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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为何肯定?”好看的唇角越发上扬,南宫星辰看着她那双冷静过人的美眸,一时到真起了好奇之心。
如果照银环那丫头的说词,这个凤天逸不仅认识自己跟凤清歌,还极有可能认识金不离。
可,这个处处搞得比自己还神秘的家伙,他还真是猜不透,此刻此刻他突然地现身,到底要来做什么?
“因为路不平,有人铲;登徒浪子,有人整!”金不离秀眉轻扬,眸中的清冷也同时变成一抹惑人的轻笑,看得南宫星辰正痴怔中,一记左肘已重重地击在他的腰侧,痛得他手一松,那个原本扣在怀间的女子已轻巧地一个旋身,翩然站至银环的右侧。
巧笑嫣然兮,南宫星辰欲哭无泪,不知道她这样算不算是对自己施了美人计,怎么每次都防,却次次防不胜防?
白纱下的紫眸深深地看了那个笑靥醉人的女子,凤天逸清楚地看到她方才对南宫星辰施的那一招,薄唇不觉轻轻扬起;平静地越过凤清歌的身边走至马车之下,他敛起笑容,恭敬地对着南宫星辰微一行礼,方沉声禀道:“公子,家中刚刚传来急报,说是老爷病危,去年擒捉的那条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如今天气乍暖还寒,此虫竟不知因何突然逃窜,如今还咬伤了老爷与夫人,形势十分危急!请公子速归!这是刀山刚刚传来的书信,请公子过目!”。
说着,他恭敬地递上手中的书信,俊眸透过白纱与正目露不解的女子四目相接,仿佛是一种心灵感应,明明隔着两层薄薄面纱,可是因为他对她投去的这一目光,原本心有疑惑的金不离,心底不觉恍然明白。
原来,他昨日所说的南宫星辰今日便要离开,便是因他而来。
只是,他方才所说之事那般严重,若是真的,那岂不是间接说明了,南月国中此际正动荡不安;其形势已危极南宫星辰的父母,于他,定也是十分的不利。
有些担忧地看了一眼接过书信后面色陡然大变的男子,金不离相信,凤天逸与南宫星辰之间定是存着某种可以信任的关系,不然南宫星辰绝不会轻易地因一个陌生人的通告而让向来狂妄自信的他露出这种神色。
可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何凤天逸得到的消息,竟是比南宫星辰还要生生快上三分?
“不离!对不起,我有事需要赶回去一趟,今天……”手心紧紧地将书信捏成一团,南宫星辰的俊脸分明铁青一片,那样愤怒的神色,也是让金不离心中微怜,催促道:“你别管我了,快些回去要紧,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我相你,一定会顺利解决的!”。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回到金宅(三千+)
看着与南宫星辰一同匆忙离去的白衣男子,凤清歌的俊眸不觉凝重一片,总觉得,这二人,并非表面看来那般简单。
尤其是那个白衣男子,上元那日他的身手竟高深莫测得让自己一众精卫无法近身,却似乎居于方才那名墨衣男子的手下,委实在些不合常理。
转头再看向眸中一片忧色的女子,他的心不觉一紧,一种不愿将她与那二人牵扯一处的猜测,还是不经意地掠上心头。
这二人一人曾救过不离一命,一人又与她称及兄妹,而显然,此二人并非寻常的商人,甚至,极有可能世上根本不存在着一个叫秦月的商人。
具可……
“时候不早了,呵呵,殿下想来事务繁忙,不离不作叨扰,也该告辞了!”收起面上的一丝担忧,金不离转颜看着俊容微凝的男子,适时出声辞行。
曲终人已散,这个寒气渗人的早晨,她已然见着那人安然而去,不管他的伤到底有多重,此时此刻,他既安然,便已足够。
奄呵呵一笑,凤清歌却是俊容轻扬,一袭明黄耀眼的锦衫亦随着他的笑声在晨风中飒飒轻响:“弟妹,哦不……从今天起,我便唤你不离吧!呵呵,正好我也要前去拜会金伯父与金大人,你既回去,我便顺路送你一同前行吧!”。
“这……”。
“莫风,备车跟着不离她们的车辆,我们立刻去趟金家!”金不离的犹豫在凤清歌不容分说的吩咐下,生生打住。
看着那个转身已经快步向着对面马车而回的清逸男子,金不离无奈一叹,原本拒绝南宫星辰一路相送的原因便是不想引起金家人那初见她的惊讶目光,现在可好,送她回家的人却换成了当今太子,这下更是闹腾大了。
“姐姐,真让太子殿下送我们回金家吗?”银环一脸意外地看着默然钻身入厢的小姐,身子一俯,也一同跟进。
心里不由有些不安,不知小姐心中是何打算。
三年来,小姐一直未回过一趟金宅,在萧府不受宠的事,金家也多有听闻;如今突然回去,却是因为被姑爷休弃无处可归,又不明不白地由太子给送回,那金家的人以后该怎么看小姐,又该怎么瞧不起小姐?
轻手撩起窗帘一角,金不离看到凤清歌修长的身影在踏上那厢马车之后低声对着身旁的侍卫交待一句,而后那人便迅速地领命而去,方向正是向着凤天逸他们离去时的方向而行。
唇角扬起一抹清冷笑意,金不离放下帘角,对着不明就里的银环应道:“皇家之人,个个心如海底之针,真情假意,谁能看得清?他既要送,那便送好了!正好有个太子随行,金家的人也该说话行事谨慎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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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一路平稳而行,绕过长安与永乐两条繁华大街,穿过西城门,便来到北城之中最为繁华的锦绣街上。
临京的地区,大抵分为官,商,农三个层次极鲜明的居住领地。
西、南二城乃是集中着朝中份量极重的一些大臣及亲眷府第,虽然也有一些三品以下的官员居住,但临京本土人都知晓,能够居住在那里的不是世代袭有官名之臣,便是三甲及第,有皇帝亲自封赏府第的得志官员。
金家所居之位,乃是北城锦锈大街东侧一片宽宅阔地,亦属于富商云集之处。
其繁华丝豪不逊于永乐、怡红等街道,只是建筑格局更多的是花繁锦缀,与西、南二城的威仪严峻、大气磅磗的几乎各成一格,分外显眼。
此地居住的人家一般非富即贵,便是有着少量的平民百姓,也俱是祖上曾有过功名而今渐渐没落的书香世家,或是世代不曾搬迁的极少数的本土人士。
而金家乃是世代经商,祖宅江南苏州地,自金多禄父亲这辈,便已是西临极有名的富商世家,及至金多禄手中,更是耀不可挡;不仅成为西临第一富商,长子更成了在朝为官的二品大员,可谓名利双全,荣极一时。
搬来临京,是十多年前金多禄经商得志时才因生意往来而定居于此,如今家中长子又蒙皇帝赐赏成为朝中二品大臣,原本也可以搬至长安、永乐这两条官宦之地集中的西南二城居住,但三年来,由于金家早年将大半资产全部捐赠国库,虽后来得以封赏,却因同行之间的排挤打压,导致在生意方面一落千丈。
如今的金家,明里人都知道,只是空有金玉其表,实则败薄如絮也不为过。
若非有着长子在朝为官的不菲收入支撑,金家那些早已不赚银两的各行商铺根本无法撑起如今的这般家业,甚至连家中上百的仆人也是开支不全。
对于金家如今的情势,金不离不懂,凤清歌却是清楚明白。
如今不离休弃回家,那原本还想攀附英武王的一些官员只怕再也不会讨好金家,对金家来说,无疑金不离的回来,是带给金家一场更大的败落。
所以凤清歌这才决定亲自送不离回家,不为其他,只希望金家的人能因为自己的面子,不要为难了她。
“主子,金家大宅已经到了!”马车稳稳停下,莫风快速翻身下马,对着车上之人恭身一行礼,便见车帘一掀,一道清雅绝伦的俊逸身形轻轻地从车厢走出。
“这个你带着!”将手中带出的一只包装精美的明黄锦盒递给车下微微惊讶的莫风,凤清歌而后身形一展,已翩然自车上轻足跃下。
“主子……”莫风不解,然凤清歌却适时地抬袖制止他的劝阻,头也不回地直接向着金不离的马车前走去,低低道:“不用多言,我自有分寸!”。
“是!”一脸无奈地看着那道明黄的身影风度翩翩地扶着那个清丽女子跃身下车,莫风忍不住摇头叹息:唉,主子这样对那个女人,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要知道,那个女人可是英武王的休妻,主子如此身份,就算不作他想,这般的与她亲近也实是不该啊!
听闻太子殿下与金不离一同到了金家大宅前,金多禄与休假在家的金崇义双双面色大惊,慌忙召集所有的下人及内眷赶去前厅接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