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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我推开袁毅的手,做了个拒绝的姿势,笑着道:“不远,我就回了,你们,呃,接着亲。”
女人脸上表情很精彩,不过瞬间就目光灼灼的看向袁毅。
袁毅许是觉得这时候追上来不太理智,会怠慢了她的粉嫩芭比娃娃,总之我轻松的走出了工大的大门。我那圣母气势撑起的气球也瞬间破了个洞,“嗖”的一声,带着尾音飞上了天。不但飞上了天,还留下了一股浊气,闷的我心口发疼发臭。
我踹飞了工大门口花池里的一盆花,遭了门卫一声斥责,然后冲着袁毅宿舍楼的方向打了一阵手语。很文明的用第二种语言表达了我的愤怒。我骂他不知羞耻,脚踏两只船,一坨狗大便,被人压被人骑,上床不举下床萎靡……总之,把所有能通过手语表达的骂人的话比划了一遍,这才冲目瞪口呆的门卫比了个中指,翻了个白眼华丽丽的消失在工大的门口。
那是我最后一次出现在工大,那个三年来,我和袁毅几乎每个月都要一起走一次的,还算美丽的北国校园。
后来……
后来,我再见到袁毅之前,先见到了芭比娃娃,哦不,是那个叫筱幽的拇指姑娘。
拇指姑娘打扮的挺魅惑,长长的睫毛长的像腋毛一样繁茂,这让我极端痛苦。我那眼睫毛忒短,每天蘸着浓茶水涂啊涂,涂了三年,还是没长长,也不知道是不是胳膊腿儿不长汗毛的缘故。这么一想,我就去看拇指姑娘大冬天大领蝙蝠衫的七分袖里裸出来的胳膊,似乎也没有黑黝黝毛茸茸的,这让我很懊恼。
拇指姑娘说,“乔佳?我是袁毅的女朋友。”
我知道这女人是做什么来的,无外乎两种。第一,打击我;第二,往死里打击我。
我还真猜对了,拇指姑娘搅着面前的黑咖啡优雅地开口道:“毅最近挺忙,不过我听说过你们之间的事情。这次是经过师大,正好来看看你。看看和他谈过几年的女人到底长什么样。”
我盯着面前的炭烧咖啡面无表情。
“毅说你平日是木头似的,接个吻都像在挺尸,我看着也不像啊,其实你长的还不错啦。”拇指姑娘喝了一口,面不改色的伸出小舌舔了舔下唇,接着道:“毅还说,你上初中了都,还尿了一次裤子。呵呵,想不到你还真是晚熟的很,连这点儿都长大的晚。”
这是我一生的耻辱,被袁毅发现纯属我妈多嘴。当年住校,晚间自习课间几个人疯一样的跑来跑去,我本来是准备下课去厕所的,结果一跑又一跑就把这事儿给忘了。围着教学楼溜了三圈儿,觉得再不去就该憋不住了,这才并着腿往厕所蹭,可是那时候的小颖子一面大笑一面追过来。也不知道我兴奋个什么劲,听见她哈哈大笑着追过来就咧着嘴笑着往前跑。我高估了自己膀胱的承载能力,也高估了自己尿道的闭锁功能,总之等我发现的时候,棉裤里面已经一热,多了一注泉。
后来我死活不肯回宿舍,又不敢让老爸来接,愣是让同学帮我跳墙出去,一个人黑天半夜的找公交回了家,身后一直有人跟着,是袁毅。那天我没和他说话,就告诉我妈自己不舒服,接着脱了棉裤洗洗就上了床。可是我忘了消灭罪证,我妈从床脚捞出我尿湿的棉裤时我还不知道,这成了我地狱生活的源头。因为这件事,我被袁毅笑话了三年,直到高一那年,我哭着将一杯水扣在他头上,他才终止了对我无处不在的摧残。
“毅还说,你小时候给了他一拳头,野小子似的。可是现在看着,不开口还是很女人的。对,我都差点儿忘了。毅说了,你身材是很好,可是骨子里太封建,你们都处了快四年了,连摸都没让摸过。毅说你假正经,这么说也不对。毕竟人和人的观念不一样,我爱他,就愿意把自己给了他。你或许也爱他,却更爱你自己。”
我跟着搅了搅手下的炭烧。不知道为毛有人喜欢喝这玩意儿,黑的像极品羊粪,苦的像炼了几千回加了二两黄连的中药。
我觉得杯子里的炭烧温度已经降了下来,还伸出一根指头感觉了一下,在她再张口的时候扬手就泼了过去。
真好,娇滴滴的拇指姑娘瞬间就成了烧炭。拇指姑娘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没有恼没有急,只转盼间捂着脸委屈的哭了起来。接着我就被大力拉得站了起来。
“乔佳你做什么!”是袁毅。
我低头看看桌子,端过拇指姑娘的炭烧在手里晃了晃。袁毅许是觉得我虽占理就不吃亏,但还没那胆量,皱着眉也不躲。
我问,“你又告诉别人我初中尿裤子了?”
对面拇指姑娘本来哭的好好的,竟然憋不住“扑哧”发出一声不甚和谐的声音。
袁毅面上有点囧,抖了抖面皮语义不详的“嗯”了一声,应声我就泼了那一杯在他脸上。
我看着两个黑脸的人心里无限明朗,这才叫情侣嘛,连炭烧咖啡面具都得一模一样。
我指着他的鼻子一字一顿道:“袁毅,我记得我给你说过,让我再听见一次,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我说真的。”
然后呢?
然后,我就消失了。
章三 破处记
至今想起来,我还是觉得拇指姑娘那一句“接个吻也挺尸”深深的刺激了我,以至于我在一周后的一个晚上,拦住了一个长相英俊且面冷的男人。面无表情且无赖至极的说,“要不要跟我开房?”。
那时候学校女生厕所里求性伴侣的小广告已经很多了,我每天大便都会托着下巴吭哧吭哧的盯着那QQ号看得心中冒火,极度鄙视这么一群将清白之身毁灭在大学校园的男男女女。其实我大可以按着小广告找一个,验证一下我非挺尸的根本。可是我浅薄的医学知识告诉我,若是我真的那样做,结果不是染上淋病就是梅毒。
于是我在天桥下的自动售套机里买了一个套,一面咒骂这社会为男男女女提供方便的行为,一面四处扫描看得过去的男人。我极度想证明自己是一团火焰,热烈的可以将袁毅那个王八蛋烧成灰。这种执念让我将目标锁在那个和他同样身高,比他还要帅气的男人身上。
我一脸大无畏的拉住他时,男人挺震憾,我却不等他反应拉着他就去了小街的客舍。他还挺不乐意,我灿烂一笑,就豪迈的将人推进了屋子。
男人都是靠下半身考虑的动物,纠结了一会儿,很快就抢夺了主动权,我借着破处的痛哭得稀里哗啦。将那些聚集了一个月无处发泄,搀和着心口化脓后腥臭无比的脓血,一起奉献给了我的第一次,和那个不管我怎么哭,都只埋头律动的男人。
哦,这些都是我的幻想,小说看的太多,回忆就会出岔子。我敲了下螃蟹红艳艳的壳,皱眉叹了口气。也许我应该写一本小说,名字就叫《渣男袁毅的自省史》,那现实中不能发泄的都写在里面。里面的男主袁毅拥有钟楼怪人的外表,还有撒旦一样邪恶的内心,最后一场大雨终于被冲到一个荒芜的小岛,活活饿死。只是,我有这么恨他吗?
事实上,我说出那句话以后已经羞窘的脸似火烧,可心里一直不能消减的说不出的情绪让我又硬着头皮非要继续下去。
我将男人拉去了小旅馆,也摁着他上了床,可是我骑在他身上看着他黑的锅底一般的脸,瞬间就没了勇气。我试着亲了他一口,我想,我的嘴唇一定抖得像风中凌乱的红色塑料袋。他眼睛眯了眯露出一道寒光,我清楚的记得我当初向挨了一记飞镖,身子一哆嗦,差点软在他身上。
我骑在他身上脉脉相望良久,终是镇不住他冰冷的气场,狼狈的摔门而出,在女老板诡异的视线下飘出了小旅馆,游荡在小街和校园里直至深夜,最后翻栏进了操场,准备在塑胶足球场上横尸一晚,还被大铁门顶端的尖刺挂破了腿。那是我这个晕乎乎的“乖乖女”第一次做这么出格的事,竟然有别样的刺激,刺激得我缩成一团恸哭不已。
初冬的夜已经很冷,我想看看这夜能不能冻死我这个刚刚燃烧过的悲壮青年。我横在足球场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就听见了有人翻栏杆进来,接着停在我身边。
我想,想奸就奸吧,反正我也是想奉献了自己,老娘就当是为中国广大光棍户做了贡献。心里这么想着,拳头却攥了起来,等着他俯身就来一个铁砂掌,外加一个扫堂腿。一面还止了呜咽,暗自悔恨身上没带一把刀。
那人却一直没动,等我冻的浑身颤抖时才叹了口气,弯腰抱我起来。那时,我已经抖得铁砂掌变成了猫爪子,狠狠的在他脸上挠了一把。他连吭都没吭一声,就蜘蛛侠般背着我翻越栏杆,一路回了他的住处。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