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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几分钟钱周就弄到了一个名声响当当的研究甲骨文的专家的电话号码,并写在纸上交给在那边坐躺椅上看书的唐琳,“大小姐,给,这位专家应该能办得到大小姐您的事。”
唐琳拿过纸张看了一眼,然后起身,对钱周感激一笑,“谢谢你了钱周,怎样,我丈夫家里的防御系统强化得如何了?”
钱周说:“保证大小姐满意。再过两天,就更新完毕了。这里的防御系统本来就强,唐天佑先生肯定经常请高手来检测过,所以我出不出手,这里的防御系统还是蛮强的。”
“好,那有劳你了。”
“大小姐客气了。”
回到房间,唐琳拿来自己的手机,拨通了那位研究甲骨文的专家的号码,将近响了差不多一分钟的时候,对方才接听,“你好,请问是哪位?”
听出是个老年男人的声音,唐琳立马恭敬地回道:“谭老先生您好,我叫唐琳,是这样的,我手上有一份甲骨文,是我先生当年在老家发现的,一直研究不出甲骨上的文字究竟是什么意思,能否请您出山,帮忙翻译成现代文?”
片刻后,唐琳很是感激地对电话那头的人说:“太感谢谭老先生了,那我这就托人把甲骨送到您的研究所。”
之后,唐琳把那些甲骨放到一个盒子,再装到袋子里,让周管家吩咐家里的一个保镖把甲骨给谭老先生送去。
耐心等待了两日,谭老先生来电话了。
接过电话听到谭老先生说甲骨上的文字已翻译成简单的现代文后,唐琳分外激动,立马就差保镖拿上钱,前去找谭老先生,把翻译过来的资料拿回来。
等到下午三点,保镖把资料与甲骨送回来了,经过周管家的手,这才到了唐琳的手中。
唐琳拿到后,迫不及待回房间看。谭老先生已把甲骨上的文字的大意打在了A4纸上,只见A4纸上的全文,是这样的:
商朝败落后不久,年少时的我,在海边捕鱼拾获了一块未经过雕琢的玉,我见此玉色泽通透,便花了日夜把此玉分为两半,刻成图形。
一日,我妻子得重病无钱医治,我便拿此玉去当,那当铺老板不肯收。我为筹得了钱医治妻子,便为此玉杜撰了一个故事。
我四处向外人道,此玉乃上古大神佩戴的宝物,吸取日夜精华万年,内含无穷能量,只要有人能以内力灌入此玉,便能打开此玉封印,获得无穷能量。
十传百,百传千,不少身怀浑厚内力之人前来找我买玉,愿花下重金。我甚是惊讶此玉如此受欢迎,我本想随意找一买主卖出,可妻子突然离世。
我以此玉作为纪念亡妻之物,多少人前来要买走此玉,我不肯卖,解释此玉的来历乃我本人杜撰,可各路人马均不信。
为博耳根清净,我对外一致称,谁能用内力打开此玉获得无穷能力,我便将此玉一文不收赠与他,此后,每日有人登门拜访,往此玉灌入全身内力,直至内力耗尽方休止。
如今,我已是百十来岁的老人。前些时日,有一自称内力盖世之人前来,想要尝试打开玉佩,获得无穷能量,不可思议之事,竟然发生了。那人往玉佩灌入内力,霎时天上风云突变,那人竟在一团白光漩涡中,人间蒸发了。
我常异想天开,是否此玉在上百年来被灌入了众多高手的内力,一时能令天色骤变把人卷入神秘之道?
我已过百岁,已没有余力破开此玉之谜,特在甲骨上记载这一玉佩的传奇,留给后人破解。
看完了全文后,唐琳异常平静地把A4纸放下来,可内心却汹涌难定。她不可思议地看向桌上那几片残旧的甲骨,“是因为被注入太多内力了,玉佩的磁场过于强大,才会导致天地惊变把活人卷入时空隧道的?”
805玉佩现世、吞噬御圣君
2
御圣君今天下班较早,下午四点就回来了,唐琳听到外头有响声,立马就把唐天佑的书信,以及甲骨收藏到书房里最隐秘的角落里。
在玉佩还没有找到之前,唐天佑完整的书信,唐琳还不想让御圣君知道。
晚餐清淡且营养,桌上的每一道菜几乎都是为自己做的,找不出一道油腻点的。唐琳看向御圣君,眼眶发热,“君君……”
他都让厨房准备适合她吃的,可并没有适合他这个大男人入口的菜肴。
御圣君轻轻一笑,仿佛能融化千山万水,“怕你闻到油腻的味儿影响食欲,在宝宝出世之前,我都以清淡为主。”
这男人……固执得让人觉得超级可爱。
“君君,你不用将就我的,为了宝宝,我比任何人都会照顾好自己。”唐琳可不想看到孩子他爹十个月后瘦得面黄肌瘦皮包骨头。
御圣君欣慰一笑,“如此甚好。”
“那你……”
唐琳想趁此说服御圣君放弃陪她餐餐吃清淡饭菜的想法,奈何放在一旁桌上的手机响了,她正欲拿过接听,被御圣君先一步拿到了手中。
“君君你……”唐琳不解御圣君此举何意。
“手机有辐射,尤其是接听电话时辐射很强,以后,除了家里的固定电话,不准用移动手机了,有重要的电话,我来接听。”御圣君言语中的保护欲非常强烈,说着的时候,已经划了接听键,并开了免提功能。
“鸟儿。”
唐琳微怔,“雪鹰?你找我?”
电话那头的人沉默了有好半响,似在犹豫着该不该说。“……鸟儿,我纠结了几天,打算明日去找车晓嘉问个清楚。”
“她的为人与来历,你并不了解,你确定要冒这个险?谁知道她再见你,会不会又想杀你。”唐琳担忧雪鹰去找曾经心爱的那个女人,不但没能解开心结,反而会被那个女人再次伤害。
“我不想一辈子活在她的阴影下,哪天我执行任务失误,害的不仅仅是自己,我想要与她彻底来个了断。我给你电话,是想告诉你,如果我再也回不来,不要为我报仇。”
“雪鹰……”
想再劝阻雪鹰,可电话那头却传来了嘟嘟的断线声。唐琳不安地叹了一口气,“雪鹰,你怎么就不听劝呢……”
通过这通电话,御圣君多多少少了解了个大概,“雪鹰过去爱的那个女孩,找到了?”
唐琳愁眉不展的点点头,“我偶然遇到的,那女孩叫车晓嘉,车晓嘉认出了我,当年我从她手中救下雪鹰的时候,她见过我。她离开时给了我一张名片,我知道她的用意,她是想让我去找她,她的目的是通过我找到雪鹰。我担心雪鹰一个人去,会再次被车晓嘉伤害。”
看到妻子锁紧的眉,御圣君很是心疼,他抚了抚妻子的肩,柔声说:“这件事,你别担心了,公司里没什么大事,明天我尾随雪鹰去见车晓嘉,暗中保护他。”
唐琳完全不质疑御圣君的能力,但她不想御圣君因为雪鹰是她的同事而勉强自己去帮助雪鹰。“君君,你不用勉强自己,我跟火狼他们说说,让他们暗中保护雪鹰。”
“我没有勉强自己,我是真想帮助雪鹰走过这一关,明天我也没有事做,没关系的。”
在唐琳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御圣君夹了菜送到她嘴边,笑米米地斜着脑袋说:“我的好太太,赏个脸?”
唐琳无奈一笑,就知道他来这一招打断原先的话题,她张了张嘴,把他送来的菜含入了嘴里。
次日早上八点,和唐琳一起吃了早餐后,御圣君准备出门前去部队找雪鹰,临走前,唐琳说:“对于交通工具,雪鹰喜爱乘坐地铁多过汽车,虽然他的驾驶技术是部队里最好的。君君,你去地铁站等等看,他有任务的时候,向来是早上九点钟出发的,去相应的地铁口等,应该能等到他。”
以雪鹰的驾驶技术,部队到市中心的地铁站这段路,他只需十五分钟,便可完成。
九点十五分的时候,在地铁口不远处,御圣君果真看到了雪鹰,唐琳分析得没错,雪鹰九点多出现坐的是地铁。果然,唐琳很了解她的战友的习惯与爱好。
雪鹰的装束与他往日一贯的黑衣黑裤有很大的出入。一套混搭的修身服装,单肩挎着双肩背包,戴着一只只遮额头的鸭舌帽,帽子被他压得很低,帽子下,一双再淡漠不过的眸子。
御圣君与往日不同的是,他没有披着外套,单纯的银灰色马甲与白如雪的衬衫,墨色的裤子是修腿型的,这副装束,不仅把他比例标准的身材衬得完美得无可挑剔,也为他外在的俊雅形象大大地加分。他斜靠在站口附近的墙边,手上拿着一本财经杂志,墨镜下的一双薄唇,没有任何温度,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让人不敢靠近。
往来匆忙的旅客,不少男女都对御圣君送去惊艳的目光,但就是不敢搭讪。他即便安静地站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