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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当王爷-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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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狱卒吓了一跳,里边的人虽是囚犯,可那身份也不是他们得罪的起的,两人瑟缩了一下,不敢再应声了。

朱让槿双手一分披散的乱发,露出一双凌厉地的眼睛,他拖着脚镣向前走了两步,忽然对着小聆子直挺挺地跪了下去,一字一顿地道:“朱让槿,不是一件可有可无随便牺牲的东西。我会瞪大双眼看着这件案子查下去,总有一天要被人堂堂正正地从牢里接出去!”

小聆子坦然受了他这一拜,目中露出嘉勉之色,微微地点了点头。门外两个牢子面面相觑,听着二王子说话,却不知道他们在说些什么。

朱让槿俯首拜了三拜,大声道:“师傅,一切就拜托你了,请回禀父王,朱让槿不会死、不能死!我会耐心地等着重见天日地时刻。我,绝不会死!”

声音在牢房中回荡,传出好远好远……

******

“我不会死的,我绝不会死!”同样地誓言就在此时。也在李大义的心中回荡。

月光惨淡,前边还有一座山峰,黑沉沉的矗立在夜色中。翻过这座山,就能见到她了。

“我答应过她,一定要活着回来见她的”,李大义心中想着。已经热泪盈眶。

两天两夜,他不敢停留,只顾跋山涉水地往回赶。他不是怕有人搜山,群山连绵,无穷无尽,就是发动巴蜀所有百姓搜山,他找个草坷隐藏起来,也未必就能被发现。

但是他了解自已的伤势,他杀过太多人,其中不乏高手。所以自已也受过很多伤,他清楚地知道如果不尽快赶回来,那么他将就这么无声无息在死在山野间,成为野狗野狼的腹中餐,永远也不能再见到她。

刺穿肩胛地一剑伤了他地筋脉。即便医好这条臂膀也必然大受影响,不过以他的体魄,如果只是这一处伤害,至少不会送命,要命的是胸口中的一弹。

刀剑伤不会在体内留下什么。可是那比药丸还要小些的一粒枪弹射中了他的胸口,深入肺腑,即便官府没有封锁大小路卡。让他从容就医,他也找不出那么高明的郎中,能从他的胸口取出弹丸。

铅弹带有毒性,他的伤处已腐烂肿胀,现在流出地都是酱黑色的血水,换个人早已毙命荒山了,而他仍在苦苦支撑着,可是李大义此刻已是强弩之末,脚下迟滞如重千钧。前边那座山以他平时的脚力只须一盏茶的功夫就能越过去,现在却不知道还要爬多久。

可是无论如何,他都要爬过去,绯舞在那儿等着他,盼着他回来,如果他想停下歇一歇,可能就要永远睡在这儿,与他的女人,和他未出生地孩子,隔山隔世,相见无期。

李大义一身泥泞地趴在地上,急促地喘息半晌,忽地抓过一把野草,疯狂地塞到嘴里,嚼着、咽着……

他并不是因为饥饿,两日不能进食,他还能够忍受,他是因为胸中那种火炙铅坠般的痛苦,苦涩难耐的青草味道,现在嚼着也不能那么难受了,反而令他麻木的神经和身体重又激发出一股活力。

他象野兽一般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然后摇摇晃晃地爬起身来,拄着手中地木棍,一步步向前挪去……

后边有一头独自觅食的狼,远远的辍了他许久,这个人类身上散发地死亡气息令它警惕地一直不敢靠近过来,因为它确定不了如果扑过来,那么将是谁咬死谁。李大义发出一声骇人的嘶吼,终于使它最后一丝贪念也消失了,这头灰狼拖着尾巴灰溜溜地逃了。

放弃贪念,有时也是一种获得。

******

柳绯舞还没有睡,昏暗的油灯下,她坐在炕头,笨拙地缝着一件小孩衣服。布料不大,小小的一块儿,但是给婴儿做件衣服应该够了。

看着完工的小衣裳,柳绯舞欣喜地举起来左看右看,尽管两只袖子一长一短,衣襟也有点儿怪异,可这毕竟是从未学过女红的柳大小姐头一件成品,欢喜的她对手指上处处针伤的痛楚也感觉不到了。

刚出生的小孩儿能有多大?这件衣服会合身吗?不管了,如果做大了,那就等他长大些再穿,小孩子长地很快的。

柳绯舞宝贝似的叠起衣服,小手伸到背后轻轻捶着腰。

这里是山坳里一处村庄,或者勉强说它可以称之为村庄,因为这里只有三幢房子,两户人家,都是山中的猎户,从这儿出去,到山外的乡村,要走十几里山路。她现在住的这幢房子,原来的猎户进山打猎时被鬣狗包围,没有来得及爬上树去,结果被活活吃掉了,老婆带着孩子在山里无法生存便搬了出去。

这里几乎与世隔绝,两家猎户也都是纯朴的山里人,待人忠厚热情,李大义找到这个地方,就暂时把她安置下来,给了邓姓猎户家一些散碎银子,请他们代为照顾。

以前和李大义一路逃命。心中又是怨憎、又是悲苦,现在放弃了过去,真地把他当成了自已的男人,心中牵挂着一个人、喜欢着一个人,憧憬着两个人的未来。不知世事的小女孩儿已经为人妻、为人母,浪漫的幻想不在了。她竟也喜欢上了这种踏实的感觉。

“唉!他走了那么久,怎么还没有一点消息?他……”,一丝阴影掠上心头,马上被她抛开,连连地安慰着自已:“不会地,他为人机警,武艺又高,如果没有机会的话,为了我,他也不会蛮干的。他一定会回来。”

门忽然被挠了两下,柳绯舞吓了一跳,急忙站起来问道:“谁?”

门外没有回答,柳绯舞紧张地抓过一个棍子,凭她三脚猫的功夫。如果闯进歹人来可未必对付得了。可这儿哪有坏人,那两家猎户简直是她一辈子见过的最憨厚老实的乡下人,只因为收了他们一点银子,每天都把最好的饭菜盛给她吃,还怕亏待了她。两家的婶子为人也好的很,会不会是他们家里的猎狗?

柳绯舞又打消了念头,这是在山坡上筑地石木小房子。得挑块比较平坦的地方筑基才成,三家的房子彼此间都隔着几十丈,两家的猎户晚上都是把狗拴起来的。

就在这时,门又响了,声音虽然轻微,可是柳绯舞却听得清清楚楚,她忍不住叫了起来:“谁?是谁?你不说话我要喊了!”

门外静了一会儿,传出微弱地声音,那声音虽幽弱不可闻。听在柳绯舞耳中却象是晴天霹雳:“子豪?子豪!是你!”

柳绯舞“哐啷”一声丢了棍子,扑过去打开了房门。

一声凄厉的惨叫,柳绯舞心胆俱裂,如果不是刚刚听清了他的声音,柳绯舞一定认不出眼前这个人是谁,脸色灰败、惨无人形,他就是那个英俊、神气的二少主,就是我的子豪?

柳绯舞地泪下来了,她慌慌张张地将李大义拖进房来,又匆忙倒了杯碗水,可是李大义只喝了两口就呛喷了出来,乌黑的血沿着嘴角往外流,柳绯舞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别……哭了。”一口污血喷出,李大义的气色忽然好了许多,说话也有力了。他紧握住柳绯舞地手,说道:“我……以前赶过许多路,忙着去造反、去杀人。只有这一趟,我赶的那么急,只……只为了见我的妻。”

李大义颤巍巍地抬起头,抚着柳绯舞的脸颊和嘴唇,眼泪也流了下来:“我想给你好日子过,想让你锦衣玉食,想让……你象从前那样美丽、快乐,可是……我带给你的只有不幸……”

“子豪,我带你去找郎中,我……我带你去找你爹,让他为你报仇,我不怕他迁怒于我,我……”

“不要说了”,李大义忽然握紧了她的手,握的紧紧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道:“你听我说,听我说完,不要插嘴……”

他张开嘴,象离了水的鱼儿似地急促地吸了几口气,说道:“绯舞,我不行了,能赶回来见你这一面,已经是老天的眷顾……”

“绯舞,不要去找我爹,我不答应。我不要我的儿子去造反、去杀人,让他娶妻生……子,好好地过日子吧,哪怕做一个村夫。如果回到教里,我的儿子……将来只能沦为……沦为我大哥三弟的杀人工具!你……答应我,求求你,不要……报仇,不要回教,你……答应我!”

柳绯舞流着泪点了点头,李大义松了口气,他放开手,目光发散地盯着屋顶,慢慢地说道:“这里不是久居之地,你再住些日子,风声过去后就离开。你的模样……已有改变。又有了身孕,官差……依据通缉榜文认不出……”

“绯舞,我们李家祖先,是白莲教四……大长老之一,六十多年前……我们李家自立门户,成立弥勒教。当时族人中一些老弱妇孺,或者天资愚钝不堪使用者,都安排到……了陕西米脂。

这些李姓族人自成一村。造反风险太大了,或许是为了……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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