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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的发誓可靠吗?
本小姐懒得思考他的话里有没有水分,事不过三,如果他再敢跑来行刺我,别说暗部不给他机会,我也不会放过他。
“丫头,要不要跟我走?”
“哎?”
“你的医术很特别,之前我以为死定了,本来看你是认识的人想让你给我立个坟的,你还是帮我把解不了的毒清掉,虽然不像药师的手法,但有此技术你将来一定能成名的,没必要非得做杀手这一行。”
他的眼神告诉我,他是认真的,不过我的第六感也告诉我,黎血快要放冷气了,竟然当着暗部的面诱拐女皇,真够胆啊!
“哎呀呀,大叔。”
我恶劣地在他的伤口附近戳了戳,果然见他疼得眯起眼睛倒吸一口冷气。
从肌肉弹性来看,他应该只到让人叫大叔的年纪,咱好心不用老头来称呼他吧,依体格比例猜测他也许会是个美中年,可惜我还没见过面罩下的脸,在没确定他是帅哥之前,他暂时对我尚无任何吸引力。
“你刚才说的话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你在诱拐良家女子哦,本小姐知道自己才华洋溢医术高超,将来一定是千人景仰万人膜拜的伟大人物,可惜我现在还没有离开皇宫的打算,你的邀请就继续留着吧,等你确定自己能活下去再找机会告诉我。”
夜殇似有些惋惜,忍着疼痛咬牙道:“你有那样的医术何必要留在太医院受人白眼,你应该有更广阔的天地,离开皇宫吧,虽然我不知道你的主子是谁,但是这个任务太凶险了,我今天受的伤你也看到了,以你的能力要刺杀女皇绝对是不可能的!疼!丫头你谋杀!”
谋杀的就是你!本小姐还没活够,还要继续让你们这些刺客伤脑筋,多亏有本小姐,你们才有饭碗,多亏有你们,暗部才有存在价值,事物的存在总是生生相息的!
我拍拍手不戏弄他了:“大叔,你先不要说那么多话,把伤养好才是最重要的。”
“你要笑话我也没关系,丫头,我知道你是个心太软的女孩,所以刚才我才能放心地把自己交给你,结果你又救了我第二次,其实我想说,你一点也不适合干杀手这一行,趁现在不晚,回头吧。”
我的心太软?他当是唱歌呢!(汐:古代没眼镜害人不浅,瞧夜殇大叔都把食人鱼看成金丝雀了!)
“嗳,夜殇大叔,本小姐知道自己美丽绝伦、聪明睿智、温柔娴熟、绝代无双,你别太迷恋我哦,我该去玩了。”再待下去我怕会憋笑憋得肠子打结。
“你……”
“夜殇,你的话我会认真考虑的,就此别过啦,不用太想念本小姐。”
我确定衣服上没有血渍之后,将清洗干净的手术刀放回护腕里重新戴回左手上,右手将团扇举起挡住嘴边的笑意,快步走了开去。
走出很远直到确定夜殇看不见我之后,我扶着身边的一棵大树,捧腹笑了起来。
“嘻,太好玩了,我的心太软?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我的心太软,哈哈,不行了,眼泪都出来了,啊哈哈哈……”
我的心若太软,兰臻和蘅国惨烈的战争都不知道是怎么打起来的;我的心若太软,早就废除暗部残酷无人道的训练了;我的心若太软,就不会从“归海淑人”变成“寒雪衣”;我的心若太软……
前世我的心也许是太软,才会进修医学院,我的初衷只是想治好***风湿罢了,可惜我根本没有机会治好任何人就被我的世界抛弃了,会救夜殇,也许只是医学院老师传授的无聊医者神经在作祟吧。
“吾主。”冰冷的语调一听就知道是黎血。
“啊,黎血呀?”隐藏起来的黎血不知什么时候站到我的身后,“抱歉,我似乎救了个被‘绝命’杀伤的刺客,虽然不知道他的誓言可不可靠,但他似乎承诺以后不会再给你们添麻烦,暂时放过他吧,就当是我无聊得发慌想做点更加无聊的事,哈哈,我的心太软……”
“……是,属下会撤回‘绝命’的追杀,是否仍由‘***’追踪?”
“当然,让‘***’继续调查他,我不希望再有下次,偶尔扮演一下不称职的药师固然好玩,可是我现在已经没有兴趣了。”天晓得本小姐根本分不清药草,确实不称职啊。
“说起来,居然被他逃过两次,‘绝命’最近是不是太松懈了?”本小姐一点也不乐意自己的生命继续受到威胁,“我不喜欢听自责的客套话,该怎么处罚该怎么训练我也不想过问,我只要你们用实际行动来给我保证——没有人能从‘绝命’手下逃脱!”没有人能威胁到我的生命!
我双手抱胸,眯眼道:“你是一个称职的‘黎血’,同样的话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谨遵上命!”
“等等。”我叫住正要“消失”的黎血,“走之前先告诉我,附近哪里有茶楼或饭庄?”
民以食为天,尤其是本小姐正在长身体的16岁,肚子容易饿……
卷一 穿越重生 第六十二话 我是太医?(上)
“哎呀哎呀,真够热的,还是山庄里好。”
我坐在饭庄二楼靠窗的位置边等候上菜边抱怨,现在我总算明白暗部拿把扇子给我不是摆样子,而是真的有实际用途呀,好在饭庄靠湖而建,湖面吹来的风带着水气,总算有点凉意,但对于八年来天气稍热就往避暑山庄跑的我来说,一点点温度的差异都是难受的,显然饭庄的降温效果也不如避暑山庄来的清凉。
本想喝口清茶消消暑,哪知被贡茶样刁的嘴硬是吞不下粗茶,一口茶水还没进喉咙就给倒吐了出来。
我拿出手帕擦了擦嘴角,皱眉道:“茶也好难喝,这个饭庄是怎么搞的,真的是专门招待达官贵人的高档饭庄吗?”
“菜来了!”
小二一声吆喝,几道油光闪闪的菜被端上我面前,我看得一阵反胃,不是菜做得不好,可就算菜的卖相再好也要考虑季节,这种艳阳高照的天气油腻的饭菜让人提不起食欲。
我手里筷子在菜盘上走了一圈,一条鱼背上戳了几个窟窿,不禁皱了皱眉,正打算结帐离开回山庄去等晚餐,却见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人上了楼梯之后就快步朝我走来,神色倨傲,看样子就是冲着我来的。
本小姐有见过她吗?
我将脑中有限的人物翻阅了一遍,确定她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个机要大臣,而本小姐对小人物向来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她的打扮就叫一个诡异,大热的天别人巴不得清凉,她还不怕中暑地穿了套款式华丽的长袍,胸前挂满了金灿灿的项链,头上珠花簪钗光看我就觉得脖子沉甸甸的,浓妆艳抹,她走近的时候我忍不住加快手上扇子扇动的速度,我第一次知道古代的香粉竟也有杀虫功效,她走过的地方苍蝇一只不剩,逃不及的全躺到地上去抽搐了。
我以为自己登基那天的打扮是受罪,没想到还有人更加夸张,并且很享受的样子,她是否神经不正常?
像她这种不仅把庸俗写在脸上,全身上下都是地主婆模样,不知道是炫耀癖还是精神方面有某些疾病的爆发户,本小姐发誓绝对不认识,也不希望有任何认识她的机会,就连和她说句话都觉得丢脸啊!
“哼,就是这小丫头占了余的位子?”她轻蔑地睨了我一眼,“连个随身的常侍都没有的穷酸丫头,哼,闪一边去吧。”
我用眼角斜了她一眼,淡然道:“看一个人的档次,就看他跟谁在一起。”说着我的目光绕过她的肩膀看向她身后疑似用硫酸洗过脸的常侍,满怀同情地说,“这位可能经历过不止一场火灾的大叔,虽然你的脸让我见了就有拿箭射你的冲动,但你也不该自暴自弃地到一个连她自己都知道自己多‘余’又“愚”蠢的老女人手下虚度人生,当然如果你是因为家里穷吃不起肉,想来个望梅止渴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某种粉红色肥头大耳的动物就是靠一句‘哼哼哼’走遍全人间。”
顺便补充一句,这女人的IQ比猪还低,竟然老半天了才弄明白本小姐话里的意思,表情顿一扭曲,脸上厚厚的底粉像下雪一样一抖一片。
“你……”她起喘地咬牙切齿,好半天才冷哼一声,“不过是个盘灵蛇髻,两鬓还要用水晶珠束住,连把头发放下来的资格都没有的小丫头片子,当然不知道‘余’是属于我们这些尊贵之人的自称,你现在要跪下来认错的话,余也许可以考虑放过你。”
“尊贵?”
本小姐还是“孤”呢!
“余”好象是一品国夫人的自称,本小姐连“妃”都没有,哪来能够称得上“余”的外戚?
“冒认皇亲国戚是大不敬之罪哦,果然是‘愚’啊,想死想疯了吗,真可怜。”我不胜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