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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没有看到女侍应生这些细小的动作,说,“我没有什么需要,我就需要唱歌。”
女侍应生心想碰到一个不懂风情的愣小子,把头扭向一边,不理会凌云。
不一会儿,那个女的一曲唱完,凌云大步走上台,接过话筒,大脑闪过兰德里教给自己的话,要想成为浪子,唱歌一定要像狼吼。
凌云接过话筒,甩了甩有些蓬松的头发,清了清嗓子,大声说,“接下来这首歌,我要送给台下的这位美女,歌曲的名字叫,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凌云开始肆无忌惮全情投入彻底忘我的唱了起来。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呀头。
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洒着红绣球啊,正打中我的头呀。
与你喝一壶呀,红红的高粱酒呀,
红红的高粱酒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
凌云在台上如狼一样疯狂的吼着,其实凌云唱歌水平真的很一般,平时也不怎么唱,只是今天要装浪子,浪子么,自然不会顾忌唱的好不好听,再加上喝了半瓶多酒,声音全部放开,超常发挥,比平时唱的好得多,台下居然还有一些观众叫好。
薇薇也被凌云狂野的风格所吸引,看着台上凌云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心说,这小子投入的样子还挺有意思的。
凌云一曲唱完,台下响起一阵掌声,凌云得意地向观众挥手致意,走回自己的桌边,对薇薇说,“怎么样,我唱的好不?”
薇薇笑着说,“挺好的,从来没有听过像你这样唱歌的,你究竟是唱还是在喊,平时你怎么不唱,以后你可要给我唱歌。”
凌云一耸肩膀,似乎抖了抖身上的灰尘,淡然说道,“那要看我心情。”
薇薇说,“好好好,今天我不惹你,听你的还不行。”
凌云表面上一副很酷的表情,心说不错不错,五浪真言中的浪子形象被我发挥得淋漓尽致,果然,对这清纯的薇薇有莫大的吸引力。一仰脖,把剩下的酒喝干。
薇薇在一旁拍起美丽的小手鼓掌,凌云美滋滋的,比吃蜜还甜。
两人天南地北的又聊了一阵,薇薇首先说,“已经很晚了,回去吧。”
凌云想了想,时间确实不早了,说,“好。”
到柜台一结账,一千八百金币,凌云手一翻,拿出二千金币,说,“不用找,做小费。”说完,带着薇薇扬长而去。
第九十四章 兽人要吃人
两人出了“寂寞人家”酒吧,来到大街上,薇薇从来没有见过今天种种表现的凌云,默默的跟在后面。
凌云狠狠抓住薇薇的手,薇薇娇呼了一声,却没有拒绝,两人在昏黄的路灯下并排前行。
月儿高高的挂在天上,似乎并不遥远,星星一闪一闪的,如同一颗颗剔透的宝石,缀满整个天幕。
一个晴朗的夜晚,一个清凉的夜晚。
凌云想,就这样牵着薇薇的手,一直走下去,牵手的感觉太美妙了,希望路长一点,最好没有尽头。
薇薇想,就这样被凌云抓着手,坚持不了多久,抓的我手都有些疼了,真希望路短一点,马上走完才好。
前方忽然传来许多人的喊杀声,夹杂着兵器的碰撞声,很是热闹,两人一愣,有些好奇,这么晚了还有人打架,快步走过去,看见足足有几百人正在激烈的械斗。
凌云故意说道,“尊敬的奥斯汀帝国公主,看起来我们都城布鲁沙的治安状况需要改善。”
薇薇瞪了凌云一下,说,“你应该去给我父皇提建议,和我说有什么用,我有什么办法,再说,我对政事不感兴趣。”
凌云看了几眼,认出来了,又是东兴和洪兴两个帮派,这次好像没有上次帮战那样惨烈,不死不休的架势,受伤的情况也有,但都不特别严重。
凌云心说,这群小混混,上次的事情已经解决,还没完没了的,肯定是没事打架玩,也对,他们不打架还叫黑社会吗。
薇薇似乎有些害怕,毕竟这种打群架的场面很少碰到,这些人功力都不高,但打得到处是血确实比较吓人,紧紧躲在凌云身后。
凌云大笑说,“没关系,你不用担心,这些都是小毛贼,不足为惧。”
两个帮派仍在缠斗不休,打的很过瘾的样子,凌云的手觉得有点痒痒,加上一点酒精的麻醉,骨子里好战的细胞被激活了。虽然和这些人打斗没有什么挑战性,但打几下还是不错的,浪子的标志不就有喝酒打架么?
想到此,凌云把头发弄得更加凌乱,跃跃欲试。
这时,有个小混混打的兴起,也没看人,对着凌云就是一刀,凌云心说,正愁没有人打我,来得好。
手一挥,这小混混飞出六米多远,四脚朝天的摔在地上。
凌云嚎叫着加入战团,也不管是东兴还是洪兴,一顿拳打脚踢。
凌云自然没有运功,也没有用什么剑法掌法魔法,全是肉搏,不一会儿,凌云身上还挨了三拳,四脚,五刀,六斧,七棒子,只是这对凌云一点作用没有,反而让凌云很享受。
凌云挥拳在人群中游走,一边打一边嚎叫,心说,这下五浪真言中的浪子和浪叫都有了,一箭双雕,还愁美女薇薇对我不动心?
凌云越打越过瘾,越打越兴奋,很快,周围倒了一大片,两帮的人也不再互相争斗,改为同时围攻凌云,那里伤的了凌云分毫。
凌云是拳打脚踢膝盖磕,肘击头顶肩膀撞,如虎入羊群般纵横驰骋,不断的有小混混倒下。
黑社会过的本是刀头饮血的日子,性格都非常彪悍,并不畏死,前仆后继的攻击凌云。
一个光头的东兴帮成员一蹦一米多高,用尽全身力气,一刀砍在凌云肩膀。
刀断为两半,人愣在原地。
一个长发,留着两撇小胡子的洪兴帮堂主,人称夺命剪刀脚,在这一带黑帮中很有名气,至少有二十六人伤在这双脚下。
看准机会,夺命剪刀脚重重剪在凌云的左腿上,心中一喜。
此战过后,夺命剪刀脚被人称作夺命双拐。
两帮到场的三四百人全部围攻凌云,凌云打的热血沸腾,好多天没这么刺激过瘾了,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嘶叫,双拳挂定风声,舞动的如风车般,在人群中出没,风车所到之处,小混混是沾上就倒,碰上就飞。脚步没有任何规律,那里人多武器多就奔向那里,衣服上挂着十多件破碎的刀片,斧头,满地都是扔掉磕飞的武器,倒下的混混,“哎呦”,“哎呦”惨叫声和咒骂声不绝于耳。
最后,两帮的人都被凌云的疯狂吓住,有一人高声叫道,“那里来的疯子,打不动它”。
一个声音接着喊道,“它一定是北方荒原跑来的兽人,是个野兽”。
这一声不要紧,两帮的人好像突然醒悟过来,连地上受伤的,“哎呦,哎呦”直叫的也都一骨碌身爬起来,跑的比兔子都快,一边喊,“快跑,野兽发疯了,兽人要吃人,快跑”。
凌云看着两帮人玩命狂奔,也没去追赶,很有成就感的说了一句,“太弱了你们。”
洋洋得意的走到薇薇面前,问道,“怎么样,我酷么?”
薇薇一脸严肃,眼睛盯着凌云,看到凌云过来,后退了几步,说,“你别过来,你这个疯子,你别过来。”
凌云有点摸不着头脑,说,“什么疯子,你别听小混混们瞎说,他们打不过我才那么说的,我这还是手下留情呢。”
薇薇大声喊,“你别过来,你实话告诉我,你到底是不是兽人?”
凌云苦笑,说,“我怎么会是兽人?我那点像兽人?”
薇薇说道,“你刚才的样子和兽人没有什么区别,还有你唱歌的时候,现在想起来真是很可怕,你太让我失望,我的男朋友怎么能像野兽一样,不许靠近我,我可不理你了。”
薇薇说完,快步向学院的方向走去。
凌云看了看自己的衣服,有不少地方划破了,一条一条的,很多处沾上了血,蓬头垢面,是有些像野兽,可浪子的形象不正是这样么?这不正是吸引清纯小女生的地方么?怎么回事?薇薇好像真生气了,凌云百思不得其解,只得跟在薇薇后面。
到了魔武学院门口,这次轮到薇薇面无表情,冷冷说道,“你回去好好想想,不用你送,我自己回去了。”一扭头,走回女生宿舍。
凌云垂头丧气的来到自己的寝室,兰德里已经睡的像死猪一样,忽然站起来翻了个身,又沉沉睡去。看样子是正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