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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六岁的年纪,还不知道什么叫造化弄人,然后被他们甩弃。
十六七岁的年纪,在我眼里,天还是蓝的,太阳还是暖的,下一刻,我就跪在地上张着嘴巴哭得歇斯底里惊天动地。
二十多岁,我欢天喜地的奔入职场,最后直接黑心肝了。
有个混太妹的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安乐啊,其实你心里想什么我都知道,可是我不会说,我怕你疼啊。
我说我还有什么疼的,早他妈麻木成棒槌了。
她就看着我,狠狠的灌了一口酒说,这么多年了,你表面说恨你妈你爸,其实你心里最想的,还是他们两个,你想他们疼你,你想像你们班那只孔雀一样高傲的穿着新衣服,仰头还能纯洁的笑。
我没说话,看着她就笑,啤酒流过喉咙,混了血一般,苦涩到我想吐。
她也跟着笑,还发疯一样把酒瓶往街边一摔,砰地一声,不知道怎么的,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了满脸。
她看着我说,安乐啊,你装也要有个装的样子,我说你没事老爱看那些笑得一脸得瑟的小女孩干嘛,别人还以为你同性恋了。
那时候,她喜欢把幸福叫做乱得瑟。
她说,安乐啊,那个男孩不适合你的,他太傻太纯太娇气了,再说,人家喜欢的是那只孔雀啊。
那时候,我恋上了有暖暖笑容的男孩子。
我们就蹲在银行的大门口,一人扯着两瓶喜力在灌,说从前,说未来,我说等我有钱了以后,我要穿着最贵的衣服,带着从戴安娜那顶帽子上扣来的钻石,跟个千金小姐一样来参加同学会。
她看着我就眯着眼睛笑,说你个爆发富,你个老粗财,你丫以为换个马甲就变成七仙女了?
变成七仙女?这个难度系数太大了,说完后,我狠狠的甩了一把鼻涕,对着她开始唠叨,我小时候啊,老想着我爸其实是个王子,遇到我妈以后甩弃了王位和我妈私奔,然后就有了我这个平民公主,等哪一天,我祖父会带着最漂亮的衣服来接我们回城堡,那时候,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是个公主,后来长大点了才知道,我祖父好早以前就已经住进园陵了,也许现在已经变成无齿娃哈哈了。
后来再长大了一点,开始思春了,想象着会有一个王子般明亮干净的男孩会守着我,直到满脸皱纹,会觉得那个学习乃至家庭模样都好到不行的学长,其实心里是喜欢我的,只是他太害羞,没有当面说出来而已。
再然后……,对了,再然后是什么来着,让我想想……
她一手拍到我的脑袋上,手中的酒被她带出几滴,全飞我脸上贴着,一滴一滴,晶莹剔透,她说,甭想这些,咱们想想快乐点的。
我用袖子在脸上胡乱抹,跟着喝了一大口啤酒后,冲着她就撒泼一样的嚎,我要说,就是要说,我要把他们那些不负责任的帝国主义思想全部说出来,你说,当时我是多么纯洁又有爱的小丫头一个啊,他们怎么就忍得下心把我甩一群大灰狼里面,更别说当时我连饭都不会煮,他们看着那群战争中的难民可怜,那他们有没有想过,我孤零零的一个人,跟他妈被甩在臭水沟里面的垃圾一样也很可怜啊。我恨啊,我恨不得挖出他们的尸骨问问,我到底是不是从他们肚皮里面蹦跶出来的,要是不是,为什么当初不干脆让我直接回归大地,改造了以后再生出来,随便哪个家庭也好啊,捡垃圾的我也认了,都比被他们甩了的好,你说,我前世是不是黄世仁啊?或者超衰的被马踢过直接撞到他们,把他们撞残了,然后今世就来赎罪的?或者……
她说,安乐啊,你再去想也想不出个玉皇大帝来,咱们应该庆幸,就是比那些娇生惯养的小姐公子们强悍很多,我们应该值得表扬,当他们窝在他妈怀里吃奶的时候,咱们已经会飞了,哈哈哈哈。
我也跟着哈哈哈哈哈。
那天夜里整个夜空就只有我们两巫婆似的笑声,笑着笑着,就变成了呜咽。
我的手扶上脸,捏了捏,现在,我不是安乐了,我是有房子有衣服有珠宝首饰的贵族小姐,可是,心里那个一直不敢去触碰的地方,还是会像缺氧一样,窒息得让人痛不欲生,我想不明白,真的,为什么被甩弃的是我,为什么只留下我一个人。
被烛光点亮的美丽房间,绕了金属花纹的镜子面前,亮光从头顶打下来,映在镜子里,晃花了眼睛,晃碎了一场梦。
我又拿出腮红抹了抹,勾起嘴角,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只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折扇一打,提起裙子,风情万种的坐上了马车。
也许,以前从来就没有一个叫安乐的人。
第八章
帝都剧院门口,高脚的路灯金晃晃一片,一到这里,仿佛整个世界都鲜活了起来,一排排各种式样的马车,对面墙上大幅的海报贴了满墙,走廊、建在外面的巨石楼梯上,人来人往,提着黑拐杖带着礼帽的男士,穿着艳丽,或娇笑或傲慢的年轻女孩。
我提起裙子下了马车,仰望这个终会变成废墟的伟岸建筑,尖顶的阁楼,巨大的雕花窗户,正中间的玫瑰花窗玻璃被里面的光辉映得五光十色,这里的东西,没有哪一处不透露出它们应有的优雅。
我勾起裙子,还没从感叹中反应过来,忽然就有人从身后拍了拍我的肩。
我惊愕的扭过头,恰好看见爱德华伸出他带着白色手套的手,被手套遮着的手指虽然看不出骨节的分明,却也更显出了他那双异常修长的手指有多么的瘦。
我记得,要是我以前的手,估计连拿都不敢拿出来让人看,上面的皮肤不仅老化色泽暗淡得厉害,还粗糙得像是磨砂皮。
哪像他们那样,连根手指头都漂亮得不像样。
爱德华见我盯着他的手看了许久都没反应,不自在的咳了咳,轻柔的问,“不舒服吗?”
我一下子就把手搭在他的手上,对着他妩媚的笑了笑。
接着,在众多女人热烈的注视下,抬着下巴,走进大厅。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关于欧洲服饰的消息,上面说,由于女人穿着脖颈大开特开的服装,所以任何一个人都能直接看到她们闪烁光辉的肌肤直至裸露的半个乳房,当时觉得特别强悍,半个,那是什么概念啊,也许某个漫不经心的动作你就能直接上半身裸奔了……,我用手拉了拉领口的蕾丝,无限感慨。
这个世纪,欧洲服饰强调宏伟华丽的特点,注重服装造型,色彩绚丽夸张,极尽奢华之能事。服装元素中有大量的蕾丝、缎带、丝缘、花边、丝绸、天鹅绒等,偏中性的男性服装也是当时的特色。
女人大多会带着镀金或镶花边的宽檐帽,并饰以鸵鸟毛或者大片的白羽毛,其实这个也没什么,还挺好看,最受不了的是那些高到让你无法想象的假发,颜色以淡金或者银色为主,其中会夹杂着各种宝石、缎带,蕾丝边,还会涂发油,扑香粉,有时,头发高得连通过房门或坐马车旅行都感觉很困难。
遇上坏天气时,头上还要戴上一顶巨大而可以收缩的帽子,这是一种线织的帽子,收起来就像篷车顶,故被称为“篷车帽”,每每看到那些疯狂的女人我就想死,不说带着这么一顶假发脖子受不了,就说你随便乱晃一下都会造成小脑失灵的状态,至于么。
而男士的服饰,我瞄了眼旁边的男人,还好,至少没看见他穿过那种齐膝短裤配刺绣长袜,再加上一双尖头平跟鞋,那也是一种审美方面的灾难,当然,这是对于我来说。
我从头到脚的把他打量了一遍,本来略显凌乱的卷发被整整齐齐的梳在脑后,衣服是白衬衫加马甲和黑色礼服,单肩的披风长长的拖到了地,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在裤脚边慢慢的移动着,手上的文明杖也跟随着节奏时不时的轻点一下地。
多么俊美的年轻人啊。
我的目光又回到他的脸上,从侧面看,他的睫毛简直长到不像是人有的,微微一眨就好看的不行。
我就光看看都心跳加速。
爱德华似是发现了我的目光,转头看我,再顺着我的目光看向自己,眨了眨眼睛,莫名的又看向我,“怎么了?”
“你……”
“恩?”
“长得非常的甜美。”
爱德华一愣,随后立马笑了起来,“我亲爱的小姐,说一位男士非常甜美可不是一种赞美。”
我偏了偏头,勾起嘴角,“那应该说什么?性感?诱人?勇猛,还是……”
爱德华几乎立刻就眯起了眼睛,我还是朝他暧昧的笑,这种表情做过太多次,已经形成习了惯,这样的笑容我在镜子里练习过很多遍,特别勾人,至少在我看来。
大厅后是一个非常大的舞池,正对面有一扇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