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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永夜
申明:本书由网(。。)
正文 初到贵宝地 序
绵延万里,起伏万千的群山簇拥中,拔起两座孤峰笔削的耸云险峰,松林花草满山,盛暑一到,两山立即变得雾雨腾腾,偶有霞光从中射出,当地人称之为轻云山,两山山口挤压处,长年呼啸冷冽的山风,发出震耳欲聋的狂暴吼叫,如万兽奔腾,惊涛裂岸,骇人心惊。
轻云山之下有一条由南至北蜿蜒而上的小路,幽静而纤长。小路两边是一片大片的竹林充满着盎然的绿意。这条小路直通轻云山山顶。轻云山的得名应该多为轻云宗而来。轻云山上最险最恶的过云峰,此时正有一名年轻人站在这里傻笑。
在这里要说明一下,就好比长了翅膀的不一是天使,有可能是鸟人一样,站在荒无人烟的山峰上傻笑的不一是神经病,有可能是高手。
说出去大家也许不会相信,这个正在傻笑的年轻人,正是当今江湖十大年轻高手之一的御尘风御大侠,不过他更喜欢别人叫他御老板——原因无它,一般武林高手到了一定的境界都想攀上更高的境界,而我们的御尘风大侠则另辟了蹊径,利用江湖上的名号开了个镖局,可以说是日进斗金。
这得从他小时候说起了。
再小的习武奇才,也有当菜鸟的时候。御尘风被师傅领进门的时候,由于他的师傅看出了这个小屁孩一身的所谓清奇骨骼,是个练武的奇才,所以对他特别的照顾。吃饭的时候人家吃小碗他吃大碗,分猪肉的时候他分猪腿人家分猪屁股,甚至连睡觉的时候,他的床占的地方都要比别人大三分。
这就直接引起别人的不满了。虽然说御尘风是个习武奇才,但是年纪毕竟幼小,那些比他早入门几年的师兄要欺负他可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很自然的,师傅越宠他,人家欺负他就越狠,这也别怪御尘风太菜,实在是他年纪太小——一个不满十岁的小屁股去和那些几十岁的老油条干架,那不输才有鬼了。
一直到有一天,大师兄也不知道是看不过去,还是打着其他主意,他非常友好的跟御尘风建议,只要你每个月把你的零花钱分给我一半,我就帮你干他们。
要知道,作为一个奇才,御尘风的零花钱都比师兄弟们多。
而这个大师兄也直接导致了御尘风人生观的扭曲。
我们要说的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御尘风大侠在那个夜晚身揣几十两银子去跟敌人决斗,那时候他武功其实已经达到了一流水准,可惜习惯所致,身上总还是要揣上那么点银子才觉得心安。在决斗的第二天,江湖上就传出了御尘风败北的消息,而且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的对手则是宣称御尘风已经被他打落了峡谷,尸首已经摔的粉碎。
其实只有御尘风自己才知道怎么回事——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揣着一大包金属到处走,闪电若是不对准了他劈,那才真的有鬼了。
正文 初到贵宝地 一 龙王的玩具
横穿坎纳斯南部大陆的堪底斯山脉横断线中,有一个并不太强大的森林精灵部落。事实上,这片大陆被强势的人类和东边的强悍兽人统治着,地处东部的精灵部落很少有过于强大的。这是一个标准的内陆精灵村落,有着堪底斯山脉这座天然的屏障作为守护。
精灵,在作为这片大陆上最古老的种族被记载进暴风海岸矗立的诸神丰碑的时候,人类还仅仅只是知道石头比果子硬,可以用来敲开果壳的工具而已。那时候,凡是在堪纳斯大陆上的森林中,到处都能够见到她们美丽的身影。而随着时间不断的推移,其他的生命早就已经开始跟精灵并驾齐驱,甚至超越了他们——除了如今最强大的精灵王国虽然矗立在大陆西部的埃鲁登原野之外,一些小精灵部落却饱受骚扰。
堪底斯山脉之下的月景森林精灵村落就是其中之一。曾经在这片土地上,有这精灵王和巨龙之间的盟约,黄金巨龙们世代居住在堪底斯山脉距离月景森林最近的龙牙山上。有了这些强悍而让人生畏的生物保护则着他们,精灵的生活平淡而幸福。
不过,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如今的龙牙山没有巨龙,有的只是那些荒废的龙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为数众多的巨龙一起离开龙穴,世到如今,这还一直是一个谜。
也许……居住在堪底斯山脉中的两个变态可以解释这个问题,在这里,每天都会上演一场激烈的人龙大战——别误会,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屠龙者。
“你为什么喜欢钱?你要这么多钱来做什么?仅仅是趴在上面睡觉吗?你不觉得太可惜了吗?”其中之一,正是我们的主角御尘风,他此时正耐心的开导一只身体庞大,脑袋朝下趴在金币堆上的黄金巨龙:“你把这些金币给,我会给你换来好吃的,怎么样?你可以交给我,我会让它们成倍增长,你觉得这个提议如何?”
黄金巨龙打了个饱嗝,没有理他。
“好吧!你这只长了翅膀的肥蜥蜴,你要是再趴在我的黄金上不动地方的话,我就把你的翅膀割下来蒙在你的嘴上,把你的尾巴砍断塞进你的小菊花!”御尘风怒了。“我已经是第三百六十七次好言相劝了,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巨龙又打了个饱嗝,巨大的脑袋朝着金币堆里一插,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
面对肥蜥蜴的藐视,御尘风在金币堆里乱翻一气之后找出了一柄镶满了宝石的宝剑,大吼一声就扑了出去。
“嘭”一声巨响之后,御老板又一次被打飞了出去。其实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在这个山洞里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人形窟窿。没错,这就是御尘风在努力争夺财宝所有权的时候,跟眼前的这一只黄金巨龙战斗而留下的。
“放弃吧,你这已经是第三百六十七次的失败了。”巨龙抬起了脑袋摇了几摇:“你知道一般我怎么对付入侵我龙穴的人吗?我一般让他们选择——三成熟,或者全熟,怎么样,你是不是还想加点黑胡椒?这是我个人的爱好,如果你不喜欢,我一般是不会勉强你的。”
御尘风从墙上掉下来,吧唧一声摔到了金币堆里。天啊,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残忍的吗?他从金币堆里爬出来,手里握着一把金币愤怒的冲着面前金黄色的蜥蜴挥舞了一下拳头之后,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山洞,第三百六十七次放弃了财产争夺所有权。
现在御尘风整天掏空了脑袋在想怎么跟这个该死的蜥蜴做斗争。这个洞穴明明是自己先发现的,可他想了将近一年,也没有想通为什么当自己醒来的时候,面前会有一只能够说话的大蜥蜴,并且还用非常正经的语气告诉自己,它是一条高贵的黄金巨龙,现在自己正处在它的领土范围之内,识相的就赶快离开。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刚刚清醒过来的御尘风立刻指正了这只蜥蜴的错误认知,所谓的龙应该是长的,总的来说跟肥香肠一样,接着威胁这只长了翅膀的肥蜥蜴,表明了洞穴的所有权——这也是山洞内墙壁上第一个人形坑洞的来历。
再又一次击退了御尘风之后,黄金巨龙昂起了巨大的龙头,咧嘴笑了。
其实很多人都有一个误解,在龙族漫长的生命中,并不像那些没有大脑的游吟诗人说的总是睡觉,它们也有自己的爱好和运动。比如这一只叫做威尔的黄金巨龙——现任的黄金巨龙龙王,目前最大的爱好就是跟御尘风争夺洞穴。这个对金币有着跟龙族一样狂热的男人,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多了。
说起来也怪,一般来到龙穴的家伙,不是做梦想要成为屠龙勇士的,就是觊觎龙穴的财宝。在威尔漫长的生命里,并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人。在他做上黄金龙王的前几千年中,挥舞着武器或者是偷偷摸摸的闯入他的龙穴的人起码有上百个,对于这样的人,要不然就是口龙息烤熟嚼吧嚼吧当零食吃了,就是一尾巴抽出龙穴去。
黄金巨龙一族的祖先与精灵王曾经有过契约,黄金巨龙必须守护着精灵不受侵犯。但是这样的生活也未免太过无聊。大部分黄金巨龙早就离开了横断山脉,而威尔作为龙王,却不得不无奈的坚守着巨龙们最后的尊严。
说实在的,这样的日子非常无聊。
你说怎么没有屠龙勇士,或是来抢巨龙财宝的英雄出现?非常抱歉,自打威尔有一次对一个前来屠龙的团队下手稍微重了那么一点,导致了十名伟大的英雄终身残废,其中三名还因此失去了传宗接代的功能之后,这种事情就再也没有人敢来做了。
威尔甚至一度无聊到将自己龙穴的金币搬到了洞穴的入口出,妄图吸引