的斯皮兹那展览一张完整的被鞣过的人皮。还有纳粹,收集了不仅带有漂亮文身的人皮,并将部份人皮用做书皮、灯罩、垫纸板或其他艺术品的良材。
而穆尼拉吧剥人皮的手艺就是从印度学来的,学的异常精通,每每他都要亲自动手!所以黑兰斯基地已经有好几年没出过叛徒了。所以了解事实的克莱顿才会随时都在自己身上放一枚威力巨大,最容易引爆的炸弹。他可不想被活剥,就是死也要拉着这些狗杂种一起!
狠毒变态的穆尼拉吧当然不是只有这一种刑罚,他还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法子,动物刑罚。
这种行刑方式的历史可能比人类的文明史还久远,当人类尚在用石块与棍棒与自然抗争时,用藤索捆绑起一个违规的同类去让动物糟踏乃是最简单的致死手段,而最早的记载让我们知道,在公元前7世纪、亚述王亚苏巴尼巴尔曾把囚犯扔给巨犬做大餐。埃及人则倾向于用鳄鱼。而印度人则钟情于让老虎作为“执行官”,至于中国人,偏好“人不义则群起而攻之”的准则,把犯罪者扔到老鼠堆、蛇堆、蚂蚁堆中,籍此验证强弱、大小、轻重、粗细等对立概念的互倚互换、用大型食肉动物来对付赤手空拳的人,是鄙视“恃弥凌弱”的中国人所嗤之以鼻的。
对动物行刑有着想象之迷恋情结的当数罗马人。罗马曾一度盛行“勒索死”,这实际上是一种溺刑。但在溺死之前,会将犯人连同一只猴子,一只公鸡,一只狗,一只猫及一条蛇一道放入皮袋,再将袋口缝紧。经过这样处理的犯人,在被溺死前身上已布满了斑斓的印痕。在整个古罗马帝国时代都非常流行观看猛兽吃人,这是法典所允许的。所有类型的猛兽都被用于该刑:狮、虎、豹、熊,偶尔也有狼、狗之类。
所有的动物事先被饿或囚禁得发狂。观众都是观赏行家,不允许出任何顺序上的错误,一般说来,虎较受欢迎,它能快刀斩乱麻式地把犯人吃个精光。而熊的风格为少部分心理不太正常的人所欣赏,它将犯人急风骤雨般地击倒,吃的时候却慢条斯理,拖泥带水,咀嚼得十分仔细。
除了直接处理的方法外,还有一种间接方法,即用动物的力量来施刑,中国史载的五马分尸,马尾拖便属此类。而在印度马通常为牛或大象所取代。至于中东或非洲,多用单峰蛇。
纵观动物行刑的古往今来,最为可怕的当数中世纪在法国、英国和荷兰等地都流行的一种刑,即扒了犯人的衣服,仰绑于床,在其肚皮上仅扣一口锅或一只笼子,里面放上老鼠、鼬或睡鼠,接着点火加热。为了逃命惊慌择路的动物便会乱刨乱咬,洞开犯人的肚子深入他们的内脏。
而变态狠毒的穆尼拉吧当然就最喜欢这一种,为此他甚至还特意让人养了很多山鼠,鼬什么的,这也是他人生里面的一大乐趣。比起活剥人皮的亲自动手,有时候这样就坐在高台上当个惬意的欣赏者更为省事也更为心情舒畅。
所以克莱曼秘密的给枝子送去军服和装备后,出来就跟等在外面要跟他一起到处巡视一下的唐小莫提起了穆尼拉吧对待叛徒的两种法子。唐小莫听了,不但没有丝毫的恐惧和震撼,相反还津津有味。
“哈哈,狗娘养的,那你说要是剥皮先剥到一半,然后在弄些老鼠什么的来往里钻怎么样?要是老子有机会活捉了穆尼拉吧,你也可以用同样的法子来还给他!哈哈哈”
克莱顿听了心中一阵恶寒,心说这个变态果真无人可敌,一种法子已经让人惊恐万分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