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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自己成为易家的专职“御医”呢。
打斗中开小差的林耀被易安和易辽抓住机会得手,快速闪身到林耀身后,双双攻击在他的后背,林耀一个黄狗吃屎的动作摔在了地上。
至于为什么是黄狗吃屎而不是黑狗、白狗或者是花狗,理由很简单,因为林耀觉得黄狗最漂亮,那毛色,那身段,显得倍精神,还很有亲切感。
林耀这辈子唯一养过的一条狗就是黄色的,刚脱奶的小黄狗,可惜只养了一天时间就让母亲林红梅送人了,理由是担心感染寄生虫,那时候林耀的身子骨可经受不起任何风吹雨打,寄生虫对于他来说就是洪水猛兽。
“啊……,先生!”
五十岁的易安仿佛一名犯了错的小学生,紧张的蹲在林耀旁边,也不敢去扶他,因为林耀说过这种对战是在帮助他练功。挨打是理所当然的对他好。
于是从没见过林耀做出黄狗吃屎动作的易安不能确定这是否是修炼到另一个层次的必要招数,自然就只能口头关注了,连碰一下林耀身体的想法都没有。
以前每当林耀挨揍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也是不动弹,原地修炼,还特意提醒过易家子弟。
获得机会跟林耀对打的易辽是一名四十七岁的中年男人,原本只有三年阳寿的他很感激林耀给予了十六年的生命,此刻正在为更长久的生命和更高的实力奋斗。
跟易安一样,易辽也不敢惊动林耀,蹲在“黄狗”的另一侧仔细打量着,仿佛在欣赏稀世珍宝。
“他祖母的,都快摔出鼻血来了竟然还没人扶一把,这世道简直是太败落了,一点同情心都没有!”五体投地趴着的林耀心里狠狠的骂道,只感觉自己真委屈。
林耀被摔得鼻子发酸,眼泪鼻涕都流了出来,只是没流鼻血。如今他的身体强悍得如同小强,出血的可能性比较小,只是敏感部位遭到重击依然会有人类的本能反应,那就是流眼泪和鼻涕。
“看来自己的瞬间反应速度还不够啊,竟然没有及时用真气护体,这下就白摔了。”林耀总结了自己的失败经验。却没想到自己刚才开小差太入神,其实根本不关反应速度的事。
鼻子附近游荡的巫力在就被林耀刻意驱赶到别的位置,因为他担心脸部的巫力会让自己的相貌变形,尽管可以通过属性真气的作用重新恢复原貌,可原装的东西有了变化,还是让人心里多不爽的。
除非让脸部吸收了本源巫力后能变得更帅,不过林耀想想也觉得那不大可能,神话里那些有名的大巫,好像就没一个长得帅的,顶多是有一点野性美、粗旷美。
这野性美和粗旷美,林耀敬谢不敏。
“先生……”
远处传来一声呼叫,打断了林耀的感慨。
双手一撑,林耀立即腾身从地上翻起,这糗样越少人知道越好,如今他可是整个易家最尊敬的客卿长老,让人看到如此不雅的模样,很破坏自己的形象。
身边的易安和易辽不约而同的向两边后纵,如同脱兔般迅捷,那反应,那速度,灵敏得如同体操运动员,一点都看不出来是个接近老头的人。
“什么事?易梁。”
来人是十岁的易梁,林耀特别喜欢这个小孩子,试验过后就让他留在了成都,也好让枯燥的服装厂生活变得有一点调剂。
“先生,来电话了,是奶奶打来的,让你马上回药厂,说是十万火急。”
虽然已经身手不凡。实力远远超出普通的成年男子,易梁说话的时候依然带着明显的童音,毕竟他才十岁,再怎么懂事依然只是个小孩子。
奶奶的称呼是易梁跟着小古力叫的,只要林耀没有重要的事情,每个周末小家伙都会磨着要来服装加工厂,本来除了林耀这里没什么可以吸引他的,却不想召来易梁后,小家伙跟易梁一见如故,迅速成为了朋友,这喜好跟他爹林耀简直一模一样,对别的易家小孩,小古力并没有特别的喜欢。
于是,林红梅再次成为一名十岁男孩嘴里的奶奶,让这名看起来只有三十岁不到的美妇人很是哭笑不得,最后也只好接受这种称呼,接着就命令林耀到时候多炼点专门的美容丹药给她补补身子。
“奶奶说了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出事了?”林耀顿时紧张起来,连平常顺着易梁的口叫母亲林红梅为奶奶的别扭感觉都没有了,只担心林耀出现了状况。
“这个……,我不知道,奶奶没说。”易梁觉得自己做错了事,让先生这么紧张了。
“没事,只是厂里来了两位客人。所以林总一定要你赶紧回去。”后一脚跟过来的大长老易破天立即补充原因,他已经见到林耀开始紧张了,可不能让易梁这个小家伙坏了事。
易梁刚听到电话的前半截就冲出去汇报了,激动得都失去的淡定,易家子弟无论是多少年龄都要求坚毅淡定,这才是修炼的最佳状态。
瞥了易梁一眼,易破天也没有出言责备,他知道来成都之前这个孙字辈的小孩表现得很不错,沉稳,坚毅,从来就没有如此办事失态。
也许是先生很容易改变人。不仅改变人的体质,还改变人的性格,这简直就是老天爷特意送给易家的礼物!易破天心里笃定这个事实,因此对于在林耀身边发生的任何事情他都不计较,因为一切都是应该的,正常的。
“那好,我们走,回药厂。”林耀哈哈一笑,走向一楼的淋浴间。
由于长期居住,一楼已经被改造出好几间专门的淋浴房,配置的设施一应俱全,甚至连干蒸湿蒸桑拿房都弄出来了。
林耀很喜欢,因为他发现在这些蒸房中可以加速自己身体与本源巫力的融合,所以他每天都要蒸那么一、两个小时,都已经形成习惯了。
外人还以为他喜欢蒸桑拿,其实根本不是,一切都只是为了修炼。
快速冲了个淋浴,林耀换上干净衣裤,神清气爽的坐车驰往民红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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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要喜欢的话,一会带了这些鸳箩花茶回去,我再让耀儿弄一点过来就是了。”
林耀刚走上楼梯来到过道,就听到会客室里传来母亲林红梅热情的声音,从她的话里还知道一个信息,竟然要将一直被她当成宝贝的鸳箩花茶送人。
这简直……,简直是太阳从南边出来了!
鸳箩花是一种生长在湘西原始森林中的野生花朵,母株是木本的鸳箩树,一种矮生灌木。
花朵很特别,上面部分的花瓣如同体育馆的天棚,像一块蓝色贝壳般笼罩着红色的花蕊。花蕊下面的花瓣异化成金色的丝状,十几条金灿灿的细丝长长垂下,仿佛是新娘头盖垂下的金穗子,十分明艳。
整体的花朵就已经具备超凡脱俗的美,更令人惊异的是这种鸳箩花经过特殊的方式干燥后,整体颜色一点都不会变化,泡在水中后能够恢复成原来形状和颜色,如同一只只斑斓的水母在杯中悬沉。
林红梅很喜欢这种鸳箩花茶,因为它不仅漂亮。喝起来满口清香,还拥有特别的效果。这种产量极少的野生花茶,可以调养人体机能,增强的组织活性,简单的说就是抗衰老,提精神,附带着有抗癌防癌的疗效,简直是女人的最爱,哪怕林红梅其实不需要这些保养了也依然是她的最爱。
这种早就告诉过母亲林红梅十分难得的鸳箩花茶,竟然愿意拱手送人?!
林耀只感觉太令人惊讶了,因为就算是父亲罗济民,也别想从老妈那里喝到一杯鸳箩花茶,因为她说过这是她的专享物品。
正在疑惑这些问题的时候,林耀听到了一个声音,瞬间停住了脚步,站在通往会客室的走廊上发愣,这到底还要不要去呢?
“那敢情好,这花茶看起来漂亮,喝起来非常香,虽然不是我喜欢的调调,但用来送人一定不错,哈哈。”一个粗大的嗓门直接穿透会客室半掩的房门,震得林耀只感刺耳。
是夏老将军,这个老头林耀印象可不怎么样,不知道他这次特意来民红是什么事情,还让母亲林红梅特意打电话召回自己,竟然还说什么十万火急。
会客室里的林红梅听到夏老将军的话之后身子一震,暗想我这好不容易才忍痛决定送你鸳箩花茶,你不喝也就算了,竟然还想着拿去送人!
要不是见你刚才对这茶赞不绝口,又总是说眼前的这个漂亮姑娘是我家的准儿媳,我怎么可能动念送出鸳箩花茶?你拿回家不喝也就算了,哪怕送人我也没办法,可不应该当着我的面说啊!这简直是太不给面子了嘛,仿佛这鸳箩花茶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一般。
林红梅立即变得纠结起来,暗暗后悔刚刚说出的送茶。鸳箩花茶有多难的她当然清楚,这次送了后估计有好长一段时间喝不上了。
转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