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或许,从那一刻开始,我与他的世界就被割断,我与他的缘份就已经走到了尽头。
如果是在我的时代,或许男女之间不算什么大事,就算是那样,只要真心相爱,也还是可能会接受对方。
可是现在不一样,南宫忘他是那么地霸道,不容许自己的女人有一点点的瑕疵,就拿上次与顾成昊开的玩笑来说,他就已经疯狂成那样,如果真的知道我与宁段上过床,他绝对不会原谅我,更何况他还是一个思想保守的古人,那就更加不可能接受这样的我!
更何况,连我自己都无法接受!
“不是,孩子不是他的,我不认识他,请不要误会!”闭上眼,我决定将从前的一切都忘掉,我是一个新生的女人,一个有着孩子的女人,从来都没有认识过什么南宫忘,从来都没有!
就让这注定的悲剧,从现在开始,了断了吧!不要再继续下去,让我与我的孩子,重新开始!
“既然这样,那姑娘请随我客房梳洗一下,好好休息一下吧,不然姑娘的身体也会受不了,孩子更加受不住!”低身,李凤歌将我扶起来,则头看他,顾成昊的影子在我眼前闪过,让我不由自主地微笑。
不论是什么样的从前,我都将忘记,但是,那些曾经让我觉得幸福的人,都会留在我的心底,我将用最珍贵的心锁将他们锁起来,永远珍藏。
吐得越厉害,孩子就越健康
自从李凤歌将我带出那个院子,三天了,我都没有见过其他人,在这个寂静的小院里,唯一走动的只有两个人,李凤歌打发来照顾我的一个小丫头,加上每天有事没事都会跑来小坐的李凤歌。
三天下来,我的身体好了不少,加上李凤歌特地给抓的补药,补得我都几天就胖了一圈,但李凤歌还是不放心,还不停地给我送各种在现代看都很少看到的珍贵补药,害得我看到那些带油的东西就想吐。
对于我这个反应,李凤歌倒好,拿着折扇遮住半张脸笑得跟只狐狸一样。“吐就好,哪有女人怀有身孕而不吐的,听老人们说,吐得越厉害,孩子越健康,看来你的孩子还是不是很健康,我得再多拿点补品来。”
“啊!内个,我看我身体已经好了,我还是走吧,不叨扰您了!”一句话,吓得我立马起身收拾东西,再待下去,我会被养成猪的。
“哎,这可不行,你可不能走!”可是李凤歌将我拦下,又将我的拉了回去,将我按到椅子上。“这个虽然拓说你没有谋害他,但是却没有说放你走啊!拓这几日身体已经好了许多,等再过几日他可以下床行走的时候,他会来找你的,你还是先在这里待着吧,顺便也与我解解闷。”
暗自擦了擦头上的冷汗,我被他最后一句话给雷到,就他每天过来我这里喝茶睡觉的举动,我还给他解闷,我看他是想找个没有人打扰的地方图清静吧!
反正他每天过来除了看我几眼,确认我这个人还在喘气外,也没怎么跟我说过话,然后就搬张躺椅到院角的树阴下纳凉睡觉。
想了想,跟他说也没有用,并且我也不想再让他看出来更多,看来还是晚上再偷偷离开吧!
待在这里我总觉得不安心,就算这里有一些看似熟悉的人,但是现在却是同样的陌生,我还不如离开这里自己过自己的去呢!
李凤歌见我没反对,也就不再说些什么,依旧搬着他的椅子去睡他的觉,而我则是坐在空前看着院子里的一树青果发呆。
煮火锅的李凤歌
树长大了会开花,花开了就会落去,落了之后又地结果,果子又会成熟,成熟后或是被人摘下,或是烂熟而坠落,变成种子来年再发芽。
这一切都是大自然的规律,无止无尽地循环着,永不休止!
而人这一生却不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有些事情永远都无法重来。
夜悄悄地降临,不经意地,我竟然也趴在窗前睡着了,醒来再看院中,好家伙,李凤歌竟然在那里开了小灶,煮起火锅来了。
我一时愣了愣,想了想,这古代的火锅怎么煮来的?
因为一直吃着那些乱七八糟的补药,所以我连正常吃饭都没吃多少,现在一闻到那火锅的香味,我的口水就很无耻地往外掉,肚子也不听话地叫了起来。
李凤歌听到声音,惊讶地回头看我,然后又笑得跟只狐狸一样。“来吃吧,今晚我们就吃这个!”
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我提这身麻烦的裙子慢慢地身他走去,小心翼翼地,生怕一不小心给摔了。
走到桌边,看着那桌子上放着炭火的盆子正生着旺旺的火,而上面正放着一口石锅,里面沸沸汤汤地翻滚着肉丸子蘑菇,香得我的口水又开始往外掉了。
不客气地,我拿起筷子就开始挑我喜欢的蘑菇,然后再将一旁放着的菜都倒进去,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李凤歌坐在对面,傻傻地看着我,手里拿着筷子,却是半天都没有动一下。看着他那难得的傻样,我不由抽空斜扬起唇来冲他不怀好意地笑了笑,加快速度,再将里面的东西捞了个干净,等他回过神来时锅里已经什么东西都没有了,不由懊恼地大叫起来。
“喂,你太不道义了,怎么可以一点都不留给我?”
我用极可怜地眼神看了他一眼,低头接着吃自己的,塞着满嘴的东西,再抽空教育一下他。“道义?可不是在饭桌上讲的,谁让乐在我院子里煮的,还看着本姑娘吃饭的美姿态发愣,给你点汤喝还便宜你了,别人看本姑娘还要收钱呢!”
说一出口,我抬头看他,他又愣了愣,而后两人不由同时大笑起来,然后齐力再将火锅添满。
一不小心,我又想起了现代的顾成昊,虽然情况不一样,但此时的我与李凤歌不与那天山顶喝酒的时候差不多么,如果没有那些上一辈的恩怨,说不定我们还真能成为好朋友呢!
要命的家伙1
一顿火锅吃到半夜,用古代人的说法应该已经将近子时了,李凤歌这才抚着鼓得像个西瓜的肚子回去。
我送他送到门口,满眼都是笑意,但他却在走了两步后又折了回来,一只手放在我的头顶,弯身看向我的眼,弯起眉眼对我笑。“今天发现原来你还是一个挺可爱的姑娘的,这不是,脸上多点笑容,比哭的时候好看多了。记住了,以后不管在哪,都要笑哦!”
听着他的话,我突然愣住,回过神来,他已经转身走远,还滑稽地撑着腰,像个孕妇一样走着,一只手拿着折扇在空中轻轻挥着,像在对我告别。
扬起唇,我不由再次扬起一个大大的微笑,抬起手来学着他的模样轻轻挥了挥。
看上去吊儿郎当地,但是他却完全看穿了我的心思,已经知道我不会再在这里多留了,可能他也想到了,明天再来这个院子就看不到我了,所以今夜才破天荒地待到这么晚。
深深叹了口气,叹息我再与这个知己般的朋友告别,也叹息我注定了在哪里都是孤独一人。
转身回到屋子,将那个没有几样东西的包袱拿出来,加上身上穿的这套衣服,我总共也就三套衣服,而其中两套还是李凤歌拿来给我的。
拿着包袱正要走,却发现包袱沉了不少,打开一看里面却多了一个小荷包,而荷包里面侧是装着几块银子各一张银票,看到这些东西,我不由感动地红了眼眶。
李凤歌这个家伙,做好人也不愿让人知道,真是不知道怎么说他。
吹掉屋内的烛火,我试了试身体,翻身越上屋顶。还好自己是身穿到古代,以前学过的东西也没丢掉,虽然不能像传说中那样飞檐走壁,但是要无知无觉地翻个墙离开还是轻而易举的事了。
站在屋顶,居高临下地看了看地形,正打算往下跳,眼前一花,一道白影突然闪到我眼前,吓得我差点从屋顶上掉下去。
腰间一紧,幸好那道白影将我抱住,但是心还没安下来,头顶便传来一个熟悉的嗓音,略带兴味地说:“姑娘半夜跑到屋顶上来,是来赏月呢,还是来看星星呢?”
要命的家伙2
极不情愿地抬头,我看向他的脸,反问道:“那庄主又是干什么呢?大半夜不在屋里睡觉养伤,反而跑到这里来,好玩吗?”
“不不不,姑娘这句话就错了,在下可不是来玩的,在下是要来抓贼的,有个贼偷了我的东西,我追他至此。唉,对了姑娘,你可看见那贼了?”南宫拓笑望我,突然将我的包袱抢过去,伸手进去就抓出那个李凤歌放的小荷包,满是吃惊地对我叫道:“哎呀,找到了!唉,我的东西怎么会在姑娘这呢,难不成姑娘就是那个贼?”
“贼~”咬着牙,我重复着这个字,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你丫少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