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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也顾偕
第一卷:朝露昙花,咫尺天涯
第一章 一个馊馒头
一间庙。
一间破庙。
一间没有香火没人供奉的破庙。
庙里光线昏昏沉沉的,四周残破不堪,庙中间一墩大佛满身灰尘,虽然破碎却依然尊严。这个破庙是挡不住风雨的,却仍有流离失所的人将它当作唯一的藏身场所。
庙里没有燃篝火,有些清冷。
几个穿着破烂,乞丐模样的人,搂抱着枯草蜷缩在一旁,身强力壮的已经把干燥潮阳位置比较好的地方给占了。
我,
用袖子擦了擦脸,啐了一口。
一边朝四周望了一下,一边解着裤腰带,蹲在庙前的林里,作势上茅厕却趁旁人不注意,偷偷在土里刨着……
这个时辰这么做,必须冒很大的风险,动作也要快精准且迅速。
长且旧的袍子穿在身上一点也不合身,我知道现在这一身打扮很滑稽……这套灰青布袍子还是在一个死人身上扒下来的。
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
庙里的老乞丐说,我是被我娘在一个风雪交加的日子送来的,那是一个眼角有泪痣的女人,芳华绝代,美得不似凡人。每当这个时候那又老又臭叫花子,就会睁着混浊的眼望着我,一脸失望的摇了摇头,我知道他又会说,你连你娘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及。
呸,
这个老乞丐,临死了,都还这么色。
可话虽这么说,他却是这破庙里唯一护着我的人,在最饿的时候也不忘份一口羹给我这小叫花子。
“兵荒马乱的年代,终究是要妻离子散,饿殍浮尸。”这是老人死后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觉得最有学问的一句话,因为我一个字都没能听懂。
可作为一个小乞丐,不需要内涵与修养,字认得再多也找不来吃的。
我好死歹活在这块破土地上呆了五年,没被饿死,也算是个奇迹了。
一场大病把我烧糊涂了……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大。上下瞅一瞅,瞧自己这身形约莫也就七八岁,看上去还是个孩子,但我想自己应该不止那么大,因为我懂得很多事情,或许只是发育不良。
老乞丐直到死前还一直坚信,我不是孤儿,他说那时候庙还没这么破,而我似乎穿得很好,一身行头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孩。
他告诉我,我还有娘,她说以后会回来接我。
但,我对他说的一切却全然没了印象……
这老乞丐曾经是个说书的,谁知道他整日与我叨唠的这一切是不是在胡诌。
这是个逼不得已,也会出现人吃人的世道。
而我,要做的,就是怎么好好活下去……
如今,现实摆在我的眼前,破庙里唯一待我好的人死了,我的前途一片堪忧,但好在,老乞儿在死前还给我留了些吃的。
冗长的袖子拖在地上沾染了灰尘,我的手早已脏兮兮了,指甲里满是灰土,只要将潮湿的土刨开,便能见一个油纸包,里面还剩有半个馒头。
这年头,吃食很少了。
观音土都有人吃……
偷、藏、抢是必不可少的求生技能。
可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一遭乱世里存活。
我贼头贼脑的,一两秒的时间,打开油纸包,里包着老面馒头,偷偷咬一口,含在嘴里,不舍得嚼,低头手指发抖的把吃食拿纸裹好,有依依不舍地闻了一闻那味儿,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回了土里,立马伏低身子趴在地上,展着袖子,抚来几把土,又把它给埋了,末了顺手就抓着一把观音土,塞进嘴里……嚼了嚼,忍不住皱着眉头,味道有些不大好,能饱肚子就行。
“你个臭小子,偷偷摸摸的在吃什么,也不孝敬爷儿们。”
我一惊,立马在地上抚了几把,一阵狗刨式,极力想把挖乱的痕迹给遮掩住了。
“看这样子,定是那老乞丐什么留了他什么好吃的。”突然一股力道袭来,谁的脚便猛然踹在了我的背上,身上火辣辣的疼,身子往前趴,憋得我眼泪都出来了……喉咙一哽,一嘴合着馒头的泥还来不及入肚,便喷涌而出……
白白的观音土,夹着白且糯的老面馒。
真可惜。
“靠!他有馒头。”
几只脏兮兮的的手便一阵乱摸,竟掏出了地里的纸包。
“有些馊了。”
“还能吃,给我留一点。”
“他奶奶的……死贱种,居然学会了偷着自个儿吃,看我不踹死你个贼小子。”
拳头雨点般落在我身上。
五脏六腑都在疼……灼烧一般,这感觉竟比几日没东西吃时的胃绞痛还要来得剧烈。
横竖都是死……
“几个老要饭的欺负我一个,娘的,我跟你拼了!”我趴在一个人身上,抱着腿,在那臭醺醺的裤管上狠狠咬……
“疼死了,狗娘养的。”
尘土扬起,一时间眯了眼,那拳头像一阵狂风暴玉般袭来,我那残破不堪的小身子板一点点往前挪,手指发颤地向前伸,拾起跌落在地上的馒头,在一阵抢夺中,一把塞入嘴里,大口的嚼着……潮湿的土混着腥味,又是个馊馒头,真是憋屈。
眼里满是湿气。
这叫啥……
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
我觉得这几个壮汉乞丐被我这英雄之举给气得不轻,一个个竟杵在那儿,只知道拽着我衣袍的后领子一个劲儿的晃。
晃也不吐鸟,
馒头虽馊,倒也是个馒头啊,稀罕物。
正当我闭眼,准备接受再一轮的蹂躏时,突然周围静悄悄的了,气氛诡异得令人心生不安。
我躬了躬身子,匍匐着向前,探手撸着那馊馒头准备又咬一口时,一双白得不该出现在这破庙的上等靴子便呈现在了我眼皮底下。
那双靴子,很精准的踩在了我唯一的口粮上面,这叫一个白……比我那馒头还要雪白。
我傻了眼。
一席白月牙袍子慢慢垂在了地上,身上衣裳的质料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很上等。
那人不知道扔了一个什么东西出去,那些揍我的乞丐们一哄而散,群而抢之。
我还是死死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地护着那只馊馒头。
“这玩艺儿还能吃?”琅琅如玉的声音,却有着绵绵之力,温雅的语调,仿若清泉凉水注入我的全身,连带着身子似乎也不那么疼了。
“不吃就会饿死。”
“愿意随我一同回家么,管你一日三餐,保你吃饱。”
一只玉手修长而美,像是怕弄疼我似的轻轻将我撑起,我诧异的抬头看向那个人,事隔多年我都无法完整阐述初见他时,那惊心动魄的美。
那一年,是我在破庙里呆的第五季早春。
我,初遇芳华。
第二章 相遇归宅
芳华兽皆为雄兽,性安,独居,身形与凡人无异,尤善植奇花异草珍药,濯然而名,花同华,故名芳华兽。——《异志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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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意随我一同回家么,管你一日三餐,保你吃饱。”男人与生俱来的倾醉轻语,明显带着诱拐的口吻。
他的手很温暖,
从来就只有人骂我臭乞儿,却没有一个人这么牵过我。
于是小小不懂事的我,沦陷在一己口腹与他的美色中,为了区区一个温饱,点了点头,任由着他牵着,乖顺又扮着小腼腆,内心犹如一江水,澎湃。
大街上比较清冷,偶尔有两三个衣衫褴褛的人气息微弱,半阖着眼,倚在石阶上,有一个小乞儿披着一麻布褂子,伸着手挡在他面前。
呦……干嘛乜,
不会想拦路打劫吧。
我仰着脑袋,掀着眼皮望了一眼美人。
他像是没了兴趣,不闻不问的。
这孩子虽然脸蛋脏兮兮,那股机灵劲儿没法说了,一双黝黑的眼睛直往我们相牵的手上瞅,甚至还一路小跑着跟上来,试着用手来拉,却被美人他挥着袖子推开了。
我以为他脾气很好,
结果,似乎不是……
“记住,我不喜欢与人接触。”
枝上柳绵狂飞,徐徐的风吹鼓着他的袖袍,阳光下他的那张脸美得让人看不大真切,似乎有中淡淡的皎洁的光在周身笼罩着,竟用这种柔态说这么病态的话,何况他的手以一种执着的意味拎着我的。
一脸的清淡表情。
我沉默了。
他亦不多言,就这么不声不吭带我穿过俗香扑鼻的花巷,直往那偏僻人烟荒芜的林地深处带去。
我惧了,抽着手想跑,却被美人拉得更紧了。
听说,有些人就喜欢拐小叫花子做娈童,还往那偏僻地方带。
也听闻,穷人没东西吃,可有些富贵人平常的东西吃腻烦了,就喜欢把五六岁的小孩洗干净,清蒸了吃,当然……这也得往偏僻地方去。
这一路跟着,抖得慌,身子虚得很。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在我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