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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魔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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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躺在床上想,自己的实力已经到了七阶,除了希尔,梦清等极少数人外,和一般人切磋对自己的提高已经不大,图书馆的确是个好地方,要经常去,课嘛,偶尔去听听就行了。

那么,怎么才能提高呢?对,还是做佣兵任务吧,这次要来些有难度的,当然,未央玄真功还要每天修炼,这可是基本,嘿嘿,还有个最重要的,一定等抽出时间陪薇薇。

凌云起来收拾了一番,拿起火精剑,忽然想到,这火精剑离开剑鞘后气势有点吓人,让人人都知道自己有个中品神器可不太好,还有就是威力太大,自己的控制还不纯熟,容易伤人,先买个一般的剑再说,火精剑要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再用。

凌云打定主意,把火精剑收进八荒之戒,向布鲁沙的主城区走去,两小时后,来到了主城区繁华的大街上。

凌云到处寻找兵器店,街道上卖兵器和魔法物品的商店很多,凌云逛了几个小一点的,都不太满意。

用过火精剑和青霜剑,一般的剑自然看不上眼,凌云也不想找个太普通的,有些看着可以的还太贵,根本不值那么多钱。

凌云有些失望,在街上茫然的走着,过了一个拐角,面前出现一个很大的商店,上面写着“祥瑞兵器行”,店面很是气派,凌云走了进去。

到了里面一看,空间很大,各式各样的兵器琳琅满目,高中低档的都有,凌云走到卖剑的区域仔细查看,心里不由的暗暗惊讶,这店里虽不可能有圣器级别的宝剑,但是一些宝剑品质也非常好,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就算普通的剑也比那些小商店的质量要好许多。

凌云最后看上了一把宝剑,这把剑从外形上看和梦清的白虹剑有些相似,拔剑出鞘,剑身透出淡淡的青光,这一点又有些像青霜剑,凌云拿起剑走到柜台前问道,“这剑叫什么名字,多少钱?”

柜台里面一个中年人懒洋洋的反问,“你看好了这把剑么?”

凌云说,“自然看好,要不我问你做什么?”

中年人慢条斯理的回答说,“你真是好眼力,此剑虽不是什么圣器之类,但质地优良,出自名家之手,这把剑名字叫青冥剑,是一把好剑,售价五百金币。”

凌云寻思了一下,感觉有些贵,毕竟自己已经有了火精剑,考虑再三之后,觉得贵虽然贵了一点,应该不会赔太多,这剑还真是一把好剑,说道,“我要了,你能不能便宜一些。”

中年人笑道,“如果是别的剑,还真可以商量,这把青冥剑不能再便宜了。”

凌云虽然很少买东西,也有一些经验,说道,“四百五十金币,你应该有的赚。”

中年人断然说,“当然不行,五百金币,一个都不能少。”

这时边上有个声音高声说道,“我出五百金币,这青冥剑我要了。”

凌云转过头去,看到一个慈眉善目,须发皆白的老者,声音是从这老头口中发出来的。

凌云有点不高兴,见到对方是个老头,也没有发作,说,“这剑我先要的,你再选一把别的吧。”

老头一摇头,说,“你出四百五十金币,人家不卖给你,这剑不是你的,我出五百金币,我买了。”

中年人说,“的确是这位小友先要的,”转头对着凌云说道,“你出五百金币,我卖给你。”

凌云心想,这个可恶的老头,这么大岁数买什么剑,害的我不能讲价,省下二三十金币也好。口中说,“五百就五百吧,我要了。”

不料老头说,“我出五百一十金币,要这把青冥剑。”

凌云气的差点蹦了起来,心想这个破老头太气人了,成心对付我不成,还往上加价,那有这样买东西的。

凌云强压心头的怒火,尽量和颜悦色的对老头说,“老人家,的确是我先看到的,我花五百金币已经买了,你就再买把别的吧。”

老头非常倔强,强硬的说道,“年轻人,我就要这个青冥剑,我出五百一十金币,他自然会卖给我。”

凌云心里恨的痒痒的,心说,这老头是跟我耗上了,我最恨别人跟我耗,看谁耗的过谁。大声说,“我出五百二十金币,这剑我要定了。”

倔老头冷笑一声,也是个钻牛角尖的主,淡淡的说,“这剑我也要定了,我出五百三十金币。”

凌云蹦了起来,大声喊道,“我出五百四十金币。”

老头面不改色,接着说,“我出五百五十金币。”

凌云和倔强老头开始较上劲。

周围买兵器的人都停了下来,觉得有意思,围过来看这一老一少。

“五百六十金币。”

“五百七十金币。”

“五百八十金币。”

“五百九十金币。”

…………

“八百六十金币。”

“八百七十金币。”

“八百八十金币。”

“八百九十金币。”

“九百金币。”

凌云几乎声嘶力竭的吼道。

“你买吧,我不买了。”老头摇摇头,看着凌云。

凌云一阵得意,心说,老头,跟我斗,我恨别人跟我斗。

看着中年人有些奇怪的眼神,想起自己刚才说的话,顿时目瞪口呆,就为了和别人斗气,多花了四百金币,盯着面无表情的老头,凌云真想把他给吃了。

可话已经说出去了,也不能反悔,凌云一咬牙,掏出九百金币往柜台上一摔,拿起青冥剑愤愤的走出去。

凌云走在路上,越想越气,自己可是个成年人,怎么头脑这么容易发热呢?对了,那老头不会是托吧,凌云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的种种情形,不像是托,确实是个倔强的老头,哎,多花四百就四百吧。

这青冥剑还是不错的,大不了做佣兵再赚回来,给薇薇短期内可买不了礼物了,交了学费住宿费后,昨天又和海德他们一顿大吃,现在剩下的钱不多了。

也没有什么,做佣兵任务,既能赚钱,又能历练,何乐而不为呢?薇薇是公主,什么都不缺,只要多陪她开心就好了。凌云自己安慰着自己,慢慢的往回走。

第八十八章 天使的翅膀

 凌云黯然神伤的走着,路过一条长街的角落,忽然有一个浑身脏兮兮的中年乞丐向凌云伸出手,乞求道,“可怜可怜我这个叫花子,我已经好久没有吃饭了。”

凌云心情不好,本想转身离去,这个叫花子的样子实在可怜,转念又一想,今天四百块金币都白扔了,还在乎给这乞丐两小钱,索性再大方一次,从兜里拿出五个金币,交给这个乞丐,说,“给,去好好吃一顿吧。”

乞丐的两眼放出喜悦的光芒,仿佛天上掉下个金山一样,连声道谢,激动的似乎说话直哆嗦,连声说道,“好人,您真是个好心人,将来一定会有好报,我可要去大吃一顿。”

谢完凌云后欢天喜地的走开了。

凌云看着他的背影,心想,唉,五个金币就让他高兴成这样,估计够他好吃好喝几个月的,省着点的话,能花一年,相反呢?五百个金币还不够到楼外楼第六层点几个菜。

为什么差距会这么大?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或许只有在米尔湖畔如画的美景里,人们才能忘掉这些差别吧。

可乞丐每天会有心情去欣赏米尔湖的美景么?凌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往前走。

到了一个较为僻静的拐角处,凌云忽然听到一阵歌声,很快被吸引住了,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一个女孩衣服并不鲜艳,甚至有一些土气,正抱着一把吉他,一边谈一边唱,前面放着一个吉他包,包上有一些小数额的铜币。

凌云仔细的听了听,以前应该听过这首歌,但没有注意,歌曲的名字叫天使的翅膀,女孩的声音不大,但很投入,很专注的在唱着,

落叶随风将要去何方,

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

曾飞舞的声音,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幸福的过往。

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

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

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

凌云静静的站在旁边,不知不觉的沉迷其中,

很久没有战争了,奥斯特帝国的娱乐业因此也比较发达,酒吧或富豪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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