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井水很凉的,你就不怕生病?”怪不得他身上很冰。
“我身子骨强壮,不碍事。”
“为什么不在客栈洗澡?”她用手抚摸和尚胸膛,坚实的肌肉,想起隘口关事情,她竟不自禁吻上他。
“因为……因为井水能解暑。”萧一然不好告诉她,他身上已经没钱了,过了今晚,他就要想办法赚钱养家了。
她的肌肤如初雪,眼波流转处,媚态横生。
他黑眸闪烁着充满渴望的火花,将她牢牢地压在身下,双手抓起她双腕固定在她头顶上方,低头吻她的嘴,含住她香滑的舌尖,在她嘴中吐出灼热气息。
他粗喘着,沿着白皙肌肤一路吻下,分开一双玉腿,把火热、激情和爱全部奉献。
排山倒海的热情倾袭下来,蚀骨的销魂快感有如电流在他体内窜着,辐盖了大脑意志。双手握住她的腰,翻过来,跪趴,揉搓着滑腻的软臀,他忍不住低头亲吻。
“啊!”
他聆听着她细细的娇吟,左手托着她的腰,右手绕到前面,颤抖着揉捏上那高耸的玉峰;那丝滑的触感令他体魄更加火热。
她的两颗樱桃也被地刺激得硬。挺起来……他受不了了!!!!迫不及待地把翻过来……进入……张嘴一口含住粉红色的樱桃。
“嗯!”她发出痛苦声,断断续续喘息不停地从樱口溢出,全身也泛着一层淡淡的粉红色。
☆、66…深情男主
林小雅醒来的时候;发现身边已经没人了,捡起衣服穿好,下了床,推门走出房间。乡下人家又破又乱,院子左侧是马厩,里面圈养了牛马骡子;右侧是臭烘烘的猪圈,院子中央十几只鸡在烈日下无精打采地来回觅食。
到处是难闻的气味和嗡嗡飞的苍蝇。
客栈老板娘正蹲在井台洗衣服;听到声音回头,打招呼道:“你家那口子出去半个时辰了;临走前告诉我说不让你着急,他到村子周围转转,很快就回来。”
林小雅提着裙子;绕过地面的鸡粪,走到井台前,觉得该说点什么表示友好,打量了周围一眼:“你家生意好像挺冷清的,客人不多吧?”
老板娘笑道:“这时节哪有那么多客人,要等到入秋才行,秋天进山收购毛皮的生意人会来我这里住上一阵子,平常房间都空着。”
“常有山外的人来山里收购兽皮吧?”
萧一然的声音在院外响起,健硕身影走进门,即使穿了一身粗麻衣服也无损于高大迷人的外表。
老板娘的大女儿正在给猪喂食,抬起头来,望着他,睁大了痴迷的眼睛。
林小雅走过去,抿了抿唇瓣:“人生地不熟的,你去那儿了?”
“我没走远,就在村子周围转悠。”
林小雅眨了下眼睛:“你们练武人都有点毛病。”
她以为萧一然出去锻炼,却猜错了。他醒来后,想着要赚钱养家问题,在村里打听了一阵,失望而回。
山民们连饭都吃不饱,哪有闲钱雇工。
萧一然掠了掠她及腰长发,心道这丫头永远都不会梳复杂发式,但这样瀑布般的披散脑后反而更好看。
林小雅见他额头上全是汗水,想起之前的缠绵,心底泛起了柔情,掏出手帕为他擦拭。
萧一然眼中掠过柔情,侧头,对老板娘道:“大婶,收购兽皮的生意人常进山来吗?”
老板娘把洗好的衣服晾在栅栏上,用手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道:“隔十天半月进山收购一次毛皮,秋后来的最多,冬天冷了就不怎么来了,大兄弟想找收购毛皮的生意人有啥事?”
萧一然把林小雅拉到一边,眼眸溢出熠熠光彩:“小雅,我知道怎么能让你过好日子了。”
林小雅眼中波光流转:“原来这几天你一直为赚钱发愁?”想了想,微微凝眉:“你是想去林子里打猎吗?”
萧一然发窘道:“这些日子你都瘦了,我真恨自己没用。”
她不由得担心:“山里的猛兽太多了。”
逃亡的路上虽也常走山林,但发现大型猛兽时候他们都远远绕开,实在绕不开了就燃起火把驱散,幸好没遇到兽群。
“我有的是力气,打猎对我来说最轻松不过,最好能猎到老虎皮,卖了好价钱给你买几件好衣服,再打一套首饰。”
林小雅随身首饰在逃亡路上当给当铺了,萧一然想起来就难过,她跟着自己之后没过上一天好日子,反而吃尽了苦。
“可是……”林小雅眸子闪着犹豫:“你是佛门弟子,总杀生不太好吧?”在这之前为了不饿肚子,他猎杀过兔子、山鸡、在山中的潭水里抓过鱼。
他不但破了色戒,杀戒,连僧人不吃肉的戒条也破了。
萧一然怔了怔,光想着赚钱,佛门不杀生的戒律倒忘了。眼底掠过晦暗情绪:“我……我可以为它们念经超度……”
噗!
林小雅在脑中闪过那情景,他猎杀了一直老虎,然后蹲下来对着老虎念往生经,后面来了一群野兽,他回身再杀,再念往生经。
一起打猎的同伴都开始给野兽剥皮了,他还蹲在那里磨叨经文。
林小雅觉得很雷人。
但她不想他杀生太多,不是基于环保心里,是不想他做着违心事情,对于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来说造的杀虐太多得不到佛祖原谅,会打进阿鼻地狱的。
“其实你想赚钱不一定非要打猎,可以做的工作很多,来山里买木材的生意人一定不少,可以做个伐木工人。”
萧一然眼里闪过一道亮光,随即暗淡:“做伐木工人赚得少,你需要买首饰,需要新衣服,眼瞅天冷了,还要穿裘皮御寒。”
林小雅甩他一个大白眼,低声道:“我们现在是平民百姓,戴首饰,穿裘皮,说不定会暴露行踪。而且我不喜欢裘皮,一股臊味不说,还很沉重,我喜欢用棉花做的冬衣,价廉物美又柔软舒适。”
她当然喜欢华丽的裘皮,可是不这般忽悠,和尚会钻牛角尖。
“好,那我明天去当伐木工人,赚了钱给你做冬衣。”
“明天把客栈的房间退了,出去租房住,自己做饭吃,这样可以省下更多钱。”
林小雅瞅了眼猪圈旁的喂猪女孩,生怕那双眼珠子突出来,她想起了王雪烟,秉着不祸害炮灰女配的白莲花原则,还是赶紧闪人吧!
“小雅,我不让你做饭,手会变糙的。”萧一然握住她的一双细白小手,哪舍得这双手用来烧炉子、洗衣服,拿着菜刀咣咣切菜。
林小雅想了想:“要不等搬出去,雇一个做饭的佣人吧!”她在现代社会连微波炉,电饭煲、煤气炉都没用过,使用古代的灶台估计连房子都能点燃。
“再雇一个端茶倒水,扇扇子的丫鬟。”他想起她从前的优越日子,越发觉得亏欠她。
林小雅嘴巴张了张,眸子一转:“你不想我们现在的身份,雇多了佣人会被起疑,收购毛皮的生意人随时可能进山,要是他们回到城里胡说一通,还有我们的好吗?”
她耐心的跟他讲大道理,当了穷人就要认穷命,想跟以前一样奢侈根本是脑残。
萧一然不是没想过节俭,他自己宁愿用井水冲澡,就是想把钱省下来让她过得舒服。
第二天,两人从客栈搬出来,在临近的一户人家后院租了个小屋。
林小雅在屋内燃了一天的火盆用来驱除潮气,住进去之前又收拾了一遍。
几天后,萧一然果然找到了一份伐木工作,管吃管住,只是距离工作地点太远,三五天才能回来一趟。
和尚离开的第二天,林小雅的小屋里来了一个男人。
她当时正在烧炉子做饭,本来雇了一个做饭的女孩,今天临来又闹出勾搭野男人事件,听说要把女孩沉塘。
林小雅一遍鄙夷着万恶旧社会制度,一边自己动手烧炉子,把干柴放炉子,再将点着的火芯子塞入,嘴对着灶门吹了半天,几个火星子过后,却熄灭了。
半个时辰过后,泄气地起身,打算请房东大姐过来帮忙,就在走到院子里,看见了进来卓尔不群的俊逸身影。
“我的天,你怎么找来到这里来了?”
☆、67…深情男主
进来的男子一身青衣;标杆般笔挺的修长身材,小麦色的健康肤色,刀削的眉,高挺的鼻梁,薄薄却紧抿的唇,以及一双漆黑的眼珠时而闪过墨绿;嘴角噙着一抹放荡不羁的笑。
“小雅,你让我好找。”
男子来到近前;大马金刀的坐在门前的长凳上,一把搂过林小雅的细腰抱了过来。
“放想我;这里南梁国,男女授受不亲的。”她想起今早被拉去沉塘的女孩,心头发紧;南梁国最重女子名节,她不想被扣上成水性杨花的帽子。
“我是南梁国百姓,知道怎么做。”他把她抱在腿上坐好,俯在她脸颊“啪”的亲了一下,“我可以娶你为妻的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